當前位置:才華齋>醫學>衛生資格>

2017初級中藥師考試中醫考點:陰陽學說

衛生資格 閱讀(1.54W)

學習的目的是為了掌握新的知識,而考試是驗證自己掌握知識程度的一種手段。本站小編準備了2017初級中藥師考試中醫考點:陰陽學說,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2017初級中藥師考試中醫考點:陰陽學說

  一、陰陽學說的概念

陰陽學說,是研究陰陽概念的基本內涵及其運動規律,並用以解釋宇宙萬物發生、發展和變化的哲學理論。陰陽學說滲透到醫學領域,成為中醫藥學重要而獨特的思維方法,深刻地影響著中醫藥學理論體系的形成和發展。

  (一)陰陽概念的基本內涵

陰陽,作為中國古代哲學的一對範疇,是對自然界相互關聯的某些事物和現象對立雙方的概括,既可代表相互對立的事物,又可用以分析一個事物內部所存在著的相互對立的兩個方面。體現了事物陰陽矛盾對立統一的法則。故《類經》說:“陰陽者,一分為二也”。

中醫學的陰陽,是常識概念、哲學概念和醫學概念三者的綜合,是事物的屬性概念而非事物的本體概念。

中醫學陰陽學說是以陰陽的屬性和規律來研究自然界運動變化的現象和規律,探討人體的生理功能和病理變化,從而概括說明人體的機能活動、組織結構及其相互關係。

陰陽學說認為,世界是物質性的整體,世界本身是陰陽二氣對立統一的結果。陰陽的運動決定著一切事物的生長、發展、變化,以及衰敗和消亡。因此,中醫學認為陰陽規律乃是宇宙自然界中事物運動變化的一種固有規律。任何事物,雖然均可以陰陽的屬性來區別,但必須指出,用陰陽來概括或區分事物的屬性,必須是相互關聯的一對事物,或是一個事物的兩個方面,才具有實際的意義。中醫學正是運用陰陽規律來說明人體的生理活動、病理變化,並用以指導臨床的診斷和治療。

  (二)陰陽的特性(相關性、普遍性、相對性、絕對性)

  1.相關性

又稱關聯性。是指用陰陽所分析的物件,應當是同一範疇、同一層面的事物或現象。只有相互關聯的事物,或同一事物內部的兩個方面,才可以用陰陽加以解釋和分析。

  2.普遍性

所謂普遍性,亦即其廣泛性。雖然說陰陽矛盾規律有其侷限性的一面,但從其形成之時起,人們就試圖用陰陽來揭示宇宙萬物形成之奧祕,廣泛地用以認識宇宙萬物的發展和聯絡。故《素問》說:“陰陽者,天地之道也,萬物之綱紀,變化之父母,生殺之本始,神明之府也。”“陰陽者,數之可十,推之可百,數之可千,推之可萬,萬之大不可勝數,然其要一也。”

  3.相對性

是指各種事物或現象,以及事物內部對立雙方的陰陽屬性不是絕對的、一成不變的,而是相對的。陰陽屬性的相對性主要表現在如下三個方面:

(1)陰陽的可分性:指在屬陰或屬陽的事物中,還可以再分為陰陽兩個方面。此種陰陽之中再分陰陽的特性,體現於“陰陽互藏”關係之中,即陰陽雙方中的任何一方都蘊含有另一方。故《內經》說:“陰中有陰,陽中有陽”,“陽中有陰,陰中有陽”。

(2)事物陰陽屬性在一定條件下可以相互轉化:即在一定條件下,陽可以轉化為陰,陰亦可以轉化為陽。

(3)當劃分事物陰陽屬性的前提改變時,其事物的陰陽屬性亦隨之發生改變。

  4.規定性

陰陽屬性的規定性,主要體現在以下兩方面:

(1)事物陰陽屬性規定的不可變性:即陰陽學說認為,事物的陰陽屬性在前提不變的情況下,已確定的屬性是不可改變的。如寒熱屬性,寒被規定屬陰,熱被規定屬陽等。此又稱陰陽屬性的絕對性。

(2)中醫學根據自身的需要,將人體內具有溫煦、推動、興奮作用的物質及其功能規定為陽,而將人體內具有滋潤、凝聚、抑制作用的物質及其功能規定為陰。此一規定性,相對於哲學的對立統一法則而言,說明陰陽範疇不僅具有對立統一的屬性,還具有某些特殊的規定,在中醫學領域則正是其優勢之所在。

  二、陰陽學說的基本內容

  (一)陰陽的對立制約

陰陽的對立制約,是指相互關聯的陰陽雙方彼此間存在著相互鬥爭、抑制、排斥、約束的關係。陰陽的對立制約是宇宙間普遍存在的規律,是促進事物運動發展的內在動力。正是由於陰陽的這種相互對立制約,才維持了陰陽之間的動態平衡。如四季寒熱溫涼的氣候變化,即是自然界陰陽相互制約、相互消長的結果。而人體中的陰氣和陽氣之間的動態平衡,亦是陰陽雙方相互對立、相互制約的結果。反之,其對立制約關係失調,動態平衡被破壞,則標誌著疾病的發生。故說:“冬至四十五日,陽氣微上,陰氣微下;夏至四十五日,陰氣微上,陽氣微下。”“陰勝則陽病,陽勝則陰病”,“陽虛則陰盛”、“陰虛則陽亢”和“陽虛則寒”、“陰虛則熱”。

“寒者熱之”、“熱者寒之”、“高者抑之”、“下陷者舉之”,即是在陰陽對立制約規律指導下確立的具體治療法則。

  (二)陰陽的互根互用

陰陽的互根互用關係,包括有如下三方面內容:

  1.陰陽互藏

是指相互對立制約的陰陽雙方,任何一方都蘊含有另一方,即陽中蘊含有陰,陰中蘊含有陽。宇宙中任何事物都蘊含有陰和陽兩種屬性不同的成分或勢力。故《類經》說:“天本陽也,然陽中有陰;地本陰也,然陰中有陽,此陰陽互藏之道。”陰陽互藏是陰陽雙方相互依存、相互為用的基礎。陽中藏陰,則陰是陽的生化之源;陰中藏陽,則陽是陰的`化生之力。故說:“陰中有陽,陽中有陰,孤陰不長,獨陽不成。”“無陰則陽無以生,無陽則陰無以化”。

  2.陰陽互根

是指陰陽互為根本、互為前提、相互依存的關係。即是說陰陽任何一方都不能脫離另一方而單獨存在,任何一方都是以對方的存在為己方存在的前提和條件。故說:“陰陽又互為其根,陽根於陰,陰根於陽”。

  3.陰陽互用

是指陰陽在相互依存的基礎上,陰陽雙方還具有相互促進、相互資生、相互助長的關係。故說:“陰在內,陽之守也;陽在外,陰之使也”。諸如自然界雲雨的形成過程、人體的興奮與抑制過程,以及人體的物質代謝和能量代謝過程,均充分體現了陰陽的互用關係。

  (三)陰陽的消長平衡

陰陽的消長平衡,是指陰陽之間不是靜止的、不變的,而是在一定的時間、一定的範圍之內,彼此處於不斷的相互消長運動之中,並保持著動態的平衡。陰陽的這一變化過程,包括了陰陽的相互消長和陰陽的協調平衡兩個方面。

  1.陰陽相互消長

是指對立互根的陰陽雙方,不是一成不變的,而是在一定的時間、一定的限度記憶體在著量的增減和比例大小的變化。陰陽的消長是陰陽運動變化的一種形式,引起陰陽消長變化的根本原因在於陰陽的對立制約和陰陽的互根互用。其消長運動的形式,主要可歸納為兩類四型。即在陰陽對立制約的基礎上,陰陽雙方的消長運動,主要呈現此長彼消和此消彼長的兩種消長過程。而在陰陽互根互用的基礎上,陰陽的消長運動,則主要可呈現出此消彼亦消、此長彼亦長的消長過程。故說:“陰陽互藏其宅,故傷其陽即及其陰,傷其陰亦及其陽”。

  2.陰陽協調平衡

指陰陽雙方的消長運動和變化,是在一定的範圍、一定的限度、一定的時間內進行,其運動變化的結果,則是使事物在總體上呈現出相對穩定的狀態,即陰陽的動態平衡協調狀態。又稱為“陰陽自和”。而陰陽雙方的協調平衡,在自然界則標誌著氣候的正常變化,四時寒暑的正常更替,以及生物的生生不息。在人體則標誌著生命活動的穩定、有序而協調。故說:“陰陽二氣,最不宜偏。不偏則氣和而生物”。“陰陽勻平,以充其形。九候若一,命曰平人。”“陰平陽祕,精神乃治”。

  (四)陰陽的相互轉化

陰陽的相互轉化,是指對立互根的陰陽雙方,在一定的條件下彼此可以向其各自相反的方面轉化,即陰可以轉化為陽,陽也可以轉化為陰。故說:“陰可變為陽,陽可變為陰”。陰陽轉化是陰陽消長運動發展到一定的階段和一定的程度所導致的事物內部陰陽雙方本質屬性的改變。如果說陰陽的消長是事物的量變過程,而陰陽的轉化就是事物的質變過程。

陰陽的轉化,必須具備一定的條件。陰陽對立雙方之所以能夠轉化,則是因為對立的雙方已相互倚伏著向其對立面轉化的因素。如說:“物生謂之化,物極謂之變。”“四時之變,寒暑之勝,重陰必陽,重陽必陰……故寒甚則熱,熱甚則寒。故曰:寒生熱,熱生寒,此陰陽之變也。”“寒極生熱,熱極生寒。”“陰陽之理,極則必變”。其中之“重”、“極”、“甚”,則均是事物內部陰陽相互轉化的內在因素和必要條件。而就陰陽轉化的形成和速度而言,則又有漸變過程和突變過程之不同。

  三、陰陽學說在中醫學中的應用

  (一)說明人體的組織結構

人體是一個有機的整體,中醫學根據陰陽對立統一的觀點,把人體組織結構劃分為相互對立又相互依存的若干部分,由於結構層次的不同,臟腑組織的陰陽屬性也有區別。就大體部位而言,軀殼為陽,內臟為陰;上部為陽,下部為陰;體表為陽,體內為陰。就腹背而言,背部為陽,胸腹面為陰。就肢體的內外側而言,四肢的外側面為陽,內側面為陰。就筋骨與面板而言,筋骨在深層為陰,面板居表為陽。就內臟而言,六腑傳化物而不藏,故為陽;五臟化生和貯藏精氣而不瀉,故為陰。就五臟而言,心、肺位於身體的上部胸腔之中,故為陽;肝、脾、腎位於身體的膈下腹腔,故為陰。具體到每一臟腑,又有心陰、心陽;肝陰、肝陽;胃陰、胃陽;腎陰、腎陽等的不同。可見人體結構中的上下、內外、表裡、前後各部分之間,以及體內的臟腑之間,都存在著對立、互根的陰陽關係,都可以用陰陽學說加以分析和認識。因此《素問》說:“人生有形,不離陰陽”。

  (二)解釋人體的生理活動

人體的生理活動,可以廣泛地應用陰陽學說加以說明。就人體一天內的寤寐而言,在白晝人體內屬陽的興奮作用制約了屬陰的抑制作用而占主導地位,人就處於醒寤的興奮狀態;進入黑夜,體內屬陰的抑制作用制約了屬陽的興奮作用而占主導地位,人就進入休眠狀態。所以人的睡眠活動即是機體內部陰陽對立制約運動的結果。

體內物質的代謝過程,主要是以陰陽互根互用的消長平衡方式進行。人體生命活動所需的各種精微物質(屬陰)的補充,是在不斷消耗內臟能量(屬陽)的情況下完成的;但屬陰的精微物質產生以後,又在相關內臟器官中轉換為種種不同的能量,在能量產生的同時,精微物質隨之消耗。前者屬於陰長陽消的過程,後者是陽長陰消的過程。生命活動就是在這種陰陽彼此不斷的消長過程中維持著動態平衡。所以《素問》說:“陰平陽祕,精神乃治”。

在屬陰的物質中,氣和血又可再分陰陽。屬陽的氣又具有生血、行血、攝血的功能;而屬陰的血又具有載氣、寓(藏)氣、化生氣的作用。可見氣血之間又體現著陰陽關係的多個層面。此外,諸如營衛關係、氣與津液關係、臟腑關係、經絡關係等亦莫不如是。因此《素問》說:“生之本,本於陰陽”。

  (三)解釋人體的病理變化

疾病是致病因素作用於人體而引起體內陰陽平衡失調、臟腑組織損傷,以及機能障礙的過程。陰陽學說不但可以對病理過程進行分析,還可以對引起病理過程的邪正雙方加以說明。病邪可以分為陰邪和陽邪兩大類。就六淫邪氣而言,則風、暑、熱邪為陽邪,寒與溼邪為陰邪。人體的正氣,亦有陰精與陽氣之別。在邪正鬥爭中,陽邪傷人,常易傷陰;陰邪侵襲,常先傷陽。在邪正鬥爭的勝負過程中,機體陰陽失調病機,則有偏盛、偏衰、互損、轉化、格拒、亡失等種種病理變化。

  1.陰陽偏盛

陰陽偏盛是指陰或陽的一方偏亢過盛,對另一方制約太過所導致的病理變化。《素問》概括為:“陰勝則陽病,陽勝則陰病。陽勝則熱,陰勝則寒。”

(1)陽勝則熱 是指在陽邪作用下,機體呈現出機能亢奮,產熱過剩的陽偏盛病機,臨床表現為一系列實熱徵象的病證。

(2)陽勝則陰病 是指陽勝病理變化對陰的制約過度,從而使陰呈現功能減弱的病理狀態,此即“陽長陰消”的過程。多表現在疾病過程中,由於陽熱太盛,傷耗陰液,則會引起陰液相對不足,津液虧耗的病證。

(3)陰勝則寒 是指感受陰邪,體內機能阻滯或障礙,呈現出陰偏盛的病機,臨床表現為一系列實寒徵象的病證。

(4)陰勝則陽病 是指陰勝病理變化對陽的抑制過度,從而使陽呈現功能減退的病理狀態,此即“陰長陽消”過程。多表現在疾病過程中,由於陰寒太盛,損傷陽氣,則會引起陽氣相對不足,機能虛弱的病證。

  2.陰陽偏衰

陰陽偏衰是指陰氣或陽氣低於正常水平的病理狀態。無論是陰或陽不足,無力制約對立的另一方,必然亦會導致另一方相對偏亢。

(1)陽偏衰 是指體內的陽氣虛損,推動和溫煦等功能減退,以及陽對陰的制約能力不足,導致陰的一方相對偏盛的病理狀態。臨床上常表現出虛性的寒證,即“陽虛則寒”。

(2)陰偏衰 是指體內的陰氣虧虛,滋潤及抑制作用減退,以及陰對陽的制約作用不足,導致陽相對偏亢,機能虛性亢奮的病理狀態。臨床上常表現出虛性的熱證,即“陰虛則熱”。

  3.陰陽互損

陰陽互損,是指陰或陽任何一方虛損到一定程度而累及另一方逐漸不足的病理變化。包括陽損及陰和陰損及陽兩種病理狀態。

陽損及陰,是指陽虛到一定程度時,無力促進陰的化生,使陰亦隨之不足的病理過程。此即“無陽則陰無以化”。臨證則常先有陽虛表現,繼之又出現陰虛反映。

陰損及陽,是指陰虛到一定程度時,不能滋養生化陽氣,使陽亦隨之不足的病理過程。此即“無陰則陽無以生”。臨證則常先有陰虛的表現,繼之又出現陽虛的反映。

陰陽互損是以陰陽互根互用為前提的。由於陰和陽互為其根、互為其用,所以當陰或陽虛衰不足時,就會發生“陽消陰亦消”的“陽損及陰”,或者“陰消陽亦消”的“陰損及陽”病理過程。

陰陽互損與陰陽偏衰不同。陰陽偏衰中的陰偏衰或者陽偏衰,是陰陽互損病理過程產生的前提,屬於病理狀態;而陰陽互損則是在陰偏衰或陽偏衰的病理狀態基礎上進一步發展的病理過程,此病理過程所產生的結局則是陰陽兩虛的病理狀態。

  4.陰陽轉化

陰陽轉化是陰陽失調所表現的病理變化。是指在一定的條件下,臨床上陽證可以轉化為陰證,陰證也可以轉化為陽證。此種陰陽證候的變化,即是由於陰陽轉化病機變化所呈現的病理狀態。

此外,臨床上寒熱真假證候,則是由於陰陽格拒所致。陽氣和陰液脫失,機能衰竭病證,則是陰陽亡失病機的具體表現。

  (四)指導疾病的診斷

陰陽失調是疾病發生、發展、變化的根本原因,由此產生的各種錯綜複雜的臨床表現亦都可以用陰陽加以說明。故在診察疾病時,用陰陽兩分法來歸納其四診材料,則有助於對病變的總體屬性作出判斷,從而把握疾病的本質。故說:“善診者,察色按脈,先別陰陽。”如:

辨別色澤的陰陽:色澤鮮明者屬陽,色澤晦暗者屬陰。

辨別聲息的陰陽:聲音高亢洪亮、多言而躁動者,多屬於實證、熱證、陽證;聲音低弱無力、少言而沉靜者,多屬於虛證、寒證、陰證。呼吸微弱者屬陰;呼吸有力,聲高氣粗者屬陽。

辨別脈象的陰陽:以脈位辨陰陽,寸脈為陽,尺脈為陰;據脈率辨陰陽,則數者為陽,遲者屬陰;據脈力辨陰陽,則實脈為陽,虛脈為陰;以脈形辨陰陽,則浮、大、洪、滑屬陽,沉、小、細、澀為陰。所以說:“微妙在脈,不可不察,察之有紀,從陰陽始。”

判定證候的陰陽:即是從疾病的部位、性質等辨別其陰陽屬性,大凡表證、熱證、實證屬於陽證;而裡證、寒證、虛證屬於陰證。因此,只有在總體上把握了疾病的陰陽屬性。進行更深層次的辨證分析,才能抓住疾病的本質。所以說:“凡診病施治,必須先審陰陽,乃為醫道之綱領。陰陽無謬,治焉有差?醫道雖繁,而可以一言蔽之者,曰陰陽而已”。

  (五)指導疾病的防治

調理陰陽,使之保持或恢復相對平衡,達到“陰平陽祕”狀態,是防病治病的基本原則,也是陰陽理論用於疾病防治的體現。

  1.指導養生防病

養生的目的在於延年益壽和防病除疾。養生的根本原則是“法於陰陽”,即遵循自然界的陰陽變化規律來調理人體的陰陽,使人體陰陽與自然界的陰陽變化協調一致。故說:“夫四時陰陽者,萬物之根本也。所以聖人春夏養陽,秋冬養陰,以從其根,故與萬物沉浮於生長之門。”

  2.確定治則治法

調理陰陽,補其不足,瀉其有餘,恢復其陰陽的平衡協調,是治療疾病的基本法則。故《素問》說:“謹察陰陽所在而調之,以平為期。”

(1)陰陽偏盛的治療原則針對陰或陽偏盛所致的病證,主要運用損其有餘(即“實則瀉之”)的原則進行治療。如陽偏盛所致的實熱證,宜用寒涼藥物抑制亢盛之陽,清除其熱,此即“熱者寒之”的方法,又叫“陽病治陽”;陰偏盛所致的實寒證,可用溫熱藥物消除偏勝之陰,祛除其寒,此即“寒者熱之”的方法,又叫“陰病治陰”。

(2)陰陽偏衰的治療原則對陰偏衰或陽偏衰所致的病證,主要運用補其不足(即“虛則補之”)的原則進行治療。如陽虛不能制約陰而致的虛寒證,一般不能用辛溫散寒的藥物,應當用補陽的藥物,扶助不足之陽而達到制約相對偏盛之陰的目的。這種方法,又叫“陰病治陽”,即“益火之源,以消陰翳”。陰虛不能制約陽而致的虛熱證,則不能用苦寒清熱的藥物,而應用滋陰之品,資助不足之陰,以達到抑制相對偏盛之陽的目的。這種治療方法,又叫“陽病治陰”。亦即“壯水之主,以制陽光”。

對陰陽偏衰病證,也可根據陰陽互根及陰陽消長的此長彼亦長理論來確立治療方法。即“善補陽者,必於陰中求陽,則陽得陰助而生化無窮;善補陰者,必於陽中求陰,則陰得陽升而泉源不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