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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藝考的考試內容和注意事項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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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考逐漸臨近,考生在積極準備考試的同時,也需要對考試內容和注意事項做一定的瞭解。下面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是音樂藝考的考試內容和注意事項,希望能為大家提供幫助!一起來看看吧!

音樂藝考的考試內容和注意事項2017

凡生源所在地省統考涉及到的專業,民辦高校、獨立學院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及所有高校的藝術類高職(專科)專業招生均應直接使用省級統考成績,學校不能再組織校考;其他藝術類本科專業可直接使用省級統考成績,也可在省級統考合格考生範圍內組織校考。省級統考未涉及到的專業,由學校組織校考。

獨立設定本科藝術院校可跨省設點組織校考;民辦高校、獨立學院及高職(專科)院校只能在本校所在地組織省級統考未涉及到的專業校考;其餘本科院校原則上只在本校所在地設點組織校考。

  考試形式

藝術類專業考試分為省級招辦統一組織的'專業考試和招生學校組織的專業考試兩種形式,簡稱省統考和校考。

  考試內容

1.音樂教育類:聲樂、鋼琴、視唱練耳、音樂知識、素質面試等。

開設此類專業的高校多是師範類院校和綜合性大學,對考生的文化成績要求較高,適宜有藝術特長文化成績較好的考生報考。

2.器樂類:主科(相關器樂擇其一)、聲樂、視唱練耳、音樂知識、素質面試等。

除了鋼琴外,其他所需樂器需要考生自己攜帶。

  特別提示

1.除了上述考試形式外,許多專業還輔之以筆試。筆試內容一般是相關的文學常識。

2.在考試時間不衝突的前提下,考生可以根據個人的特長、精力及家庭財力,選報幾個考試內容相近的專業,以增加錄取的保險係數。

3.省統考結束後,由省級招辦根據本省的招生計劃制定各專業的合格分數線;校考結束後,由學校自行頒發各專業的合格證,其發放數量原則上按與本校相應藝術類專業招生計劃4∶1的比例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