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才華齋>文藝>音樂>

「藝考」2017河北音樂類專業統考內容

音樂 閱讀(6.52K)

藝考逐漸臨近,各省相繼出臺了統考的政策。下面小為大家整理的是河北省音樂類專業統考內容和要求,一起看看吧!

「藝考」2017河北音樂類專業統考內容

  一、報考條件

藝術類包括美術類、音樂類、舞蹈類、編導類、播音主持類、書法類、表演類等,符合2017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名條件者均可按藝術類報名,報名辦法按照《河北省教育考試院關於做好2017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冀教考普[2016]24號)執行。

  二、招生計劃

2017年河北省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計劃不分文科、理科,按綜合分類別編列。具體見省教育考試院公佈的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計劃。

  三、專業考試

所有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均須按要求參加相應的專業考試。專業考試分兩種形式:一是河北省內高校聯合組織的專業考試(簡稱:聯考),二是招生院校單獨組織的專業考試(簡稱:校考)。

  (一)音樂類專業聯考

⑴考試科目和分值(滿分為200分)。專項(150分,分聲樂、器樂,考生根據自己專長任選一門作為專項參加考試)、樂理(15分)、音樂素質(聽音15分,視唱20分)。

⑵考生報考以下對聲樂或器樂專項技能有專業考核要求且符合教育部藝術類專業設定規定的專業均應參加音樂類專業聯考。

本科專業:音樂學、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音樂表演、錄音藝術等專業。

專科專業:現代流行音樂、作曲技術、音樂製作、鋼琴伴奏、鋼琴調律、音樂表演、錄音技術與藝術。

  【專業考試安排】

  ⑴繳費辦法

2016年12月16日至19日,考生憑《報考證》上14位考生號和身份證號通過“河北建行—繳費平臺”,“河北師範大學招生考試”欄目,網上繳納專業考試費(美術100元,音樂、舞蹈200元),逾期未繳費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專業考試。

  ⑵下載《准考證》

音樂類考生2017年1月3日至6日,登入河北師範大學招生資訊網

(網址:)“通知公告”欄目下載本人《准考證》。

⑶考試時間、地點

音樂類:2017年1月7日音樂類考生進行樂理、聽音考試,音樂類考生的其他考試專案的考試時間、地點及考試要求詳見《准考證》。

⑷河北師範大學諮詢電話0311-80786666。

  (二)音樂類專業校考

1.獨立設定的本科藝術院校和本科一、二批次高校(民辦院校和獨立學院除外,下同)的藝術類本科專業,聯考未涉及的藝術類本、專科專業,經我省教育考試院批准後,可組織校考。其中我省聯考涉及到的藝術類專業,招生院校須在我省專業聯考合格的.考生範圍內組織校考。

2.對於我省聯考類別涉及到的藝術類專業,如學校有特殊選拔要求,不需要我省相應類別專業聯考合格直接使用校考成績的,須經省教育考試院批准同意後方可向社會公佈。

3.經批准在河北省設立校考點的院校,其專業考試統一安排在石家莊資訊工程職業學院進行。按教育部規定,考試時間從2017年2月1日開始。

4.如果考生報考的院校(專業)在河北省設點進行專業考試,則考生只有在河北考點參加考試的成績有效,對在其他考點參加考試的成績不予承認。

5.招生院校組織校考的專業,其考試時間、地點,由招生院校負責公佈,考生可直接向招生院校諮詢。

  (三)專業考試成績有關規定

1.所有藝術類專科專業、獨立學院和民辦院校藝術類本科專業及省內院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屬聯考類別涉及到的,錄取時必須使用河北省專業聯考成績。省外院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屬河北省聯考類別涉及到的,鼓勵錄取時使用河北省專業聯考成績。

2.院校進行校考的藝術類專業,錄取時,對於我省聯考涉及到的,須在相應類別聯考合格基礎上採用院校校考成績;對於我省聯考涉及不到的,直接採用院校校考成績。

3. 2017年1月21日前公佈音樂類專業聯考成績並確定專業聯考合格標準。屆時音樂類考生登入河北師範大學招生資訊網(網址:)查詢聯考成績。為增加考生考試成績的區分度,2017年我省繼續將藝術聯考的成績保留一位小數。

4.校考專業合格標準由院校根據各專業的特點和要求自行確定,校考專業成績由院校負責通知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