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考試中包含聲樂和器樂的考試,那麼聲樂考試和器樂考試的內容有哪些?有什麼評分標準能?下面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是聲樂考試和器樂考試的內容,希望能為大家提供幫助,一起看看吧!
(一)聲樂考試內容、形式和評分標準
1、 考試目的
通過考生的演唱,測定考生的嗓音條件、演唱方法、音樂表現等。
2、 考試內容和形式
考生現場背譜演唱歌曲1首。
考生在規定的曲目範圍(詳見附錄3)內選取3首歌曲作為考試抽籤曲目,由電腦現場抽籤1首作為考試曲目。
3、 考試要求
(1)考生必須按照電腦抽籤決定的考試曲目演唱,否則視為放棄考試。
(2)考生未按要求背譜演唱,將予以扣分處理。
(3)中國歌劇選段及外國歌劇詠歎調不可移調演唱,否則將予以扣分處理。
(4)考試時一律採用由考場提供的鋼琴伴奏,考生須自備抽籤曲目的鋼琴伴奏五線譜。
4、評分標準
聲樂考試滿分為100分。評分根據以下幾個方面:
(1)嗓音條件
要求音色明亮、圓潤、音質純淨,聲音有較大的.可塑性,發聲器官無疾病,自然音域達到十二度左右。
(2)演唱方法
發聲方法基本正確,無不良發聲習慣,呼吸、聲音通暢,吐字清晰。
(3)音樂表現
能較準確地運用普通話或原文演唱中外歌曲,能較好地表現歌曲情感、音高、節奏準確,演唱較完整。
注:考生應符合招生專業目錄規定的身高要求,並且五官端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