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才華齋>升學>大學聯考>

揚州大學2017年綜合評價錄取招生章程

大學聯考 閱讀(2.95W)

導讀:揚州大學2017年綜合評價錄取招生章程已經公佈,學校2017年綜合評價錄取人數不超過本一批次招生計劃總數的5%,報名時間為4月12日至4月25日24:00,具體內容請看如下資訊,想了解更多相關資訊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揚州大學2017年綜合評價錄取招生章程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進一步推進大學聯考招生制度改革,探索“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選拔考試招生模式,根據《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 號)、《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完善和規範高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14〕18 號)和《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17年省屬普通高校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等檔案精神,揚州大學2017年繼續開展省屬高校招生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工作。具體實施辦法如下:

一、招生物件

具有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資格,思想品德優良、身心健康的江蘇省應屆高中畢業生,對照報名條件,由本人申請、經所在中學稽核確認後可報考我校綜合評價錄取。

二、招生計劃

綜合評價錄取人數不超過我校2017年本一批次招生計劃總數的5%。

三、報名條件

凡符合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類條件之一的,可在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類或農學學科潛質類中任選一類報名,符合農學學科潛質類條件的只能在該類報名。

㈠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類

1.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省賽區競賽(數學、物理、化學、生物、資訊學)獲得三等獎(含)以上者;

2.高中階段在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全國中國小電腦製作活動等全國性中學生科技競賽活動中獲得省級三等獎(含)以上者;

3.在語言文學、寫作等方面有特殊才能,並在全國新概念作文大賽、全國中國小生創新作文大賽、“葉聖陶杯”全國中學生新作文大賽、“語文報杯”全國中學生作文大賽中獲三等獎(含)以上者;或在高中階段參加全國創新英語大賽複賽優勝者,或參加全國中學生英語能力競賽獲三等獎(含)以上者;

4.具有某一學科(專業)的培養與發展潛質,高中階段以第一作者或獨立作者發表學術論文(省級及以上刊物)、出版專著、獲國家發明專利授權(不含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非轉讓所得);

5.我校優秀生源基地學校、江蘇省四星級高階中學的考生,綜合素質優秀,高中階段每學期學習成績綜合排名在年級同科類學生中位於前30%,且在高中階段不少於1次獲得校級“三好學生”稱號者;

6.思想道德品質優秀,高中階段獲得地級市(含)以上各種思想道德品質類獎勵或榮譽、獲得地級市(含)以上優秀學生幹部、優秀共青團員、三好學生榮譽稱號者;

7.學業水平測試必測科目5門課程成績達2A2B1合格者。

㈡農學學科潛質類

熱愛農學學科類專業,立志服務三農,對農作物、植物、動物等具有濃厚興趣,化學、生物課程在高中階段的單科學習中,任意一門成績有三個或以上學期位於年級前20%的理科考生。

四、招生專業

類別


科類


專業(類)名稱


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類


文科


漢語言文學類、祕書學、歷史學、哲學、法學、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學類、廣播電視學、英語語言文學類、日語、朝鮮語、經濟學、國際經濟與貿易、農林經濟管理、工商管理類、公共管理類、旅遊管理類


理科


法學、教育技術學、數學類、電子科學類、化學類、材料類、化工與製藥類、機械類、電子資訊類、計算機類、軟體工程類、建築學、土木工程、工程管理、交通工程、水利類、水文與水資源工程、新能源科學與工程、測控技術與儀器、建築環境與能源應用工程、建築電氣與智慧化、環境工程類、環境科學類、海洋資源與環境、農村區域發展、生態學、風景園林、生物技術、生物工程、臨床醫學、中西醫臨床醫學、藥學、經濟學、國際經濟與貿易、工商管理類、電子商務、旅遊管理類、食品衛生與營養學、食品科學與工程類


農學學科潛質類


理科


農學、種子科學與工程、植物保護、園藝、動物科學、水產養殖學、草業科學、動物醫學、動物醫學(實驗動物)、動植物檢疫


注:具體招生專業類名稱以我校公佈的招生計劃名稱為準。

五、報名流程

我校綜合評價錄取申請工作實行網上報名與郵寄紙質材料相結合的方式,缺一不可。

1.報名時間:2017年4月7日至2017年4月21日。

2.網上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在規定時間進入報名網址報名,並根據要求網上填寫報名資料,填寫完畢後提交。

考生報名時,即在報名系統中自助繳納招生測試費60元(報名前請認真審讀招生章程,對照條件慎重考慮,繳費之後概不退款)。所有報名考生只能在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類、農學學科潛質類中選報一類。

須提交的材料:

⑴報名申請表(網上報名完成後由報名系統生成列印,須考生本人簽字、所在中學負責人簽字並加蓋中學公章)。

⑵考生自己手寫的個人陳述材料,內容包括自身成長經歷及體會、個性特長、自身學科潛質及取得的成果、進入高校的努力方向及設想等,字數不少於800字、不超過1500字。

⑶考生符合學校綜合評價報名條件及具備學科特長的相關證明材料(獲獎證書、作文類參賽作品、發表論文、專著、專利證書等,其中論文要附發表期刊的封面、封底及目錄)。

⑷經中學學籍主管部門稽核蓋章的高中階段各學期成績彙總表影印件以及年級排名彙總情況表(兩件缺一不可);

⑸經中學學籍主管部門稽核蓋章的學業水平測試必測科目成績通知單;

⑹考生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

上述材料均須原件掃描或拍照後按報名系統要求上傳,並通過報名系統網上提交。考生須確保上傳材料真實、準確、清晰,未按要求完成報名或材料不合要求者,報名無效。

3.郵寄書面材料:申請人將五-2中所列⑴-⑹材料(蓋章報名申請表、陳述材料、蓋章成績表影印件、蓋章必測科目成績通知單影印件為原件,獲獎證書、參賽作品、論文、專著、專利證書、身份證等為影印件)以“報名申請表”為封面裝訂,於2017年4月22日12時前(以當地郵戳日期為準)以EMS特快專遞方式寄至揚州大學招生辦公室(地址:揚州市大學南路88號,郵編:225009)。請在信封上註明“綜合評價招生報名材料”字樣(所寄交申請材料概不退還)。

六、選拔程式

1、學校將通過揚州大學本科招生網及有關媒體向社會公佈我校綜合評價錄取政策,讓中學、考生和家長了解我校綜合評價錄取報名條件和選拔辦法。

2、資格初審

報名截止後,揚州大學綜合評價錄取工作小組將對考生的申請材料進行資格初審。初審通過的考生名單將於2017年5月5日在我校本科招生網上公示並報省教育考試院。

通過初審者須在網上確認參加我校組織的`面試(截止時間為2017年5月20日)。未確認者,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3、面試報到

通過資格初審並確認參加面試的考生於2017年6月10日攜帶本人身份證、學生證和具備報名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獲獎證書、作文類參賽作品、發表論文發表期刊、專著、專利證書等)原件到揚州大學辦理報到手續,並領取准考證。

4、面試

時間:2017年6月11日(具體報到地點及考試安排見我校本科招生網,請考生隨時關注)。

5、按照“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寧缺毋濫”的原則,對於參加我校綜合評價錄取測試合格的考生,根據考生面試成績高低,以不超過綜合評價錄取計劃數200%的比例,由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擇優確定我校綜合評價錄取入選考生。6月22日前,將入選考生名單通知考生所在中學,同時報省教育考試院,在中學、我校本科招生網及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公示。公示無異議後,將作為我校2017年綜合評價入選考生人選,並報教育部和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七、錄取政策

我校確定的綜合評價入選考生人選仍需參加2017年江蘇省普通高等學校統一入學考試,並須填報綜合評價錄取志願。對於取得綜合評價錄取資格的考生,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類考生的兩門選測科目等級必須達到2B以上;農學學科潛質類考生的兩門選測科目等級必須達到1B1C以上。考生填報專業志願必須填滿6個(僅限上述已公佈的招生專業)。報考農學學科潛質類的考生只能填報農學學科潛質類相關專業。

根據入選考生報考科類(文科、理科),在面試合格的基礎上,結合考生大學聯考成績及學業水平測試必測科目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等級,採取大學聯考成績佔55%、面試成績佔35%、學業水平測試必測科目(四門)佔5%和綜合素質評價佔5%的加權綜合評價的方法確定等級,擇優錄取。

加權綜合評價的方法:

專案


權重


說明


大學聯考成績


55%


大學聯考成績總分折算成標準分(百分制),按55%計算出所得大學聯考成績分。


學業水平測試必測科目(四門)


5%


每個“A”可得1分,如考生獲得四個“A”,在4分的基礎上再獎勵1分,即獲得5分。


高中綜合素質


評價


5%


“學習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三項,每個“A”可得1分,3A得4分;“道德品質”、“公民素養”、“交流與合作”三項均為合格得1分。


面試成績


35%


面試成績滿分100分,按35%計算出所得面試成績分。


上述四項得分相加,即為加權綜合評價得分。根據得分情況,確定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類A、B二類考生:

A類考生:加權綜合評價得分排名前30%(含)的考生,大學聯考成績不低於所屬科類本科第一批省錄取最低控制線下20分,予以錄取並可滿足第一專業;

B類考生:加權綜合評價得分排名30%(不含)以後的考生,大學聯考成績不低於所屬科類本科第一批省錄取最低控制線下10分,予以錄取並滿足其填報的專業志願之一(考生須填滿六個專業志願。因不填滿六個專業志願而未被錄取,考生責任自負。如線上考生人數超過計劃數,按加權綜合評價得分從高到低錄滿為止)。

農學學科潛質類考生的加權綜合評價得分不分類,考生大學聯考成績不低於所屬科類本科第一批省錄取最低控制線下20分,按照加權綜合評價得分高低順序,遵循專業志願,擇優錄取(如線上考生人數超過計劃數,按加權綜合評價得分從高到低錄滿為止)。

錄取名單將在我校本科招生網及省教育考試院網站進行公示。

八、監督機制

1.學校在綜合評價錄取過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對選拔辦法、標準、程式及結果向社會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2.面試過程嚴格遵循“五隨機”原則(即:參加面試的考官從考官庫中隨機產生,考生面試順序隨機生成,考生進入的考場隨機生成,考官進入的考場隨機生成,考生面試試題隨機確定)。

3.綜合評價錄取工作在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由綜合評價錄取工作小組具體實施選拔工作,並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和監督。

4.中學及學生本人應本著公平、公正、公開和誠信的原則,嚴格按照規定程式進行申請。稽核確認的材料必須屬實,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考生的被選拔資格和該生所在中學三年的報名資格。同時,相關情況將上報省教育考試院。

5.對在綜合評價錄取中存在違規承諾及操作,虛報或偽造、變造有關材料,考試作弊、替人考等弄虛作假、徇私行為的,一經查實,依據有關規定分別予以嚴肅處理。

6.我校未委託任何機構或個人代理綜合評價錄取事宜,請不要相信任何中介資訊。

7.考生如對我校綜合評價錄取工作有異議,可與我校紀檢監察部門聯絡。聯絡電話0514—87971822。

九、聯絡諮詢方式

1.電話:(0514)87991290、87971626、87971618、87991362(傳真)。

2.辦公地址:揚州市大學南路88號揚州大學招生辦公室。

3.揚州大學本科生招生網:。

報名網址:。

4.電子信箱:。

十、本章程以揚州大學本科招生網上釋出為準,並由揚州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十一、如果國家或江蘇省對綜合評價錄取工作的政策有所調整,我校也將做出相應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