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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清華大學浙江省“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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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2017年清華大學浙江省“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簡章已經公佈,“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時間為4月29日—5月10日。具體內容請看如下資訊,想了解更多相關資訊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2017年清華大學浙江省“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簡章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的精神,深入實施《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試點方案》,根據《清華大學綜合改革方案》,我校圍繞“綜合評價、多元擇優、因材施招、促進公平”的人才選拔理念,結合自身辦學特色和人才培養需要,在浙江省開展“三位一體”綜合評價(以學生大學聯考成績、高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和高校測試成績為依據的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一、領導機構

我校在浙江省“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在清華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和實施。

“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按照綜合評價、公平公正、寧缺毋濫的原則擇優確定入圍名單,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並接受社會監督。

  二、招收物件及報名條件

志向遠大、追求卓越、品學兼優、素質全面,一貫優秀並具創新潛質的普通高中畢業生均可申請,綜合學業成績應在全年級前列。

  三、招生計劃及招生專業

“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總計劃數為105人,具體如下表所示:

專業組名稱大學聯考選考科目要求三位一體考試科目所含專業(類)
物理基礎組(74人)物理數學物理建築類土木類環境、化工與新材料類機械、航空與動力類能源類電子資訊類計算機類自動化與工業工程類數理類化生類經濟、金融與管理類人文與社會類法學類文理通識類
通用基礎組(15人)不限數學歷史經濟、金融與管理類人文與社會類法學類文理通識類
化學基礎組(10人)化學數學化學環境、化工與材料類化生類
臨床醫學組(6人)物理數學物理臨床醫學(協和)

  四、報名方式

請登入“網上報名系統”,進入“網上報名”,註冊並登入後按要求準確完整地填寫申請表,並經簽字確認後掃描或拍照上傳。

1.報考型別及志願填報要求

a. 學生需在“招生型別”中選擇“綜合評價”,“報名型別”中選擇“浙江三位一體招生”。

b. 學生需根據自身大學聯考選考科目及各專業組要求進行申請;允許至多兼報兩個專業組,每個專業組內最多允許填報5個專業(類)志願。

c. 臨床醫學專業只錄取第一專業組志願為臨床醫學組、且專業組內第一專業志願為臨床醫學(協和)的考生。

2.申請表填寫要求

請按照以下要求網上填寫並提交申請材料,未按要求填寫並提交者視為無效申請。

a. 申請表中的“成績資訊”需由中學稽核蓋章以證明成績真實。

b. 申請表中的“綜合資訊”需逐項填寫,並上傳證明材料的掃描件或照片。

在“綜合資訊”-“高中期間參與的社會活動”一欄可填寫:高中階段參與的科學研究、創新實踐、文學創作情況;高中階段參與的志願服務、社團活動、學校或班團學生工作等情況。

在“綜合資訊”-“高中期間的獲獎記錄”一欄可填寫:高中階段獲得的省級(含)以上學科競賽獎勵情況;高中階段獲得的校級(含)以上個人榮譽情況;本人所具備的文藝、體育特長情況。

“綜合資訊”詳細填寫說明請參考附件。

c. 申請表中的“志願資訊”務必慎重填寫,我校將依據學生填寫的志願資訊認定專業組及專業(類),並在大學聯考後根據學生認定的.專業組、專業(類)進行錄取。

d. 申請表中的“專業申請理由”僅針對學生申請的第一專業組內的第一專業志願填寫。

e. 可由瞭解學生特點和事蹟的推薦人為申請學生撰寫推薦信,推薦信總數不超過2封,需按報名系統內要求完成填寫並上傳。

我校2017年在浙江同時進行自主招生、領軍人才選拔招生及“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三者可兼報。

  五、選拔程式

1. 初評:我校將組織專家組進行初評,專家組將根據學生的高中學習發展特點及全過程表現,包括平時學業成績、學科獲獎情況、參與課外研究或學習的情況、科技發明/文學創作/創意創新成果的情況、文體特長情況、參與社會工作/社團活動/社會實踐/志願公益活動的情況、綜合獲獎及突出事蹟的情況、個人陳述及推薦情況等多方面進行綜合評審。

初評結果分A+、A、P、F四檔。“A+”的學生可參加初試、複試,且確定入圍;“A”的學生可參加初試、複試;“P”的學生可參加初試;“F”的學生不能進入之後的考核環節。初評結果將在報名系統內公佈。

2. 資格確認:初評結果為“A+”、“A”及“P”的學生須於5月27日登陸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試資訊管理系統”,網上確認是否參加我校測試和錄取。未進行網上確認的考生,視作放棄我校測試資格和錄取資格。

3. 初試:初評結果為“A+”、“A”及“P”的學生均需參加我校組織的初試。初試採用筆試形式,考試科目如上表所示。學生依據填報的專業組參加考試(兼報不同專業組,且各專業組所要求考試科目不同的,考生需參加多科目的考試)。初試結果將在報名系統內公佈。

4. 複試:我校將根據學生初試成績分專業組確定初試通過名單。複試將在清華大學校內進行,具體形式、時間、地點將在報名系統中通知。

5. 確定入圍名單:我校將根據學生報考的專業組及高校測試成績(含初評成績、初試成績及複試成績)確定入圍學生名單。入圍人數總人數原則上不超過招生計劃總數的170%。入圍學生名單將按有關規定公示,考生可同步在報名系統內查詢。

  六、錄取辦法

1. 入圍“三位一體”資格的學生必須參加2017年浙江省大學聯考,並且達到一段線。

2. 錄取安排在2017年6月25日之前;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大學聯考志願填報和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大學聯考志願填報和錄取。

3. 按確認我校三位一體志願的學生的綜合成績及專業志願,分專業組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其中物理基礎組錄取74名,化學基礎類錄取10名,通用基礎類錄取15名,臨床醫學組錄取6人。錄取時,優先錄取第一專業組專業類志願。如有未錄滿計劃,調入物理基礎組。

專業組內按“綜合成績優先”及“專業志願平行”的原則進行專業類志願的錄取;綜合成績達不到所填報專業類志願的考生,應服從專業類調劑,否則不予錄取。

4. 綜合成績計算方法

綜合成績按照中學學業水平測試成績(折算成滿分10分)+高校測試成績(折算成滿分30分)+大學聯考總分(折算成滿分60分)計算形成(若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則按單項順序及分數高低排序,單項順序排列依次為:高校測試成績、大學聯考總分、中學學業水平測試成績)。

其中:

1)中學學業水平測試成績折算方法:學業水平測試共10門科目,各科成績按照A=10分、B=9分、C=7分、D=4分折算,非應屆畢業生的“技術”科目成績,取資訊科技、通用技術兩個科目成績的平均值。中學學業水平測試成績=各科折算成績之和÷10(四捨五入取1位小數)

2)高校測試成績折算方法:[初評成績+初試成績+複試成績](滿分100分)×0.3(四捨五入取1位小數)

3)大學聯考總分折算方法: 大學聯考總分/750×60(四捨五入取1位小數)

  七、日程安排

2017年4月29日—5月10日,“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報名。

2017年5月20日左右,公佈初評結果。

2017年5月27日,考生資格確認,學生需網上確認是否參加我校測試和錄取。未進行網上確認的考生,視作放棄我校測試資格和錄取資格。

2017年6月10日左右,初試。(具體測試時間以報名系統內公佈為準)

2017年6月16日-18日,複試。(具體測試時間以報名系統內公佈為準)

2017年6月22日前,公佈綜合成績及入圍名單,並按有關規定公示,學生可在報名系統內查詢。

2017年6月25日之前,完成錄取。

  八、其他

1.我校將高度重視對三位一體招生的規範管理,嚴肅三位一體招生工作紀律和執紀問責。加強考核過程管理,完善招生決策機制;認真落實三位一體招生監管責任,加強報名、考核、錄取的全過程監督。

2.學生應本著誠信的原則提供真實準確的報名申請材料,若存在虛假內容或者隱匿可能對考生產生不利影響的重大事實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資格;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中學及推薦人應當對所出具的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採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3.我校“三位一體”招生的報名及測試不收取任何費用。考生因家庭經濟原因參加複試存在困難的,可以向我校申請資助。

4.本簡章由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九、聯絡方式

通訊地址:北京市海淀區清華園1號,清華大學招生辦公室;郵政編碼:100084

諮詢電話:010-62770334/62782051

傳真號碼:010-62782061

監督電話:010-62783000(學校紀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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