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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溫州商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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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2017年溫州商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已經公佈,學校2017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計劃150名(12個本科專業),報名時間為2月27日—3月26日。具體內容請看如下資訊,想了解更多相關資訊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2017年溫州商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

院校全稱:溫州商學院(原溫州大學城市學院)

學校部委碼:13637

浙江招生程式碼:0126

辦學層次:本科

辦學型別:民辦

學院地址:溫州市茶山高教園區

郵 編:325035

  一、學校概況

溫州商學院是經國家教育部批准設立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其前身是被譽為“中國高水平獨立學院”的溫州大學城市學院。是國家教育體制改革試點院校、浙江省特色應用技術本科試點院校,浙南地區唯一一所商科類本科院校。學校位於溫州市茶山高教園區,設8個學院、23個本科專業和6個專科專業。2012年1月學校被新增為浙江省“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制度試點單位,成為全國首所開展“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制度試點的獨立學院。

溫州商學院經教育部批准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列入浙江省“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制度試點的招生計劃均納入同專業普通培養體系,學生畢業後統一頒發經教育部學歷電子註冊的“溫州商學院”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畢業證書,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畢業生授予“溫州商學院”學士學位。

  二、招生專業與計劃

學校2017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計劃150名(12個本科專業),各專業招生計劃及相關要求如下:

錄取招生專業計劃數學費(元/年)選考科目要求
普通類 提前錄取金融學1528000歷史 思想政治 物理
國際經濟與貿易1528000思想政治 物理 歷史
英語1528000不限
廣告學1028000歷史 地理 技術
傳播學1028000歷史 地理 技術
工商管理1028000歷史 地理 思想政治
市場營銷1028000歷史 地理 技術
人力資源管理1028000歷史 地理 思想政治
會計學1528000思想政治 物理 歷史
財務管理1028000思想政治 物理 歷史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1528000物理 化學 技術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1528000物理 化學 技術
合計150

注:每位考生限報一個專業,往屆生可以報考;選考科目要求與省考試院網站公佈一致,考生填報志願時須滿足選考科目相應要求。

  三、報考條件與辦法

報考溫州商學院“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須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資格;

2.中學階段綜合素質評價均為B等及以上(往屆生為P等及以上);

3.學考科目均須合格;

凡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登入我校網上報名系統填報相關資訊並上傳相關書面材料的掃描件或清晰端正照片,考生無須遞送紙質材料。具體書面材料如下:

①由報名系統自動生成的'申請表,並附申請人所在中學校長簽名,加蓋所在中學學校公章;

②選考科目範圍、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等第證明(蓋教務處公章);

③身份證(正反面)。

學校將對考生的報名資訊及所提交的材料進行資格稽核,稽核通過的考生名單將在招生網上予以公佈,考生也可登入我校“三位一體”報名系統查詢是否通過稽核。

  四、報名及考試時間安排:

網上報名:2017年2月27日—3月26日

綜合測試(筆試):2017年4月15日下午 13:00-14:00

綜合測試(面試):2017年4月16日上午 9:00

  五、報考費標準

110元/人

  六、綜合測試程式

1.筆試

根據筆試成績,按各專業招生計劃數1:5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環節的考生名單。

2.面試

筆試次日進行面試(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電腦科學與技術專業採用上機考試形式,英語採用常規面試形式,其他專業採用無領導小組面試形式)。

3.成績查詢和入圍考生名單公示

綜合測試結束後,考生可通過我校招生網查詢綜合測試成績;各專業按不超過招生計劃數1:5的比例確定入圍學生名單(入圍面試但未參加面試的考生將取消綜合測試入圍資格),入圍學生名單在招生網上公示10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後報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綜合測試成績=筆試(滿分為100分)* 50% +面試(滿分為100分)* 50%;

  七、錄取原則與辦法

1.學校選拔錄取工作嚴格按照“公正、公平、公開”原則。嚴格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2.入圍考生須參加浙江省2017年普通大學聯考,考生在填報普通類提前錄取院校志願時須將溫州商學院填寫為第一志願,所填報專業須和報名時所確定的專業一致,否則無效(入圍考生自主選擇是否填報我校)。

3.學校按招生計劃數1:1劃定校內投檔基準線,並根據各專業考生志願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良的,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4.綜合成績計算:綜合成績由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綜合測試成績、大學聯考成績三部分組成。綜合成績按“學業水平測試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15%+學院綜合測試成績(折算成滿分100分)×35%+大學聯考總分(折算成滿分100分)×50%”計算形成。其中學業水平測試A等計12分,B等計8分,C等計5分,D等計2分。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總分超過100分的按照100分計。

5.學校認可往屆生學考成績,等第計分方式與應屆生相同,其中技術成績由資訊科技和通用技術成績就高計入。

6.若考生志願填報人數未到專業計劃數的110%,則錄取人數控制在各專業志願填報人數的85%以內。學校錄取的考生外語語種不限,各專業不設單科成績要求,對錄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往屆生錄取和應屆生一視同仁。

7.對考生弄虛作假行為按教育部令第36號嚴肅處理。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後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後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佈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一)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資訊,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二)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三)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替考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四)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八、附則

1.學校按教學培養成本收費,嚴格按浙江省物價局、浙江省教育廳核定的標準收取學費及住宿費。

2.學校設立多種獎學金,獲獎面達40%。

3.學校選拔錄取工作由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並接受社會監督,監督電話:0577-86689055。錄取結果將通過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門或溫州商學院招生網()公佈。

4.招生工作聯絡方式:溫州商學院招生辦公室

招生熱線:0577-86698888

學校網址:

招生微博:

微信公眾號:zswucc

5.本章程由溫州商學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