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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大學聯考加分政策及報考細則

大學聯考 閱讀(1.72W)

遼寧省2016年大學聯考加分政策有哪些?大學聯考報考的具體細則是什麼?本站小編為大家介紹!

2016年大學聯考加分政策及報考細則

  考試報告細則

  往屆生需到戶籍所在地報名

凡是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高階中等教育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身體健康、戶籍和學籍符合《黑龍江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報名考生戶籍、學籍審查的規定》(黑招委聯字〔2006〕1號)檔案相關規定的人員均可在我省報名。

凡符合大學聯考報名條件者須持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參加大學聯考報名。戶籍在我省的應屆高中畢業生,由所在中學負責組織集體報名;往屆生及其他考生到戶籍所在市(行署)、縣(市、區)招考辦報名;戶籍在我省但就讀在外省的應屆考生,憑應屆畢業證明信原件、外省地市級學業水平考試(或高中會考)管理機構提供的成績證明材料和就讀學校提供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材料,到戶籍所在市(行署)、縣(市、區)招考辦報名。

  務工人員子女報名需符合條件

非我省戶籍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參加大學聯考報名,須具有我省高中學籍,且高階中學階段在我省連續就讀3年以上,父母在我省有合法職業和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

除此之外,在我省定居並符合報名條件的外國僑民,須持省公安廳填發的《外國人永久居留證》或《外僑居留證》。尚未安排工作的退伍、轉業軍人,須持民政部門出具的證明和《中國人民解放軍士兵復員證》或《中國人民解放軍幹部轉業證》。

符合以上條件,就可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到學籍所在市(行署)、縣(市、區)招考辦報名了。

  六類人員沒有報考資格

每年,招考辦的工作人員都會對考生進行報名資格審查。工作人員介紹,六類人員不可以參加大學聯考報名,即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的在校生;高階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在高階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並違規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包括全國統考、省級統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的考生;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作弊情節嚴重的考生;不符合《黑龍江省普高招生報名考生戶籍、學籍審查的規定》檔案中有關戶籍、學籍規定的;因觸犯刑律已被有關部門採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藝術類考生不可跨類兼報

藝術類考試包括美術類、音樂學類(音樂學專業、聲樂表演專業、器樂表演專業)、戲劇與影視學類(廣播電視編導專業、播音與主持藝術專業)、舞蹈學類(舞蹈編導專業、舞蹈表演專業)。

體育類考生參加大學聯考報名後,全省統一組織體育專業術科考試。我省普通高校體育專業術科考試科目分為體能三項(100米、鉛球、二級蛙跳)和專項。體能三項各佔20分,專項佔40分,總分為100分。

據瞭解,所有考生不得既在戶籍地又在學籍地報名,不得既在藝術體育類又在文史理工類報名,不得既報考藝術類又報考體育類。

藝術類考生參加大學聯考報名,在省統考同類專業中可兼報其他專業,不可跨類兼報其他專業。藝術、體育類考生須參加大學聯考報名後,再參加術科考試。

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單獨考試的考生在戶籍或學籍所在地市(行署)、縣(市、區)招考辦或高階中學參加大學聯考報名。

  殘障考生由招生學校組織考試

2016年大學聯考殘障考生需報考經教育部批准的北京聯合大學、長春大學、綏化學院等招收視障、聽障殘疾考生,須參加大學聯考報名,考試由招生學校單獨組織。

報考空軍飛行員、民航飛行員,由所在市或區招考辦受理報名,與其他考生統一編排考場並參加考試。

報考少年班的考生須取得當年由高校組織的綜合測試《合格證》,考生憑《合格證》、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到市或區招考辦報名,與其他考生統一編排考場並參加考試。少年班的考生只能參加招收少年班的高校招生錄取。

報考我省單獨招生的高職(專科)院校的考生,由所在市(行署)、縣(市、區)招考辦受理報名,由招生院校單獨組織考試,考生只允許報考一所院校,考生根據所報院校相關要求填報專業志願,參加單獨招生的考生可兼報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凡被單獨招生院校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及錄取。

  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各類照顧錄取物件申報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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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同時具備幾項照顧條件的,只能選擇一項申報

本報訊(記者 王倩)昨日,記者從市招考辦瞭解到,黑龍江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各類照顧錄取物件申報工作於今日開始,截至11月17日。考生同時具備幾項照顧條件的,只能選擇一項申報。

  1  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加5分投檔

今年,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5分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需提供的有效證件為總參謀部統一頒發並編號的《入伍批准書》原件、《退出現役證》原件和當地民政部門核發的《自主就業退役士兵證書》。三者一致才能被認定。

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需要提供的有效證件有,《退出現役證》原件,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獎(勳)章、《立功受獎證書》原件。核實所提交的材料是否與考生本人一致,不一致不予認定。

  2  烈士子女加20分投檔

今年,烈士子女考生,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20分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考生需提供家庭戶口和《革命烈士證明書》或《見義勇為烈士證書》原件。二者一致,可確認考生為烈士子女。

有效《革命烈士證明書》為: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統一印製、統一編號,並加蓋有市(行署)級民政部門公章的《革命烈士證明書》。

因見義勇為犧牲被評定為烈士人員的子女:需出具縣級(含)以上人民政府頒發的《見義勇為烈士證書》原件。

如因烈士犧牲登出戶口後,重新換髮了戶口簿,現戶口簿中無烈士姓名的,可由當地公安部門和烈士原所在單位同時出具證明。

  3  五類考生可享優先錄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達到有關高等學校投檔線時,會予以優先錄取。

第一類:平時榮獲二等功或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的子女。

榮獲二等功軍人,根據軍人職級情況,批准單位由旅級至軍區不等;戰時榮獲三等功軍人,根據軍人職級情況,批准單位由團級至軍委不等。

申請時,需出具團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頒發的《立功受獎證書》及與證書相符的'軍功章和立功受獎登記表(影印件)。核實所提交的材料是否與考生的父或母一致,不一致不予認定。

第二類: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軍人子女。

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需出具軍級以上單位衛生部門2005年7月1日以後頒發的新式《殘疾軍人證》原件和《評殘審批表》影印件。因公犧牲軍人根據軍人職級情況,批准單位由團級至大軍區級不等,需出具團級以上單位政治機關頒發的《因公犧牲證書》原件。

第三類:駐國家確定的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以上島嶼工作累計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國家確定的四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或者解放軍總部劃定的特類島嶼工作累計滿1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飛、停飛不滿一年或達到飛行最高年限的空勤軍人的子女,從事艦艇工作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崗位工作累計滿15年的軍人的子女。需出具考生父或母所在部隊團級(含)以上政治機關的證明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第一類: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需提供由總參謀部統一頒發並編號的《入伍批准書》原件和由當地民政部門出具的退伍安置證明,二者一致的予以認定。

第二類:殘疾人民警察、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殘疾人民警察需提供由省民政部門統一頒發的《傷殘人民警察證》(新版)或縣(含)級以上民政部門頒發的《人民警察傷殘撫卹證》(舊版),舊版《傷殘人民警察證》等級套改新版辦法為:特等套改一級、一等套改三級。

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認定,以縣(含)級以上公安機關頒發的《人民警察因公犧牲證明書》為準。

  4  鄂倫春等8個少數民族考生加10分投檔

鄂倫春、赫哲、鄂溫克、柯爾克孜、達翰爾、蒙古、錫伯、俄羅斯族考生,在報考黑龍江省屬院校時,在大學聯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使用本民族文字答卷的少數民族考生,在報考全國院校時,在大學聯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5分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需審查使用朝鮮、蒙古民族文字答卷的考生是否是本民族,如考生本人不是朝鮮族或蒙古族,而使用少數民族文字答卷的不予認定。

在自治縣、民族區、民族鄉鎮且學籍在戶籍所在縣的高階中等學校的少數民族考生(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和當地高中連續3年學籍並實際就讀),在報考全國院校時,在大學聯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5分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散居在漢族地區的其他少數民族考生,在所報黑龍江省屬高校投檔分數線下降低5分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5  華僑子女加5分投檔

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增加5分投檔,由高校審查決定是否錄取。

歸僑是指回國定居的華僑,其子女稱為歸僑子女。華僑是指定居在國外的中國公民,其在國內的子女稱為華僑子女。臺灣省籍考生指祖籍臺灣省的我省戶籍考生。

申報時,由考生本人向戶籍所在地縣(市、區)僑務辦公室提出申請,縣(市、區)僑務辦公室負責初審,初審合格名單逐級上報到省僑辦複審。

臺灣省籍考生申請享受照顧政策,由考生持由省臺辦出具的並加蓋有“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臺灣事務辦公室”公章的“臺灣省籍青年證明信”原件到戶籍所在地招考辦進行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