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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2016年大學聯考招生加分政策

大學聯考 閱讀(3.29W)

11月23日,寧夏教育考試院公佈了我區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照顧政策專案和分值,今年的變化是由原來的10分、20分、30分3個加分檔次細分為5分、10分、20分、30分4個加分檔次提檔,但同時符合上述兩項(含)以上錄取照顧政策的考生,只能取照顧分值最高的一項予以照顧加分,不得累計加分。

寧夏2016年大學聯考招生加分政策

  1、加5分提檔

2015年1月1日之前,應屆高階中等學校畢業生在高階中等教育階段

●獲得自治區級普通高中優秀學生稱號者;

●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蹟,並獲自治區級(含)以上表彰的;

●參加由中國科學技術協會主辦的全國中學生(數學、物理、化學、生物學、資訊學)奧林匹克競賽獲得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的;

●參加由中國科學技術協會、教育部等主辦的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中國小電腦製作活動獲得一、二等獎,或參加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國際環境科研專案奧林匹克競賽獲獎的;

●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集體或個人專案取得前6名;

●全國性體育比賽個人專案取得前6名;

  2、加10分提檔

●除回族以外的其他少數民族考生;

●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臺灣省籍考生;

●自主就業退役士兵。

  3、加20分提檔

●回族;

●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二等功)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

● 烈士子女。

  4、山區考生加分政策

●具有固原市(含原州區、西吉縣、涇源縣、隆德縣、彭陽縣)和紅寺堡區、鹽池縣、同心縣、海原縣(以下簡稱“山區”)戶籍和高中學籍,且高階中等階段教育在山區學校完成(含寧夏六盤山高階中學、寧夏育才中學)的山區漢族考生、山區除回族以外的其他少數民族考生、山區回族考生報考區內普通高校的,向該志願院校投檔時,可在其大學聯考文化課總分的基礎上分別增加10分、20分、30分提供檔案。

●行政區劃調整後原隸屬上述山區縣(區)的“喊叫水”、“興仁”、“徐套”和“蒿川”四個鄉(鎮)戶籍的考生,參照“山區”加分政策執行。

●凡戶籍已經從山區遷入川區縣(市、區)的.自治區內政策性移民子女,從本人及其監護人搬遷到川區當年5月31日計算,六年內(含當年)報名參加大學聯考的,可參照“山區”加分政策執行。6年後,不再享有山區考生大學聯考加分資格。銀川一中民族班和吳忠中學民族班的山區戶籍考生,參照“山區”加分政策執行。

  5、 優先錄取的條件

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榮獲2次三等功以及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的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駐國家確定的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以上島嶼工作累計滿20年或在寧駐軍服役累計滿25年的軍人子女,在國家確定的四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或者寧夏國家集中連片貧困地區和紅寺堡區工作,以及在解放軍總部劃定的特類島嶼工作累計滿1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飛、停飛不滿1年或者達到飛行最高年限的空勤軍人的子女,從事艦艇工作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崗位工作累計滿15年的軍人的子女,參加大學聯考,並達到有關高校投檔線的,應予優先錄取。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殘疾人民警察、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報考高校,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