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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科技大學2016年自主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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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科技大學2016年自主招生報名時間是3月24日16時截止,下面我們一起來看看最新的2016年自主招生簡章,希望能幫助到大家!

電子科技大學2016年自主招生簡章

為進一步深化高等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促進拔尖創新人才選拔、推進素質教育實施,以及更好地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完善和規範高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14〕18號)、《關於做好2016年自主招生簡章修訂工作的通知》(教學司函﹝2016﹞8號)檔案精神,電子科技大學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本著選拔具有創新潛質、學科特長的優秀學生的目的,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特制定本簡章。

  一、選拔物件

我校2016年自主招生由“學科特長生計劃”、“直通格拉斯哥計劃”、“立人計劃”組成,旨在選拔具有創新潛質、學科特長,並且視野寬闊、思想獨立、勇於創新,尤其對電子資訊及相關學科領域有濃厚興趣和突出特長的理科高中畢業生。

報名條件:

(1)高中階段參加“全國高中數學聯賽”、“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複賽(省級賽區)”、“中國化學奧林匹克(初賽)”、“全國青少年資訊學奧林匹克聯賽”、“全國中學生生物學聯賽”等競賽,獲得省級賽區二等獎(含二等獎)以上或兩個以上不同學科省級賽區三等獎(含三等獎)以上;

(2)獲得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中國小電腦製作活動一、二、三等獎;

(3)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專案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

(4)具有突出的創新和實踐能力,在科技創新方面有優異成績(要求附詳細材料說明);

(5)在某一學科領域有突出才能或極大潛力(要求附詳細材料說明);

(6)獲得全國新概念作文大賽二等獎(含二等獎)以上、全國創新英語作文大賽優勝獎、全國中國小生創新作文大賽二等獎(含二等獎)以上、全國中學生英語能力競賽三等獎(含三等獎)以上;

(7)有其他英語特長(要求附詳細材料說明);

(8)高中階段參加全國數學、物理、化學、生物、資訊學等競賽,獲得全國總決賽一、二、三等獎。

備註:考生須已經獲得獲獎證書,凡在報名期間未獲得獲獎證書者,視為無效。

  二、招生計劃

計劃名稱報名條件招生名稱可選專業招生計劃優惠政策
學科特長生計劃(1)-(5)
任意一條
電子科技大學生物技術5考生當年大學聯考投檔成績達到當地本科一批控制線以上
生物醫學工程5
工業工程5
環境工程5
應用化學5
通訊工程(按大類招生)18考生當年大學聯考投檔成績須達到我校在當地同科類模擬投檔線分數下30分,且同時達到當地本科一批控制線以上
電子資訊工程(按大類招生)18
自動化(按大類招生)15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10
微電子科學與工程9
電子科學與技術9
電子資訊科學與技術(含真空電子技術方向)9
電子科學與技術(物理電子技術、感測網技術方向)9
光電資訊科學與工程(含光通訊與光電工程、資訊顯示與光電技術方向)9
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9
資訊保安8
工商管理類(管理-電子工程複合培養實驗班)7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5
應用物理學4
資訊管理與資訊系統3
數學類(按大類招生)3
數字媒體技術2
航空航天工程2
新能源材料與器件2
智慧電網資訊工程2
探測制導與控制技術2
空間資訊與數字技術2
電子科技大學(沙河校區)積體電路設計與整合系統5考生當年大學聯考投檔成績達到當地本科一批控制線以上
軟體工程(資訊工程)4
軟體工程(軟體技術)3
軟體工程(大型主機)2
軟體工程(嵌入式系統)2
軟體工程(網路安全工程)2
軟體工程(數字動漫)2
直通格拉斯哥計劃(1)-(7)
任意一條
電子科技大學(沙河校區)電氣類(中外合作辦學)(電子資訊工程)20
電氣類(中外合作辦學)(通訊工程)18
立人計劃(8)電子科技大學競賽學科相關專業,進入人才培養特區培養5
  備註:電子科技大學(沙河校區)僅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吉林、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廣東、重慶、四川、陝西招生;其中直通格拉斯哥計劃僅面向北京、河北、江蘇、浙江、安徽、山東、河南、廣東、重慶、四川招生。

  三、報名程式

申請報名以個人自薦的`方式進行。

公佈之日起至2016年3月24日16時,請考生登入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網址:)進行統一報名。報名注意事項如下:

(1)考生只能在“電子科技大學”、“電子科技大學(沙河校區)”中選擇一個招生名稱報名,不能兼報;

(2)考生只能在“學科特長生計劃”、“直通格拉斯哥計劃”、“立人計劃”選擇一種報名,不能兼報;

(3)報考“電子科技大學”的“學科特長生計劃”考生任選不超過4個專業作為專業志願;

(4)報考“電子科技大學(沙河校區)”的“學科特長生計劃”考生可任選不超過2個專業作為專業志願。

申請材料中存在虛假內容或者隱匿可能對考生產生不利影響的重大事實的,一經發現,取消繼續參與後續認定工作的資格;已經獲得自主招生認定資格的,取消認定;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

  四、選拔程式

1.測試資格稽核

我校將組織專家組對考生進行測試資格稽核,確定“學科特長生計劃”、“直通格拉斯哥計劃”、“立人計劃”測試資格名單,於4月30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網上進行公示(公示網址:),並報送教育部“陽光大學聯考平臺”公示。

2.繳費、列印准考證

考生於2016年4月30日—2016年5月10日登入試點高校自主招生報名系統查詢測試資格稽核結果(網址:)。通過稽核獲得測試資格的考生,請在及時完成後續手續,學校不再另行通知。

3.測試

(1)測試地點:電子科技大學沙河校區

(2)測試內容:

筆試(數學、物理)+綜合面試。“直通格拉斯哥計劃”考生面試附加英文面試環節,“立人計劃”的考生只參加綜合面試。

考核過程全程錄影,面試專家與學生的對應關係由現場抽籤,隨機確定。

4.入選

測試成績滿分300分(其中數學100分,物理100分,綜合面試100分)。根據招生計劃和學生參加測試的成績及填報的專業志願,分專業確定自主招生入選資格名單及優惠等級,並報送教育部“陽光大學聯考平臺”公示。

5.公示

獲得我校自主招生資格的入選考生名單實行三級資訊公開,於6月22日起在我校本科招生網上進行公示(公示網址:),並報教育部陽光大學聯考平臺公示。

  五、錄取辦法

1.按教育部相關檔案要求,我校2016年自主招生總人數不超過245人,自主招生專業不做分省計劃;

2.入選考生須參加2016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並在規定批次填報我校相應招生名稱,填報規則及錄取方式按照其省級招辦統一要求執行。

  六、日程安排

1.報名:公佈之日起至2016年3月24日16時截止;

2.測試資格稽核結果公示:2016年4月30日起;

3.網上繳費:2016年4月30日—2016年5月10日;

4.列印准考證:2016年6月6日—6月11日;

5.測試:2016年6月12日;

6.入選考生名單公示:2016年6月22日起。

  七、監督機制

1.我校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建立和完善監督機制,嚴格規範管理、加強資訊公開、加強監督制約、嚴防權力尋租;社會監督和投訴電話:028-61830237;

2.考生應本著誠信原則,如實填寫申請表和相關材料;所在中學應本著高度負責的精神推薦申請者。如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即取消考生相應資格。

  八、注意事項

1.入選考生的考生大學聯考成績(及單科成績)應符合我校招生章程規定,政審、體檢合格;

2.入選考生大學聯考後填報的自主招生專業志願須與教育部陽光大學聯考平臺公示專業一致;

3.江蘇省入選考生選測科目及等級要求與普通學生相同;

4.合併本科批次省份,第一批次本科錄取分數線按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

  九、聯絡方式

通訊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區(西區)西源大道2006號電子科技大學清水河校區主樓B2-214,郵政編碼:611731

電話:028-61831137、61831139

網址:

  十、本方案由電子科技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其他未盡事宜,根據國家、各省級招辦政策和《電子科技大學2016年本科招生章程》執行。

電子科技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