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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科技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簡章

大學聯考 閱讀(3.16W)

導讀:電子科技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簡章已經公佈,學校2017年自主招生計劃不超過我校當年招生總計劃的5%,且不做分省計劃,網上報名時間自公佈之日起至4月8日截止。具體內容請看如下資訊,想了解更多相關資訊請持續關注我們應屆畢業生考試網!

電子科技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簡章

為進一步深化高等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促進拔尖創新人才選拔、推進素質教育實施,以及更好地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完善和規範高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14〕18號)等檔案精神,電子科技大學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本著選拔具有創新潛質、學科特長的優秀學生的目的,開展2017年自主招生工作。

  一、機構與原則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學校紀委、監察部門全程監督,由招生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和實施。

自主招生認定及錄取工作按照綜合評價、公平公正、寧缺毋濫的原則,擇優確定入選名單,並接受社會監督。

  二、選拔物件

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由“學科特長生計劃”、“求實計劃”、“直通格拉斯哥計劃”和“領航計劃”組成,旨在選拔具有創新潛質、學科特長,並且視野寬闊、思想獨立、勇於創新,尤其對電子資訊及相關學科領域有濃厚興趣和突出特長的優秀理科高中畢業生。

報名條件:

1.獲得全國中學生奧林匹克競賽(數學、物理、化學、生物、資訊學)省級賽區二等獎及以上或至少兩個不同學科省級賽區三等獎;

2.獲得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全國中國小電腦製作活動決賽一、二等獎;

3.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專案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中國青少年機器人競賽VEX機器人工程挑戰賽高中組二等獎及以上、FRC區域賽冠亞軍聯盟成員、FTC區域賽冠亞軍聯盟成員;

4.具有突出的創新實踐能力,在某一學科領域有突出才能、取得優異成績、展示出明顯創新潛質(需提供高中階段取得的充分證明材料);

5.獲得全國新概念作文大賽二等獎及以上、全國中國小生創新作文大賽二等獎及以上、全國創新英語作文大賽優勝獎、全國中學生英語能力競賽三等獎及以上;

6.獲得全國中學生奧林匹克競賽(數學、物理、化學、生物、資訊學)全國總決賽一、二、三等獎。

備註:考生須在高中階段獲得上述獎項,並在報名截止日前取得上述獲獎證書或相關證明材料。

  三、招生計劃

2017年自主招生計劃不超過我校當年招生總計劃的5%,且不做分省計劃。分專業計劃詳見下表:

招生名稱報名型別報名條件專業名稱計劃
電子科技大學學科特長生計劃至少滿足條件1-4中一條通訊工程(按大類招生)17
電子資訊工程(按大類招生)17
自動化(按大類招生)16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網際網路+”複合培養實驗班)4
電腦科學與技術10
微電子科學與工程9
電子科學與技術9
電子資訊科學與技術9
電子科學與技術(物理電子技術、感測網技術方向)9
光電資訊科學與工程(含光通訊與光電工程、資訊顯示與光電技術方向)8
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8
資訊保安8
工商管理類(管理-電子工程複合培養實驗班)7
電氣工程及其自動化5
資訊管理與資訊系統3
數學類(按大類招生)2
數字媒體技術2
航空航天工程2
新能源材料與器件2
智慧電網資訊工程2
探測制導與控制技術2
空間資訊與數字技術2
求實計劃至少滿足條件1-4中一條生物技術(生物-計算機技術複合班)5
生物醫學工程5
工業工程5
應用物理學5
應用化學5
領航計劃滿足條件6競賽學科相關專業,進入人才培養特區培養5
電子科技大學(沙河校區)求實計劃至少滿足條件1-4中一條積體電路設計與整合系統5
軟體工程(數字資訊處理)3
軟體工程(系統與技術)3
軟體工程(嵌入式系統)3
軟體工程(網際網路安全)3
軟體工程(數字動漫)2
直通格拉斯哥計劃至少滿足條件1-5中一條電氣類(中外合作辦學)(電子資訊工程)20
電氣類(中外合作辦學)(通訊工程)18

備註:“電子科技大學”面向全國招生;“電子科技大學(沙河校區)”“求實計劃”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吉林、黑龍江、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廣東、重慶、四川、陝西十八個省市招生;“電子科技大學(沙河校區)”“直通格拉斯哥計劃”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遼寧、吉林、黑龍江、江蘇、浙江、安徽、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重慶、四川十八個省市招生。

  四、報名程式

申請報名以個人自薦的方式進行。

公佈之日起至2017年4月8日,請考生登入“特殊型別招生報名平臺”(網址:),按流程和要求如實填寫報名資訊,並上傳相關證明材料掃描件,完成報名申請;我校不接受紙質和現場報名。逾期未完成報名流程或未按要求上傳相關材料者視為自動放棄。報名注意事項如下:

(1)考生只能在“電子科技大學”、“電子科技大學(沙河校區)”中選擇一個招生名稱報名,不能兼報;

(2)考生只能在“求實計劃”、“學科特長生計劃”、“直通格拉斯哥計劃”、“領航計劃”選擇一種報名,不能兼報;不同招生名稱、不同報名型別之間不能相互調劑。

申請材料中存在虛假內容或者隱匿可能對考生產生不利影響的重大事實的,一經發現,取消繼續參與後續認定工作的資格;已經獲得自主招生認定資格的,取消認定;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

  五、選拔程式

1.初審

我校將組織專家評審組嚴格、公正、客觀、全面地對考生的申請材料進行稽核評價,確定“求實計劃”、“學科特長生計劃”、“直通格拉斯哥計劃”、“領航計劃”的初審合格人選。

考生於5月5日起可在“特殊型別招生報名平臺”查詢初審結果。初審合格考生名單在我校本科招生網和“陽光大學聯考平臺”進行公示,學校不再通過書面或電話通知本人。

2.確認考試、繳費及列印准考證

通過稽核獲得測試資格的考生,請登入“特殊型別招生報名平臺”於5月5日—5月14日期間確認考試及繳費,並於6月6日—6月9日期間列印准考證,學校不再另行通知;未在規定時間內繳費成功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

3.測試

(1)測試地點:電子科技大學沙河校區(成都市建設北路二段四號);

(2)測試時間:2017年6月10日;

(3)測試內容:筆試(數學、物理)+綜合面試。“直通格拉斯哥計劃”考生綜合面試含英文面試環節,“領航計劃”的考生只參加綜合面試。

測試具體安排情況請詳見准考證及我校本科招生網相關公告。

4.入選

“領航計劃”測試成績總分為100分,其餘報名型別測試成績總分300分(其中數學100分,物理100分,綜合面試100分)。我校根據專業招生計劃數及考生填報志願情況,分報名型別按測試成績總分從高到低擇優確定自主招生入選資格考生名單、入選專業及優惠分值。

5.公示

獲得我校自主招生入選資格的考生名單,將於6月22日起在我校本科招生網和“陽光大學聯考平臺”進行公示。

  六、錄取辦法及優惠政策

1.獲得我校自主招生入選資格的考生,須參加201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並在大學聯考志願中填報我校(具體志願填報方式、填報時間等以當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規定為準),填報規則及錄取方式按照其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統一要求執行;

2.獲得我校自主招生入選資格的考生,根據其自主招生考核結果在大學聯考錄取時可分別享受如下優惠錄取政策:

計劃名稱優惠分值優惠分值說明
學科特長生計劃降20分考生大學聯考投檔成績須達到我校在生源地省份最終模擬投檔線分數下20分以內,且不低於生源地省份本科第一批次理科錄取控制分數線。上海市、浙江省考生投檔分數需達到相應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上30分。
求實計劃降60分考生大學聯考投檔成績須達到我校在生源地省份最終模擬投檔線分數下60分以內,且不低於生源地省份本科第一批次理科錄取控制分數線。上海市、浙江省考生投檔分數需達到相應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上20分。
直通格拉斯哥計劃
領航計劃一本線考生大學聯考投檔成績達到生源地省份第一批次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錄取分數要求按相應省級招生考試機構劃定的相關最低錄取控制參考分數線執行。

備註:對於合併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一批控制分數線按照相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相應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執行。

  七、重要日程

1.報名:公佈之日起至2017年4月8日截止;

2.初審結果查詢:2017年5月5日起;

3.確認考試及網上繳費:2017年5月5日—5月14日;

4.列印准考證:2017年6月6日—6月9日;

5.測試:2017年6月10日;

6.入選考生名單公示:2017年6月22日起。

  八、注意事項

1.獲得入選資格考生的大學聯考成績(及單科成績)應符合我校招生章程規定,政審、體檢合格;

2.獲得入選資格考生大學聯考後填報的自主招生專業志願須與公示的入選專業一致;

3.浙江省與上海市自主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與我校對該省市公佈的2017年同專業(類)選考科目範圍相同;

4.江蘇省考生選測科目之一須為物理,且等級為A級及以上,另一科目不限,且等級為B級及以上;

5.為進一步加強自主招生規範管理,學校將重點組織專家對考生提供的發明專利等材料進行嚴格稽核,一旦發現造假或非考生本人創造發明或提供其他虛假材料,立即取消相關學生自主招生報名資格,同時將相關情況通報考生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依規處理。

6.我校未委託任何個人或中介機構組織開展特殊型別考試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班。若發現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諮詢、輔導、招生等活動的中介或個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九、監督機制

1.我校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建立和完善監督機制,嚴格規範管理、加強資訊公開、加強監督制約、嚴防權力尋租;社會監督和投訴電話:028-61830237;

2.考生應本著誠信原則,如實填寫申請表和相關材料;所在中學應本著高度負責的精神推薦申請者。如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即取消考生相應資格。

  十、聯絡方式

通訊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區(西區)西源大道2006號電子科技大學清水河校區主樓B2-214,郵政編碼:611731

電話:028-61831137、61831139

網址:

  十一、本方案由電子科技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其他未盡事宜,根據國家、各省級招辦政策和《電子科技大學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執行。

電子科技大學本科招生辦公室

二〇一七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