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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科技大學2017自主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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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2017年北京科技大學繼續通過自主招生選拔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人才。學校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立德樹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加強對學生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等方面考核。結合學校人才培養目標和學科特點,制定具體方案如下:

北京市科技大學2017自主招生簡章

一、招生計劃

2017年自主招生計劃173人,入選人數控制在345人以內。

自主招生面向全國招生,專業為我校理工科的特色專業,分為理工一類和理工二類,分別含不同專業和優惠政策,具體詳見下表。

自主招生計劃及優惠政策

備註:

1、“模擬投檔線”是自主招生錄取前由生源地省級招辦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區、市)最終確定的投檔比例測算生成。

2、合併本科批次的省份,“第一批次本科錄取分數線”按相關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或招生考試機構確定的自主招生最低錄取控制參考線執行。

3、江蘇省考生選測科目之一須為物理,且等級要求達到A及以上,其它科目等級要求達到B+及以上。

4、浙江省和上海市考生所填報專業必須滿足我校2017年相應專業(類)對選考科目範圍的`要求。

二、報名條件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優秀高中畢業生均可報名,並在報名時提供相應材料。

(1)高中階段獲得全國奧林匹克競賽(數學、物理、化學、生物、資訊學)省級賽區二等獎(含)以上獎勵者;

(2)高中階段在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或全國中國小電腦製作活動中獲得省級一等獎(含)以上獎勵者;

(3)對我校某類學科有濃厚興趣,並具有較強學科特長或較強創新實踐能力,且能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符合該報名條件的考生,須配寄中學校長、社會團體或專家(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務)的實名推薦材料,推薦內容要能夠證明該考生的學科特長和專業培養潛質,推薦人或推薦單位須對其所推薦材料真實性負責。由中學校長推薦的材料需校長本人簽字,並加蓋學校公章;由社會團體推薦的材料需負責人簽字,並加蓋推薦單位公章;由專家個人推薦的材料需專家本人簽字,並附專家所在單位對其專家資格認定的證明材料。

考生需要在報名平臺選擇增加推薦人(中學校長、社會團體或專家),由報名平臺通知推薦人(中學校長、社會團體或專家)下載《2017年試點高校自主招生推薦表》,填寫推薦人推薦意見,按以上要求籤字並加蓋公章,由推薦人上傳到報名系統,並將紙質推薦材料單獨密封,在密封處簽字,隨考生其它材料一同或推薦人單獨郵寄到北京科技大學招生辦公室。

三、申請流程

1、網上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請於2017年3月13日—3月28日登入“特殊型別招生報名平臺”(),按要求註冊,如實填寫報名資訊(獲獎者須在網上填報獲獎專案,否則獎項無效)。網上報名成功後,請下載並用A4紙列印報名申請表。

2、材料準備:網上報名成功後,考生必須提供以下材料。

(1)《北京科技大學2017年自主招生申請表》,由中學確認所填寫學習成績是否屬實、中學校長簽字並加蓋中學公章;

(2)個人陳述,須本人手寫,字數限1000字以內,內容必須包含以下4個方面:①人生觀和價值觀;②主要參與的實踐活動(學生幹部、公益活動等)及感悟;③對申報專業的認知以及大學學業規劃;④學生自己做過的最有成就感的一件事情;

(3)獲獎證書影印件(由中學鑑定並蓋章),或具有學科特長、創新潛質的證明材料。

注:以上材料均需A4紙標準,不要封面和封底。

考生需將以上材料一同於3月31日之前以特快專遞方式寄至北京科技大學招生辦公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學院路30號,郵編:100083),郵件請註明:自主招生推薦材料。考生可從“特殊型別招生報名平臺”查詢推薦材料是否寄達(推薦材料概不退還)。

3、專業申請:考生應結合本人獲獎情況及學科特長選擇專業志願。

四、選拔程式

學校成立由相關學科專家和相關職能部門組成的專家評審組,具體負責實施自主招生工作。

1、初審:

(1)由專家評審組對申請者提交的材料進行初步稽核。我校將根據自主招生報名條件、自主招生計劃、考生提交的獲獎和特長證明材料、各類別報名情況、生源區域等因素綜合考慮確定初審合格人選,並認定考生享受優惠的專業。

2017年4月30日起考生可在“特殊型別招生報名平臺”查詢初審結果。初審合格考生名單在我校本科招生網站公示,無異議者報教育部“陽光大學聯考”平臺並報學生所在省級招辦備案。學校不再通過書面或電話通知本人。

(2)請初審合格者於2017年5月10日關注“特殊型別招生報名平臺”公佈的“自主招生選拔考試通知”,瞭解考試相關安排,並在網上進行考試確認。

2、測評:

初審合格的考生方有資格參加我校組織的測評,測評包括筆試、面試和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