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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公司綜合管理制度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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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人事管理制度

房地產公司綜合管理制度全文

  總 則

為了加強公司人事管理,使人事管理標準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綜合部--人事管理及內容

一、 公司的人事管理工作由綜合部具體負責。

二、 綜合部在人事管理上直接向總經理負責,與各部門的關係是協調、指導、服務的關係。

三、 人事管理的主要內容是:

(一) 協助公司領導制定、控制、調整公司及各部門的編制、定員;

(二) 協同各部門辦理員工的招聘工作,為各部門提供符合條件的員工;

(三) 協助公司領導和各部門做好員工的考查、任免、調配工作;

(四) 協同各部門對員工進行培訓,提高員工的素質和工作能力;

(五) 統一管理和調整員工的薪金;

(六) 儲存員工的個人檔案資料;

為員工辦理人事方面的手續和證明等。

四、 管理部門每半年對公司業務主管以上的管理人員進行一次考核,綜合其基本情況和主要業績,對各種能力做出評估,聽其上下級對其的評估,填出《員工培訓(考核)報告》,為公司儲備和提供人才。

  員 工 招 聘

一、員工招聘

(一) 巴中巴國文化產業園開發有限公司將遵循公平、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所聘員工一律實行勞動合同制。

(二) 聘用的基本條件

1、 思想品德端正,遵紀守法,作風正派。

2、 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大專以上者佔2/3以上),並具有與所聘崗位相適應的專業知識,能力和技術知識、水平。

3、 有開拓創新意識,有事業心和責任感。

4、 身體健康、五官端正、舉止文明。

(三) 招聘程式

1、 員工的招聘須嚴格按照公司規定的編制、名額進行,各部門增加人員須向綜合部提出用人計劃,經總經理或董事會批准後實施。

2、 應聘人員填寫《求職申請表》,並附上工作簡歷,職稱證書和最高文憑(A4紙)影印件。

3、 綜合部面試、審查、簽署意見。

4、 部門經理進行面試、審查、簽署意見。

5、 副總經理、總經理稽核,簽署意見。

6、 批准錄用後,由綜合部安排簽訂《用工協議》,轉正後簽訂<勞動合同>。

7、 具體程式按《員工調入、調出管理規定》有關條款辦理。

二、 勞動合同

(一) 試用期 新員工一般要經過1-3個月試用期,試用期內雙方簽訂《用工協議》,待轉為正式員工後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二) 勞動合同期限 根據崗位性質、工作需要及員工的具體情況而定。合同期分為短期、中期、長期、無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三) 勞動合同解除 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甲乙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必須符合勞動合同中所規定的解除條件,並按勞動合同中的規定辦理解除合同手續。

(四) 勞動合同期限屆滿 需要延續合同應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後,辦理延續手續。任何一方不同意延續,合同即行終止。

(五) 勞動合同終止 依照勞動合同中所規定的條理執行。

(六) 勞動爭議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應在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十天內,以書面形式向公司人事部門申請調解,經調解達成協議的,當事人應履行;調解不成,當事人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天內向甲方所在地區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員工的權利及義務

一、公司員工

(一) 凡是按照本制度辦理聘用手續、在公司各部門從業、並領取薪酬的人員,都是本公司的員工。

(二) 公司員工有義務做到:

1、 熱愛祖國、遵守國家和政府的各項政策法規。

2、 熱愛和關心公司,維護公司的名譽、榮譽和權益。

3、 忠於職守,認真履行職責,提高工作效率,講求經濟效益。

4、 團結協作,努力上進,服從上級領導,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紀律,以最佳的工作姿態為公司做貢獻。

(三) 與義務相一致,公司員工享受相應的工資、福利和有關待遇的權利;有享受節假日和休息的權利;有向各級領導反映有關情況和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利;有辭職的權利。

一、 員工工資

(一) 工資形式與發放形式

1、 公司實行崗位等級工資制,根據員工所在崗位及所擔任職務確定工資級別。

2、 公司實行下發薪制度,每月5日為發薪日。

3、 工資調升條件

公司依據員工的能力、技術、貢獻等,可上下浮動員工工資。此外,在正常情況下,每年有適當調升,具體條件如下:

(1) 部門或個人超額完成年度任務、指標或定額的;

(2) 在某一項經營、業務中創造出突出經濟效益或有重大貢獻的;

(3) 遵守公司規章制度,無違法亂紀行為和嚴重過失的;

(二) 年終獎

1、 根據公司經營情況、員工實績發放,原則上一年發放一次。

2、 年終獎發放條件:員工一年內工作努力,遵紀守法,無重大失誤。

3、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發或扣發年終獎:

(1) 年內因個人原因辭職或被公司辭退的;

(2) 工作有重大失誤或給公司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

(3) 職權範圍內或上級安排佈置的單項工作任務完成不好的;

(4) 年終考核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

(5) 全年事假、病假累計30天以上的。

二、 員工福利

(一) 養老統籌、大病統籌、失業保險

(二) 人身意外保險

(三) 年休假

(四) 有薪假期

(五) 伙食補助

三、 員工培訓

(一) 培訓方式及內容

崗前培訓:即員工在正式受聘前需進行公司規章制度、工作程式、本部門經營情況及一般業務知識的培訓。

在職培訓:即員工在工作崗位上結合工作和需要進行培訓。

離職培訓:即對部分員工進行新技術、新專案的培訓,對專業性很強的技術人員進行深化訓練。

外出參觀學習:即派往國內、外對先進企業、技術及市場進行考察、學習、實習

(二) 培訓方法

1、 崗前培訓和在職培訓:由綜合部牽頭,部門經理制定培訓計劃並組織實施;

2、 離職培訓和外出參觀學習:由綜合部牽頭,部門經理制定培訓計劃,報總經理批准,綜合部組織實施;

3、 員工的培訓考核由綜合部備案,將作為員工考核、獎勵、提拔等根據之一。

(三) 由公司出資培訓(含境內、外實習、進修)的員工,在培訓期滿後工作未滿規定的服務期年限,因個人原因辭職或自行離職的,需按公司規定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培訓費用,具體辦法詳見《員工調入、調出管理規定》。

四、 獎懲

(一) 公司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員工獎懲條例。

(二) 對於模範遵守公司規章制度,以及有突出貢獻或某些方面有突出成績者,給予獎勵。獎勵專案:嘉獎、加薪、授予榮譽稱號。

(三) 對於有觸犯國家法律、法規,違反公司規章制度,有過失錯誤者,給予處分。處分專案有:批評教育、警告、行政處分直至開除。對於一年內有三次警告,兩次記過的員工,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四) 建立員工的人事檔案,及時記錄員工在公司的業績、培訓、考核和獎懲情況,加強對員工的動態管理,做為公司選拔人才的依據。

  員工的任免、調配和解聘、辭退

一、 員工聘用、解聘、任免、調配等的審批許可權

(一) 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的聘用、解聘、任免、調配等由公司正、副總經理提出,報董事會批准,部門經理以下人員的聘用解聘、任免、調配等由公司正、副總經理研究後批准執行。

(二) 員工的聘用、解聘、升職、降職和調配必須嚴格按照董事會規定的編制、名額及程式進行。

二、 員工升職

(一) 升職條件

1、 將任職務的職位出現空缺;

2、 由於公司發展需要增加新的部門或職位;

3、 其他原因引起的職位空缺等。

(二) 升職者應具備的條件

1、 具有在公司工作的良好業績,經濟效益明顯,工作效率高,計劃性強;

2、 具有與新任職務所相適應的領導能力、組織能力和業務能力;

3、 具有做好新職工作的自信心、責任心;

4、 個人品德好,團結協作精神強;

5、 身體健康。

(三) 升職審批許可權及程式

1、 根據業務需要和職位空缺,升職人員需填寫《人事任免申請表》;

2、 升任部門副經理、業務主管的由公司正、副總經理研究批准;

3、 升任部門經理的由總經理稽核,報董事會批准。

三、 員工免職或降職

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以辦理免職或降職

1、 調任新職務的。

2、 不能勝任所擔任職務的。

3、 違反國家法律或不遵守公司制度和紀律,已經不適合繼續擔任該職務的。

4、 公司裁減專案、部門、職務的。

5、 其他原因等。

四、 員工的調配

(一) 調配許可權:部門經理具有在所轄範圍內調配員工的權利,總經理具有在全公司範圍內調配員工的權利。

(二) 調配程式:由需調配部門經理填寫“人員變動申請表”,經批准後報綜合部備案,業務主管以上員工須報總經理批准。

五、 員工的解聘

(一)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公司可以解聘員工:

1、 雙方一致同意的;

2、 員工不能勝任;

3、 員工自行提出變動工種或調整工作,經研究無法另行安排的;

4、 員工患病1個月以上不能復工或經治療不能從事正常工作的;

5、 公司因生產、經營、技術條件發生變化,無法安排富餘人員或需要裁減員工的;

6、 其他原因。

(二) 因以上原因被解聘的員工,可享受如下補償:

1、 工作滿6個月的,發給半個月工資

2、 工作滿7個月不足一年的,發給一個月工資;

3、 工作滿1年不足2年的,發給一個半月工資;

4、 工作滿2年以上的,發給二個月工資。

六、 員工的辭職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員工可以申請辭職

1、 認為專業不對口,不能發揮技術專長的;

2、 認為勞動條件惡劣,危害員工安全與健康的;

3、 認為條件和福利差(因工作不能勝任被降職、降級者除外);

4、 認為公司侵犯了員工的合法權益的;

5、 員工脫產學習或到境外定居的。

七、 員工的辭退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公司有權將其員工辭退

1、 違反公司保密紀律和工作紀律,影響正常工作秩序的;

2、 由於員工未履行職責或有失職、過失行為,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或嚴重後果的;

3、 工作態度惡劣,損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

4、 有盜竊、欺詐、賭博、腐化、營私舞弊等違法行為和劣跡的;

5、 無理取鬧、打架鬥毆,嚴重影響社會秩序或犯有嚴重錯誤,受到記過以上處分的。

八、員工的除名

1、 員工違法犯罪,視為自動解聘,公司立即將其除名或送國家司法部門處理。

2、 員工自行離職(一年內曠工10天以上或無故曠工3天以上),公司予以除名處理,一切後果有自行離職者自負。

九、辦理辭職或辭退手續的程式

(一) 凡要求辭職者,本人須在離開工作崗位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所在部門提出申請報告,並填寫《員工離職審批表》交所在部門。經部門經理批准後,送綜合部稽核,報副總經理、總經理批准。

(二) 凡被公司辭退的員工,接到公司通知後,由辭退部門經理填寫《員工辭退審批表》,送綜合部稽核,被辭退者按通知時間辦理離職手續。

(三) 凡辭職或辭退的員工,均須按照“員工調出交接手續清單”中的要求,向公司結清費用、債務、交清物品以及所負責部門的帳目、檔案等。

(四) 凡未按規定提前30天申請辭職者,公司扣除該員工一個月工資。

(五) 凡辭職、辭退的員工所欠公司的物品、債務、費用、罰款及帳目、檔案等,如不按時按規定清還,公司有權從該員工工資、獎金或浮動工資中扣除,情節嚴重的公司有權追究法律責任。

  第二章 行政管理制度

  總 則

為保證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各項業務的順利進行,針對本公司的特點及要求,特制定本行政管理制度。

  工作制度

一、 工作時間

(一) 公司上班時間為週一至週六的8:30—17:30,每天中午12:00—13:30為午餐和休息時間。

(二) 凡屬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公休日,均按有關規定執行。

(三) 午休時間綜合部須安排人員值班。

二、考勤制度

(一) 各部門要指定專人負責考勤,並將名單交綜合部備案。

(二) 考勤員負責逐日如實記錄本部門員工的出、缺勤、月底將考勤表(各種假條附後)交部門經理稽核簽字後於每月2日前報綜合部,員工工資將按實際出勤天數發放。

(三) 考勤統計是公司對員工考核及工資發放的重要依據,任何人不得弄虛作假,綜合部有權對各部門考勤情況進行檢查、核對。

(四) 員工要嚴格遵守勞動制度,不得無故遲到、早退、缺勤。

(五) 員工要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在工作時間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不得隨意串崗、聊天等。如有違反,即作違紀處理。

三、請銷假制度

(一) 員工請事假、病假及其它各類假,均應事先請假,事後銷假。具體要求按《關於員工各種假期的管理規定》執行。

(二) 員工因業務需要外出工作,要由部門經理統一安排,部門經理外出工作,應及時通告主管領導。

四、著裝、禮儀、禮節規定

(一) 員工在工作時不得著運動裝、牛仔裝、緊身褲等休閒服裝(工作服除外),做到服裝整潔、舉止端莊、精神飽滿。

(二) 員工之間應互相尊重、互相幫助,要用自身言行樹立公司形象。

(三) 員工在接待來電、來訪時要用禮貌用語,不得在辦公場所大聲喧譁,吵鬧或使用粗魯語言。

五、環境衛生、安全保衛制度

(一) 各部門應負責各自部門的清潔衛生。所有的檔案、資料、報紙要擺放整齊,桌面、地面等要保持清潔,每日工作結束時應將個人桌面拾乾淨。

(二) 各部門均設專人負責辦公地點的安全、保衛、消防工作,定期檢查,及時消除存在的隱患。同時,每一位員工對公司的安全、保衛、消防中存在的問題均要及時彙報、協助處理的義務。

六、各種辦公裝置的使用制度

(一) 電腦、影印機、傳真機、長途電話、車輛均由綜合部指定專人負責保管、維護。

(二) 因工作需要使用電腦、傳真機、影印機、長途電話的,必須徵得部門經理同意後,由綜合部對其使用情況進行登記,並安排專人管理。

(三) 車輛由綜合部統一管理及維護。高層專用車輛,定期由綜合部維護。其餘車輛由綜合部統一管理及維護,各部門因公外出,原則上派車,在公司車輛調派不出的情況下,部門經理外出可乘坐計程車。員工有急事因公外出用車,要填寫“用車申請單”,經部門經理簽字後由綜合部安排,在公司車輛調派不出,而辦事地點超過3公里以上或者1公里以內沒有公交車輛的情況下,部門經理可以批准員工乘坐出租汽車,並憑“用車申請單”報銷。

(四) 任何人不得因私使用各種辦公裝置,若因特殊情況需要使用者,須經綜合部經理同意,並填寫使用單,費用自理。

七、嚴守公司業務機密制度

各級員工不得向外人洩露公司的經營策略、財務收支、經營成果、領個資料、員工經濟收入及其他有關商業祕密和內部情況。各部門經理要經常對員工進行職業道德教育,做到不該問的不問,不該講的不講。如有違者,公司有權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