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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產品質量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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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導語:為加強和規範公司質量管理,不斷提高各專案服務質量,給顧客提供優質、高效的物業管理服務,提升公司品牌價值,實現公司的總體發展戰略,特制定本公司質量管理制度。

公司產品質量管理制度

總則

第一條目的為推行本公司質量管理制度,並能提前發現產品質量問題,並予以迅速處理,併為未來確保及提高產品質量使之符合管理及市場需要,特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範圍、本細則包括:

1.質量檢驗標準;

2.不合格品的處置;

3.儀器量規的管理;

4.製程質量管理;

5.成品質量管理;

6.產品質量異常反應及處理;

7.新產品質量確認;

8.質量管理教育培訓;

9.產品質量異常分析及改善。

10. 二級供應商質量管理

第三條

制定質量檢驗標準的目的,使檢驗人員有所依據,瞭解如何進行檢驗工作,以確保產品質量。

第四條

檢驗標準的內容:應包括下列各項

(一)適用範圍

(二)檢驗專案

(三)質量基準

(四)檢驗方法

(五)抽樣計劃

(六)取樣方法

(七)群體批經過檢驗後的處置

第五條

檢驗標準的制定與修正

1.各項質量標準、檢驗規範若因①裝置更新②技術改進③製程改善④市場需要⑤加工條件變更等因素變化,可以予以修正。在修正前需技術提供相關技術引數設變檔案後經論證確認予以修正。

2.質量標準及檢驗規範修訂時,經總經理或生產副總及質量副總組織評審確定後由質量部修訂,修訂後以檔案形式進行受控。

第六條

檢驗標準內容的說明

(一)適用範圍:列明適用於何種進料(含加工品)或成品的檢驗。

(二)檢驗專案:將實放檢驗時,應檢驗的專案,均列出。

(三)質量基準:明確規定各檢驗專案的質量基準,作為檢驗時判定的依據,如無法以文字述明,則用限度樣本來表示。

(四)檢驗方法:

說明在檢驗各檢驗專案時,是分別使用何種檢驗儀器量規或是以官感檢查(例如目視)的方式來檢驗,如某些檢驗專案須委託其它機構代為檢驗,亦應註明。

(五)取樣方法:抽取樣本,必須由群體批中無偏倚地隨機抽取,可利用亂數來取樣,但群體批各製品無法編號時,則取樣時,必須從群體批任何部位平均抽取樣本。

(六)群體批經過檢驗後的處置:

1.金屬材料、非金屬材料(含加工半成品),則依進料檢驗規定有關要點辦理(合格批,則通知倉儲人員辦理入庫手續,不合格批,檢驗員將按照檢驗規範填寫不合格品檢驗報告單交質量部副總經理簽字確認處理意見,需要退貨的轉交採購部門予以退貨、或做相應的處罰,處罰標準按供應商管理相關規定予以處罰。

2.成品、標準件:則依成質量量管理作業辦法有關要點辦理(合格批則入庫或出貸,不合格批則按第六條的

第一款程式要求辦理退回供應商及公司生產單位予以返工返修)。

第七條

適時處理不合格品,質量部充分考慮不合格品的原因,使物料能物盡其用,並節省不合格品的管理費用及儲存空間。

第八條

由質量管理部門負責召集技術、生產、採購、物管等有關部門組評審批量不合格品包括外購外協件的重大質量事故原因分析和調查。

第九條

實施要點

(一)發現批量嚴重不合格品,由質檢員填具不合格品監審單(填妥不合格品的品名、規格、料號、數量、不良情況等)送交質量部。

(二)質量部慎重考慮,並考慮多方面的因素,例如:

1.是否能維修或必須報廢。

2.檢修是否符合經濟效益。

3.是否為生產的急需品。

4.是否能轉用於另一等級產品。

5.是否有些部分可繼續使用,有些部分可維修,有些部分必須報廢。

(三)

質檢員根據實際情況及判定填入不合格品檢驗單報送質量部,質量部根據實際質量情況做最終確定。

(四)質量部應於三日內完成不合格的處置工作。

第十條 儀器管理

儀器校正、維護計劃

1.週期設訂儀器使用部門應依儀器購入時的裝置資料、操作說明書等資料,填制“儀器校正、維護基準表”設定定期校正維護週期,作為儀器年度校正、維護計劃的擬訂及執行的依據。由使用部門負責人填寫移交至質量部。

2.年度校正計劃及維護計劃儀器使用部門應於每年年底依據所設訂的校正、維護週期,填制“儀器校正計劃實施表”、“儀器維護計劃實施表”報送質量部,做為年度校正及維護計劃實施的依據。

第十一條

校正計劃的實施

1.為使員工確實瞭解正確的使用方法,以及維護保養與校正工作的實施,凡有關人員均需參加講習,由質量管理單位負責排定科程講授,如新進人員末參加講習前就須使用檢驗儀器量規時,則由各該單位派人先行講解。

2.檢驗儀器量規應放置於適宜的環境(要避免陽光直接照射,適宜的溫度),且使用人員應依正確的使用方法實施檢驗,於使用後,如其有附件者應歸復原位,

以及儘量將量規存放於適當盒內。

3.儀器校正、量具檢測校準由質量部統一安排,檢驗鑑定證書由質量部存檔。

第十二條

儀器的維護與保養

1.由使用人負責實施。

2.在使用前後應保持清潔且切忌碰撞。

3.維護保養週期實施定期維護保養並作記錄。

4.檢驗儀器量規如發生功能失效或損壞等異常現象時,應立即送請專門技術人員修復。

5.久不使用的電子儀器,宜定期插電開動。

6.一切維護保養工作以本公司現有人員實施為原則,若限於技術上或特殊方法而無法自行實施時,則委託裝置完善的其它機構協助,但須要提供維護保養證明書,或相當的憑證。

7.特殊精密儀器,使用部門主管應指定專人操作與負責管理,非指定操作人員不得任意使用(經主管核准者例外)。

8.使用部門主管應負責檢核各使用者操作正確性,日常保養與維護,如有不當的使用與操作應予以糾正教導並列入作業檢核扣罰。

9.各生產單位使用的儀器裝置(如量規)由使用部門白行校正與保養,由質量管理部不定期抽檢。製程質量檢驗

第十三條

製程質量異常的定義

(一)不良率高或存在大量缺點。

(二)管理圖有超連串,連續上升或下降趨勢及週期時。

(三)進料不良,前工程不良品納入本工程中。

第十四條

製程質量檢驗

1.質檢部門對各製程在製品均應依“在製品質量標準及檢驗規範”的規定實施質量檢驗,以提早發現異常,迅速處理,確保在製品質量。

2.在製品質量檢驗依製程區分,由質量部下屬部門負責檢驗:

3.質檢員應根據自身分管的工作專案展開工作,工作範圍:裝置執行情況、工裝模具、量具、檢具、圖紙、工藝流程、作業指導書、等是否良好狀態予以確認。每日開機生產的首檢注重關鍵特性尺寸、外觀、效能、色差的控制,首檢合格後批量生產過程要實時監控,

4.各部門在製造過程中發現異常時,當事人應即停機報告所在的車間主任或班組長,由車間主任或班組長及檢驗員一起查明不合格品製程原因,如因人、機、料、法、環、資訊因素改變不了工藝或滿足不了工藝效能及尺寸、引數的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闡明原因上報質量部,由質量部組織技術生產現場分析原因、調整上述因素,並及時改善對策,直至批量合格。

5.質檢人員於抽驗中發現不合格品時,應及時填寫產品檢驗單報送質量部做稽核和處置。

6.各生產部門依自檢查及順次點檢發生質量問題時,第一時間將產品不合格原因通知所在車間質檢員或車間主任,由質檢員或車間以檢驗單形式交質量部處置。

7.製程間半成品移轉下道工序加工時,如發現有不合格品由下道工序檢測到後便立即通知上道工序並及時處置。根據不合格實際數量予以對上道工序處罰並獎勵下道工序的檢測著。

第十五條

實施要點

1.發現單位於製程中發現質量異常,立即採取臨時措施並填寫質量質量問題異常單交質量部進行處置。

2.填寫異常處理單需注意:(1)非量產者不得填寫。(2)同一異常已填單在24小時內不得再填寫。(3)詳細填寫,尤其是異常內容,以及臨時措施。(4)如本單位就是責任單位,則先確認。

3.質量管理部門設立管理簿登記,並判定責任部門和人,通知其妥善處理,質量管理部門無法判定時,則會同有關部門判定。

4.質量部確認後立即調查原因(如無法查明原因則會同有關單位研商)並擬定改善對策,經生產副總經理核准後實施。

5.質量管理部門對改善對策的實施進行稽核,瞭解現況,如仍發現異常,則再請責任單位和部門調查,重新擬訂改善對策,如已改善則向質量部報告並歸檔。

第十六條

製程自主檢查

1.製程中每一位作業人員均應對所生產的製品實施自主檢查,遇質量異常時應即予挑出,如系重大或特殊異常應立即報告車間主任或組長,並開立“異常處理單”,填寫異常說明、原因分析及處理對策、送質量管理部門判定異常原因,擬定責任歸屬及獎懲。

2.現場各級主管均有督促所屬確實實施自主檢查的責任,隨時抽驗所屬各製程質量,一旦發現有不良或質量異常時應立即處理外,並追究相關人員疏忽的`責任,以確保產品質量水準,降低異常重複發生。

3.製程自主檢查規定依“技術引數要求或工藝作業指導書要求”實施。

第十七條

成品及半成品質量檢驗

1.成品檢驗應依“技術受控技術圖紙資料資訊、成品質量標準及檢驗規範”的規定實施成品質量檢驗,成品檢驗為產品外觀、產品全尺寸、效能、包裝、數量等相關資料填寫於產品檢驗書中。對不同的產品每批次需按規定檢驗一次將資料上報質量部存檔。成品檢驗單一式三份,一聯檢驗員存根、二聯倉庫、三聯質量部。成品是指公司生產的產品總成,以提早發現問題,迅速處理以確保成品質量。

2.半成品應依據技術受控圖紙及技術工藝指導書要求的尺寸、公差對半成品的每道工序予以檢驗,檢驗單一式三份,一聯檢驗員存根,二聯倉庫入庫憑證,三聯操作者存根。各工序的半成品加工計件工資包括成品加工的按檢

驗單和入庫單為依據。

第十八條

出貨檢驗

每批產品出貨前,品檢單位應依出貨檢驗標示的規定進行檢驗,並將質量與包裝檢驗結果填報“出貨檢驗記錄表”呈主管批示後依綜合判定執行。質量異常反應及處理

第十九條

原物料質量異常反應

1.原物料進廠檢驗,在各項檢驗專案中,只要有一項以上異常時,無論其檢驗結果被判定為“合格”或“不合格”,檢驗部門的主管均須於說明欄內加以說明,並依據“資材管理辦法”的規定呈核與處理。

2.對於檢驗異常的原物料經核決主管核決使用時,質量管理部應依異常專案開立“異常處理單”送製造部經理室生產管理人員,安排生產時通知現場注意使用,並由現場主管填報使用狀況、成本影響及意見,經經理核簽呈總經理批示後送採購單位與提供廠商交涉。

第二十條

在製品與成品質量異常反應及處理

1.在製品與成品在各項質量檢驗的執行過程中或生產過程中有異常時,應提報“異常處理單”,並應立即向有關人員反應質量異常情況,使能迅速採取措施,處理解決,以確保質量。

2.製造部門在製程中發現不良品時,除應依正常程式追蹤原因外,不良品當即剔除,以杜絕不良品流入下製程(以“廢品報告單”提報,並經質量管理部複核才可報廢)。

第二十一條

新產品質量確認

新產品質量確認由技術主管與主機廠對接確定後,將一下新產品開發所有資料轉交給質量部予以備案。

1.客戶附樣的產品封存。

2.批量生產前的APQP/PPAP/OTS。

3.客戶要求的產品質量或開發協議書。

4.雙方確認後的受控圖紙,包含電子版的二維、三維數模。作業指導書。

第二十二條

確認樣品的生產、取樣與製作

1.確認樣品的生產(1)若客戶要求樣件製作質保部門負責按技術要求予以檢測和實驗。

2.樣品檢測和實驗

質量理部安排相關檢測及實驗人員做相關檢測和實驗,並將檢測和實驗結果一式兩份送給技術部門。

3.樣件提交

質量部門按技術要求檢測和實驗不合格的,產品開發部門應考慮產品使用的材料、結構、設計是否合理。重新組織樣件的製作和檢測及實驗,或委託三方檢測。新產品送樣須100%合格。

第二十三條

質量管理教育訓練的目的是提高員工的質量意識、質量知識及質量管理技能,使員工充分了解質量管理作業內容及方法,以保證產品的質量,並使質量管理人員對質量管理理論與實施技巧有良好基礎,以發揮質量管理的最大效果,以及協助協作廠商建立質量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條

由質量管理部負責策劃與執行,並由辦公室協辦。

第二十五條

實施要點

(一)依教育訓練的內容,分為以下三類:

1.質量管理基本教育:參加物件為本公司所有員工。

2.質量管理專門教育:參加物件為質量管理人員、檢驗人員、生產部及採購部門。

3.協作廠商質量管理:參加物件為協作廠商。

(二)依訓練的方式,分為以下二種:

1.廠內訓練:為本公司內部自行訓練,由本公司講授或外聘講師至廠內講授。

2.廠外訓練:選派員工參加外界舉辦的質量管理講座。

(三)由質量管理部先擬訂

“質量管理教育訓練長期計劃”列出各階層人員應接受的訓練,經核准後,依據長期計劃,擬訂“質量管理教育訓練年度計劃”列出各部門應受訓人數,經核准後實施,並將計劃送管理部轉知各單位。

第二十六條

質量異常統計分析

1.質檢員每週五要把本週的檢驗單提交於質量部、各檢驗員要統計分析本週的產品生產合格率、和不良品的處置結果。

2.質量部每週總結不合格品的原因和不合格處罰結果予以公佈。

第二十七條

質量管理圈活動

為提高全體員工的工作能力,增強員工與群體的合作,創造明朗愉快的工作場所,促進管理活動的水平,實現“目標經營管理”,公司內各部門來共同組成質量管理圈,以推動改善工作。

第二十八條

二級供應商質量管理

1.建立供應商管理程式、同一產品須開發兩家或以上供應商。在開發供應商的前期有技術、生產質量相關部門對供應商考察與稽核。優先選擇有生產實力、有技術實力和規範管理的二級供應商。經選的的供應商按程式要求對供應商管理,簽訂產品開發協議,產品技術協議,商務採購合同。

2.供應商所提供的產品和裝置、工裝夾具、模具須將檢驗報告單提交質量部,公司將收到產品後採購部門技術通知質量部安排進行檢測和相關實驗。公司對收到裝置及工裝模具採購部門及時通知生產和質量部安排試製時間通知供應商前來公司一起試製,試製為小批量,判斷合格依據以產品圖紙為依據,以裝置、模具、工裝夾具的穩定性、合理性、使用方便、結構合理性。對試製不合格由供應商處置直至合格。

附則

第二十八條

實施與修訂

本細則呈總經理核准後實施,增補修改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