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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學與書法之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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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國學?目前學術界說法尚不統一,範圍窄一些的,認為國學即經學。有些甚至認為只有儒學、六藝才是國學。而廣泛的國學定義,則認為國學即中國固有的傳統學術以及由此繁衍的文化體系,經、史、子、集皆在其中。從《光明日報》開僻的“國學”專欄可以看出,《光明日報》是贊成寬泛的國學定義的,中國古代文化典籍皆應視為國學。

國學與書法之關係

我們知道,在上個世紀初,國學曾經熱過一段,在西學東漸、西方學術廣泛引入中國的背景下,以章太炎等為首的博學碩儒認為華夏文明不應泯滅,必須維護國學在國人中的宗統地位,因而振臂高呼,倡導國學。但國勢日衰,國家處在危亡邊緣,皮之不存,毛將焉附?國家尚且不保,國學何以興焉?所以,包括魯迅先生在內,都對當時章氏之舉頗有非議。

建國後,國學這個詞被冷卻了半個世紀,隨著30年來的文化熱和儒學熱,國學被重新關注,尤其是國家提出弘揚傳統文化,建立中華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園,使國學的地位日漸提高。因為,一個崛起的大國必須有三根柱子支撐,那就是經濟、軍事和文化。所以,國學之興,國勢使然。

不論廣義或狹義,書學都應包括在國學之中。從周開始,孩子八歲入國小,習六藝。六藝者,禮、樂、射、御、書、數也。“書”即基礎課之一,此時的“書”即包括“認字”和“書寫”兩個方面。而隋唐以後,國小則主要是文字學、音韻學、訓詁學。主要內容是文字的產生、構成、音讀以及不同情況下所表達的不同意義。這就是書學誕生的土壤。就書學本身而言,不僅包涵了文字學、音韻學的內容,而其中更張揚著儒、釋、道的精神內涵。蔡邑用陰陽學釋讀書法,孫過庭用“和而不同”求之義理,黃庭堅論“字中有筆,如禪家句中有眼,”等,都是用經學理解書法的。完全可以說,書法是國學開放的奇葩,它的根在國學,它的營養靠的是國學的液汁,它的花朵,則輝耀著國學的神采。沒有國學,書法則成無根之木。

更重要的是,書學在國學中處於源頭的位置。文字的誕生是文明的覺醒。文明藉助文字得以發展,而文明的發展又促使文字逐漸成為一門學問:文字學和書學。所以,國學的發展,要藉助書學得以支撐。書法之於國學,則又處於基礎之地位。由此觀之,稱書法為中國文化的核心,似無大錯。

這裡,我們發現了一個有趣的現象:上世紀八十年代,興起了書法熱,九十年代,興起了儒學熱,本世紀初,出現了國學熱,可否這樣理解,書法熱是儒學熱和國學熱的先導呢?抑或國學熱是書法熱的必然呢?

弄清書法與國學的關係,意義十分深遠。兩點最基本的啟迪是:一、書法的發展離不開傳統文化,不論何“流”何“派”,脫離傳統文化的書法終將凋謝;二、要想把字寫好,就要懂點國學,要用文化來涵養書法。

這兩點,是當今書壇應特別銘記的。

國學書法,是以國學經典為內容,以書法藝術作形式,二者密切結合,有機融匯,相得益彰的文化藝術形式和文化產業。中華國學汗牛充棟,包括蒙學、經學、史學、諸子百家、集篇等各門各類。國學是中華民族在數千年歷史中創造出來的文化積澱。國學堪稱中國人的性命之學,中華文化的學術基礎、固本之學,是全面增加文化素養的學問。國學匯通思想學術,典籍制度,百行百藝,禮儀比俗,蘊含著國脈、國魂、國本。國學是以先秦經典及諸子學說為根基,涵蓋兩漢經學、魏晉玄學、隋唐佛學、宋明理學,漢賦、六朝駢文、唐詩宋詞、元曲、明清小說,以及歷代史學等內容,源遠流長、博大精深。作為中國歷史和文化的基礎,國學構成了中華民族精神生活的客觀環境,維繫著中華文化之根。千百年來,它已滲透到社會的方方面面。從老子到莊子,從孔子到孟子,從韓愈到曾國藩,中國古代的聖賢們,留下了寶貴的文化遺產。他們的言行被記錄成經典,傳之於後世,直接影響著國人的思想、意識、倫理、道德和行為,成為人們的行為準則。學習國學,不僅可以幫助我們瞭解中華民族的優秀文化傳統,更能從中學會為人處世的道理。在走向世界的今天,每一箇中國人都應該有良好的國學修養。

書法是中國文化的產物,是一種表達最高意境和情操的民族藝術,是中華民族對世界藝術寶庫的一個偉大貢獻。書法屬於表現型藝術,它是在之具有先天麗質的形體結構的基礎上,憑藉最少的物質材料,以抽象的線條和相對簡單的技術和形式來其實一定的生命意義,抒發一定的情感因素,而最終實現其特殊的審美價值。由於書法並非世間某些具體物象的寫照、摹擬或象徵,而是一種純粹的形而上表現,,是形式美與情感因素的直接結合,因此不僅深受國人的尊崇和喜愛,同時也贏得了世界性的藝術認同。書法是一種高度自覺、高度自由和高度發展的特殊藝術。因此它不是也不可能使隨漢字的產生而產生的,也就是說漢字的`產生不等於書法的產生。書法必然是在漢字發展到一定階段,在特定的人文環境下,適應某種特定的社會需要而產生的。書法是脫離漢字的日常實用性的書寫,昇華為一種藝術。而這種昇華是以日常書寫字型(楷書、行書、草書)所引發的。紙的普及和最終取代簡牘作為書寫材料以及書寫工具定型於毛筆及其書寫技巧臻於成熟,也是書法產生所不可忽視的重要物質基礎。在當代,書法根本不受電腦普及的影響和限制而獨立存在的純藝術形式。

書法這種獨特的藝術形式,必定需要一定的內容來充實,那麼國學經典是其最佳組合體。以國學經典為主要書寫內容,以書法藝術為特殊的表現形式,二者的結合便產生了“國學書法”。國學書法可以成為一種文化藝術產業來進行創作和開發。這種組合會收到一舉多得的效果。即在讓人們學習國學當中練習了書法,欣賞了藝術;又在書法創作中研究了國學,學習了經典,學會了為人處世的道理。國學藉助於書法這種特殊藝術載體,可以更加深入廣泛地得到傳播;書法可以依附於國學的傳播得到更加深刻的傳承和弘揚。

書法藝術,作為一種社會意識形態,是社會生活的反映,也必然包含著客觀的社會生活和書法家本身的思想感情。儒學思想影響我國社會兩千多年,書法家,特別是舊時代的書法家,哪個不是飽讀詩書的儒學傳人,書法的創作、欣賞與批評,能不受到儒學的影響嗎?

書法要求結構均衡、平正,端莊秀麗,而儒學則倡導中和為美,居中守正,形端表正。書法的結體,筆畫間要相互穿插、避讓,各部間要相呼應、協調,儒學則要求“以和為貴、中庸和諧”,以仁、禮為做人的準則。書法的創作,要強調個性,而不失共性,儒學則要求“君子和而不同,致中和,和而不流。”自古書畫同源。書為心畫。創作要外師造化,中得心源,形容書法之美,評價書法高低,往往以自然界裡的某些現象或狀態作比喻,如:奔雷墜石、鴻飛獸駭,似初月之出天崖,猶眾星之列河漢,等等。都達到了人與自然的統一與交融,這與儒學天人合一的觀點是完全吻合的。誠信,是儒學的重要思想內容之一。在書法的創作中,是必須要講誠信的,第一,字的書寫,必須規範,尤其是草書。規範,就是誠信的一種具體表現,如果有人不按照規定好的字型結構來寫字,那誰還認得。再就是書法作品要落款、鈐印,這不僅僅是為了章法佈局的需要和色彩對比的效果,更重要的是表達了作者的責任感和誠信。簽名、蓋章,具有法律效應。在書法作品中,雖然沒有如此嚴重,但作者對誠信的表達,也沒有比這更嚴肅的了。

儒學講德、才並重,對於一個人的才與德,對德的要求特別重視。認為道德是才華的根本,注重人品的內在素質和外在表現的統一。提出“文質彬彬,然後君子”。歷代書家,都遵循著“學書法,先學做人”的原則。書法評論家更是人書俱評。一旦認為某個書法家品德上有問題,則不會再認同他在書法方面的成就了。如蔡京、趙孟頫都曾有這過這種不同的遭遇。書法家往往告誡自己的學生:學書先學做人是根本,豈不知這根本的根本應該是儒學思想。儒學以“仁”為核心的道德規範及德、才並重的道德主張,一直深刻地影響著歷代的書法家走向輝煌,成為後世的典範,顏真卿就是典型的一位大家。

由於對儒學的瞭解甚少,提不出更多有力的例證,但少加分析,書法與儒學的內在關係是非常明顯的。在長期的歷史發展過程中,書法始終是以儒學的人文道德為底蘊,逐步完善,達到鼎盛時期。字型的創造、演變,書體的形成,無不蘊涵著儒學的精華。從字的形體結構狀態和不同時代對書法所崇尚的精氣、神韻,都能感受到儒學的風範,特別是漢代碑刻,尤其突出、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