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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法知識之稅法與刑法的聯絡與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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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稅法與刑法的聯絡與區別是什麼嗎?你對稅法與刑法的聯絡與區別瞭解嗎?下面是yjbys小編為大家帶來的稅法與刑法的聯絡與區別的知識,歡迎閱讀。

稅法知識之稅法與刑法的聯絡與區別

  稅法與刑法的聯絡與區別

核心導語:憲法就是我國的基本法,在這個法的前提下,具有著很多關係,那麼在涉及經濟稅收問題中,與涉及刑事問題中,他們二者之間是如何進行協調的呢?主要表現在哪些方面與及內容上的表現?下文將會詳細分析,法律快車小編希望下文內容對你有所幫助。

稅法與刑法的聯絡表現在:

第一,稅法與刑法在調整物件上有銜接和交叉,刑法關於“危害稅收徵管罪”的規定,就其內容來看是直接涉及稅收的,相關的內容在稅法中也有所規範。

第二,對稅收犯罪的刑罰,在體系和內容上雖然可以認為是構成稅法的一部分,但在其解釋和執行上,主要還是依據刑法的有關規定。

第三,稅收犯罪的司法調查程式同刑事犯罪的司法調查程式是一致的。

第四,稅法與刑法都具備明顯的強制性,並且,從一定意義上講,刑法是實現稅法強制性最有力的保證。

雖然稅法與刑法聯絡密切,然而區別也是明顯的:

第一,從調整物件來看,刑法是通過規定什麼行為是犯罪和對罪犯的懲罰來實現打擊犯罪的目的;而稅法是調整稅收權利義務關係的法律規範。

第二,稅法屬於義務性法規,刑法屬於禁止性法規。

第三,就法律責任的承擔形式來說,對稅收法律責任的追究形式是多重的,而對刑事法律責任的追究只能採用自由刑與財產刑的'刑罰形式。

稅法與刑法對避稅或偷稅的量刑有衝突地方嗎?

1.刑法和稅法是兩種不同的部門法,刑法規定的是刑事處罰,稅法是經濟法部門的行政性質的處罰。刑事處罰包括管制拘役有期無期罰金沒收財產等等,稅法的處罰往往是行政處罰,如罰款拘留吊銷執照等等。

2.稅法處罰往往輕於刑法。違反稅法並不等於觸犯了刑法。

3.如果同一行為即違反了稅法又違反了刑法,如在罰金和罰款,拘留和判刑之間有重合的話,根據一事不兩罰的原則,適用重的即適用刑罰就可以了。

所以說兩者是不同的部門法,無法說是“有衝突”這個概念,只能用到“是否有競合”這個概念。因為立法的時候一個原則就是儘量做到無衝突。所以既然這個立法能夠通過,主觀上立法部門是不想他們有衝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