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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經理人資格認證特聘講師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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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整合社會資源,突出中國企聯職業經理人資格認證以能力訓練和素質測評為主的特色,確保認證培訓質量,依照《職業經理人資格認證組織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職業經理人資格認證特聘講師管理辦法

  一、特聘講師的構成及條件

中國企聯職業經理人資格認證培訓包括公開課企業內訓課,教學內容包括工商管理知識、能力訓練及素質測評和企業經營管理案例及政策法規。承擔上述教學工作的教師均應具有堅定的政治立場和較高的思想覺悟,同時具備良好的教師職業道德和相應類別培訓教學的能力,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經本人或單位推薦,可受聘為特聘講師。

1、在國內外著名高校任教,具有高階職稱,有較高學術修養,具有高階職稱和豐富學術成果的專家、教授。

2、擔任或曾擔任國內外著名專業培訓機構或管理諮詢機構的高階講師(高階諮詢師),具有豐富的'培訓實踐或企業管理諮詢實踐。

3、擔任或曾擔任大中型企業高管職務5年以上,具有豐富企業經營管理實踐的企業家。

  二、特聘講師的認定

1、符合條件的人員填報《職業經理人資格認證特聘講師登記表》,經中國企聯職業經理人資格認證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管理辦公室)初審,通過組織專家稽核後,與本人簽定合作協議。

2、在中國企聯職業經理人資格認證培訓班或企業內訓班擔任過教學工作,並取得較好教學效果,符合特聘講師條件的人員,由本人或相關工作機構推薦,填報《職業經理人資格認證特聘講師登記表》,與本人簽定合作協議。

3、在中國企聯職業經理人資格認證培訓班或企業內訓班擔任過能力訓練及素質測評,並取得較好教學效果,由本人填報《職業經理人資格認證特聘講師登記表》,由管理辦公室認定。

4、適合從事專題講座的高階職業經理人由本人或相關工作機構、技術開發單位或合作機構推薦,填報《職業經理人資格認證特聘講師登記表》,由管理辦公室認定。

5、經認定的上述各類特聘講師,均由管理辦公室頒發《特聘講師》聘書,納入中國企聯職業經理人資格認證培訓師資庫,並且通過中國企業聯合會網站向社會公佈。

  三、特聘講師的管理

1、特聘講師實施動態管理,《特聘講師》聘書有效期為兩年,兩年期滿後可續聘。

2、接受培訓機構和培訓學員對教師教學效果的評估,達不到教學要求的將不再安排其任課,並不再續聘。

3、擔任能力訓練和素質測評課程的教師在任課前均應通過管理辦公室組織的試講,未經過試講或未通過試講評審的教師不得任課。

4、教師應熟悉中國企聯職業經理人資格認證教學大綱、教材以及教學要求,並按相關要求組織教學。

5、不得以特聘講師的名義從事與授課任務無關或有損中國企聯名譽的活動。違者將承擔相關民事責任。

6、按照培訓機構的教學要求,保質保量完成培訓教學任務,不斷提高既滿足學員要求又符合資格認證標準要求的教學質量。

7、特聘講師歸口管理辦公室統一管理。

  四、本辦法由管理辦公室負責解釋。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原《職業經理人資格認證教師管理辦法》和原由中國企聯頒發的職業經理人資格認證《客座教授》證書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