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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貴陽市招聘市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事業單位招考 閱讀(1.12W)

貴陽市事業單位招聘報名時間為2017年5月3日9:00至5月6日16:00。為方便大家瞭解貴陽市事業單位今年報名相關詳細訊息,小編為大家提供貴陽市事業單位招聘公告全文如下:

2017年貴陽市招聘市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貴陽市2017年公開招聘市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為加強我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建設,優化人員結構,增強單位活力,滿足單位用人需求,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定,決定開展公開招聘市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貴陽市2017年公開招聘市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以下簡稱《招聘簡章》)。

  一、工作原則及程式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採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資訊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的方法進行。招聘工作按照編制招聘計劃、釋出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初審、筆試、資格複審、專業測試、面試、體檢、考核、公示、辦理聘用手續的程式進行。

招聘工作在貴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由貴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市招聘工作辦公室”)組織實施。

  二、招聘計劃及崗位

本次共計劃招聘市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08名,其中管理人員 54名,專業技術人員142,教師12名。具體招聘情況詳見《貴陽市2017年公開招聘市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1)。

本次招聘設A、B、C三種崗位類別,其中,A類為管理人員崗位,B類為專業技術人員崗位,C類為教師崗位。

  三、招聘物件及報考資格條件

(一)招聘物件

1.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應往屆畢業生。

2.定向招聘“基層專案服務人員”的,限截止2017年5月3日由省級及以上機關統一選派在貴陽市服務滿兩年及以上且仍在崗或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計劃”、“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和由貴陽市統一選派的“一社群一名大學生計劃”五類人員報考。已被機關事業單位錄取的基層專案人員,不得再報考該崗位。

3.定向招聘“退役大學生士兵”的崗位,限截止2017年5月3日已辦理退役手續且戶籍所在地為貴陽市轄區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是指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高校學生在校期間應徵入伍退役後完成學業或畢業後應徵入伍的退役士兵。

(二)報考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遵紀守法,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

3.具備報考崗位所需的相關學歷、專業要求和相應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

4.年齡在18週歲及以上(1999年5月3日及以前出生)、35週歲及以下(1981年5月4日及以後出生);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或具有報考專業技術崗位相應副高階及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週歲(1976年5月4日及以後出生)。崗位有其他年齡限制要求的,以崗位一覽表為準。

5.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6.報考崗位明確要求有相關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符合要求的工作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見習基地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專案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工作經歷。

招聘崗位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指的是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群)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義務兵在軍隊服役經歷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在校期間(指入學至畢業證頒發前)的社會實踐和其他就業經歷,不視為工作經歷。工作經歷時間計算截止至2017年5月3日。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2014年1月1日以來招錄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以招錄年度計算,如2014年報考公務員,2015年辦理錄用手續的,招錄年度為2014年)。

2.事業單位新招聘仍在試用期內的。

3.除2017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以外,截止2017年5月3日仍未取得畢業證的。

4.截止2017年5月3日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5.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未經單位或人事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人員。

6.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7.曾被開除公職的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

8.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違規等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

9.聘用後即構成迴避關係的。

10.不符合招聘崗位要求相關條件的。

11.任職(工作)或服役期間發生重大責任事件;洩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的。

12.有法律、法規等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四、報名、網上資格初審

(一)報名

報名統一在網上進行。報名按以下程式進行:報考人員於2017年5月3日9:00至5月5日16:00期間登入“貴陽人事考試網”(http:// gyrsks.gygov.gov.cn/)網上入口提交報名申請,並上傳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多報無效。報考人員根據所報考崗位的要求,填寫《貴陽市公開招聘市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資訊表》(以下簡稱《報名資訊表》)。

報考人員應按照公佈的招聘崗位、報考資格條件及要求報名。報考人員本人的學歷、專業及其他條件應與招聘條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請勿報名。

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報名資訊表》及誠信承諾書,如實填寫、提交本人的有關資訊和材料。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資訊、材料的,任何階段一經查實,即取消進入下一招聘環節的資格,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負。

報名申請被接受後,系統會向報考人員反饋一個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查詢報考資格審查結果、網上繳費確認、線上列印准考證等事項的重要依據,請妥善保管。

報名期間,每日16∶00後,將在“貴陽人事考試網”上公佈報名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達不到3∶1比例的崗位和報考比例較高的崗位,供報名人員參考。報名結束後,市招聘工作辦公室將及時公佈各崗位報名人數情況。

(二)網上資格初審

1.資格初審在市招聘工作辦公室的統一組織下,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具體負責。負責資格初審的人員根據報考人員填寫的資訊,對照《招聘簡章》和招聘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初審,對報考人員提交的《報名資訊表》必須在提交後24小時之內稽核完畢。經審查合格的予以確認;對審查不合格的說明理由;對照片質量不符合要求的提示報考人員重新上傳照片。對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須下載並列印留存報考人員的《報名資訊表》,供資格複審和考核等環節時使用。如出現不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進入報名繳費環節的,在報名期間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市招聘工作辦公室稽核同意後,由市考試指導中心給予改報;報名結束後仍未改報的,該報考人員的考試成績作無效處理。

各招聘單位資格初審時間為2017年5月3日9:00至5月6日16:00。

2.截止5月5日16:00,已提交報名申請但由於《報名資訊表》資訊不完整、錯漏、照片不符合規定等原因導致初審未通過的,可於5月7日14:00前進行修改(不能改報其他單位其他崗位),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在5月7日16:00前完成稽核。稽核仍未通過的,不得再修改任何報名資訊,視為報名失敗。

報考人員提交報名申請成功後應及時登入檢視稽核狀態,通過資格初審的,不得再報考其他崗位。如報考資訊(姓名、身份證號)有誤的,須本人向報考單位申請,經市招聘工作辦公室同意後到市考試指導中心修改。

3.報名確認及繳費。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應於2017年5月3日9:00至5月8日16:00在“貴陽人事考試網”進行網上報名確認並通過網上銀行繳納100元考務費。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報名確認併成功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

農村特困人員、城市低保人員和2017屆貧困畢業生可免收報名費,上述人員在辦理免除報名費手續時,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原件:農村特困人員需提供《貧困戶登記卡》或家庭所在地鄉(鎮)黨政機關出具的貧困證明;城市低保人員需提供家庭所在地縣級民政部門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證明;2017屆貧困畢業生需提供《貴陽市2017年公開招聘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2017屆貧困畢業生免除報名費申請表》(附件2)(考生可自行在本簡章附件下載列印)。

辦理減免報名費手續時間:5月8日10∶00-15∶00,逾期不再受理。

辦理減免報名費手續地點:貴陽市考試指導中心(貴陽市南明區解放路117號)。

4.報名結束後,報名人數與崗位計劃招聘人數達不到3:1比例的崗位,其招聘計劃數予以減少或取消。招聘計劃數減少的,報考該崗位的考生所報崗位不再進行調整;招聘計劃取消的,由報考該崗位的考生本人申請,經市招聘工作辦公室同意後,市考試指導中心給予改報其他崗位。改報時間為2017年5月9日9:00至16∶00,逾期不再受理改報申請。

市招聘工作辦公室在報名結束後對減少、取消招聘崗位計劃數的情況,在“貴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和“貴陽人事考試網”進行公佈。

5.網上列印《筆試准考證》。報名確認併成功繳費後,報考人員應於2017年5月29日9:00至6月2日12:00期間,登入“貴陽人事考試網”線上列印《筆試准考證》(線上列印的筆試准考證須具有條形碼標識)。

《筆試准考證》是考生參加筆試、專業測試、面試(試教)、體檢、考核等招聘環節的重要憑證,請考生務必妥善保管。

  五、語言能力測試

報考須進行語言能力測試崗位的`人員,須在筆試前參加相應語言能力測試。語言能力測試在市招聘辦公室的監督指導下,由單位主管部門具體實施,語言能力測試結束後,由招聘主管部門劃定最低合格分數線,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及以上成績的考生方能進入筆試環節。語言能力測試成績作為專業測試成績按比例計入考生總成績。

語言能力測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筆試及合格分數線

報考A類、B類、C類崗位的考生需參加閉卷筆試,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

筆試時間為2017年6月3日上午9:00—11:30《公共基礎知識》。筆試地點見《筆試准考證》。

考生須同時持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和《筆試准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

筆試成績將在“貴陽人事考試網”上公佈,供考生查詢,請考生密切關注。

筆試結束後,由市招聘工作辦公室確定“最低筆試合格分數線”(即考生按筆試成績可進入下一招聘環節的最低分數線)。

  七、資格複審

1.資格複審在市招聘工作辦公室的指導下,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資格複審在筆試結束後進行,資格複審人員名單按以下比例確定並在“貴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佈,其中:報考A類崗位的考生,在最低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考生中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資格複審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之比3:1的比例確定資格複審人員;報考B類崗位的考生,在最低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考生中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資格複審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之比不低於3︰1,不高於10︰1的比例確定資格複審人員;報考C類崗位的考生,在最低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考生中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資格複審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之比不低於3︰1,不高於6:1的比例確定資格複審人員。報考同一崗位考生的筆試成績名次末位並列的,同時確定為資格複審人員。

資格複審根據《招聘簡章》和考生填寫的《報名資訊表》及提供的相關資料,對考生是否符合報考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進行復審。經複審,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由負責資格複審的部門和人員簽署意見,並加蓋公章;對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取消其進入下一招聘環節的資格。因考生放棄資格複審或資格複審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崗位,在報考該崗位最低相關成績合格分數線以上的考生中,按相關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兩輪。

通過資格複審人數與崗位招聘計劃數之比達不到3︰1的,減少該崗位招聘計劃數(例:某崗位招聘計劃數為2,通過資格複審人數為4或5,則該崗位招聘計劃數減少為1,依此類推),減少後仍達不到3︰1的,報考該崗位考生是否進入下一招聘環節,由市招聘工作辦公室研究確定;崗位無考生通過資格複審的,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資格複審合格人員名單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報市招聘工作辦公室核准後,在其網站進行公示。資格複審合格人員名單公佈後不再進行遞補。

資格複審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不符合資格條件者,取消其進入下一招聘環節的資格。

2.參加資格複審的考生須向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提交畢業證書、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報考崗位所需其他條件的資格證、工作經歷證明等原件及影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4張。此外,在職人員還須提交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縣(區)級及以下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還須提交組織或人事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交教育部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的相關證明材料。

報考“定向招聘基層專案服務人員”崗位的,須提供服務地縣級“專案辦”或“引導辦”出具書面證明或服務證書。

報考“定向招聘退役大學生士兵”崗位的,須提供退役證、戶口薄(戶籍證明)原件及影印件。

3.在職人員須持有人事管理許可權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工作在區縣直機關、事業單位和鄉鎮政府的複審人員由區縣級組織人事部門出具同意報考證明,其他不具有人事管理的單位的由上一級具有人事管理許可權單位出具;中、國小教師須持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同意報考證明),同意報考證明需明確表述同意該考生報考並在該考生被錄用後按有關規定、程式辦理人事手續(在職人員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示例見附件3)。

報名時有工作單位,資格複審時已離職的需提供離職證明。報名時沒有工作單位,資格複審時有工作單位的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4.未在規定時間參加資格複審或遞補複審,或招聘單位24小時內無法聯絡到遞補複審人員的,視為自動放棄。

  八、專業測試

報考B類崗位且資格複審合格的考生參加專業測試。專業測試設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專業測試成績未達最低合格分數線者不能進入下一招聘環節。報考語言能力測試崗位的考生不再進行專業測試。

專業測試的時間和地點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另行通知。

  九、試教及合格分數線

報考C類崗位且資格複審合格的考生參加試教。試教設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試教成績未達最低合格分數線者不能進入下一招聘環節。

試教的時間和地點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另行通知。

  十、面試

面試採用結構化方式進行,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

報考A類崗位且資格複審合格的考生參加面試。

報考B類崗位的考生,根據筆試百分制成績(佔30%)和專業測試成績(佔40%)兩科成績之和,按照與崗位招聘計劃數之比3︰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參加面試人員。

面試人員名單公佈後不再進行遞補。

面試設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未達最低合格分數線者不能進入下一招聘環節。

面試的時間和地點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另行通知。

  十一、總成績計算及其它事項

(一)總成績計算

考生的總成績按百分制和以下比例分類進行計算:

1.A類崗位考生的總成績按筆試百分制成績佔60%、面試成績佔40%計算。

2.B類崗位考生的總成績按筆試百分制成績佔30%、專業測試成績佔40%、面試成績佔30%計算。

3.C類崗位考生的總成績按筆試百分制成績佔40%、試教成績佔60%計算。

筆試(百分制)、專業測試、面試(試教)的成績和總成績得分均按“四捨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後兩位數字。

(二)其他事項

1.如果某崗位進入專業測試、面試(試教)環節時,末位考生考試成績並列的,同時參加專業測試、面試(試教)。

2.報考人員須參加報考崗位規定所有科目的考試,如未參加其中任一個科目考試的,視為自動放棄,取消進入下一招聘環節的資格。

3.進入專業測試、面試環節後,因考生個人原因未參加相應考試,導致參加人數未達招考比例的,不再減少招聘崗位計劃數。

4.進入體檢及以後環節,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棄資格的,五年內不得參加貴陽市範圍內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十二、體檢

體檢在市招聘工作辦公室監督指導下,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在市級以上綜合性醫院、規定時間內進行並出具體檢結論,其他體檢結論、鑑定一律不予認可。體檢標準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於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於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以及貴州省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主檢醫生認為需要做進一步檢查方能出判斷的,由市招聘工作辦公室研究同意後可進行復查。

參加各崗位招聘體檢的考生按照擬聘用人數1∶1的比例,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若同一崗位末位考生總成績出現並列的,則A類崗位以面試成績、B類崗位以專業測試成績、C類崗位以試教成績確定為體檢物件。體檢結果由現場監督人員、體檢醫生和體檢考生本人當場簽字確認;體檢考生對需當場確認的體檢專案要求複查的,採取當場提出申請、當場複查的方式進行。體檢結束後,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疑義的,在國家體檢標準規定允許複檢的專案內,考生應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3日內書面提出複檢申請,經市招聘工作辦公室同意後組織複檢。超過3日提交的複檢申請不予受理,複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複檢結論為準。

體檢醫院在體檢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專案檢測。因職業特殊需要在體檢時作乙肝專案檢測的,由市招聘工作辦公室確定。

體檢和複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人員名單、時間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另行通知。

因體檢不合格或考生放棄體檢,產生的崗位空缺一律不予遞補。

  十三、考核

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考核物件。考核內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學習或工作表現、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考核時還須進一步核實考生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和是否屬簡章規定的不得報考人員,並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資訊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

考核工作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考核組由2人以上組成,考核組應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並據實寫出考核材料,作出考核結論、提出聘用建議意見。

考核不合格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報經市招聘工作辦公室審定並確認後,取消進入下一招聘環節資格。

  十四、公示及辦理聘用手續

(一)公示

經筆試、專業測試、面試(試教)、體檢、考核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在其網站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公示期間查實有嚴重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並做出結論後再決定是否聘用。

(二)辦理聘用手續

按照省、市關於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的規定,對公示期滿沒有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擬聘人員,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對考生的成績折算、彙總以及體檢和政審結果進行稽核把關無誤後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手續。

  十五、工作要求及有關說明

(一)紀律監督

認真落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關於迴避制度的規定,對違反迴避規定的公開招聘行為,及時予以糾正,對相關人員予以批評教育,造成不良影響的,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以及社會各界監督,工作人員和考生要嚴格遵守有關規定和要求,如有違反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政策諮詢電話:

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諮詢電話見招聘崗位一覽表

0851-87989520(市招聘工作辦公室)

網上報名、繳費及准考證列印等技術諮詢電話:

0851-85759150(市考試指導中心)

監督電話:

0851-86981370(中共貴陽市紀委派駐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監察室)

(二)本次招聘工作相關通知、公告、資訊等將在貴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貴陽人事考試網和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網站上釋出,請考生注意及時檢視。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試範圍和考試用書,不舉辦任何培訓班。

(四)在招聘各環節中,國家相關部門出臺新規定時,按新規定執行。

(五)本《招聘簡章》解釋權屬市招聘工作辦公室,未經允許嚴禁轉載。

(六)本次招聘工作未盡事宜,由市招聘工作辦公室研究確定。

附件1:貴陽市公開招聘市屬事業單位崗位一覽表

附件2:貴陽市2017年公開招聘市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017屆貧困畢業生免除報名費申請表

附件3: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