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才華齋>培訓>事業單位招考>

2017年重慶市彭水自治縣招聘教育事業單位簡章

事業單位招考 閱讀(8.41K)

重慶市彭水自治縣招聘報名時間為2017年2月24日,為方便大家瞭解重慶市彭水自治縣今年招聘相關詳細訊息,小編為大家提供2017重慶市彭水自治縣招聘簡章全文如下:

2017年重慶市彭水自治縣招聘教育事業單位簡章

  重慶市彭水自治縣面向2017年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為優化事業單位人才隊伍結構,推進人才強縣戰略工作的實施,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於進一步規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經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原則。

(三)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及職數

本次公開招聘人員169名,具體詳見《彭水自治縣2017年公開招聘教育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及條件一覽表》(附件1,以下簡稱《一覽表》)。

  三、招聘範圍及物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大學期間各已修必修課程學業成績無不及格,適合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四)自願在彭水縣教育事業單位服務5年及以上,未滿服務期的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五)年齡為35週歲以下(以身份證為準,截止2016年12月31日止)。

(六)其他崗位要求和具體條件詳見《公開招聘一覽表》(附件1)。

(七)下列人員不屬於招聘範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於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於禁考期的.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本縣內“特崗”教師;服務未滿一年,或服務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的基層服務專案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7年應屆全日制畢業生;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程式及辦法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及地點。分兩批次進行。第一批次從2017年2月24日開始,具體時間地點(具體地點詳見相關學校校園網)如下:

第一站:湖南師範大學2017年 2月24日上午8:30

第二站:華中師範大學2017年 2月25日上午8:30

第三站:東北師範大學2017年2月27日上午8:30

第四站:北京師範大學2017年 2月28日上午8:30

第五站:中央民族大學2017年 2月28日晚上18:00

第六站:陝西師範大學2017年3月2日上午8:30

第七站:四川大學2017年3月3日上午8:30

第八站:西南大學2017年 3月4日上午8:30

第二批次:經第一批次招聘後,所缺崗位指標用於第二批次公開招聘。設在重慶師範大學和四川師範大學。

第九站:重慶師範大學2017年3月5日下午13:30

第十站:四川師範大學 2017年3月7日上午8:30

2.報名方式及資格審查。採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者需本人到場提交公開招聘《彭水自治縣2017年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公開招聘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持本人身份證、《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獲獎證書、自薦書原件且同時提交影印件各1份和《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原件。

(二)考試考核。考試考核分為專業技能測試和麵試兩個部分。

(1)專業技能測試(分值100分)

報考人員通過報名資格審查合格後到指定地點參加專業技能測試。專業測試以上課的方式進行,內容為報考崗位相關內容,分值100分,低於60分者不得確定為擬招聘人選。

(2)面試(分值100分)

面試由測試專家組根據報考人員自我介紹、回答問題和其在大學期間學業成績、獲獎等綜合情況進行量化評分。

(3)總成績計算。

考試考核總成績=專業技能測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專業技能測試、面試成績採取四捨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後面兩位小數)

3.簽訂就業協議

根據考生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招聘單位本次招聘空缺崗位情況,按考試考核成績高低依次確定簽訂就業協議人員,考試考核合格的2017屆應屆畢業現場簽訂協議。如同一崗位簽訂就業協議人選最後一名考核總成績分數相同時,則組織加試,以加試成績高者優先。

專業科目測試成績、面試成績和考試考核總成績以及進入體檢環節簽約人員的資格條件等,於考核環節結束以後2-3個工作日內在彭水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予以公佈。

(三)體檢

根據擬聘崗位職數按考核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人選。考試考核總成績出現並列時,則加試專業技能測試,加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

體檢專案、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佈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的規定執行。體檢中,嚴格執行《關於進一步規範入學和就業體檢專案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和《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於轉發〈關於印發公務員錄用特殊體檢標準(試行)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8號)、《關於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3〕7號)以及《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並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

體檢在縣級及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體檢費由考生自行承擔。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複檢申請,經縣人力社保局同意後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複檢,體檢結果以複檢結論為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體檢時間、體檢地點另行通知。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

(四)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由縣人力社保局與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對其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以及有無需要實行迴避等情況進行考察,並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因考察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空缺時,其缺額不予遞補。

若體檢、考察、資格條件複查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出現的缺額,不再進行遞補。考察以後環節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五)公示

考察工作結束後,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在重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彭水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畢業院校、考核總成績、擬聘單位等。

(六)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經縣人力社保局審批同意聘用後,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渝人發〔2006〕68號以及重慶市事業單位崗位設定管理的有關規定進行管理,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

聘用人員按規定執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聘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的人員,取消聘用。2017年應屆畢業生須於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和學位證,否則不予聘用。未取得教師資格證者須於2017年8月31日前取得,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本次招聘的人員須在我縣至少服務5年,最低服務期限內不得流動到縣外其他事業單位。未滿最低服務期的,與我縣事業單位解除人事關係,並按每年8000元標準承擔相應違約補償責任,且3年內不得報考我縣機關、事業單位公招工作人員。

  五、紀律要求

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工作,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對招考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考工作順利進行。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本簡章由彭水自治縣人力社保局、縣教育委員會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