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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業併購的型別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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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國際上習慣將兼併和收購合在一起使用,統稱為M&A,在我國稱為併購。即企業之間的兼併與收購行為,是企業法人在平等自願、等價有償基礎上,以一定的經濟方式取得其他法人產權的行為,是企業進行資本運作和經營的一種主要形式。企業併購主要包括公司合併、資產收購、股權收購三種形式。

公司企業併購的型別及方式

  一、按行業特徵分

橫向併購:從事同類經營的兩個公司間的併購。橫向併購的基本特徵就是企業在國際範圍內的橫向一體化。近年來,由於全球性的行業重組浪潮,結合我國各行業實際發展需要,加上我國國家政策及法律對橫向重組的一定支援,行業橫向併購的發展十分迅速。

縱向併購:向最終消費者或向原材料供應商進行擴張的併購。縱向併購的企業之間不是直接的競爭關係,而是供應商和需求商之間的關係。因此,縱向併購的基本特徵是企業在市場整體範圍內的縱向一體化。

混合併購:經營類別不同的企業間的合併。、從理論上看,混合併購的基本目的在於分散風險,尋求範圍經濟。在面臨激烈競爭的情況下,我國各行各業的企業都不同程度地想到多元化,混合併購就是多元化的一個重要方法,為企業進入其他行業提供了有力,便捷,低風險的途徑。

上面的三種併購活動在我國的.發展情況各不相同。目前,我國企業基本擺脫了盲目多元化的思想,更多的橫向併購發生了,資料顯示,橫向併購在我國併購活動中的比重始終在50%左右。橫向併購毫無疑問是對行業發展影響最直接的。混合併購在一定程度上也有所發展,主要發生在實力較強的企業中,相當一部分混合併購情況較多的行業都有著比較好的效益,但發展前景不明朗。縱向併購在我國比較不成熟,基本都在鋼鐵,石油等能源與基礎工業行業。這些行業的原料成本對行業效益有很大影響,因此,縱向併購成為企業強化業務的有效途徑。

  二、按實現方式分

購買資產:通過購買目標企業的部分或全部資產來實現併購

購買股票:通過購買目標企業的普通股股票來實現併購

  三、按支付方式分

現金支付

證券支付:包括本企業的普通股、優先股、債券等進行支付

  四、按程式分

非敵意併購:併購企業與目標企業雙方就併購事宜通過友好協商達成併購協議的一種併購行為

敵意併購:在友好協商遭到拒絕時,併購方不顧對方的意願強行收購,即收購方避開目標企業的管理層,直接向目標企業的股東發出收購要約。

公司企業併購的方式

  一、企業併購從行業角度劃分,可將其分為以下三類:

1、橫向併購。橫向併購是指同屬於一個產業或行業,或產品處於同一市場的企業之間發生的併購行為。橫向併購可以擴大同類產品的生產規模,降低生產成本,消除競爭,提高市場佔有率。

2、縱向併購。縱向併購是指生產過程或經營環節緊密相關的企業之間的併購行為。縱向併購可以加速生產流程,節約運輸、倉儲等費用。

3、混合併購。混合併購是指生產和經營彼此沒有關聯的產品或服務的企業之間的併購行為。混合併購的主要目的是分散經營風險,提高企業的市場適應能力。

  二、按企業併購的付款方式劃分,併購可分為以下多種方式:

1、用現金購買資產。是指併購公司使用現款購買目標公司絕大部分資產或全部資產,以實現對目標公司的控制。

2、用現金購買股票。是指併購公司以現金購買目標公司的大部分或全部股票,以實現對目標公司的控制。

3、以股票購買資產。是指併購公司向目標公司發行併購公司自己的股票以交換目標公司的大部分或全部資產。

4、用股票交換股票。此種併購方式又稱“換股”。一般是併購公司直接向目標公司的股東發行股票以交換目標公司的大部分或全部股票,通常要達到控股的股數。通過這種形式併購,目標公司往往會成為併購公司的子公司。

5、債權轉股權方式。債權轉股權式企業併購,是指最大債權人在企業無力歸還債務時,將債權轉為投資,從而取得企業的控制權。我國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控制的企業大部分為債轉股而來,資產管理公司進行階段性持股,並最終將持有的股權轉讓變現。

6、間接控股。主要是戰略投資者通過直接併購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東來間接地獲得上市公司的控制權。例如北京萬輝藥業集團以承債方式兼併了雙鶴藥業的第一大股東北京製藥廠,從而持有雙鶴藥業17524萬股,佔雙鶴藥業總股本的57.33%,成為雙鶴藥業第一大股東。

7、承債式併購。是指併購企業以全部承擔目標企業債權債務的方式獲得目標企業控制權。此類目標企業多為資不抵債,併購企業收購後,注入流動資產或優質資產,使企業扭虧為盈。

8、無償劃撥。是指地方政府或主管部門作為國有股的持股單位直接將國有股在國有投資主體之間進行劃撥的行為。有助於減少國有企業內部競爭,形成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公司大集團。帶有極強的政府色彩。如一汽併購金盃的國家股。

  三、從併購企業的行為來劃分,可以分為善意併購和敵意併購

善意併購主要通過雙方友好協商,互相配合,制定併購協議。敵意併購是指併購企業祕密收購目標企業股票等,最後使目標企業不得不接受出售條件,從而實現控制權的轉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