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才華齋>培訓>公務員>

2017年四川警察學院選調考試報名公告

公務員 閱讀(1.59W)

為加強學院師資隊伍建設,優化幹部隊伍結構,根據《公務員法》、《公務員調任規定(試行)》等有關規定,四川警察學院決定面向全國範圍內的黨政機關公開考試選調一批思想政治素養好、業務素質過硬、具備較強教學科研水平和管理能力的幹部充實教學和行政管理隊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2017年四川警察學院選調考試報名公告

  一、選調計劃

考試選調教學和行政管理人員8名。具體職位見《四川警察學院2017年考試選調職位表》。

  二、選調物件和條件

(一)物件。

符合考調條件的全國範圍內黨政機關公務員(不含參照公務員身份管理人員)。

(二)條件。

參加考試選調人員須具備以下條件:

1.中共黨員;

2.政治堅定,勤奮敬業,品行端正,清正廉潔,熱愛公共治安教育工作,具備崗位要求的業務知識、工作能力和政策理論水平;

3.近2年的年度考核均在稱職及以上,無違法違紀行為;

4.公務員工作經歷滿兩年(含試用期),時間截止2017年8月1日;

5.科員及以下人員,具有人民警察身份的,年齡35週歲以下;其他黨政機關公務員年齡30週歲以下。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年齡35週歲以下,其中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或特別優秀者年齡可放寬至40週歲以下。年齡時間截止2017年8月1日;

6.身體健康;

7.具備選調職位要求的其他條件(詳見《四川警察學院2017年考調職位表》);

8.符合相關最低服務年限規定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及資格審查採用現場方式進行。時間:2017年7月29日(星期六)8:30-12:00,地點:四川省瀘州市江陽區江陽西路34號四川警察學院行政辦公樓三樓行政會議室。

(一)需提交的相關材料

1、《四川警察學院2017年考試選調報名表》一式一份(報名表需貼個人近照)、兩寸照片一張。

2、單位同意報考函。由所在單位出具並蓋章,其中需表述考生的政治面貌、公務員工作經歷(含起止時間)、現任職務、近兩年年度考核情況等。

3、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影印件;公務員錄用審批表、公務員登記表、最近一次職務變動幹部任免審批表影印件。其中公務員錄用審批表、公務員登記表、幹部任免審批表影印件需加蓋單位鮮章。

4、個人受表彰獎勵材料原件及影印件。

(二)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資格審查的考生按自動放棄處理。如隱瞞真實情況或提供虛假材料的.考生,將取消考調資格,並視情況進行通報。報名並經資格審查合格的人數與擬用職位之比原則上不低於3:1,未達到規定比例的,相應調減考調職位數。

(三)列印准考證。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現場列印准考證,並於考試當天持本人准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影印件)到指定考點參加筆試。

  四、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麵試。筆試和麵試實行百分制,筆試成績佔總成績的40%,面試成績佔總成績的60%。

在筆試當天進行心理素質測試,心理素質測試不計算分值,成績分為合格與不合格。不合格者不進入面試。

(一)筆試。

1、筆試內容。主要測試政策理論水平、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等綜合素質。

2、筆試時間。筆試時間為2017年7月30日(星期日),相關考試資訊及要求詳見本人准考證。筆試成績和職位排名通過四川警察學院官方的網站另行通知。

(二)面試。

1、筆試結束後,由四川警察學院劃定考試成績合格線,考試合格的人員,全部進入面試。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及面試相關事宜安排將在四川警察學院官方的網站另行通知。

2、面試內容及形式。面試總分100分,主要測試履行職位職責所要求的基本素質和能力,包括5分鐘PPT介紹本人公務員工作經歷中的個人業績和10分鐘的結構化面試。考生在製作的PPT文件中只介紹相關工作業績,不表述個人資訊,考官現場打分,隨即公佈面試得分。

  五、體檢

面試結束後,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面試成績的高低順序排名)按照職位與考生1:1的比例確定人員進行體檢。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體檢不合格的按各職位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考試總成績相同按前述規定確定名次)。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物件。由四川警察學院對考察物件的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業務工作能力、工作實績等進行綜合考察。經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錄用人員。因考察不合格產生的缺額,根據考生報考職位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考試總成績相同按前述規定確定名次)。

  七、公示

對擬錄用人員予以公示,公示無問題的確定為擬調動人選。

  八、辦理調動手續

擬調動人員經研究同意後,按有關規定辦理調動手續。

  九、其他事項

按照《四川省公共治安民警最低服務年限規定(試行)》要求,考調人員5年內不得申請調出(從正式辦理調動手續之日起算)。

本次考調工作由四川警察學院紀律檢查委員會、監察審計處全程參與監督,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監督電話:0830-3110556。

諮詢電話:0830-3113430(倪老師)、0830-2361511(任老師)。

本公告由四川警察學院政治部組織人事處負責解釋。

  附件:點選下載

1、《四川警察學院2017年考試選調職位表》

2、《四川警察學院2017年考試選調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