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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廣元2015年會計職稱考試報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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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2015年度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考務日程安排及有關事項的通知》(會考[2014]27號),省財政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川財會[2015]2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現就我市2015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四川廣元2015年會計職稱考試報名公告

 一、報名條件

(一)初、中級資格考試

1、基本條件: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持有有效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2、報名參加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上述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3、報名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上述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1)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五年;(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四年;(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兩年;(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一年;(5)取得博士學位。

(二)高階資格考試

參加高階會計師資格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會計專業職務試行條例》規定的高階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條件。

2、符合四川省人事廳、財政廳《關於認真做好高階會計師資格考評結合試點工作的通知》(川人辦發[2004]102號)規定的報考條件的人員。

(1)獲得博士學位,取得會計師或相關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職稱)2年以上。

(2)獲得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取得會計師或相關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職稱)4年以上。

(3)大學本科畢業,取得會計師或相關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職稱)5年以上。

(4)大學專科畢業,取得會計師或相關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職稱)並從事專業技術工作6年以上。

3、在川中央單位的會計人員達到其主管部門規定的破格條件也可報名參考,報考人員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應在報名表的稽核蓋章欄目內特別註明“符合本部門破格條件”,並提供該主管部門的破格報考政策依據。

  二、考試科目

(一)初級資格考試科目為初級會計實務、經濟法基礎2個科目,考生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考試科目,方可獲得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證書;

(二)中級資格考試科目為中級會計實務、財務管理、經濟法3個科目,考生必須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考試科目,方可獲得會計專業技術中級資格證書。

(三)高階資格考試科目為高階會計實務,考生考試成績達到全國合格標準的,由全國會計考辦核發的高階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此證在全國範圍內3年有效。達到四川省當年評審使用標準的,取得當年參評使用標準的成績證明。四川省2015年度省定使用標準有效期的截止日期為2016年9月底。

上述有關學歷(學位),是指經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學位)。有關會計工作年限,是指報考人員取得規定學歷前後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當年年底前。對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專業技術初、中級資格,並具備上述基本條件的人員,可報名參加相應級別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報考人員應根據相應級別報名條件規定,提交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學歷或學位證書、相關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居民身份證明(香港、澳門居民應提交本人身份證明,臺灣居民應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等證明材料。

 三、報名方式和資格審查

2015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實行網上報名、繳費和前審方式。具體流程如下:

(一)初級資格:考生網上報名時,應根據報名條件規定,如實填寫相關資訊,並進行網上繳費。考生網上報名結束後,由省級考試管理機構通過管理軟體對報名考生進行後臺資格審查,不需要考生再到現場進行資格審查,後臺資格審查通過才能視為報名成功。後臺資格審查未通過的人員在報名結束後一個月內到各報名點進行資格複審,複審未通過的由各地報名點取消報名資格,並予以退費。

(二)中、高階資格:考生網上報名時,應根據報名條件規定,如實填寫相關資訊並生成報名回執表;前一年度報過中、高階考試的人員,進入系統時系統會自動調取上一年已經儲存的資訊,有變化的地方可以修改,然後生成報名回執表。考生將報名回執表及教育部門認可的學歷或學位證書、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從事會計工作年限證明(加蓋鮮章)、居民身份證等證明材料原件(如果在網上無法匯入照片的考生還應帶上一張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帶到網報選擇的報名點進行資格審查並確認。現場確認通過的考生,根據報名回執表上的網路報名註冊號進入網上繳費系統完成繳費,網上繳費成功才能視為報名成功。

(三)各縣區必須嚴格執行規定的報名條件,認真做好報名資格的審查工作。在中、高階報名資格審查中,必須審查報考人員報名資訊表和學歷證書、資格證書的`原件,不得以影印件為依據,否則將視情況追究當事人和有關負責人的責任。各報名點必須留存報名考生的學歷證書、資格證書影印件及相關證明,以備省財政廳審查。如果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採用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報名資格的,考試管理機構有權取消其報名資格。

各報名點進行資格審查人員必須在資格審查人簽名確認。

除1990年9月1日後出生報考中級資格考試的考生必須到各報名點現場稽核報名。

資格審查地點,市本級和經濟開發區在廣元市會計財政學會(蜀門北路一段403號4樓),聯絡電話:3230905、3230901。各縣區考生在各縣區財政局。

初級考試網上報名時間:2015年1月15日至1月31日。

中、高階考試網上報名時間:2015年4月1日至4月30日。

報名網址為:

或:廣元會計網()——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網上報名。

  四、考試方式及考試時間

(一)考試方式

初級資格考試實行無紙化考試;中、高階資格考試實行紙筆方式。

(二)考試地點

初級考試地點在廣元市會計財政學會(蜀門北路一段403號2樓)。中級考試地點在廣元市利州北街國小。高階地點在成都市。

(四)考試時間

初級資格無紙化考試於5月16日——5月20日舉行。

中級資格、高階資格考試於9月12日——9月13日舉行。

各級別、各科目具體考試時間及批次如下:

考試日期初級資格(無紙化考試)中級資格高階資格
5月16日至20日
(共5天,10個批次)
9:00-12:30
初級會計實務
經濟法基礎
  
14:30-18:00
初級會計實務
經濟法基礎
  
9月12日
(星期六)
 9:00-11:30
財務管理
 
 14:00-16:30
經濟法
 
9月13日
(星期日)
 9:00-12:00
中級會計實務
9:00-12:30
高階會計實務

 五、考試用書的徵訂和培訓學習

2015年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大綱由全國會計考辦印發,為了幫助考生全面理解和掌握考試大綱的內容,更好地複習備考,財政部會計資格評價中心組織專家按照2015年度考試大綱的要求和新修訂的法律法規的內容對考試輔導教材進行了相應的調整、修訂,與之配套的《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參考法規彙編》同時調整出版。考試輔導教材調整、修訂的內容將登載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上()。

 六、收費標準

按照國家發改委《關於進一步規範執業資格類考試收費標準管理等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12]328號和省物價局《關於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評審收費的覆函》(川價函[2004]46號)的規定,考試收費標準如下:

(一)初、中級資格考試每科收取考務費(上繳財政部部分)6元,考試費50元,共計每科收取56元。

(二)高階資格考試每科收取考務費(上繳財政部部分)15元,考試費50元,共計每科收取65元。

 七、考試成績公佈

考試結束後,成績統一由財政部在全國會計資格評價網上統一公佈,初級成績預計公佈時間為2015年6月10日,中高階預計公佈時間為201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