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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寧夏選調生(村官)考試報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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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寧夏黨政幹部隊伍源頭建設,引導和鼓勵優秀高校畢業生紮根基層,服務群眾,鍛鍊成長,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寧夏回族自治區公務員錄用暫行辦法》《寧夏回族自治區選調生工作辦法(試行)》《關於進一步加強大學生村官工作的實施意見》等,決定從2017年起,將大學生村官選聘與非定向選調生招考有序並軌,組織開展寧夏選調生(村官)招考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2017年寧夏選調生(村官)考試報名公告

  一、招錄範圍和數量

1.招錄範圍:寧夏區內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應屆畢業生,寧夏區外普通高校寧夏生源本科及以上學歷應屆畢業生,“985”“211”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應屆畢業生。各類委培(不含無委培單位)、專升本、定向、民辦高校和獨立學院畢業生不在招錄範圍。

2.招錄數量:50名。

  二、報考條件

(一)除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寧夏回族自治區公務員錄用暫行辦法》資格條件外,報考人員還應符合以下條件:

1.政治素質好,能夠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品行良好,作風端正,遵守紀律,服從組織安排;

3.事業心、責任感強,自願到基層一線和艱苦地區工作,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文字寫作和口頭表達能力;

4.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能夠如期畢業並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

5.具備下列條件之一:(1)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2)在院(系)及以上黨(團)組織、學生會(研究生會)或班委會中擔任過學生幹部,且任職時間連續滿1年以上(以聘書或任職檔案為準)(3)獲得院(系)及以上“三好學生”稱號;

6.大學本科生不得超過24週歲(1993年6月30日以後出生),碩士研究生不得超過27週歲(1990年6月30日以後出生),博士研究生不得超過30週歲(1987年6月30日以後出生)。大學學制5年或以上的,以學制4年為基數,學制每增加1年年齡相應放寬1歲(年齡計算截止日期:2017年6月30日);

7.身體健康,滿足基層工作需要;

8.其他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

3.在校期間受過院系級及以上單位處分的;

4.預備黨員由於個人原因延長預備期的;

5.現役軍人;

6.其他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

  三、報考程式

2017年寧夏選調生(村官)招考筆試與2017年寧夏全區公務員招考筆試合併進行,使用同一試卷,單獨劃線錄取。

符合2017年全區公務員報考資格條件的,可同時報考2017年全區公務員招考使用同類試卷的職位。筆試結束後,先行組織開展選調生(村官)面試、體檢、考察和錄用;未被招錄為選調生(村官)的,只要取得公務員報考職位面試資格,可繼續參加公務員招考後續程式。

具體程式如下:

(一)稽核

凡符合條件的考生均可填寫《寧夏選調生(村官)報名登記表》(一式兩份)向所在院系黨組織提出申請;院系黨組織對照報考資格條件稽核簽署意見並加蓋黨組織印章送交學校黨委組織部(或學生處、就業指導中心)稽核;學校黨委組織部(或學生處、就業指導中心)會同院系黨組織對申請人資格條件進行稽核,並簽署稽核意見、加蓋印章。

(二)報名

經學校院系黨組織、學校黨委組織部(或學生處、就業指導中心)稽核同意後方可報名。

1.報名方式:報名採取網路報名方式,報名網站為寧夏人事考試中心網:http://www.nxpta.gov.cn。

2.報名時間:2017年3月24日8:00至3月31日18:00。報考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報名,逾期不再補報。

3.報名程式:

(1)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應按要求填寫報考資訊,並上傳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數碼彩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填報志願時,實行分職位報考,每位考生限報一個職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一致。

報名時,考生須仔細閱讀並簽訂《誠信承諾書》,對填報資訊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資訊,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報考資格且計入公務員錄用誠信檔案,作為今後公務員錄用考察的一項重要參考。

(2)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報考人員應在提交報名申請兩個工作日後登入報名網站查詢資格初審是否通過。

(3)網上繳費。資格初審合格後,應於2017年4月2日

24:00前通過網上銀行進行繳費,報考費每人100元。逾期未繳費者視為自行放棄報考資格。

同時報考選調生(村官)和全區公務員招考職位的,只在選調生(村官)報名系統中繳納一次費用。

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於3月31日18:00前申請並辦理減免報考費手續。

(4)結果確認。繳費成功後,報名結果即被正式確認,考生須於考試前一週登入報名網站下載、列印准考證。期間,如有問題可諮詢寧夏人事考試中心(0951-5099130、5099131)。

(三)筆試

1.筆試科目:《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

選調生(村官)筆試試卷為B卷,《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其中《綜合應用能力》主要測查報考人在鄉鎮工作應具備的基本能力。

2.筆試時間、地點:筆試於2017年4月22日統一進行,具體考試時間、地點以准考證為準。具體安排為:4月22日上午《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下午《綜合應用能力》。

3.筆試成績的計算:筆試成績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綜合應用能力》成績之和。

4.符合報考條件的回族考生筆試加10分。

5.筆試結束後,根據考試情況劃定合格線,按計劃招考人數與面試人數1:1.5的比例分別劃線排序確定擬參加面試人員。因放棄面試資格出現的空缺名額,應在筆試成績合格線以上人員中按相應職位要求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資格複審

1.資格審查貫穿考錄工作全過程。一旦發現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立即取消考試錄用資格。

2.面試前集中對擬參加面試人員進行資格複審。資格複審時,考生須提供以下材料:①准考證、學生證、本人身份證等證件;②經院(系)黨組織和學校黨委組織部(或學生處、就業指導中心)稽核蓋章的《寧夏選調生(村官)報名登記表》;③在校期間成績單;④畢業生就業推薦表;⑤中共黨員(含中共預備黨員)、學生幹部或“三好學生”證明(其中之一);⑥能如期畢業並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的證明。以上材料須提供原件及影印件各一份。資格複審結束後原件退還本人。

不符合招考資格條件或未經學校黨委組織部(或學生處、就業指導中心)推薦的,資格複審不合格。資格複審中出現名額空缺的,在筆試成績合格線以上人員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3.參加面試人員名單確定後,在寧夏人事考試中心網站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