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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蘭州新區人民檢察院選調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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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經新區黨工委研究,並報省、市檢察院同意,決定面向全省政法系統公開選調檢察工作人員6名,具體公告如下:

2017年蘭州新區人民檢察院選調公告

  一、基本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導向;堅持人崗相適的原則。

  二、基本條件

(一)政治立場堅定,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法律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調

1.涉嫌違法違 紀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在受處分期間或處分影響期限未滿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範圍及崗位設定

(一)選調範圍

全省政法系統內在編在崗公務員。

(二)崗位設定

具體崗位設定及報考條件詳見附件1。

  四、公開選調人員工作程式

(一)報名及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及方式:2017年7月21日(星期五)—2017年7月24日(星期一),法定節假日正常報名,採取現場報名,不接受網上報名。

2.報名地點:蘭州新區人民檢察院一樓會議室(蘭州新區彩虹城北門斜對面,國投 公租房B區)

3.報名所需材料

(1)《蘭州新區人民檢察院2017年公開選調檢察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兩份);

(2)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工作證(應考人員的學歷、學位是指報名之日前已取得國家認可的正式畢業學歷、學位);

(3)近期免冠二寸藍底彩色照片 3張;

(4)報考檢察工作崗位的,另需提供通過國家司法考試資格證(含C證)或檢察官身份證明材料,以及參與辦理案件的書面總結性材料。

4.資格初審

所填資訊符合選調崗位要求的報考人員,視為通過資格審查。

(二)考試

1.本次考試採取筆試和麵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主要圍繞案件審查、檢察實務與檢察實踐能力進行考試;網路資訊化建設崗位筆試主要圍繞計算機、網路工程的應用和實踐能力進行考試。滿分為100分。

2.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擇優確定面試人員,面試採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試者的儀表舉止、綜合分析、案例分析、邏輯思維、語言表達、臨場應變能力。滿分為 100分。

3.選調人員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三)考察

根據各崗位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確定考察人選。由新區組織部會同新區檢察院組成考察組,對擬錄用人員進行全面考察,並對報考資格進行復核,合格者進行公示,不合格者,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四)公示

考察結束後,對擬錄用人選在蘭州新區人才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天。

(五)辦理調動手續

公示期間無異議的,按程式辦理調動手續。

  五、要求

1.報名人員提供資訊必須真實、準確。如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將取消考試資格,並通知有關單位嚴肅處理。

2.為保證幹部選調工作順利進行,報名人員不得說情打招呼,一經發現取消資格。

原標題:蘭州新區人民檢察院2017年選調檢察工作人員公告

本公告內容由蘭州新區組織部、蘭州新區人民檢察院負責解釋。

聯絡電話:0931-8253492 0931-8253491

  點選下載>>>附件

蘭州新區人民檢察院選調人員崗位簡表

蘭州新區人民檢察院選調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