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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價工程師計價控制知識點:竣工決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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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價工程師計價控制知識點:竣工決算

 竣工決算

  一、建設專案竣工決算的概念及作用

  (一)建設專案竣工決算的概念

專案竣工決算是指所有專案竣工後,專案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專案竣工驗收階段編制的竣工決算報告。竣工決算是以實物數量和貨幣指標為計量單位,綜合反映竣工專案從籌建開始到專案竣工交付使用為止的全部建設費用、建設成果和財務情況的總結性檔案,是竣工驗收報告的重要組成部分,竣工決算是正確核定新增固定資產價值,考核分析投資效果,建立健全經濟責任制的依據,是反映建設專案實際造價和投資效果的檔案。竣工決算是建設工程經濟效益的全面反映,是專案法人核定各類新增資產價值、辦理其交付使用的依據。竣工決算是工程造價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做好竣工決算是全面完成工程造價管理目標的關鍵性因素之一。通過竣工決算,既能夠正確反映建設工程的實際造價和投資結果;又可以通過竣工決算與概算、預算的對比分析,考核投資控制的工作成效,為工程建設提供重要的技術經濟方面的基礎資料,提高未來工程建設的投資效益。

專案竣工時,應編制建設專案竣工財務決算。建設週期長、建設內容多的專案,單項工程竣工,具備交付使用條件的,可編制單項工程竣工財務決算。建設專案全部竣工後應編制竣工財務總決算。

(二)建設專案竣工決算的作用

(1)建設專案竣工決算是綜合全面地反映竣工專案建設成果及財務情況的總結性檔案,它採用貨幣指標、實物數量、建設工期和各種技術經濟指標綜合、全面地反映建設專案自開始建設到竣工為止全部建設成果和財務狀況。

(2)建設專案竣工決算是辦理交付使用資產的依據,也是竣工驗收報告的重要組成部分。建設單位與使用單位在辦理交付資產的驗收交接手續時,通過竣工決算反映了交付使用資產的全部價值,包括固定資產、流動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資產的價值。及時編制竣工決算可以正確核定固定資產價值並及時辦理交付使用,可縮短工程建設週期,節約建設專案投資,準確考核和分析投資效果。

(3)為確定建設單位新增固定資產價值提供依據。在竣工決算中,詳細地計算了建設專案所有的建安費、裝置購置費、其他工程建設費等新增固定資產總額及流動資金,可作為建設主管部門向企業使用單位移交財產的依據。

(4)建設專案竣工決算是分析和檢查設計概算的執行情況,考核建設專案管理水平和投資效果的依據。竣工決算反映了竣工專案計劃、實際的建設規模、建設工期以及設計和實際的生產能力,反映了概算總投資和實際的建設成本,同時還反映了所達到的主要技術經濟指標。通過對這些指標計劃數、概算數與實際數進行對比分析,不僅可以全面掌握建設專案計劃和概算執行情況,而且可以考核建設專案投資效果,為今後制訂建設專案計劃,降低建設成本,提高投資效果提供必要的參考資料。

 二、竣工決算的內容和編制

(一)竣工決算的內容

建設專案竣工決算應包括從籌集到竣工投產全過程的全部實際費用,即包括建築工程費、安裝工程費、裝置工器具購置費用及預備費等費用。根據財政部、國家發改委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的有關檔案規定,竣工決算是由竣工財務決算說明書、竣工財務決算報表、工程竣工圖和工程竣工造價對比分析四部分組成。其中竣工財務決算說明書和竣工財務決算報表兩部分又稱建設專案竣工財務決算,是竣工決算的核心內容。

1.竣工財務決算說明書

竣工財務決算說明書主要反映竣工工程建設成果和經驗,是對竣工決算報表進行分析和補充說明的檔案,是全面考核分析工程投資與造價的書面總結,是竣工決算報告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內容主要包括:

(1)基本建設專案概況。一般從進度、質量、安全和造價方面進行分析說明。進度方面主要說明開工和竣工時間,對照合理工期和要求工期分析是提前還是延期;質量方面主要根據竣工驗收委員會或相當一級質量監督部門的驗收評定等級、合格率和優良品率;安全方面主要根據勞動工資和施工部門的記錄,對有無裝置和人身事故進行說明;造價方面主要對照概算造價,說明節約或超支的情況,用金額和百分率進行分析說明。

(2)會計賬務的處理、財產物資清理及債權債務的清償情況。

(3)基建結餘資金等分配情況。

(4)主要技術經濟指標的分析、計算情況。概算執行情況分析,根據實際投資完成額與概算進行對比分析;新增生產能力的效益分析,說明交付使用財產佔總投資額的比例、佔支付使用財產的比例,不增加固定資產的造價佔投資總額的比例,分析有機構成和成果。

(5)基本建設專案管理及決算中存在的問題、建議。

(6)決算與概算的差異和原因分析。

(7)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2.竣工財務決算報表

根據財政部“關於印發《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規定》的通知”(財基[2002]394號)的規定,大、中型建設專案和小型建設專案的基本建設竣工財務決算採用不同的審批制度。在中央級專案中,大、中型建設專案(經營性專案投資額在5000萬元以上、非經營性專案投資額在3000萬元以上的建設專案) 竣工財務決算,經主管部門稽核後報財政部審批。屬國家確定的重點小型建設專案,其竣工財務決算經主管部門稽核後報財政部審批,或由財政部授權主管部門審批;其他小型建設專案竣工財務決算報主管部門審批。地方級基本建設專案竣工財務決算的報批,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確定。建設專案竣工決算報表包括:基本建設專案概況表;基本建設專案竣工財務決算表;基本建設專案交付使用資產總表;基本建設專案交付使用資產明細表等。

3.建設工程竣工圖

建設工程竣工圖是真實地記錄各種地上、地下建築物、構築物等情況的技術檔案,是工程進行交工驗收、維護、改建和擴建的依據,是國家的重要技術檔案。全國各建設、設計、施工單位和各主管部門都要認真做好竣工圖的編制工作。國家規定:各項新建、擴建、改建的基本建設工程,特別是基礎、地下建築、管線、結構、井巷、橋樑、隧道、港口、水壩以及裝置安裝等隱蔽部位,都要編制竣工圖。為確保竣工圖質量,必須在施工過程中(不能在竣工後)及時做好隱蔽工程檢查記錄,整理好設計變更檔案。編制竣工圖的形式和深度,應根據不同情況區別對待,其具體要求包括:

(1)凡按圖竣工沒有變動的,由承包人(包括總包和分包承包人,下同)在原施工圖上加蓋“竣工圖”標誌後,即作為竣工圖。

(2)凡在施工過程中,雖有一般性設計變更,但能將原施工圖加以修改補充作為竣工圖的,可不重新繪製,由承包人負責在原施工圖(必須是新藍圖)上註明修改的部分,並附以設計變更通知單和施工說明,加蓋“竣工圖”標誌後,作為竣工圖。

(3)凡結構形式改變、施工工藝改變、平面佈置改變、專案改變以及有其他重大改變,不宜再在原施工圖上修改、補充時,應重新繪製改變後的竣工圖。由原設計原因造成的,由設計單位負責重新繪製;由施工原因造成的,由承包人負責重新繪圖;由其他原因造成的,由建設單位自行繪製或委託設計單位繪製。承包人負責在新圖上加蓋“竣工圖”標誌,並附以有關記錄和說明,作為竣工圖。

(4)為了滿足竣工驗收和竣工決算需要,還應繪製反映竣工程全部內容的工程設計平面示意圖。

(5)重大的改建、擴建工程專案涉及原有的工程專案變更時,應將相關專案的竣工圖資料統一整理歸檔,並在原圖案卷內增補必要的說明一起歸檔。

4.工程造價對比分析

對控制工程造價所採取的措施、效果及其動態的變化需要進行認真的比較對比,總結經驗教訓。批准的概算是考核建設工程造價的依據。在分析時,可先對比整個專案的總概算,然後將建築安裝工程費、裝置工器具費和其他工程費用逐一與竣工決算表中所提供的實際資料和相關資料及批准的概算、預算指標、實際的工程造價進行對比分析,以確定竣工專案總造價是節約還是超支,並在對比的基礎上,總結先進經驗,找出節約和超支的內’容和原因,提出改進措施。在實際工作中,應主要分析以下內容:

(1)考核主要實物工程量。對於實物工程量出入比較大的情況,必須查明原因。

(2)考核主要材料消耗量,考核主要材料消耗量,要按照竣工決算表中所列明的三大材料際超概算的消耗量,查明是在工程的哪個環節超出量最大,再進一步查明超耗的原因。

(3)考核建設單位管理費、措施費和間接費的取費標準。建設單位管理費、措施費和間接費的取費標準要按照國家和各地的有關規定,根據竣工決算報表中所列的建設單位管理費與概預算所列的建設單位管理費數額進行比較,依據規定查明是否多列或少列的費用專案,確定其節約超支的數額,並查明原因。

 (二)竣工決算的編制

為進一步加強基本建設專案竣工財務決算管理,根據財政部《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央基本建設專案竣工財務決算工作的通知》(財辦建[2008] 91號)的規定,專案建設單位應在專案竣工後3個月內完成竣工決算的編制工作,並報主管部門稽核。主管部門收到竣工財務決算報告後,對於按規定由主管部門審批的專案,應及時稽核批覆,並報財政部備案;對於按規定報財政部審批的專案,一般應在收到竣工決算報告後一個月內完成稽核工作,並將經過稽核後的決算報告報財政部(經濟建設司)審批。

財政部按規定對中央級大中型專案、國家確定的重點小型專案竣工財務決算的審批實行“先稽核、後審批”的辦法,即對需先稽核後審批的專案,先委託財政投資評審機構或經財政部認可的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對專案單位編制的竣工財務決算進行稽核,再按規定批覆專案竣工財務決算。對稽核中審減的概算內投資,經財政部稽核確認後,按投資來源比例歸還投資方。

主管部門應對專案建設單位報送的專案竣工財務決算認真稽核,嚴格把關。稽核的重點內容:專案是否按規定程式和許可權進行立項、可研和初步設計報批工作;專案建設超標準、超規模、超概算投資等問題稽核;專案竣工財務決算金額的正確性稽核;專案竣工財務決算資料的完整性稽核;專案建設過程中存在主要問題的整改情況稽核等。

1.竣工決算的編制依據

竣工決算的編制依據主要有:

(1)經批准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投資估算書,初步設計或擴大初步設計,修正總概算及其批覆檔案。

(2)經批准的施工圖設計及其施工圖預算書。

(3)設計交底或圖紙會審會議紀要。

(4)設計變更記錄、施工記錄或施工簽證單及其他施工發生的費用記錄。

(5)招標控制價,承包合同、工程結算等有關資料。

(6)竣工圖及各種竣工驗收資料。

(7)歷年基建計劃、歷年財務決算及批覆檔案。

(8)裝置、材料調價檔案和調價記錄。

(9)有關財務核算制度、辦法和其他有關資料。

2.竣工決算的編制要求

為了嚴格執行建設專案竣工驗收制度,正確核定新增固定資產價值,考核分析投資效果,建立健全經濟責任制,所有新建、擴建和改建等建設專案竣工後,都應及時、完整、正確的編制好竣工決算。建設單位要做好以下工作:

(1)按照規定組織竣工驗收,保證竣工決算的及時性。對建設工程的全面考核,所有的建設專案(或單項工程)按照批准的設計檔案所規定的內容建成後,具備了投產和使用條件的,都要及時組織驗收。對於竣工驗收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查明原因,採取措施加以解決,以保證建設專案按時交付使用和及時編制竣工決算。

(2)積累、整理竣工專案資料,保證竣工決算的完整性。積累、整理竣工專案資料是編制竣工決算的基礎工作,它關係到竣工決算的完整性和質量的好壞。因此,在建設過程中,建設單位必須隨時收集專案建設的各種資料,並在竣工驗收前,對各種資料進行系統整理,分類立卷,為編制竣工決算提供完整的資料資料,為投產後加強固定資產管理提供依據。在工程竣工時,建設單位應將各種基礎資料與竣工決算一起移交給生產單位或使用單位。

(3)清理、核對各項賬目,保證竣工決算的正確性。工程竣工後,建設單位要認真核實各項交付使用資產的建設成本;做好各項賬務、物資以及債權的清理結餘工作,應償還的及時償還,該收回的應及時收回,對各種結餘的材料、裝置、施工機械工具等,要逐項清點核實,妥善保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理不得任意侵佔;對竣工後的結餘資金,要按規定上交財政部門或上級主管部門。在完成上述工作,核實了各項數字的基礎上,正確編制從年初起到竣工月份止的竣工年度財務決算,以便根據歷年的財務決算和竣工年度財務決算進行整理彙總,編制建設專案決算。

按照規定竣工決算應在竣工專案辦理驗收交付手續後一個月內編好,並上報主管部門,有關財務成本部分,還應送經辦行審查簽證。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對報送的竣工決算審批後,建設單位即可辦理決算調整和結束有關工作。

3.竣工決算的編制步驟

(1)收集、整理和分析有關依據資料。在編制竣工決算檔案之前,應系統地整理所有的技術資料、工料結算的經濟檔案、施工圖紙和各種變更與簽證資料,並分析它們的準確性。完整、齊全的資料,是準確而迅速編制竣工決算的必要條件。

(2)清理各項財務、債務和結餘物資。在收集、整理和分析有關資料中,要特別注意建設工程從籌建到竣工投產或使用的全部費用的各項賬務,債權和債務的.清理,做到工程完畢賬目清晰,即要核對賬目,又要查點庫存實物的數量,做到賬與物相等,賬與賬相符,對結餘的各種材料、工器具和裝置,要逐項清點核實,妥善管理,並按規定及時處理,收回資金。對各種往來款項要及時進行全面清理,為編制竣工決算提供準確的資料和結果。

(3)核實工程變動情況。重新核實各單位工程、單項工程造價,將竣工資料與原設計圖紙進行查對、核實,必要時可實地測量,確認實際變更情況;根據經審定的承包人竣工結算等原始資料,按照有關規定對原概、預算進行增減調整,重新核定工程造價。

(4)編制建設工程竣工決算說明。按照建設工程竣工決算說明的內容要求,根據編制依據材料填寫在報表中的結果,編寫文字說明。

(5)填寫竣工決算報表。按照建設工程決算表格中的內容,根據編制依據中的有關資料進行統計或計算各個專案和數量,並將其結果填到相應表格的欄目內,完成所有報表的填寫。

(6)做好工程造價對比分析。

(7)清理、裝訂好竣工圖。

(8)上報主管部門審查存檔。

將上述編寫的文字說明和填寫的表格經核對無誤,裝訂成冊,即為建設工程竣工決算檔案。將其上報主管部門審查,並把其中財務成本部分送交開戶銀行簽證。竣工決算在上報主管部門的同時,抄送有關設計單位。大中型建設專案的竣工決算還應抄送財政部、建設銀行總行和省、市、自治區的財政局和建設銀行分行各一份。建設工程竣工決算的檔案,由建設單位負責組織人員編寫,在竣工建設專案辦理驗收使用一個月之內完成。

三、新增資產價值的確定

(一)新增資產價值的分類

建設專案竣工投入運營後,所花費的總投資形成相應的資產。按照新的財務制度和企業會計準則,新增資產按資產性質可分為固定資產、流動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資產等四大類。

 (二)新增資產價值的確定方法

1.新增固定資產價值的確定

新增固定資產價值是建設專案竣工投產後所增加的固定資產的價值,它是以價值形態表示的固定資產投資最終成果的綜合性指標。新增固定資產價值是投資專案竣工投產後所增加的固定資產價值,即交付使用的固定資產價值,是以價值形態表示建設專案的固定資產最終成果的指標。新增固定資產價值的計算是以獨立發揮生產能力的單項工程為物件的。單項工程建成經有關部門驗收鑑定合格,正式移交生產或使用,即應計算新增固定資產價值。一次交付生產或使用的工程一次計算新增固定資產價值,分期分批交付生產或使用的工程,應分期分批計算新增固定資產價值。新增固定資產價值的內容包括:已投入生產或交付使用的建築、安裝工程造價;達到固定資產標準的裝置、工器具的購置費用;增加固定資產價值的其他費用。

在計算時應注意以下幾種情況:

(1)對於為了提高產品質量、改善勞動條件、節約材料消耗、保護環境而建設的附屬輔助工程,只要全部建成,正式驗收交付使用後就要計入新增固定資產價值。

(2)對於單項工程中不構成生產系統,但能獨立發揮效益的非生產性專案,如住宅、食堂、醫務所、託兒所、生活服務網點等,在建成並交付使用後,也要計算新增固定資產價值。

(3)凡購置達到固定資產標準不需安裝的裝置、工器具,應在交付使用後計人新增固定資產價值。

(4)屬於新增固定資產價值的其他投資,應隨同受益工程交付使用的同時一併計入。

(5)交付使用財產的成本,應按下列內容計算:

1)房屋、建築物、管道、線路等固定資產的成本包括:建築工程成果和待分攤的待攤投資。

2)動力裝置和生產裝置等固定資產的成本包括:需要安裝裝置的採購成本,安裝工程成本,裝置基礎、支柱等建築工程成本或砌築鍋爐及各種特殊爐的建築工程成本,應分攤的待攤投資。

3)運輸裝置及其他不需要安裝的裝置、工具、器具、傢俱等固定資產一般僅計算採購成本,不計分攤的“待攤投資”。

(6)共同費用的分攤方法。新增固定資產的其他費用,如果是屬於整個建設專案或兩個以上單項工程的,在計算新增固定資產價值時,應在各單項工程中按比例分攤。一般情況下,建設單位管理費按建築工程、安裝工程、需安裝裝置價值總額等按比例分攤,而土地徵用費、地質勘察和建築工程設計費等費用則按建築工程造價比例分攤,生產工藝流程系統設計費按安裝工程造價比例分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