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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監理工程師案例分析專項練習題(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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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一)

某工程,施工總承包單位依據施工合同約定,與甲安裝單位簽訂了安裝分包合同。基礎工程完成後:由於專案用途發生變化,建設單位要求設計單位編制 設計變更檔案,並授權專案監理機構就設計變更引起的有關問題與總承包單位進行協商。專案監理機構在收到經相關部門重新審查批准的設計變更檔案後,經研究對 其今後工作安排如下:

2017年監理工程師案例分析專項練習題(附答案)

(1)由總監理工程師負責與總承包單位進行質量、費用和工期等問題的協商工作;

(2)要求總承包單位調整施工組織設計,並報建設單位同意後實施;

(3)由總監理工程師代表主持修訂監理規劃;

(4)由負責合同管理的專業監理工程師全權處理合同爭議;

(5)安排一名監理員主持整理工程監理資料。

在協商變更單價過程中,專案監理機構未能與總承包單位達成一致意見,總監理工程師決定以雙方提出的變更單價的均值作為最終的結算單價。

專案監理機構認為甲安裝分包單位不能勝任變更後的安裝工程,要求更換安裝分包單位。總承包單位認為專案監理機構無權提出該要求,但仍表示願意接受,隨即提出由乙安裝單位分包。

甲安裝單位依據原定的安裝分包合同已採購的材料,因設計變更需要退貨,向專案監理機構提出了申請,要求補償因材料退貨造成的費用損失。

  問題:

1.逐項指出專案監理機構對其今後工作的安排是否妥當,不妥之處,寫出正確做法。

2.指出在協商變更單價過程中專案監理機構做法的不妥之處,並按《建設工程監理規範》寫出正確做法。

3.總承包單位認為專案監理機構無權提出更換甲安裝分包單位的意見是否正確?為什麼?寫出專案監理機構對乙安裝單位分包資格的審批程式。

4.指出甲安裝單位要求補償材料退貨造成費用損失申請程式的不妥之處,寫出正確做法。該費用損失應由誰承擔?

  參考答案:

1.(1)妥當。

(2)不妥 ;

正確做法:調整後的施工組織設計應經專案監理機構(或總監理工程師)稽核、籤認 。

(3)不妥 ;

正確做法:由總監理工程師主持修訂監理規劃 。

(4)不妥 ;

正確做法:由總監理工程師負責處理合同爭議 。

(5)不妥 ;

正確做法:由總監理工程師主持整理工程監理資料 。

2.不妥之處:以雙方提出的變更費用價格的均值作為最終的結算單價 ;

正確做法:專案監理機構(或總監理工程師)提出一個暫定價格,作為臨時支付工程進度款的依據 。變更費用價格在工程最終結算時以建設單位與總承包單位達成的協議為依據 。

3.不正確 ;

理由:依據有關規定,專案監理機構對工程分包單位有認可權 。

程式:專案監理機構(或專業監理工程師)審查總承包單位報送的分包單位資格報審表 和分包單位的有關資料 ;符合有關規定後,由總監理工程師予以籤認 。

4.不妥之處:由甲安裝分包單位向專案監理機構提出申請 ;

正確做法:甲安裝分包單位向總承包單位提出 ,再由總承包單位向專案監理機構提出 。費用損失由建設單位承擔 。

  案例(二)

監理單位承擔了某工程的施工階段監理任務,該工程由甲施工單位總承包。甲施工前段時間選擇了經建設單位同意並經監理單位進行資質審查合格的乙施工單位作為分包。施工過程中發生了以下事件:

事件1.專業監理工程師在熟悉圖紙時發現,基礎工程部分設計內容不符合國家有關工程質量標準和規範。總監理工程師隨即致函設計單位要求改正並提 出更改建議方案。設計單位研究後,口頭同意了總監理工程師的更改方案,總監理工程師隨即將更改的內容寫成監理指令通知甲施工單位執行。

事件2.施工過程中,專業監理工程師發現乙施工前段時間施工的分包工程部分存在質量隱患,為此,總監理工程師同時向甲、乙兩施工前段時間發出了整改通知。甲施工單位回函稱:乙施工單位施工的工程是經建設單位同意進行分包的,所以本單位不承擔該部分工程的質量責任。

事件3.專業監理工程師在巡視時發現,甲施工前段時間在施工中使用未經報驗的建築材料,若繼續施工,該部位將被隱蔽。因此,立即向甲施工單位下 達了暫停施工的指令(因甲施工單位的工作對乙施工單位有影響,乙施工單位也被迫停工)。同時,指示甲施工單位將該材料進行檢驗,並報告了總監理工程師。總 監理工程師對該工序停工予以確認,並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報告了建設單位。檢驗報告出來後,證實材料合格,可以使用,總監理工程師隨即指令施工單位恢復了正 常施工。

事件4.乙施工單位就上述停工自身遭受的損失向甲施工前段時間提出補償要求,而甲施工單位稱:此次停工是執行監理工程師的`指令,乙施工單位應向建設單位提出索賠。

事件5.對上述施工單位的索賠建設單位稱:本次停工是監理工程師失職造成,且事先未重複建設單位同意。因此,建設單位不承擔任何責任,由於停工造成施工單位的損失應由監理單位承擔。

  問題:

針對上述各個事件,分別提出的問題如下:

1.請指出總監理工程師上述行為的不妥之處並說明理由。總監理工程師應如何正確處理?

2.甲施工單位的答覆是否妥當?為什麼?總監理工程師簽發的整改通知是否妥當?為什麼?

3.專業監理工程師是否有權簽發本次暫停令?為什麼?下達工程暫停令的程式有無不妥之處?請說明理由。

4.甲施工單位的說法是否正確?為什麼?乙施工單位的損失應由誰承擔?

5.建設單位的說法是否正確?為什麼?中大網校資訊

  參考答案:

1.總監理工程師不應直接致函設計單位。因為監理人員無權進行設計變更。 正確處理:發現問題應向建設單位報告,由建設單位向設計單位提出變更要求。

2.甲施工單位回函所稱,不妥。因為分包單位的任何違約行為導致工程損害或給建設單位造成的損失,總承包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總監理工程師簽發的整改通知,不妥,因為整改通知應簽發給甲施工單位,因乙施工單位與建設單位沒有合同關係。

3.專業監理工程師無權簽發《工程暫停令》。因為這是總監理工程師的權力。 下達工程暫停令的程式有不妥之處。理由是專業監理工程師應報告總監理工程師,由總監理工程師簽發工程暫停令

4.甲施工單位的說法不正確。因為乙施工單位與建設單位沒有合同關係,乙施工單位的損失應由甲施工單位承擔。

5.建設單位的說法不正確。因為監理工程師在是合同授權內履行職責,施工單位所受的損失不應由監理單位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