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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實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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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明確目標任務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實施方案

確保完成全鎮2015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15512人蔘保目標任務完成,確保全鎮到齡人員養老金待遇發放率100%。詳細見附件:《2015年各村(居)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任務分解表》。

  二、繳費檔次

繳費標準目前設為每年1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12個檔次,參保人員自主選擇繳費檔次,多繳多得。其中100元繳費檔次,只適用於一、二級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由縣政府為其全額代繳。

  三、政府補貼

縣政府對參保人員繳費給予補貼,多繳多補。選擇100元標準繳費的,補貼標準為30元/人年;選擇300元—400元標準繳費的.,補貼標準為40元/人年;選擇500元—1000元標準繳費的,補貼標準為60元/人年;選擇1000元以上標準繳費的,補貼標準為80元/人年。

  四、明確完成時間

要求各村(居)4月18日前完成目標任務數。其中:3月18日——4月8日為突擊實施階段,4月9日——4月18日為掃尾階段。

  五、明確完成標準

各村(居)所繳納的總錢數與省網系統中參保人員名單累計的總錢數必須要一致,才算完成任務。

  六、明確責任人

由鎮人社所牽頭,派出所、農商行、民政辦、督查室等部門全力配合,村(居)支部書記親自掛帥,為第一責任人,會計為具體責任人;包片領導、駐村工作組、人社所包村人員為共同責任人,將目標任務分解細化,做到責任到崗,量化到人。

  七、堅決兌現獎懲

1、凡在規定時間內完不成任務的,每推遲一天分別罰支部書記和駐村包片人員各1000元,其中片長為50%,組長為30%,組員為10%,人社所包村人員為10%。

2、延遲超過7天,支部書記、駐村工作組向黨委引咎辭職。

3、鎮督查室要會同人社所對各村(居)的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對工作到位、行動迅速、措施得力、按時完成任務的村(居)予以通報表揚;對工作不力、不能按期完成任務的村(居)予以通報批評並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