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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辦理手續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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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在我們的自然規律當中,每個人都會面臨年老色衰的時候,在我們年輕的時候也應該為年老的我們做出相應的打算才是,那個人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辦理手續是怎樣的?下面就由小編為大家介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個人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辦理手續是怎樣的

個人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辦理手續是怎樣的

1、每月1-20日申請人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社保所提出申請;

2、社保所在收到申請材料後,當場予以稽核。對符合條件的進行參保登記。不符合條件的,退還資料給申請人並說明原因;

3、參保人員達到退休年齡的當月,並足額繳納養老保險費後,1-20日到申報地社保所進行養老保險待遇資格初審;

4、鄉鎮社保所對養老待遇資格初審合格人員的相關材料報縣社保局居民養老科,居民養老科1-24日進行資格複審;

5、縣社保局按月支付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

參保範圍

年滿16週歲(不含在校學生)、不符合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條件的城鎮非從業居民,可以在戶籍地自願參加城鎮居民養老保險。

基金籌集

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基金主要由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構成。

個人繳費。參加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的'城鎮居民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準目前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0個檔次,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國家依據經濟發展和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等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檔次。

城鎮居民養老保險新政策

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切實履行新農保基金的監管職責,制定完善新農保各項業務管理規章制度,規範業務程式,建立健全內控制度和基金稽核制度,對基金的籌集、上解、劃撥、發放進行監控和定期檢查,並定期披露新農保基金籌集和支付資訊,做到公開透明,加強社會監督。財政、監察、審計部門按各自職責實施監督,嚴禁擠佔挪用,確保基金安全。試點地區新農保經辦機構和村民委員會每年在行政村範圍內對村內參保人繳費和待遇領取資格進行公示,接受群眾監督。

建立新農保制度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建設覆蓋城鄉居民社會保障體系的重大決策,是應對國際金融危機、擴大國內消費需求的重大舉措,是逐步縮小城鄉差距、改變城鄉二元結構、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重要基礎性工程,是實現廣大農村居民老有所養、促進家庭和諧、增加農民收入的重大惠民政策。

在我們能夠為自己做打算的時候,我們應該儘早的進行養老保險的辦理,因為養老保險的體制是,在年輕的時候我們儲存多少現金,我們就能夠在年老之後得到相應的金額的返現措施,也是能夠更多的為我們的老年生活基金進行儲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