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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調研報告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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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情況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調研報告範文

自20**年7月,我旗納入國家級城鎮居民和新型牧區社會養老保險試點地區以來,旗委、政府高度重視,積極採取措施,加強領導,強化宣傳,落實責任,統籌推進,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

(一)制度建設方面。出臺了《XX旗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實施辦法》,對我旗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的任務目標、主要內容、管理與服務、相關制度銜接、組織實施等進行了詳細說明。按照實施辦法規定,凡具有我旗戶籍、年滿16週歲、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城鄉居民均可參保。參保人員可在每年100元至1000元等10個檔次中選擇繳費額度。年滿60週歲人員不用繳費,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目前我旗符合條件的60週歲以上城鄉居民已全部領取基礎養老金。考慮到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偏低,2012年旗政府將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每人月增30元,達到人均每月90元,2013年旗政府再次提高基礎養老金水平,人均月增30元,達到人均每月120元。另外,70週歲、80週歲以上老年人每月分別增加10元、20元的高齡生活補助。此外,為規範基金使用管理,更好地維護基金安全,我旗經辦機構建立了有效的內部控制制度並嚴格執行,並按照規定建立了資訊披露制度。

(二)參保繳費方面。2013年我旗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完成全覆蓋(20873人),參保繳費10975人,其中:實際繳費7459人、低保重殘3516人。享受待遇2386人,其中:60-69週歲1320人、70-79週歲803人、80週歲以上263人。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累計徵繳184.5萬元,各級財政補助共計撥付110.6萬元,其中:中央4.8萬元、自治區56.6萬元、盟市級41.6萬元、旗級7.6萬元。基金支出353.5萬元,累計結餘419.3萬元。

  二、採取的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旗委、政府高度重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成立了高規格的領導小組,各蘇木鎮也都成立了相應的組織機構,在全旗形成了旗政府主導、人社部門主抓、相關部門配合、各蘇木鎮主辦、嘎查(社群)廣泛參與的`工作推進機制。

(二)暢通宣傳渠道。根據盟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轉發關於開展城鎮和農村牧區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全覆蓋集中宣傳工作的通知》(錫人社辦字〔2012〕70號)精神,我旗通過多種形式,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政策進行廣泛宣傳,讓群眾瞭解政策、掌握政策、理解政策。一是發揮蘇木鎮、社群、嘎查幹部貼近群眾的優勢,選派業務精、懂蒙語的工作人員深入基層,幫群眾算好對比帳,消除參保顧慮,調動群眾參保的積極性;二是利用電視、廣播等多種新聞媒介,全方位、多層次、廣角度、大規模開展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政策宣傳活動;三是通過懸掛宣傳條幅、張貼宣傳標語、印發宣傳資料等形式,深入開展政策解讀和法規宣傳,使群眾明白參保政策和參保流程。

(三)精心組織培訓。通過以會代訓的形式向各蘇木(鎮)長、嘎查長、勞動保障員、代辦員詳細講解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政策以及業務經辦流程,切實將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做實、做細、做出成效。

  三、存在的問題

(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水平較低。按照國家規定,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人均每月60元,水平較低。為切實做好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提升居民生活質量,我旗將基礎養老金水平陸續提高至人均每月120元。但相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水平仍然較低。

(二)政策宣傳力度不夠。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政策的認識不足、宣傳不夠,仍然是當前一個比較突出的問題。部分城鄉居民對政策瞭解不深、理解不透,擔心政策變化和參保資金的安全性。年輕人覺得養老問題遙遠,積極性不高,影響城鄉居民的參保積極性。

(三)基層領導重視度不夠。個別蘇木鎮、嘎查幹部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重要性認識不到位,宣傳工作力度不夠,一是徵繳率較低,最低僅為24%,目前我旗只有巴彥圖嘎蘇木徵繳率達到100%;二是繳費標準不高,一些嘎查參保人全選一個繳費檔次,而且是最低的繳費檔次。以2013年為例,全旗繳費100元的有 5837人,佔到繳費總人數的76%。

(四)旗財政共計欠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補助181.58萬元。2012年欠撥75.54萬元,其中:自治區51.1萬元、盟級16.4萬元、旗級8.04萬元;2013年欠撥106.04萬元,其中:中央99萬元、旗級7.04萬元。此外,低保重殘人員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費由旗財政代繳,按每人每年100元計算,2012年旗財政應繳納35.16萬元、2013年旗財政應繳納35.1萬元,共計70.26萬元未到位。

(五)代辦員工作積極性不高。代辦員待遇偏低,且大多業務水平不高,再加上我旗牧區地域分佈廣、居民居住分散、交通不便,氣候條件惡劣,代辦員上門服務困難,加大了工作難度。

  四、下一步工作計劃

(一)紮實推進“十個全覆蓋”工程,3年內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徵繳率達100%。按照“十個全覆蓋”中“牧區常住人口養老醫療低保等社會保障工程”要求,2014 年我旗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徵繳率達90%、2015年徵繳率達95%、2016年我旗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徵繳率達到100%。

(二)繼續提高基礎養老金水平,力爭到2016年達到人均每月200元。在連續兩年提高基礎養老金水平的基礎上,繼續積極爭取上級財政投入力度,力爭2014年人均每月提高20元,達到人均每月140元;2015年再提高30元,達到170元;2016年再提高30元,達到200元。

(三)進一步加強宣傳發動。在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不斷完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政策和各項配套措施,加強教育和引導,增強蘇木鎮、嘎查幹部的責任感和工作積極性。總結推廣先進經驗,創新工作方式,組織和引導城鄉居民自願參保。同時,加大宣傳工作力度,採取多種形式廣為宣傳,努力擴大參保面,提高參保率。

(四)加強基層協理員隊伍建設。在業務學習上,旗、蘇木鎮每年要舉辦培訓班,同時開展先進集體(蘇木鎮、嘎查、社群)和優秀代辦員表彰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