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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績效考核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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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很多的事業單位都在實行績效考核制度,你知道事業單位績效考核如何管理嗎?下面和小編一起來看事業單位績效考核管理辦法,希望有所幫助!

事業單位績效考核管理辦法

  績效考核管理辦法

一、考核原則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省、市、區有關績效工資分配政策,正確行使績效工資分配的自主權。實行科學考核、績效掛鉤、按勞分配,建立自主靈活、符合檔案工作特點的激勵分配機制,進一步擴大單位內部分配自主權、增強競爭意識,充分調動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促進檔案工作全面健康發展。

二、分配原則

(一)堅持“多勞多得、不勞不得、優績優酬、責益相符”的原則。

(二)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

(三)堅持“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科學合理”的原則。

三、考核物件和時間

(一)考核物件

白雲區檔案局20XX年底在編在崗、財政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我局納入實施範圍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共2個。即:白雲區檔案局地方誌科編纂科在編在崗、財政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共2個。

(二)考核時間

從20XX年1月1日起實施,對白雲區檔案局20XX年1月-12月在編在崗、財政全額撥款的事業編制工作人員進行績效工資考核。

四、考核機構

區檔案局成立由局長任組長,黨支部書記、副局長任副組長,各科(室)負責人組成白雲區檔案局事業單位績效工資考核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相關業務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檔案局辦公室,由局辦公室主任擔任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負責對全域性事業單位績效考核。

五、績效工資的構成和考核內容

(一)績效工資的構成

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基礎性績效工資佔績效工資總量的70%,基礎性績效工資按月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工作紀律、工作態度、工作量、工作成效和實際貢獻等因素,佔績效工資總量的30%,每年考核一次,按照考核結果一次性發放。

(二)績效工資考核內容

績效工資主要考核職工工作的德、能、勤、績、廉等方面,具體內容包括:對職工工作作風、政治表現、工作紀律、工作態度、工作效率、是否服從工作安排、履行崗位職責、工作量大小、在崗工作時間、完成本單位規定的工作任務等情況進行全面考核,重點考核工作實績。

1、基礎性績效工資設定

基礎性績效工資按月全額發放。對服從工作安排,履行崗位職責,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的,全額發放其相應的基礎性績效工資。在職人員在法定假期內休假的',不扣發基礎性績效工資,每月按照績效工資的70%發放。

2、獎勵性績效工資設定

獎勵性績效工資實行百分制考核,由白雲區檔案局進行考核,主要考核職工的德、能、勤、績、廉四個方面(具體考核標準參照附件)。每年考核一次,單位根據考核結果一次性發放。

3、考核加分

年度履職考核為優秀的加2分;本年度內獲得區、市、省、國家級先進個人稱號或其他表彰的分別加2、3、4、5分,獲得市、省、國家檔案局檔案工作先進表彰的分別加2、3、4分。(加分因素按照最後考核得分後直接相加)

六、考核方式和計算方法

(一)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方式

1、領導評(60%)。由白雲區檔案局領導班子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進行考評,最後得分佔考評的60%。

2、同事評(40%)。由白雲區檔案局其他一般幹部和工作人員考評,最後得分佔考評的40%。

3、自評(10%)。由自己考評,自評得分佔考評總成績的10%。

(二)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計算方法

白雲區檔案局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的人員分佈為:領導班子共3人(考核加權總分為A),全域性其他考核工作人員共8人(考核加權總分為B),被考核人2人(自評考核總分為C)。

被考核人最後考評得分=60%*A/3+40%*B/8+10%*C

七、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分配方法

(一)獎勵性績效工資的考核發放

白雲區檔案局每年年底對事業編全體幹部職工進行一次工作績效考核,按照德、能、勤、績、廉及考核加分標準進行考核打分,最後按照考核計算方法進行彙總,作為被考核人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依據。獎勵性績效工資的考核最高分值為100分,被考核人最後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數額為激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的個人最後考核得分的百分比。(如某工作人員年度扣取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為1000元,該同志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最後考評得分為95分,則應兌現獎勵性績效工資金額為1000×0.95=950元)。

(二)排除性獲得獎勵績效工資情形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工作人員,不得享受當年獎勵性績效工資。

1、因違法違紀行為受國家機關處理或其他有關規定停發工資的;

2、在工作中不服從工作安排,推諉扯皮,工作中不負責任,發生責任事故,造成嚴重後果,影響全域性或全區檔案工作進展的;

3、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4、年度履職考核為基本合格、不合格或未參加考核的;

5、一年內無故曠工累計15個(含5個)工作日以上、事假累計超過30天(含30天)以上的(政策規定的法定休假,婚假、喪假、產假時限和工傷治療期間除處)。

扣發人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和經考核兌現後積餘部分金額,由單位作為獎勵性績效工資自主統籌安排。

八、工作要求

實施績效工資考核的全過程要公開透明,隨時接受幹部職工的監督和質詢。考評的各項得分必須儲存有原始依據,考核量化分數及結果應告知被考核人員,有異議的可在規定的時限內提出複核。

  績效評價辦法

1、基本原則

以“誰主管、誰負責、誰評價”為原則,採取自上而下的評價方式,形成上級考核下級、一級考核一級的組織評價機制。

2、考核分數計算辦法

各項工作得分由該項工作的直接領導對照每個工作人員個人績效工作臺賬、工作目標的完成程度和完成質量給予打分,常規工作總分為50分,如果同時兼科室工作和下社群工作,則每項為25分;重點專案工作滿分為40分,如果同時兼任兩個專案,則每個專案為20分;如果無參加重點專案工作,常規工作得分則以總分90計;考勤分值總分為10分,根據考勤情況計分,全勤得10分,遲到一次扣1分,遲到10次或以上該項不得分,曠工一天扣5分,曠工兩天或以上該項不得分;獎懲附加分根據獎懲情況酌情加分或扣分,加減分值最高為10分。考評得分=(常規工作得分+重點專案得分+考勤得分+獎懲附加分)×60%+黨政領導測評分值×40%。其中,黨政領導測評分值按測評結果排名計,排名前25%得分為90分,排名前25%—55%得分為80分,其他得分為70分。

  績效考核管理原則

(1)考核堅持逐級考核的原則;

(2)考核堅持公平、公正的原則;

(3)堅持以提高員工、部門及公司整體績效為目的,持續改進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