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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績效工資考核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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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效工資考核現在已經成為很多事業單位需要制定的制度,但是很多的事業單位都不知道怎麼實行績效工資考核制度。下面為您精心推薦了績效工資考核技巧,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事業單位績效工資考核辦法
  績效工資考核辦法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省、市對其他事業單位實施績效工資改革的政策為依據,以促進學院發展為基礎,以提高教師隊伍素質為核心,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推動學院骨幹建設,實現學院又好又快發展。

二、分配原則

1、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兼顧公平、動態管理的原則。實施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崗位職責,工作業績和貢獻大小。同時兼顧公平,防止差距過大。

2、向教學一線、關鍵崗位、高層次人才、業務骨幹和作出突出成績的工作人員傾斜原則。

3、統籌兼顧教學、科研、行政管理、後勤服務等各方面工作,促進學院發展原則。

三、實施範圍及物件

績效工資實施物件為全院在編在崗職工。年內因工作變更新增和減少的人員,按實際所在月份計發。崗位發生變動的,從變動次月起執行新崗位待遇,並分段計發。

四、績效工資總額的核定

績效工資總額由上級人社和財政部門一般於上年12月核定,作為次年單位績效工資總量。2016年核定我院績效工資人均標準為40200元/人.年(含已發地方性津貼、教育部門生活補貼)。

五、績效工資構成

1、績效工資由基礎性績效和獎勵性績效兩部分構成。基礎性績效、獎勵性績效分別佔績效工資總量的60%、40%。

2、基礎性績效工資是指受聘人員履行職責和完成基本工作任務而享受的績效工資部分。主要體現地區經濟發展、物價水平、崗位職責等因素,實行按月發放。

3、獎勵性績效工資是指完成所聘崗位的崗位職責後,當年取得的實際工作業績和貢獻而發放的績效工資部分。主要體現超工作量、工作業績、工作質量、貢獻大小。實行年終考核發放。

六、績效工資分配

1、基礎性績效工資分配

基礎性績效工資原則上按個人工資確定。分配係數“1”值視學院發展及基礎性績效工資總量而定。經考核合格,完成基本工作任務的在編在崗人員可享受,因病假、事假以及未完成規定基本工作量的按相關規定處理。

2、基本工作量的認定

1)專任教師基本工作量:專任教師基本工作量由教學工作量和虛工作量兩部分構成,按學年計算。大專課時基本教學工作量為360-440學時,中專部、五年制基本教學工作量為400-480學時。擔任教研室主任的,一學年折算教學工作量200-250學時。虛工作量只用於學期教學基本工作量不達標的專任教師對基本工作量的彌補,具體折算辦法由教務處負責制定辦法,學院研究後執行。基本工作量完成情況由教務處考核合格,視為完成基本工作量。

2)行政人員:行政人員經學院聘用後,按學院規定上下班,完成所聘崗位崗位職責,經考核合格後視為完成基本工作量。

3)專職輔導員:專職輔導員完成所帶班級人數為150-250人,經學生處考核合格,視為完成基本工作量。

4)其他:實訓中心、圖信中心及後勤服務公司人員的基本工作量按其內部管理辦法實施。

(三)獎勵性績效分配

1、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組成及發放

獎勵性績效工資主要由目標考核獎、超課時、超工作量津貼、教學科研成果獎勵、人才工程獎、重點專案獎、工作質量獎等津貼專案組成。由各具體管理部門經考核後發放。剩餘部分,經考核合格後,則按工作主崗位分配係數進行分配。

2、獎勵性績效工資主要獎勵專案說明

1)目標考核獎

目標考核獎是學院依據對各部門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和個人崗位工作業績考核情況實行的獎勵。目標考核獎佔獎勵績效總額的20%,由學院目標責任管理領導小組依據學院的總體發展和階段性任務管理考核後實施。

2)超課時、超工作量津貼

超課時含兩部分,一是雙肩挑人員在完成主崗位工作之外承擔的教學工作量津貼,二是專任教師完成基本工作量以外的超工作量津貼,但所承擔的最高課時數須符合學院的相關規定。超課時津貼按30-35元/節劃撥給教務處,中專部和五年制按80%計算,由教務處按原教師課時費計發辦法經考核後發放。行政人員超工作量按教學超工作量津貼總額的60%劃撥後根據考核結果按主崗位獎勵性績效係數分配,由人事處負責組織實施。專職輔導員超工作量,以及教職工完成基本工作量外承擔兼職輔導員、畢業論文指導、晚自習津貼、考務津貼的,按學院原有辦法考核併發放津貼。(已折算為虛工作量的不再發放津貼)

3)教學科研成果獎

教學科研成果獎含教學成果獎和科研成果獎,教學成果獎是學院對教師教改科研成果獎、精品課程建設、教學團隊、教材建設等教學質量工程專案實行的獎勵,由教務處負責制定實施辦法,學院研究後執行。科研專案獎勵由科技中心負責制定實施辦法,學院研究後執行。

4)人才工程獎

人才工程獎是學院為培養、吸引和凝聚優秀人才而實施的一項綜合性人才獎勵。佔獎勵性績效總額的2%,人才工程由組織人事部門根據學院相關檔案精神具體組織實施。

5)重點專案獎

重點專案獎是完成學院當年立項的重點專案經考核後給予的獎勵,依據學院長遠規劃和階段性目標,對當年需要重點完成的專案予以立項建設並根據完成情況給予獎勵。佔獎勵性績效總額的5-10%,由學院專案辦公室組織實施。

  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分配辦法

一、實施範圍和時間

按國家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義務教育學校正式工作人員,從2009年1月1日起實施績效工資。

二、績效工資總量和水平的核定

(一)績效工資總量暫按學校工作人員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資額度和規範後的津貼補貼水平核定。其中,義務教育教師規範後的津貼補貼平均水平,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財政部門按照教師平均工資水平不低於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水平的原則確定。績效工資總量隨基本工資和學校所在縣級行政區域公務員規範後津貼補貼的調整相應調整。

(二)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同清理規範義務教育學校津貼補貼結合進行,將規範後的'津貼補貼和原國家規定的年終一次性獎金納入績效工資總量。在人事、財政部門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內,學校主管部門具體核定學校績效工資總量時,要合理統籌,逐步實現同一縣級行政區域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水平大體平衡。對農村學校特別是條件艱苦的學校要給予適當傾斜。

三、績效工資的分配

(一)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和獎勵性兩部分。基礎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地區經濟發展水平、物價水平、崗位職責等因素,佔績效工資總量的70%,具體專案和標準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財政、教育部門確定,一般按月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工作量和實際貢獻等因素,在考核的基礎上,由學校確定分配方式和辦法。根據實際情況,在績效工資中設立班主任津貼、崗位津貼、農村學校教師補貼、超課時津貼、教育教學成果獎勵等專案。

(二)充分發揮績效工資分配的激勵導向作用。教育部門要制定績效考核辦法,加強對學校內部考核的指導。學校要完善內部考核制度,根據教師、管理、工勤技能等崗位的不同特點,實行分類考核。根據考核結果,在分配中堅持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重點向一線教師、骨幹教師和做出突出成績的其他工作人員傾斜。

(三)學校制定績效工資分配辦法要充分發揚民主,廣泛徵求教職工的意見。分配辦法由學校領導班子集體研究後,報學校主管部門批准,並在本校公開。

(四)校長的績效工資,在人事、財政部門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範圍內,由主管部門根據對校長的考核結果統籌考慮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