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羚羊木雕課文賞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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羚羊木雕寫的是一家人因為一件貴重的工藝品而發生的很不愉快的事情,以下是小編收集的課文賞析,僅供大家閱讀參考!

羚羊木雕課文賞析

作者簡介

張之路1945年生於北京,山東諸城人。首都師範大學物理系畢業。

現為中國電影集團策劃部編審、一級編劇、國務院授予的有特殊貢獻的專家、中國作協兒童文學委員會副主任、中國少年電影協會理事、中國影協會員、中國作協會員、北京兒童文學委員會委員等。

我國最有影響的少兒小說作家之一。主要從事電影劇本、小說、童話和電視劇本的創作。其作品不僅屢屢在國際國內獲獎,而且絕大多數被改編成電影、電視,風靡全國,擁有廣大的讀者。

其作品曾獲國家圖書獎、中國圖書獎一等獎、四次獲中國作協兒童文學獎、三次獲宋慶齡文學獎、四次獲冰心兒童文學獎。兩次獲陳伯吹兒童文學獎。還曾獲電視劇飛天獎、大眾電視金鷹獎、電影華表獎、五個一工程獎、夏衍電影文學獎、童牛獎。國際兒童讀書聯盟(IBBY)優秀作家獎。短篇小說《羚羊木雕》被選入全國中學語文課本。在臺灣地區共出版了12本書,並多次獲得“好書大家讀”優秀作品獎。

張之路第一位入選中央電視臺“東方之子”欄目(1997)的中國兒童文學作家。

《羚羊木雕》最近出版的張之路非常“感動”、非常“可笑”、非常“神祕”三大系列作品之一。

一、整體把握

本文說的是,“我”把羚羊木雕送給了最要好的朋友萬芳,父母發覺了,逼“我”去要回來,“我”被逼無奈,只得硬著頭皮開口,讓萬芳把羚羊還“我”。“我”對朋友這樣反悔,傷心極了。

子女的行為遭到父母反對,父母有父母的理由,子女有子女的理由,子女處於弱勢地位,當然只得被迫服從,但是子女的心理受了傷害,子女與父母的感情多少要受點影響。

論是非,父母心目中珍視的是羚羊木雕,“我”心目中珍視的是友情,由此而起衝突。應該說,父母是有欠缺的,“我”也是有欠缺的。彼此都做得周到一點,就不至於發生這樣不愉快的事情了。

子女靠父母培養。父母是主導的方面。子女的缺點也是父母的缺點,與其怪孩子自作主張,不如怪自己事前沒有講清楚。作者的傾向主要是批評父母的。若從“我”這一面去看,也有教訓可以吸取。小時候畢竟幼稚,做什麼事情跟大人商量商量是十分必要的。

二、問題研究

(一)內容方面值得研討的問題是:

1.怎樣才能避免這一類不愉快的事情發生?

2.女兒既然已經把羚羊木雕送給了萬芳,事情怎樣處理才更妥當?

3.作者的感情傾向是怎樣的?課文的'思想感情怎樣理解?

研究第一個問題,應該進行評論性閱讀。不難看出,如果當初父母講明白羚羊木雕怎樣貴重,叮囑女兒好好保管,女兒就不會輕易送人。當然女兒拿來送人,也是意料不到的,但是羚羊木雕給女兒時,講講這件工藝品如何名貴,讓女兒增長點知識,防止損壞,也屬常理。再則,倘若女兒事先徵求一下父母意見,也就沒事。可見,小朋友還不大懂事,凡事應該徵求父母意見,可以避免做出幼稚的行為。推而廣之,包括大人在內,有事同人商量,都是必要的。由此還可以明白,凡事考慮不周,就有隱患,要消除隱患,就要儘量想得周到一點。

研究第二個問題,先要看看父母的做法有什麼不好。他們這樣做,使女兒非常傷心,從開頭“我的心怦怦地跳了起來”,到結尾為反悔而傷心之至,始終被父母逼得難受。事情有沒有別的處理辦法呢?研究這個問題可以培養創新思維能力,研討時可以讓大家各顯神通。例如,萬芳媽媽說“你怎麼能拿人家這麼貴重的東西呢”,據此可以設想,“我”的媽媽如果委婉地跟萬芳媽媽說這件事,勸萬芳媽媽不要責怪萬芳,好好跟萬芳說,萬芳就會把羚羊木雕還給“我”,這樣既可以保護孩子的感情,又可以讓孩子更懂事。

研究第三個問題,應該從文字中感受作者的感情傾向。應該抓住幾個關鍵,例如作者借奶奶之口,說“算了吧,這樣多不好”,結尾說“這能全怪我嗎”,言下之意我是被逼的,怪只怪父母。父母的話,特別是媽媽的話,句句生硬。課文又敘述“我”和萬芳的友誼是多麼真摯深厚,著力渲染童心的美好,父母的威逼有如無情的風雨摧殘了嬌豔的鮮花。作者的傾向很明顯:兒童心靈多麼美好,儘管他們幼稚,但是不能粗暴地傷害他們的心靈。孩子的心靈比任何貴重的東西更加貴重,只知東西貴重,不知孩子心靈貴重,是一種愚蠢的行為。

作者的褒貶傾向很明顯,但是,我們不能認為大人總是不理解我們,由此形成代溝。應該承認孩子總是不大懂事,一方面,要從國小會思考,有主見,但是另一方面,做事情要跟大人商量了再做。自以為是,自作主張是不對的。推而廣之,一家人多商量,就可以避免許多矛盾。

(二)寫作上可以研究一個問題:本文寫了發生在三個時間的三件事情,寫得集中緊湊,作者是怎麼佈局的?寫了祖孫三代,一家四口,人物是怎樣巧妙安排的?

萬芳拿自己的新褲子換“我”的破褲子,是上星期的事。送羚羊木雕,是昨天的事。逼“我”要回羚羊,是今天的事。作者劈頭就從媽媽追問“那隻羚羊哪兒去啦”寫起,一開頭氣氛就很緊張,緊緊抓住了讀者的注意力。爭辯結束,穿插上星期體育課發生的事情和昨天送羚羊的事情,情節就緊湊了。可見,順敘不是唯一的方法,有時可以用插敘使場面集中起來。作者用第一人稱敘述,先寫媽媽,再寫爸爸,最後寫奶奶。爸爸支援媽媽,聲音平靜而有力,是推波助瀾。奶奶反對,卻當不了家。讓人物先後出場,文章就波瀾起伏。

(三)語言文字的使用往往比理解困難得多,有的句子意思好懂,自己寫東西要用類似的句子來表達的,卻不能熟練地運用這種句式來表達,這跟平時不注意學習語言是有關係的。讀一篇課文,除了從領會內容的角度去讀,從學習寫作的角度去讀之外,還應該從學習語言的角度去讀。看哪些句子自己不太會,要注意學習。本文有幾個句子要留心揣摩。

·我想到他們馬上會逼我去向萬芳要回羚羊,心裡難過極了。

·人一點也不自私。

·語文老師管我倆叫“合而為一”。

·就把褲子和萬芳換了。

·月亮出來了,冷冷的……

句子看似簡單,不見得就會寫。再舉一例,比如“我要把褲子換過來”,哪一條褲子換哪一條褲子讀者都明白,能寫得這樣簡單明白,就是表達能力,試想,把話說成“我要把我穿的萬芳的褲子跟萬芳穿的我的破褲子換過來”,豈不太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