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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體現新標準下的音樂課評價的教學隨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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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義務教育音樂課程標準(實驗稿)》明確提出:音樂課的基礎價值在於通過聆聽音樂、表現音樂和音樂創造活動為主的審美活動,使學生充分體驗蘊涵於音響形式中的美和豐富的情感。為音樂所表達的真善美理想境界所吸引、所陶醉,與之產生強烈共鳴,使音樂藝術淨化心靈、陶冶情操、啟迪智慧、情智互補的功能得到有效發揮,以利於學生養成健康、高尚的審美情趣和積極樂觀的生活態度,為其終身熱愛音樂、熱愛藝術、熱愛生活打下良好基礎。

關於體現新標準下的音樂課評價的教學隨筆

怎樣才能體現這一基本價值呢?通過教材培訓、實地觀摩和平日實踐,我發現“體態律動”是體現這一基本音樂價值的較為直接的途徑。

人類認識發展的一般規律是從感性認識到理性認識,由具體到抽象。國小低年級音樂教育面對的是一批可塑性強的國小生,他們的年齡特徵,決定了他們的抽象思維有了一定的發展,但仍以形象思維為主。他們有豐富的想像力、表現力和創造力,而且極具好奇心,他們能把一般的事物形象化。只有抓住這一階段的認識發展規律,才能繼續挖掘和激發他們內在的音樂潛力,培養他們今後對音樂藝術的熱愛。

人教版音樂一年級下冊教材中推廣的資料就很適合國小生律動,如唱歌課《小螞蟻》《小雨沙沙沙》《小毛驢爬山坡》《保護小羊》《快樂的孩子愛唱歌》《藏貓貓》等。活動課、器樂課、欣賞課也不例外。正是迎合了學生好奇、好動這一特點,他們才樂學好學,最終才能學好。

基於此,我們音樂教師必須吃透課程標準,靈活把握教材,熟練地駕馭課堂,做好音樂課的導演,讓學生在成功中享受成功。

就唱歌課而言,我看重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了嘗試。

1.課前的準備活動

為了活躍課堂氣氛,調動學生的積極性,每節課前可以讓學生做一些身體運動訓練(如律動)或做一些身體對音樂的即興運動反應訓練,讓他們根據音樂發揮想像,即興地、創造性地用身體語言表達對這段音樂的節奏、旋律、情緒等的理解。給他們一些自由發揮的空間,這樣既讓學生在輕鬆的心情下進入學習狀態,又使學生在“動”的過程中進行了創造的訓練。

2.基本練習

利用低年級兒童愛玩遊戲的特點,可以將教學過程中的發聲練習設計成一種情境:例如帶著學生來農場,聽到一些小動物叫聲,教師問:“小貓怎樣叫?”“喵喵”,在唱的同時做出小貓的動作特徵(雙手五指張開,在嘴邊左右拉動)而且要求學生能根據動物叫聲的特點,改變其回答的節奏。這樣不僅使得發聲練習生動活潑,而且培養了學生的即興創作能力和表現能力。

在節奏練習時,可以讓學生髮揮創造力和想像力,根據節奏填詞,或者讓學生用自己創造的語言動作去理解和表現節奏。這樣既使得節奏教學不枯燥,又圍繞“以學生為主體”,讓學生通過自己的方式理解掌握了節奏。

3.新歌教學

在新歌教學中,當學生第一遍聽賞歌曲時,可以把歌曲作為一段即興音樂,讓學生隨著音樂節奏的疏密、旋律的起伏和情緒的變化,去感受、想像、表現。如:用拍手的方式感受節奏的疏密;用肢體語言表現旋律的起伏;閉上眼睛想像歌曲的情境;等等。

4.歌表演

歌表演是新歌教學中最能體現學生對整首歌的理解和感受,同時也是進一步培養學生創造力、表現力的手段。由於在新歌教學過程中,讓學生從開始接觸音樂時,就不僅學習用聽覺去感受,同時學習用整個身體和心靈去感受節奏的疏密、旋律的'起伏和情緒的變化的規律,因此,只有身心全部投入到音樂中後,內心對音樂的感受、理解才可能是精確的、生動的,這時身體對音樂產生的即興運動(即創作律動)才是一種真正充滿生命力的律動。欣表演的最終目的是讓學生在理解歌曲的基礎上,發揮其想像力、創作力和表現力,大膽地用身體語言來表現歌曲,而不是讓學生一味地模仿教師的動作,那樣就束縛了學生的思想,抑制了學生的表現力。

在國小低年級階段,兒童的表現欲、創造力、想像力較強,合理地運用“體態律動”(即身體運動訓練和身體對音樂的即興運動反應訓練)來培養學生的創造力,是很有必要的,這樣才能讓學生在課堂上大膽地發揮音樂各方面的能力,培養學生的音樂素養,以此來更好地體現音樂課的基本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