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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房地產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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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房地產的建議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的副所長巴曙鬆昨日在中國發展高層論壇上表示,房地產轉型直接的推動力是近期的房地產的一系列的調控的措施。不能僅僅理解為是對房價的打壓,包括一攬子的政策的措施,這就包括對房地產的去投資化,以及重點是滿足剛性需求的這個政策導向。

對於房地產去投資化這一觀點,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國家統計局原副局長賀鏗此前曾在騰訊微博上撰文討論。他認為,房地產調控的最終目標應該是使房地產去投資化,恢復民生產業的本質。

他分析稱,中國經濟是否會硬著陸決定於房怎麼著陸。主要有4個觀點:一是房價均價決定於居民平均收入水平,用房價收入比測定;二是各地區的房價有高有低,高低由供需決定,不能預期平均降30%;三是泡沫擠消比脹破好;四是房地產健康發展必須“去投資化”嗎,確保民生產業性質。

此前,也有媒體報道稱,在以限購為核心的嚴厲政策是否鬆動的敏感時刻,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已經著手起草第一個全國性的住房發展規劃。而“去投資化”很可能將藉此成為房地產市場的長期政策取向。

房地產調控將繼續實施、“限購令”延期、房價繼續下跌,這一系列“利空”讓中國的房地產商感到壓力。一些專家認為,今年中國房地產行業將迎來行業的加速整合,而在房價不再瘋狂上漲開始迴歸理性的`過程中,中國房地產將逐步迴歸住房本性,“去投資化”現象將越來越明顯。

著名房地產評論員陳儲存對於“房地產去投資化”這一觀點卻持反對意見。

他認為,房地產去投資化政策很混亂,是錯誤的。一方面,3600萬套保障房只是為了解決城市戶籍人口的基本居住保障問題;另一方面,十二五之後改實物為現金補貼。而城市化程序每年1500萬人口進入城市的絕大部分靠的是市場租賃。“那麼所謂的房地產去投資化是十分混亂的違背市場的思路。沒有投資房何來市場租賃房源?”

但瑞信研究院今年年初公佈的年度新興市場消費者調查結果顯示,中國消費者在未來兩年購買不動產的意願明顯下降。調查顯示:中國消費者在未來兩年購買不動產的意願為16%,低於2010年調查的22%。

什麼叫房屋、土地遺產稅?簡言之,就是當房屋和土地使用權作為遺產時,向繼承人所收的稅。

房屋遺產稅,既不同於單純的房產稅,也不同於籠統的遺產稅。他是房產稅和遺產稅的交合,就是當房產作為遺產時才徵收的稅。

單純的房產稅是在所有人活著時就徵收,房屋遺產稅是在所有人死後,向繼承人徵收。而籠統的遺產稅,是對被繼承人所有的遺產都徵稅,而房屋遺產稅,只對被繼承人所遺留下來的作為遺產的房屋才徵稅,而對被繼承人所遺留下來其他遺產(如股票、汽車、現金、首飾等)可以不徵稅。

為什麼只對被繼承人遺留下來的作為遺產的房屋進行徵稅,說白了,就是限制被繼承人生前過多的囤積房屋。你囤積別的(譬如股票、首飾、現金等)可以,國家可以不徵稅,你囤積房屋留給後人,國家就要徵稅。

你積攢別的(譬如首飾、黃金、股票、汽車等)作為遺產,留給後人,不會對房產市場造成衝擊,不會造成房價上漲,所以國家可以不徵稅。你囤積了過多的房,作為遺產留給後人,就會對房地產市場造成衝擊,有可能推動房價上漲,使其他老百姓買不起房、住不上房,所以國家就要徵稅。

開徵房屋遺產稅,對作為遺產的房屋進行徵稅,而對作為遺產的其他種類的財產不徵稅,有錢的富豪(被繼承人)為了規避這種徵稅,就有可能不大量囤積房屋、不過多的把錢用在買房上,這樣房地產市場就不會受到衝擊,就會健康有序的發展,人們買房也大多體現在剛性需求上。剛性需求體現的是對房屋的真實需求,是人們實實在在的需求,剔除了虛假需求,房產泡沫就有可能被遏制,房屋產銷就會趨於理性化,房價就會趨於正常合理了。

開徵房產遺產稅,可以規定被繼承人留給子女超過兩套住房,國家就收稅。譬如,第三套,國家徵收房價的20%的遺產稅;第四套,國家徵收30%的房屋遺產稅;依次而行,有關部門可以制定出具體實施細則。

房地產商堅持高房價,不適當降價銷售房屋,導致手中大量囤積蓄房屋的,其死後,國家也要向繼承人徵收高額的房屋遺產稅。這樣可以督促房產大亨適當降價多銷售房屋。

土地持有者,大量囤積閒置土地,其死後,國家也要向土地使用權繼承人徵收土地遺產稅。這樣可以防止土地使用權人儘快把限制土地開發出來,避免由於土地大亨囤積閒置土地,給國家造成土地浪費。

財產持有人,大量向某一個人贈送房屋或閒置土地時,也要向被贈與人徵稅。這樣可以避免有人鑽法律的空子,逃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