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年以上;
(二)所在單位未欠繳住房公積金;
(三)除託管職工外,住房公積金賬戶應為正常繳存狀態。
【公積金查詢】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儲存餘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
(三)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
(四)離、退休或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五)與單位終止人事關係、勞動關係,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
1、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2、非本市常住戶口和本市農業戶口的;
3、在職期間被判刑的;
4、未重新就業滿五年的。
(六)出境定居或戶口遷出本市行政區域的;
依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提取住房公積金時,如果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中儲存餘額不足,可同時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儲存餘額。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儲存餘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儲存餘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符合前款規定的,同時登出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五險一金查詢】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職工不能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儲存餘額:
(一)購買商業用房的;
(二)為他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作擔保的;
(三)購房時間超過一年的;
(四)採用保證人擔保方式取得住房公積金貸款尚未還清的。
職工多次購買同一自住住房的,只能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
商丘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 [篇2]
提取條件
最新訊息: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取條件放寬 連繳三個月可提
1、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年以上;
2、所在單位未欠繳住房公積金;
3、託管職工外,住房公積金賬戶應為正常繳存狀態。
4、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儲存餘額:
商丘住房公積金提取情形
第一,職工連續足額繳存滿三個月,本人及配偶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
第二,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實際房租支出全額提取;
第三,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據當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積確定提取額度。
提取流程
1、職工向所在單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積金的申請,所在單位應當予以核實,並在《商丘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書》上蓋單位印章。
2、職工憑提取申請書及相關手續,到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中心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二日內作出准予提取或不準予提取的決定。
3、中心准予提取的,經中心審批同意後將職工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入提取人所在單位或提取人在商業銀行開立的存款賬戶;不準予提取的,中心應告知申請人不準予提取的理由。
4、轉入集中封存賬戶的職工,按照本辦法相關條款的提取規定,攜帶相關材料直接到中心辦理提取手續。
保險專家十2015-07-15商丘非房屋類公積金提取材料
一、職工退休的
提供退休證或退休審批表;無退休證或退休審批表的,應當提供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憑證;
二、與單位終止人事關係、勞動關係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
1、職工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提供與用人單位解除人事關係、勞動關係證明、縣(市)級以上勞動鑑定委員會出具的勞動能力鑑定證明(一至四級);
2、非本市常住戶口,提供《居民戶口簿》和與用人單位終止人事關係、勞動關係證明;
3、在職期間被判刑的,提供司-法-部門出具的判決書和與用人單位終止人事關係、勞動關係證明;
4、與單位終止人事關係、勞動關係未重新就業滿五年的,提供未重新就業證明和與用人單位終止人事關係、勞動關係證明,包括失業證、下崗證、再就業優惠證或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三、出境定居的
提供戶口登出證明或在境外的居住證明;戶口遷出本市行政區域的,提供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戶口遷移手續;
四、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其合法繼承人或受遺贈人提供職工死亡證明及影印件、身份證及影印件、與死亡職工的身份關係證明或受遺贈證明。
五、職工本人同時提取配偶、父母、子女住房公積金餘額的
須徵得被提取人的書面同意,並提供被提取人的身份證明和其他相關證明
商丘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 [篇3]
商丘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儲存餘額: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
3、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
4、離、退休或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5、與單位終止人事關係、勞動關係,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
(1)、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2)、非本市常住戶口;
(3)、在職期間被判刑的;
(4)、未重新就業滿五年的。
6、出境定居或戶口遷出本市行政區域的;
7、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