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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健康對人的身心健康的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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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心理健康的含義

心理健康對人的身心健康的重要意義

在日常生活中人們對健康的理解和以往對健康傳統定義的表述中,都是認為身體沒有病就是健康。世界衛生組織(WHO)在1948年阿拉木圖的成立大會上,有一項重要議程,就是給“健康”重新定義,人們把這個定義稱作健康新概念。這個健康定義是:“健康不僅僅是沒有疾病和殘缺,而且應在生理上、心理上和社會適應能力都處於完好狀態。”人所以不同於一般動物,是因為人具有高度發達的大腦及其複雜的心理功能,即具有能進行抽象思維、有著創造智慧和預見能力,以及豐富情感色彩的主觀內心世界。在人身上,生理活動功能和心理活動功能不可分害地聯絡著,而且相互制約、相互影響並能互相轉化,兩者是一個統一的整體。人還是一個社會成員,總是在一定的社會環境中生活。人和他所處的社會環境同樣是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人的身體生理活動和心理活動只有在這個統一整體中正常運轉才能成為一個健康的人。總之,世界衛生組織所規定的健康新概念,已逐漸成為人們一致認同的看法。也就是說,一個人只有在軀體生理功能、心理功能和社會適應功能都處在完好狀態,才能稱得上是健康的人。

顯然,心理健康在人的健康概念中佔有重要的位置。這是因為心理健康直接影響和制約軀體生理健康,同時也直接影響著社會適應能力。一個心理失去健康的人,通過心理影響生理的途徑,必然會使身體生理功能承受損害,同樣一個心理不健康的人,由於心理導向的偏差,也必然會嚴重影響其社會適應功能,因此,對人們把健康概念推延到心理健康方面,這是人類對健康的認識和理解進一步深化的表現,從而對人的健康問題的認識變得更全面更科學。

那麼,應如何表述心理健康的含義呢?我們認為心理健康指的是個體既能適當地評價自我接受自我,又能與他人和諧相處;既能適應自己所面臨的不斷變化發展著的現實環境,又能不斷完善和保持自身的人格特徵;且具有良好的自我節制和調控能力,並在認知功能、情緒反應活動和意志行為方面都能處在比較積極的狀態。

  二、心理健康的標誌

人的心理怎樣才算是健康的,以什麼作為健康的標誌,這是一個非常複雜的問題。因為心理健康和不健康之間並沒有一個絕對的界限,不像軀體的生理活動如體溫、脈搏、血壓、肝功能等那樣明顯,通過各種檢查,把結果綜合一下就可以知道。要看心理健康還是不健康,正常還是異常,卻是相當困難的,因為並沒有一個公認的、一致的標準。不過已有許多心理學家都從不同角度對此進行積極的探索,提出了各種觀點。

1.美國學者坎布斯(s)的觀點認為為一個心理健康、人格健全的人應有四種特質:(1)積極的自我觀;(2)恰當地認同他人;(3)面對和接受現實;(4)主觀經驗豐富,可供取用。

2.人本主義心理學的創始人馬斯洛(Maslow)和心理學家密特爾曼(Mittelman)的觀點認為人的心理是否健康的10條標準:(1)是否有充分的安全感;(2)是否對自己有較充分的瞭解,並能恰當地評價自己的能力;(3)自己的生活理想和目標能否切合實際;(4)能否與周圍環境保持良好的接觸;(5)能否保持自身人格的完整與和諧;(6)是否具備從經驗中學習的能力;(7)能否保持適當和良好的人際關係;(8)能否適度地表達和控制自己的情緒;(9)能否在集體允許的前提下,有限度地發揮自己的個性;(10)能否在社會規範的範圍內,適度地滿足個人的基本需要。

3.美國人格心理學家奧爾波特(ort)的觀點認為人的心理健康7種標誌是: (1)自我意識廣延;(2)良好的人際關係;(3)情緒上的安全感;(4)知覺客觀;(5)具有各種技能,並專注於工作; (6)現實的自我形象;(7)內在統一的人生觀。

4.我國學者一般認同的心理健康的標誌。 以上這些著名學者有關的心理健康觀點,在一定程度上較好地反映了時代對個體發展的客觀要求,其思想主流從歷史的角度來考察,具有明顯的積極意義。從發展的觀點來看,在不同的社會歷史時期,心理健康的內容和要求有所不同;同時,由於社會、文化、風俗等方面的差異,決定在不同的國家和地區,心理健康的標準存在著差異。因此,我們在借鑑國外學者研究的基礎上,還應結合我國的國情和民情,提出適合我國人民特點的心理健康標準,這樣,才能對我國心理衛生工作的開展有切實的指導??健康的標誌如下:

(1)瞭解自我,悅納自我。俗話說:“人貴有自知之明”,即人要有正確的自我意識。心理健康者能體驗到自己的存在價值,既能正確地瞭解自我、評價自我,又能接受自我。他們對自己的能力、性格和優缺點都能做出恰當的、客觀的評價;在努力發掘自我潛能的同時,對於自己無法補救的缺陷,也能安然處之;生活目標和理想切合實際,從不產生非分的期望,也從不苛刻地要求自己。因而,他們不會同自己過不去,不會因為理想和現實的差距過大,而產生自責、自怨和自卑等不健康心態,也不會產生心理危機。

(2)接受他人,善與人處。人際交往活動能反映人的心理健康狀態。人與人之間正常、友好的交往不僅是維持心理健康的一個必不可少的條件,也是獲得心理健康的重要途徑。

心理健康的人樂於與人交往,他們不僅能接受自己,也能接受他人,悅納他人,併為他人和集體所理解和接受,能與他人相互溝通和交往,人際關係協調和諧。既能在與摯友同聚之時共享歡樂,也能在獨處沉思之時而無孤獨感;在與人相處時,積極的態度(如同情、關心、友善、尊敬、信任等)總是多於消極的態度(如嫉妒、猜疑、畏懼、敵視等)。因而在社會生活中有較強的適應能力和較充足的安全感。

(3)正視現實,接受現實。心理健康的人能夠面對現實,接受現實,並能積極主動地去適應現實和改造現實,而不是逃避現實。他們能客觀地看待周圍的事物和環境,並能與現實環境保持良好的接觸;他們既有高於現實的理想,又不會沉溺於不切實際的幻想和奢望中;同時,他們對自己的力量充滿信心,面對生活、學習和工作中的各種困難和挑戰都能妥善處理。心理不健康的人往往以幻想代替現實,而不敢面對現實,沒有足夠的勇氣去接受現實的挑戰;總是抱怨自己“生不逢時”,或責備社會環境對自己太不公平而怨天尤人,因而無法適應現實環境。

(4)熱愛生活,樂於工作。心理健康的人能珍惜和熱愛生活,積極投身於生活,並在生活中盡情享受人生的樂趣。他們還在學習和工作中儘可能地發揮自己的個性和聰明才智,並從工作的成果中獲得激勵和滿足。他們能積極儲備知識和經驗,以便應對工作中出現的難題或障礙。憑藉知識、經驗的積累,加之刻苦奮鬥、樂此不疲的精神,他們使自己的行為更加有效,工作更加出色。

(5)能適當地表現情緒。心理健康的人愉快、樂觀、開朗等積極的情緒體驗始終佔優勢狀態,雖然有時也會有悲傷、憂愁、焦慮和憤怒等消極情緒,但一般不會持久。他們能夠保持情緒穩定,心情總是開朗樂觀的,同時能夠適度地表達和調控自己的情緒。

(6)人格完整和諧。心理健康的人,其人格結構中的氣質、能力、性格特徵和理想、信念、動機、興趣、人生觀等各方面能平衡發展。人格作為人的整體的精神面貌能夠完整、協調、和諧地表現出來;思考問題的方式是適中和合理的,待人接物能採取恰當靈活的態度,對外界刺激不會有偏頗的情緒和行為反應;能夠與社會的步調合拍,也能和集體融為一體。

(7)心理行為符合年齡與性別特徵。人的心理和行為是隨著年齡的增長而不斷髮展、變化的,在個體成長的不同,人們會具有相對應的特徵表現。心理健康的人應具有與同年齡相符合的心理行為特徵,如果一個人的心理行為經常嚴重偏離自己的年齡特徵,如十多歲的少年外出時總是需要父母陪伴,就是心理不健康的表現。人的心理行為也應與其性別特徵大致相符,如果女於過分地男性化,男子過分地女子氣,則易造成社會性別角色的反差和衝突,難於適應社會和群體,造成心理的失衡和痛苦。

(8)智力發展正常。智力是指人的認識能力與活動能力所達到的水平,它是人的觀察力、記憶力、想象力、思考力、言語表達力和操作能力的綜合。正常智力水平是人們生活、學習、工作、勞動的最基本的心理條件,是人們與自然環境和社會環境保持動態平衡的心理保證。因此,智力是心理健康的重要標準之一。智商低於70者為智力落後,屬於心智不健全。

  三、心理健康的維護

前面已談及影響心理健康的因素十分複雜,這些因素來自生物、心理、社會文化三大方而。因此,如何維護心理健康和提高心理健康水平,也必須從這三大方面去考慮問題,採取相應的方法和措施,才能達到預期的目的。生活在複雜的社會群體裡的個人,難免會發生心理失調,嚴重時還會產生心理障礙(精神疾患)。因此,如何維護和保持心理健康以及在發生心理失調或精神疾患時,怎樣恢復心理平衡,清除心理障礙(精神疾患)對每個人來說,都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下面列舉幾個方面,作一分析。

第一、堅持健康的生活方式。生活方式是指人們在日常生活的活動中所遵循的行為規範,即習慣化了的生活活動形式。人們在日常生活中總是按一定的方式去生活,這種方式是每個人在自己的生活過程中,為適應社會生活環境的要求,自然而然地形成起來的。不健康的生活方式和不良的衛生習慣會對人體健康帶來嚴重的危害,許多常見病、多發病,如高血壓、糖尿病、潰瘍病、冠心病、腦卒中,甚至癌症。艾滋病等都與人??所以這些病也被稱為“生活方式病”。一般來說,起居無常、飲食無序、運動過少、吸菸、嗜酒、吸毒和不良性行為等都屬於不健康的生活方式和不良衛生習慣。由於這些不健康的生活方式的產生與所謂現代文明社會的發展有關,故有人又把上述種種嚴重的疾病稱為“現代文明病”。相反,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良好的'衛生習慣則有利於促進人的身體健康水平。一般認為,健康生活方式應包括;首先,起居有常,早睡早起,保持充足的睡眠(每晚8小時左右);其次,一日三餐,平衡膳食,每天堅持吃早餐;再次,控制體重,保持在正常水平。最後,適量運動,每週至少有2-3次體育鍛煉;不吸菸、少飲酒。堅持健康的生活方式不僅能使人身體健康,少患疾病,特別是可以避免罹患上述種種嚴重疾病。有了健康的身體,就能給心理健康提供良好的基礎。“健康的精神寓於健康的身體”,這是一句有名的西方諺語。誠然,疾病叢生,神不守舍,精神健康就無從談起。

第二,講究心理衛生。人們要維護和保持心理健康,提高心理健康水平也必須講究心理衛生。說到心理衛生,則直到目前恐怕還是一個被人們普遍忽視的問題。所謂心理衛生指的是人們應如何維護和保持心理健康,提高心理健康水平,避免和減少發生心理失調和精神疾患的原則、方法和措施。

講究心理衛生,首先要注意用腦衛生。因為大腦是心理的器官,而心理是大腦的功能,如果大腦作為器官受到了損害,它的心理功能也必然要受到危害,這時心理健康自然就難以維護和保持。用腦衛生除了避免物理、化學和生物的有害影響之外,主要是指在使用大腦時候要講究科學用腦,就是要勞逸結合,有張有弛,避免大腦的過度疲勞以致功能衰弱,特別是應有充足的睡眠,以便使勞累一天的大腦有一個及時而有效的修復過程。其次,講究心理衛生是要避免或減少心理失調或精神疾患的發生。心理不健康的突出表現就是各種各樣的心理失調或精神疾患的存在。而造成心理失調和精神疾患的因素十分複雜。在我國,人們對心理失調或精神疾患的認識和態度存在著許多誤區。因而對一些本來很平常或難以避免的心理失調與精神疾患表現難以接受,諱莫如深。本人一旦發生常常諱疾忌醫;對於別人則避而遠之或報以歧視的態度。這對於預防和消除心理失調與精神疾患,維護心理健康都是非常不利的,也是違反心理衛生的基本原則與方法的。講究心理衛生的一項重要任務就是在心理失調或精神疾患現象一旦發生或有可疑跡象時就要及時尋求心理諮詢與治療專家或精神科醫生的幫助,以便儘快消除可能發生的心理失調或精神疾患。

第三,增強情緒的自我調控能力,及時排除各種負性情緒。人的情緒活動可分為兩大類;一是積極的。良性情緒,如高興、愉快、喜悅等,它能為人的中樞神經系統增添新的活力,發揮機體的潛能,改善人的生理心理功能,促進人的心理健康。二是消極的負性情緒,如憤怒、焦慮、恐懼、抑鬱等。負性情緒的作用有兩面性,一方面可有利於個體為適應惡劣的環境刺激而鬥爭;但另一方面,負性情緒往往以強烈的激情狀態或持久的心境而出現,使人的頭腦失去冷靜,可能導致意識模糊,或精神頹喪、意氣低沉,使觀察事物的能力和思維判斷能力被歪曲,意志行為反應受到擾亂等,從而影響人的整體心理功能的正常發揮,並使心理健康遭受嚴重的損害。例如憤怒情緒,它能降低人的理智水平和正常的判斷及自控能力,一旦喪失理智就會做出許多過激的行為,以致帶來諸多難以彌補的不良後果。顯然,這對心理健康是非常有害的。所以,要維護心理健康就要學會情緒活動的自我調控,及時排除各種消極的負性情緒。

第四,培養和完善健全的人格。人總是按照自己既有的人格來觀察外界事物,思考問題,產生相應的態度和情緒體驗;同時對外界環境刺激採取一定的對付策略,並做出一定的行為反應。這樣,具備了健全的人格,就能有助於人們正確地評價客觀事物,採取恰當的態度,體驗正常的情感情緒,做出正確合理的行為反應;因而有助於人們順利地進行社會交往和人際關係的正確處理;更能有助於人們有效地去適應變化著的社會生活環境,從而不斷提高心理健康水平。所以,培養和完善健全的人格,對於心理健康的維護有著極為重要的意義。

第五,積極參與社會活動,擴大人際交往。人類是一種群體動物,過的是群體生活,每一個人作為社會的一員都必須生活在一定的社會群體之中。通過群體的社會生活和交往活動,一個人就能與群體中的其他成員或其他社會群體進行交往和聯絡,特別是與志趣相投的夥伴、朋友、同學和同事在一起,更能推心置腹地進行思想溝通和情感交流,這樣就能從中得到啟發、疏導和幫助。通過積極參與經常進行的社會活動,人際交往得以不斷地擴大,不僅可以使人交流經驗、增進理解、開闊視野、開朗心胸,還可以取得更多的社會支援;更重要的是,這可以使人感受到與社會集體融為一體、不可分離的體驗以及充足的社會安全感、責任感、信任感和激勵感;從而大大增強個人對生活、學習和工作的信心和力量,最大限度地減少心理應激和心理危機感。這是人們維護和保持心理健康的最基本、最重要的因素之一。一個離群索居,孤芳自賞,生活在社會群體之外的人,是不可能做到心理健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