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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籤勞動合同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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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籤勞動合同有效嗎

補籤勞動合同是否有效

我於2008年初到單位上班,公司一直沒有與我籤勞動合同也沒有上保險,補籤勞動合同有效嗎。但有一份假合同,是公司自己造的假的。上面也沒有我的簽字。我見到的是影印件,蓋的章是黑的(影印件),到今天2010年我才知道公司有一份這樣的合同。但是今天公司讓我補簽了2008年全年的勞動合同,讓寫的日期是2008年1月至2012年12月。落款的日期也是2008年1月。我當時不想籤,但是公司領導硬逼著籤。而且我只簽了我的部分,公司要籤的那部分他根本就沒簽。還有些附加的項他讓我空著,不讓劃封線。就這樣被軟禁著簽完了。結果他收起來了,也不籤,也不給我一份。公司好多人都是這樣***著補籤的。請問這種情況下我還能拿到11個月的雙倍補償嗎。我手裡現在有那份先前我不知道的假合同的影印件。

最佳答案 合同是雙方共同簽字生效的,你先前的假合同沒有你的簽字;後來籤的合同又沒有公司的簽字,這怎麼能算是一份有效的合同呢?

你手上的假合同沒有太大的意義。

2010年補籤的合同,如果公司拿回去蓋了章,就是一份生效的合同,假如你沒有證據證明是***被籤的,那麼就說明你們是2008年與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你將拿不到雙倍補償。

除非你有足夠證據證明你們是***被籤的。律師:您好。我是05年11月在一家服裝店上班,05年11月至08年7月沒簽合同沒交保險,08年8月籤合同1年10月交保險,09年9月至今年7月沒簽合同但交保險的`,因租房到期(9月租房到期)老闆7月中旬提前口頭通知不做,補貼1000元結束,合同範本《補籤勞動合同有效嗎》。我們跟老闆說依照勞動合同法要補償,可能老闆諮詢律師,在8月6日補籤09年的合同續簽到2011年,8月9日晚老闆提前撤貨,10日我被安排在另外一個店上班,9月5日老闆即時口頭通知我,說我跟不上現在的工作節奏(現在的店比原來的大)要辭退我,我說要有適應過程,工作做得不好的請指出,加以改進,但老闆還是要辭退我,補償2000元。問我結束還是再做兩天,我當時沒有準備,我要好好想一下,說再做兩天,想好了以後我給老闆打電話說我不做了。老闆要我去辦手續,我該怎麼做?我想主張05年11月至08年7月的老闆應繳保險,08年1月至7月沒合同的雙倍工資,違法解除合同的賠償金,補籤合同無效,09年9月至今年9月的雙倍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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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詳情

顧玲玲律師

[江蘇-南通]

電話:13912262658

回覆時間: 2010-9-9 14:35:31 你這種情況下的雙倍工資在南通的司法實踐中是不會得到支援的;想要拿到賠償金,你不能提出不做了,只有證明單位辭退你才可以,必須繼續取證,你自己暫時不要有所行動,我建議你現在找個律師詳細諮詢一下下面的具體操作步驟,以便最大限度的維護你的合法權益。具體可來電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