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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期滿不續簽是否有賠償

合同協議 閱讀(3.23W)

假如我們所簽訂的勞動合同期滿了,但是並不續簽的話是否有賠償?以下是本站小編給大家帶來勞動合同期滿不續簽賠償的問題,以供參閱。

勞動合同期滿不續簽是否有賠償

  勞動合同期滿不續簽有賠償嗎

1. 合同到期,公司可以拒絕續簽(即強制趕人)。但要支付經濟補償(2008年勞動合同法第46條第五款規定,在08年1月1日後到期的固定期限合同,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需要支付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2. 不代表公司預設。但是,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82條)

3.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08年勞動合同法第14條)。

4. 所以你不用主動問,公司不和你籤,對你有好處:付二倍工資或成為固定期限合同。當然,如果還想再這個公司做的話,不要要求二倍工資了。如果公司辭退你,可以到勞動仲裁部門投訴,維護自己的權益。

  勞動合同到期不續簽補償須知

1、用人單位提出不續簽的,應該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如果勞動者存在《勞動合同法》14條的情況下要求續簽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話,用人單位拒絕續簽違法,應該支付勞動者賠償金,工作1年支付2個月工資;

2、勞動者不續簽的話,除非是以用人單位提供的新的勞動合同約定的條件降低為由才有經濟補償金,否則無經濟補償金。

《勞動合同法》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

(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

(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期滿不續簽賠償的一些問題

我在公司連簽了兩次勞動合同,每次是3年,現在第二次到20xx.6.30到期,剛好6年。但到時公司不跟我續簽了,

請問我期滿走時是否可以得到補償?

是如何補?

最佳答案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如果用人單位不和你繼續簽訂勞動合同,你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你六個月的工資。

詳情可以參閱《勞動合同法》第44條、46條5項的規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勞動合同的期限一般有3種,分別是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 勞動合同期滿不續簽怎麼辦?

我的勞動合同就要到期了,可是我不想續簽,請問勞動合同期滿不續簽會怎樣?

中顧網律師解答:

勞動合同期滿不續簽,是勞動者自己可以選擇的,合同到期後可以續簽也可以不續簽,要看看是什麼原因不續簽,在有些情況下是可以得到用人單位的經濟補償的。

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勞動合同相關知識:

根據《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可以分為三類:(1)有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確約定效力期間,期限可長可短,長到...詳細

● 合同不續簽了有補償嗎

今年合同到12月31號到期.賓館發出意象書問我是否續簽.我的回答是不簽了

我想問下我必須等到12月31號合同期滿才能離館嗎?合同期滿像我這種不續簽的國家有什麼規定嗎?

中顧網律師解答:

正常情況下,必須等到12月31號合同期滿才能離館,如有特殊情況,你也可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不續簽你能得到一定的經濟補償金(根據合同年限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詳細

● 合同不續簽的補償金是如何的?

我的合同期滿為12月份,現在老總就找我談話,講可能我的待遇不會提高,問我願不願意還在公司工作,還講給我一個星期的考慮時間,如果我不想做了,我想問大家:合同不續簽的補償金,是如何的?謝謝。

中顧網律師解答:

合同不續簽的補償金問題: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詳細

● 合同期滿不續簽合同能否得到補償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詳細

● 勞動合同期滿不續簽可獲補償

齊先生5年來無任何工作失誤,卻在今年7月無奈地離開了單位。他在一家制衣廠做高階工,每個月1200元工資。今年7月合同期滿,單位不再與其續簽。5年來,公司採用“一年一簽”的方式,使得齊先生一到7月份都面臨失業的威脅。目前,單位也許無需為齊先生的失業負責,因為現行《勞動法》規定,合同期滿就自然終止。

若根據《勞動合同法》,單位就沒那麼輕鬆了,需要支付齊先生總計1.8萬元的補償款。首先,合同期滿後,如不再續簽的,單位需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齊先生工作5年,可獲得5個月工資總計6000元的補償。其次,連續訂立兩次合同後,即成為無固定期限合同。而齊先生單位恰好是“一年一簽”,從第3年開始就應是“無固定期限”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