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才華齋>範例>合同協議>

勞動法解除勞動合同

合同協議 閱讀(1.17W)

2008年2月籤的合同 自我感覺是違法
兩份都在單位手裡 而且連簽了幾年都不知道
想解除的話應該怎麼辦?還有違約金的問題~
有一條是五年不能解除合同
最佳答案 你好。

勞動法解除勞動合同

一、“兩份都在單位手裡”,暫且不說合同內容是否有違反法律的地方,單獨這種持有合同的方式就已經違反了法律的規定。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的規定:“……勞動合同文字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也就是您的公司的這種做法侵犯了自己的權益,是您處在對合同內容不知情的境地。一份合同如果當事人對於具體合同的權利義務都不清楚的話,那麼又如何履行義務甚至享受權利呢。

二、“連簽了幾年都不知道”,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的規定:“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字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如果合同的具體工作年限這麼重要的條款您都不清楚的話,那麼毫無疑問在合同的簽訂過程中用人單位就已經違反了法律的規定。不過如果您已經在這家單位工作,那麼你們之間就已經形成了事實上的勞動法律關係。

三、“簽了幾年都不知道”這種情況您還需注意的是勞動合同分為三種,分別是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不知到您的`合同是哪一種?我想在這份合同中應當對這個勞動期限有了具體的規定只是您個人因為“兩份都在單位手裡”而不清楚具體內容而已。

四、“想解除的話應該怎麼辦”,您指的應當是您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那麼首先,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如果您能夠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那麼您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其次,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你可以事先通知用人單位然後要求接觸勞動合同;第三,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也就是在用人單位嚴重違法的情況下您可以直接接觸勞動合同而不必提前通知對方。

五、“還有違約金的問題”,您指的如果是勞動合同中有關於違約金的條款,那麼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條和第二十三條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其中二十二和二十三指的分別是技術培訓和保密條款,除此之外不得約定違約金。 您指的如果是解除勞動合同的違約金的問題,那麼依據上述第四項的方式解除勞動合同那麼您是不需要支付違約金的。

六、“有一條是五年不能解除合同”,這一條的規定已經和法律關於解除勞動合同的強制規定相違背,屬於無效條款,您可不必擔心。

相知無遠近,萬里尚為鄰。張大律師祝您一切順利,事情得到圓滿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