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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不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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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我在一家公司做人力資源工作,專門負責勞動合同的相關工作。在工作中,我碰到了一些疑惑,以前都是單位不跟勞動者籤勞動合同,但最近我們公司卻總髮生一些勞動者不願意跟單位籤合同的事。如果不籤合同,勞動者就有權主張用人單位支付雙倍工資,一旦發生訴訟,部門領導肯定要責怪我。請問,遇到這樣的情況我該怎麼辦?(李珠)

勞動者不籤合同

答:《勞動合同法》第七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該法第八十二條還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因此,如果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確實存在向勞動者支付二倍工資的風險。需要注意的是,《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進一步規定:“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經用人單位書面通知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無須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但是應當依法向勞動者支付其實際工作時間的勞動報酬。”從上述規定看,勞動者不願意簽訂勞動合同,法律賦予用人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權利,用人單位應及時行使自身權利,不然,將承擔不簽訂勞動合同相應責任。(李林)昨天上午,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主任關慶勇,坐鎮勞動保障政策諮詢專線12333,就剛頒佈不久的《勞動合同法》解答疑問,啟動了12333新一輪每月一次的`專題接聽活動。

兩小時的接聽時間內,來電不斷,專家一刻都沒休息。

用人單位熱點問題

①用人單位最好先簽合同再用工

一些企業很關心:如果勞動者拒籤合同,用人單位如何規避風險?

《勞動合同法》實施後,沒簽勞動合同,單位的法律責任很大,不按照法律規定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要支付雙倍工資。

關慶勇說,很多用人單位都是先用工再籤合同,所以容易出現勞動者不籤合同的情況。用人單位不能因為勞動者要求就同意不籤合同。一旦出現糾紛,不論什麼原因,用人單位仍然要承擔法律責任。因此,用人單位最好是先簽訂好合同再用工。

②使用兼職人員很容易惹麻煩

一家用人單位諮詢:使用兼職人員要不要籤勞動合同?沒簽會不會有麻煩?

專家說,《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四款規定:“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這時會牽扯到賠償問題;第91條規定:“用人單位招用與其他用人單位尚未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勞動者,給其他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用人單位使用兼職人員很容易惹麻煩。

用人單位在使用兼職人員時,要注意徵得與兼職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的同意,請其開具證明,然後與兼職人員簽訂勞務合同,建立勞務關係。a

③勞動合同至少儲存兩年

一些用人單位問:在與勞動者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後,手上沒有保留勞動合同是不是很危險?勞動合同要儲存多長時間比較安全?

據反映,勞動合同簽訂時往往一式兩份,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保管一份。但是一些勞動者經常遺失自己的那一份,而辦理退工時,用人單位只好把自己的那一份放進檔案裡讓勞動者帶走。

專家建議,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多簽訂幾份勞動合同,有工會組織的最好也讓工會組織保管一份。當勞動者那份丟了或雙方有合同糾紛時使用。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後,至少繼續儲存勞動合同兩年以上,以備勞動部門用工檢查。

勞動者熱點問題

①只有兩種情況勞動者該支付違約金

勞動者對違約金問得最多。

關慶勇說,《勞動合同法》更有利於勞動者,用人單位只有在兩種情況下可以要求勞動者支付違約金:一是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進行培訓,可以和勞動者約定服務期,而勞動者違反了服務期約定;二是對高階管理人員、高階技術人員及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而勞動者違反了競業限制約定。除此之外,單位不能再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

②年底“雙薪”要事先約定

一位勞動者問:年底“雙薪”是不是要在合同里約定?

專家說,“雙薪”、年終獎等,原則上用人單位有權根據效益決定要不要發。主要看兩個條件,一是單位的規章制度有沒有規定,二是勞動合同有沒有約定。如果在勞動合同裡有約定,那就要根據約定來。

③單位降低待遇,不續訂合同可獲補償

一位勞動者問:合同期滿了,單位想續訂合同,卻降低工資待遇,該不該同意續訂,是否有補償?

關慶勇說,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五款規定,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合同期滿勞動者不續訂合同,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也就是說,用人單位降低標準續訂合同,勞動者如不續訂,用人單位得補償勞動者。

記者 陳心華 實習生 顏素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