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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勞動合同彙編9篇

合同協議 閱讀(2.77W)

隨著人們法律觀念的日益增強,關於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據之一。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勞動合同9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推薦】勞動合同彙編9篇

勞動合同 篇1

為了保護勞動者及公司的合法權益,調整勞動關係,建立和維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勞動制度,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根據勞動法規定雙方協商一致同意,依法簽訂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的權利及要求:

1勞動者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作業前應進行參加安全生產學習教育的權利。

2、勞動者應當攜帶身份證,就業證,身體健康,國中以上文化水平,無任何傳染病,無職業病,無作業禁忌病史及精神病,無殘缺、無偷盜、賭博、鬥歐劣跡等不得隱瞞的病況和惡疾,年齡在18—65週歲有技術的勞動者。如隱瞞造成後果自負。因本人自身原因生病或造成的工傷一律自理。

3、勞動者應持有上崗證,保質保量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履行勞動義務,遵守公司及有關方的有關規定、違章造成直接經濟損失者要賠償損失,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違章者負責。

二、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後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三、勞動合同簽訂日期自20xx年三月一日起至二xx年二月三十一日止。

四、工作內容:

從事船廠船舶進出塢、廠內安排的力所能及的相適應的工作、防腐油漆、管道鉗工、機械裝置、電器等鋼結構的冷作、電焊全過程中的部分工作及廠內雜活、

五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根據生產任務情況一線電焊工每月一付電焊手套,其它工種每月二付帆布手套,安全帽一人一隻。後勤人員根據職位安規定發放適合工種的防護用品,公司每年發放勞護服一套,、免費幫助工人買意外保險(注:如未滿工作期費用在工資中扣除)。

六、勞動工資:

確定為基礎工資 八百元+出勤每日 元+船頭工作量工資,船頭工作量工資按藍本人工工資的 30 %提取作為績效工資,多勞多得按時完成,不存在加班費用,國家法定節假日上班人員的績效工資按二倍支付,船舶進出塢按每條六百元作為績效工資分配到參與人員,廠內事務無條件服從不再提取績效工資(已計算為出勤工資),工資按月發放,績效工資按月結算髮放,考勤機在進出廠時打卡,不得代打,違者處罰二百元,公司工資在每月十五至二十日前後發放,中途不得預支,工資中包括基礎工資+出勤工資,綜合工資中已包含社會、個人的養老保險金在內,如職工不需公司代辦保險的全額發放,需公司代辦保險的扣除保險後,餘額全部發放。在公司效益提升的同時增長職工的工資,公司如因無業務工人放假公司必須無條件支付工人每個員工的月基礎工資。月出勤滿30天獎勵150元,月出勤滿29天獎勵100元,公司根據效益及個人的表現年終發放一定的獎金,作為對作出貢獻的員工表彰,

七、勞動紀律:

1、公司的員工按規定的時間表上下班不得遲到或早退,遲到或早退超十五分鐘內,每次扣十元,二十分鐘以上的罰款20元。超半小時的扣五十元,如有特殊情況可提前請假並以假條的形式,說明要請假的理由,並得到批准後才可有效,無論什麼情況每月的遲到或早退請假次數不得超過二次,每個員工在得到批准後每月可休息四天不扣除基礎工資,超出天數按曠工處理,每曠工一天扣除貳百元基礎工資。外地員工可把平時的休息天 調到家中有事或節假日進行休息。

2、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指揮,遵守公司及建設單位的有關規定章程,嚴格做到安全第一、質量第一、不得串崗串位,特殊工種要有上崗證,嚴禁違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進行施工,上班必須配戴安全帽,穿好勞護服勞護鞋,戴好勞保手套,施工工具必須每天檢查,禁止野蠻操作,動火前後必須辦動火證,檢查現場周圍環境安全壯況,登高必須做好防護措施,電器設施嚴禁私自亂動、違者按公司處罰條例處理

3、同事之間必須團結友愛,自尊自愛,友好相處,不允許打架鬥毆、凡發生打架鬥毆的,同事管理人員有權制止勸阻,並採取罰款100~~500元等 處罰在當月工資中支付、情節嚴重的交公安部門處理。

4、必須服從需方、公司、及施工管理人員的生產安排,根據生產需要安排上班、休息,如不服從安排,管理人員有權採取罰款直至開除,無理取鬧的送公安機關處理,員工必須在規定時間內保質保量完成各項生產、加工任務,對不能完成或造成返工的工資自負、造成損失的按量如數賠償(指失誤、沒按圖紙或施工員安排施工的)

5、誰用的工具誰負責收藏保管,因沒及時收藏保管遺失損壞的照價全額賠償,一起工作的同事有義務幫忙協助,對沒有協助收藏者,照價賠償總價的20%

八、違約責任:

為維護合同的嚴肅性,本合同簽訂後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合同條款,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如因正當理由,需要解除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雙方協商同意後,方可終止。任何一方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應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1000元。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公司二份,合同人一份。

十、合同人簽字

公司法人或代表簽字: 應聘人簽字 :

日 期: 日 期:

勞動合同 篇2

基本案情:我與公司的合同將於20xx年年底到期,至到期時共在公司工作九年半,聽說公司為了不籤無固定期限合同,今年合同到期後將不與我續簽合同,要麼先辭職後在重新進公司,工齡歸零。根據新合同法,如果公司不續簽合同,應該給予我們什麼樣的經濟補償?

案例分析:按照工作年限來算,不按新法實施日來算。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那麼,第47條是關於如何計算經濟補償的規定的呢?

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用人單位依法支付經濟補償時,就涉及到如何計算經濟補償的問題。計算經濟補償的普遍模式是: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應得的經濟補償。勞動合同法及有關國家規定對工作年限及經濟補償標準作了明確的規定。

一、計算經濟補償中的工作年限

勞動者在單位工作的年限,應從勞動者向該用人單位提供勞動之日起計算。如果由於各種原因,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未及時簽訂勞動合同的,不影響工作年限的計算。如果勞動者連續為同一用人單位提供勞動,但先後簽訂了幾份勞動合同的,工作年限應從勞動者提供勞動之日起連續計算。如果勞動者為同一用人單位提供勞動多年,但間隔了一段時間,也先後簽訂了幾份勞動合同,工作年限原則上應從勞動者提供勞動之日起連續計算,已經支付經濟補償的除外。總之,本條“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的規定,不能理解為連續幾個合同的最後一個合同期限,原則上應連續計算。

二、計算標準

經濟補償的計算標準為: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合同法關於經濟補償的計算標準延續了我國以往的做法。

三、計算基數

計算經濟補償時,工作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關於一個月工資是勞動者本人月工資、本企業的職工月平均工資還是當地月平均工資,在勞動合同法制定過程中進行了討論和研究,最後規定月工資是指勞動者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四、計算封頂

在勞動合同法制定過程中,有的意見認為有些高階勞動者,工資

收入較高,談判能力較強,在勞動關係中並不總處於弱勢地位,如果完全適用經濟補償的規定,用人單位負擔太重,也體現不出經濟補償的性質和特點,建議勞動合同法作出調整。但在經濟補償部分對高階勞動者作了一定限制,即從工作年限和月工資基數兩個方面作了限制,規定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三倍的,用人單位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當解除勞動合同的糾紛無法得到解決時,可以通過法定解除、約定解除和協商解除三種方式。

勞動合同 篇3

甲方(單位):

乙方(勞動者):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其它勞動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自願簽訂及遵守本合同。

一、用工前培訓。

(一)甲方在對乙方正式用工前,安排乙方進行培訓,培訓期限為 天,時間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培訓期間,甲方負責安排培訓人員和培訓內容,乙方應遵守培訓紀律,掌握相應的技能。在培訓期間,甲方可視情況給予乙方一定的誤餐補貼。

(二)培訓結束後,經甲方考核通過,甲方正式錄用乙方;試用期從甲方對乙方正式用工之日起計算;如經甲方考核,乙方未能達到甲方要求的,甲方對乙方不予錄用。

二、合同期限及試用期。

本合同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開始至 年 月 日。

三、保守商業祕密條款。

(一)在本合同履行期內,乙方有為甲方保守商業祕密的義務,不得向除甲乙雙方外的第三方(包括但不限於媒體、政府、同行)透露其所知道的商業祕密。

(二)本合同所稱商業祕密,是指與甲方有關的、不為公眾所知曉的經營資訊和技術資訊,以及甲方以書面形式要求乙方保密的事項。其中,經營資訊,是指與甲方生產經營有關的保密資料、情報、方案、方法、程式、經營決策以及組織生產經營管理的資訊。技術資訊,是指甲方在產品生產和製造過程中形成的技術訣竅或祕密技術、非專利技術成果、專有技術、生產製造設計圖、生產製造技術工藝、技術資料等。

(三)乙方違反保守商業祕密約定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停止洩露並賠償損失,直至追究刑事責任;乙方須賠償的損失包括甲方的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如律師費、維權費用、預期利益等);該損失可以該商業祕密為乙方和使用單位帶來的利益計算,甲方也有權在一萬元至一百萬元間確定賠償額。

四、乙方工作任務及工作內容。

(一)甲方擬錄用乙方從事 工作,但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或乙方不能勝任時,甲方可不安排乙方從事約定的工作種類、調整乙方工作,乙方須無條件服從。乙方須如實填報個人資料,保證具有完成該工作所要求的能力、資質和技能,並保證按崗位職責制度要求完成工作。

(二)甲方工作地點或場所出現變更時,乙方須服從甲方的統一安排和調配,不得拒絕甲方更換其工作地點。

(三)乙方是甲方員工,與其它任何第三方不存在勞動關係,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對任何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兼職。

五、勞動時間。

乙方理解甲方的生產經營需要,同意甲方靈活安排其工作時間。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1、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解除本合同,互不負違約責任和賠償。

2、試用期內,甲乙雙方任一方可解除合同,互不負賠償責任。

3、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不向甲方負違約責任和賠償。

4、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或違反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不向乙方負違約責任和賠償。

5、在勞動合同期滿前,乙方可以用書面、未經請假連續3日離開工作崗位或連續3日不上班等形式向甲方提出辭職申請;自乙方產生辭職申請行為之日起三日內,甲方無書面形式表示不接受乙方辭職申請的,即視為甲方批准且接受乙方的辭職申請。乙方辭職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6、本合同期滿,或約定解除的條件發生,或具備法定條件,本合同自即日起解除,雙方勞動關係也相應解除。勞動合同解除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乙方應到甲方處領取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手續,逾期視為乙方收到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通知,由此造成的甲乙任何一方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如無損失則無須賠償。

七、勞動報酬。

雙方經充分協商,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工資制度,實行(計件工資、計時工資、月薪、年薪)。在乙方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甲方承諾支付給乙方的勞動報酬不低於同期柳州最低工資標準。乙方同意,如有以下任一情況而甲方沒有停產或停業,均視為乙方該月未提供正常勞動:

(一)一個月內,乙方有遲到或早退兩次(含)以上行為的;

(二)一個月內,乙方有請病假、事假、曠工等行為的;

(三)若乙方領取的是計件工資,當月乙方完成的計件量低於同單位同一工種人平均工作量二分之一的。

八、勞動紀律及規章制度。

(一)簽定本合同前,乙方確認已熟知甲方制定的員工手冊、各項規章制度、崗位責任,並同意遵守。

(二)乙方保證履行甲方因其違紀行為所給予的處罰,造成甲方損失的,並同意承擔賠償責任。

九、勞動保護和福利待遇。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按國家規定執行。

2、乙方工作期間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死亡,女職工孕期、產假、哺乳期間的醫療費、工資或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乙方的勞動保護和保險福利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若因乙方提供虛假材料或陳述,或乙方怠於行使其相關權利或義務,或乙方錯誤的承諾或默許導致相關規定不能實行,由此引起的責任和損失由乙方承擔及賠償。

十、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違約方承擔的賠償責任,如無法準確確定賠償額,雙方同意以乙方在甲方所獲全部報酬的兩倍作為索賠額。

十一:其它約定。

1、雙方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手續時,乙方應將甲方發給的鑰匙、工具(輔料、備品)及有關證件交還甲方,否則,應當承擔有關經濟和法律責任。

2、乙方聯絡方式(如地址、電話、郵箱等)發生變化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否則一切後果或損失由乙方負責。

3、若乙方請假,假條須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並獲得批准。

十二、文書送達方式。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同意甲方採用以下任一種方式送達文書(如檔案、書面通知等),均視為已送達且乙方已知甲方送達內容。

(一)張貼於乙方工作處;

(二)按乙方所留的聯絡地址或電話號碼,以特快專遞、手機通話、簡訊聯絡等方式寄出或發出;

(三)在《柳州日報》、《南國今報》、《柳州晚報》任一份報紙上公告一次;

(四)在甲方職工大會上傳達;

(五)組織乙方學習或培訓該文書內容。

十三、其他約定:甲方對乙方於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 公司工作期間的工齡予以認可。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簽字):

本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4

第 號

職工姓名: ,工作崗位: 入職日期: 年 月 日,工作年限: 年 月 勞動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終止(解除)日期: 年 月 日

經辦人: 年 月 日

勞動者簽收: 年 月 日

用人單位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第 號

_____年__月__崗位工作。本期勞動合同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已於 年 月 日終止(解除)勞動合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為___年___月

特此證明。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5

解除勞動合同是勞動合同從訂立到履行過程中可以預見的中間環節,依法解除勞動合同是維護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正當權益的重要保證。

(一)非過失性辭退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沒有最高額限制,同時還應發給不低於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 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50%;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100%。或勞動者的月平均工資低於企業月平均工資的,按企業月平均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

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時間每滿1年,發給相當於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但最多不超過12個月。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時間每滿1個發給相當於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但沒有最高額限制。若勞動者月平均工資低於企業月平均工資的,按企業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

(二)經濟性裁員的經濟補償。

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由用人單位按被裁減人員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在本單位工作的時間每滿1年,發給相當於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但沒有最高額限制。勞動者的月平均工資低於企業月平均工資的,按企業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

解除勞動合同時給予勞動者的補償是在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每個勞動者都應該對照上述的兩種情況,看看用人單位在解除勞動合同的時候是否應該給自己補償。要是單位不給予相應的補償,那麼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還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或提起勞動訴訟。

勞動合同 篇6

__________: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決定於_____年____月____日解除與你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公司將根據《勞動法》及有關勞動法規規章的規定與你進行離職結算。請你於___年___月____日前辦理離職手續。

xxxx

年月日

勞動合同 篇7

甲方(單位)名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組織機構程式碼: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方因生產經營(工作)需要與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一致同意簽訂(續訂)如下條款,用書面勞動合同形式確定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 勞動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為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為期_________年,其中試用期_________個月。合同期滿,合同終止。如甲方生產經營(工作)正常,雙方都能認真履行勞動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辦理勞動合同續訂手續。

(二)本合同期限為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終止。

(三)本合同期限為完成_________任務為期限,自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該任務結束時終止。

 二 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經營(工作)需要,安排在_________崗位工作。工作地點:_________。甲方因生產經營(工作)變化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或生產經營(工作)任務。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簽訂《崗位(職責)責任書》,作為《勞動合同書》的附件。

 三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根據其所在崗位要求,按照國家規定執行相應的定時工作制□ 不定時工作制□ 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除《勞動法》規定不受限制的情形外,甲方因生產經營(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並按規定標準給予補休或者支付加班工資。且日加班不超過3小時,月加班不超過36小時。

(三)乙方在職期間,甲方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生育假.探親假.婚喪假.工休假等節假日安排乙方休假。

 四 勞動報酬

(一)甲方按本單位_________薪酬方案的工資標準,按計時工資□ 計件工資□ 崗位工資□ 績效工資□ 工資的標準,用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乙方本人。每月(件)現定為_________元,以後按國家規定.甲方經濟效益情況和薪酬方案晉升乙方工資,提高工資水平。

(二)乙方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三)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低於_________縣(市.區)最低工資標準,且不低於甲方與工會簽訂的集體合同或工資集體協議的規定。乙方享有與甲方其他職工同樣晉升.調資的權利。

(四)乙方的獎金.津貼.補貼按有關規定執行,加班工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有關規定支付。

(五)_________

(六)_________

 五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在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每月按國家和當地政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乙方依法應當繳納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由甲方在乙方的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在合同期內,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其實際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時間長短確定醫療期,具體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在規定的醫療期內,乙方的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醫療待遇等按有關規定辦理。

(三)在合同期內,乙方因工或因病死亡的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救濟費.遺屬補貼,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辦理。

(四)_________

(五)_________

 六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必須按乙方所任工作需要,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生規程和標準的工作場地.生產工具.材料.安全保護設施.防護用品.衛生條件,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對從事_________職業危害作業的乙方,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的,有權拒絕執行,並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七 勞動紀律

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地方法規.規章.政策,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八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詐等手段致使甲方簽訂或變更的'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五)甲方因下列情形之一,提前30天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意見後,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解除勞動合同: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六)除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第(二)條規定的情形外,其他情形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天(在試用期內的應當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聽取工會意見。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九 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

按照本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條款第(一)條由甲方提出以及第(二)條.第(四)條.第(五)條解除勞動合同的;按照本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條款第(七)條第款終止勞動合同的,甲方應當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工作年限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按半年計算。月工資按乙方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

乙方月工資高於甲方所在設區市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甲方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XX年。

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期滿,甲方維持或提高勞動條件續訂,乙方不同意續訂而終止勞動合同的,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按照上述約定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年限,自XX年1月1日起計算;XX年12月31日之前應當支付的經濟補償金,按照當時的有關規定執行。

  十 雙方協商約定的其他事項

因甲方生產經營(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同意,約定以下事宜:

(一)甲方因生產經營(工作)需要,使用專項培訓費用_________萬元,送乙方到_________參加專業技術培訓,培訓結束後,乙方同意為甲方服務_________年。乙方若違反服務期限約定,應當按專項培訓費用總額與服務期限平均,逐月遞減支付未履約期限的違約金。

(二)乙方(僅限於高階管理人員.高階技術人員.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在雙方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乙方不得到與甲方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競業限制的範圍為_________;地域為_________;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不得超過二年)。在競業限制期限內,甲方按_________萬元/月,每月給予乙方經濟補償;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經濟補償總額的_________萬元的_________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十一 勞動爭議處理和違反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

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如果發生勞動爭議,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依法申請調解.仲裁.提起訴訟。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本勞動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不一致的,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甲方(單位)蓋章:       法人代表(或委託人)簽字: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勞動者)簽字: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附件

  變更勞動合同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原《勞動合同書》中的約定事項作如下變更: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4._________。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勞動者)簽字: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人)簽字:

注: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變更勞動合同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原《勞動合同書》中的約定事項作如下變更: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勞動者)簽字: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人)簽字:

注: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續訂勞動合同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續訂_________年___月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續訂合同期限為:自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勞動者)簽字: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人)簽字:

注: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續訂勞動合同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續訂_________年___月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續訂合同期限為:自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勞動者)簽字: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人)簽字:_________

注: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籤 約 須 知

1.甲方不得招用未滿16週歲的童工。

2.甲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於乙方工作所在縣(市.區)最低工資標準。

3.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時,甲方應當給乙方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4.社會保險費應當由雙方按國家和本省規定繳納。

5.雙方應當仔細閱讀本合同條款,協商確定其權利和義務。

6.簽訂合同不得塗改,空白之處應儘可能協商一致後填寫,不用之處可以寫無或劃掉。

7.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應妥善保管,甲方對已經解除或終止的勞動合同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勞動合同 篇8

網友提問:我是一名臨時工,我想請問,臨時工解除勞動合同可以要求補償嗎?

律師回答:可以,可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雙倍工資、支付解除勞動關係經濟補償金、補繳或賠償社保等。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六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並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與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書面通知勞動者終止勞動關係,並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支付經濟補償。前款規定的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

認定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協商不成,可在用人單位所在地申請勞動爭議仲裁、訴訟。

勞動合同 篇9

甲 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文化程度

性 別

出生日期: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生效,於 年 月 日終止。其中試用期 個月。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會計 崗位工作。乙方的工作內容為:

1、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根據合法的原始憑證正確、及時、完整地填制會計憑證,做到記帳、算帳、報帳手續完備,同時使用會計科目準確,反映內容真實、清楚,數字正確,帳目清楚,憑證齊全。

2、記帳時注意核對憑證與交易所是否相符,各明細帳月末與總帳核對,做到帳帳相符,準確及時反映資金增減、變動及往來結算、費用開支情況。

3、按照編制有關財務報表,做到準確無誤。

4、與稅務機關進行報稅,協調與稅務機關的關係。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工作時間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為七個半小時,每週的工作時間為週一至週五,週六上午上半天班。甲方由於工作需要,可以安排乙方進行加班。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

第九條甲方每月支付乙方的基本工資為人民幣1500元/月,甲方每月 日以貨幣形式將上個月的公司支付乙方工資。其中試用期間基本工資為 元。

甲方隨同支付每月工資的同時,向乙方按月支付交通補助 元,飯補 元,電話補助 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用。

六、競業禁止及保密條款

第十一條 競業禁止 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乙方在兩年內(包括兩年)不得到與本單位生產或者經營同類產品、從事同類業務的有競爭關係的其他用人單位任職,或者自己開業生產或者經營與甲方同類產品、從事同類的業務。

第十二條 保密 乙方應遵守甲方保密方面的制制度規定,對在工作中有可能接觸到甲方資訊和資料負有保密的職責,並保證不利用這些資訊與甲方競爭。

甲方的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及與甲方有關聯的經營實體的管理方法、生產技術、市場推廣或財務的資訊和資料;甲方及與甲方有關聯的經營實體的客戶、產品、業務、服務或其他商務的有關資訊和資料

七、勞動紀律

第十三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四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五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六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七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八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九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義務兵復員退伍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4.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第二十一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應當向甲方支付已經收到所有工資及補助總額的10%的違約金。

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四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