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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公司勞動合同彙編6篇

合同協議 閱讀(3.15W)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係。那麼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麼寫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公司勞動合同6篇,歡迎大家分享。

【推薦】公司勞動合同彙編6篇

公司勞動合同 篇1

企業的分立不影響原勞動合同的法律效力,新企業應當繼續履行原勞動合同。

企業分立包括存續分立和新設分立兩種形式。

存續分立:一個公司分離成兩個以上公司,本公司繼續存在並設立一個以上新的公司

新設分立:一個公司分散為兩個以上公司,本公司解散並設立兩個以上新的公司。

而對於企業合併來說,也同樣包括吸收合併和新設合併兩種情況。前者是指一個企業吸收其他企業為吸收合併,被吸收的企業解散;後者是指兩個以上企業合併設立一個新的企業為新設合併,合併各方解散。

根據《勞動合同法》,無論企業合併還是分立,都不影響員工與原企業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的有效性,新企業都應當繼續履行原勞動合同。

第三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發生合併或者分立等情況,原勞動合同繼續有效,勞動合同由承繼其權利和義務的用人單位繼續履行。

根據《勞動合同法》上述規定,企業應當認識到合併和分立並不影響原勞動合同的法律效力,新單位要承繼原單位勞動合同中的權利與義務,而不能單方面變更、解除勞動合同。如果原勞動合同可以繼續履行,企業應當正常履行,但要及時地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如果不能履行,也要按照相關規定解除勞動合同關係,不得違法解除。

我國《勞動合同法》規定,不管是公司存續分立還是新設分立,新公司都應當繼續履行原來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所以,以後就算公司分立,勞動者也不用擔心自己的勞動合同會被解除。

公司勞動合同 篇2

勞動合同簽訂以後,即具有法律效力,對雙方當事人都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的權利都受到法律保護,雙方都必須履行勞動合同中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違反合同,否則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合同簽訂以後,一般不得任意變更或解除,只有在法律規定的情況下,或經雙方當事人協商達成一致意見,並按照法定程式,才可以變更或解除勞動合同。

關於勞動合同的變更

勞動合同簽訂以後,在履行過程中,由於企業生產經營狀況的變化,或者職工勞動、生活情況的變化等原因,經雙方協商一致,對原勞動合同條款進行修改或補充,只限於對勞動合同中某些內容的變更,不能對勞動合同的當事人進行變更。 合同當事人的變更要通過簽訂新的勞動合同、建立新的勞動關係的形式。 變更勞動合同與其訂立一樣,應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單方變更合同內容。

一、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條件包括:

1、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

2、企業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轉產,原來的組織仍然存在,原簽訂的勞動合同也仍然有效,只是由於生產方向的變化,原來訂立的勞動合同中的某些條款與發展變化的情況不相適應,需要作出相應的修改;

3、上級主管機關決定改變企業的生產任務,致使原來訂立的勞動合同中有關產量、質量、生產條件等都發生了一定的變化,需要做出相應的修改,否則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

4、由於自然災害或發生不可抗力的情況,確實無法履行勞動合同的約定;

5、勞動合同中約定的部分條款與國家新頒佈的法律、法規相牴觸,必須修改有關條款的。

二、變更勞動合同應注意以下幾點:

1、變更勞動合同必須在勞動合同有效期內進行。

2、必須遵循《勞動法》規定的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變更原則。

3、必須遵循法定程式,首先由一方當事人依法向對方當事人提出變更勞動合同的建議,並說明變更的理由和修改的條款,請求對方限期答覆;然後由對方當事人在限期內給予答覆,表示同意或不同意變更,或者建議再協商解決;最後經雙方當事人充分協商達成一致協議後,簽訂書面協議,雙方簽字蓋章,變更協議即行生效。

4、用人單位根據工作需要調整勞動者的工作崗位時,須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

5、變更勞動合同後,原條款不再具有法律效力,但原勞動合同的其他條款仍然有效。

  

公司勞動合同 篇3

甲方 (用人單位) 乙方(職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 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締約基礎和知情權

甲乙雙方經協商,在自願、平等、誠實信用之基礎上達成協議,簽訂本勞動合同。 雙方承諾:本合同所確立的內容乃雙方之合意,在規範彼此權利義務時具有法律效力, 甲乙雙方皆應一體遵循並嚴格履行。

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在本合同訂立前,甲方有權瞭解乙方健康狀況,知識技能和工 作經歷等情況。乙方承諾:上述情況已向甲方如實說明,乙方在說明上述情況時以及在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對甲方有欺詐行為(包括隱瞞事實、虛假陳述等),應承擔相應 的責任,甲方並可解除本合同。

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在本合同訂立前,乙方有權瞭解甲方的規章制度、工作內容、 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等情況。甲方承諾:上述情 況已向乙方如實說明:乙方在說明上述情況時以及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有欺詐行為 (包括隱瞞事實、虛假陳述等),應承擔相應的責任,乙方並可解除本合同。

第二條 勞動合同期限

本勞動合同為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為_ 年 ,即從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

在試用期內,甲方認為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將向乙方說明理由後解除勞動合同 而無須給予乙方任何經濟補償。乙方在試用期內應提前三天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並無須 給予甲方任何經濟補償。

若乙方開始工作時間與合同訂立時間不一致,以實際到崗之日為合同起始時間,建 立勞動關係。

勞動合同期滿,即行終止,任何一方都無須提前通知對方,該終止期已經視為雙方 彼此明確的內容。

第三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 部門,從事 崗位(工

種)工作。工作地點主要為襄陽,但甲方也可根據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到武漢或其他省市甲方開展業務地工作。

乙方須按甲方對該部門崗位的相應崗位責任制的要求,認真履行甲方賦予的職責, 承擔勞動義務,按時、保質、保量的完成工作任務。

乙方須按照甲方的要求,履行甲方臨時指派的本條第1款以外的其他職責。

當甲方因業務發展需要或根據乙方的實際能力(專業、工作、體力),作出調動乙 方所在的工作崗位的決定時,乙方應予服從。

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或安排的各項培訓,並努力實現培訓目的。

乙方任職期間,無論是否收取報酬,在取得甲方明確的書面的同意前,均不得以任 何形式在任何其他經濟組織任職或為其工作,也不得以自己或親友的名義從事或協助從 事任何與甲方有關或實際構成競爭的業務或行為。

乙方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因受僱於甲方的原因而接受任何第三人的提供的任何形式 的利益。

第四條 勞動報酬

乙方正式被錄用後每月工資 不低於1500元(包括國家規定乙方應享受的各種津貼等),乙方的個人所得稅、社會保險金由甲方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按月在乙方的工資中代為扣繳。

甲方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每月工資,獎金部分年終一次性發放給乙方(未到賬專案根據具體情況酌情考慮)。

乙方的獎金,按甲方的相應規定執行。鑑於公司計獎辦法已在較大程度上考慮了 乙方的加班因素,因此,乙方在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及休息日加班的,一般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加班費。

第五條 社會保險

由於工作性質的特殊性(人員流動性大等原因),醫療保險、養老保險由乙方自行繳納,甲方按養老保險繳費一檔總金額的70%貨幣補貼給乙方,每半年集中補貼。

第六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乙方實行標準工時制度,即每日工作八小時、每週工作四十小時(由於工作性質特殊,任務量大時也會加班)。

乙方享受有國家有關規定的雙休日、法定節假日 、婚喪假、計劃生育及女職工孕 期、產期、哺乳期休假等假期及有關待遇。

乙方休假期間的工資待遇,按國家及襄陽市規定執行。

第七條 醫療待遇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襄陽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根據國家和襄陽市的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法律規定的工作條件、勞動安全衛 生設施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九條 培訓

甲方根據業務發展需要,並根據乙方的實際情況,組織或安排乙方參加培訓時,雙 方的權利義務應受以下條款的約束:

1、乙方應接受甲方安排的關於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 度等的教育和培訓。

2、乙方在參加培訓時,應認真學習,勤奮專研,力爭實現培訓目的。

3、乙方參加甲方組織或安排的培訓以外的培訓時,應以保證工作不受影響為前提; 培訓與工作可能產生衝突時,乙方應事先徵得甲方同意。

4、乙方參加甲方的專項培訓的,甲方可要求與乙方簽訂服務期的協議。

5、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向 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 勞動紀律與甲方的規章制度

乙方須嚴格遵守國家政策、法律、法規以及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員工手冊和勞動紀律。

乙方確認本合同約定的規章制度、員工手冊以及任何經過工會或者職工代表討論、 協商的規章制度或其他以書面形式釋出的勞動紀律的合法性,承諾嚴格予以遵守。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時,甲方有權根據甲方規定,決定對乙方的處分,直 至解除本勞動合同。

第十一條 保密和競業限制

乙方有無條件保守甲方商業祕密和其他祕密的業務。

乙方的保密範圍包括:

(1) 乙方的年薪、工資、獎金等的數額;

(2) 甲方客戶名單、業務來源等業務資訊;

(3) 甲方的業務檔案,包括案卷、賬目、圖紙、工作底稿、各類計算書等。

(4) 甲方經長期實踐所形成的業務操作規程、專有的業務操作要領、技術。

(5) 乙方經甲方培訓後始有的,富有甲方特色的各項專業技術。

(6) 事關甲方利益、發展的其他資訊、資料、檔案。

(7) 甲方認為屬於祕密範圍的其他經營資訊、技術資訊以及其他資料、檔案等。 乙方違反保密約定,洩露甲方祕密時,甲方有權根據甲方規定,決定對乙方的處分, 乙方洩露行為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時,應賠償甲方損失。

甲方認為必要時,可以與乙方簽訂單獨的保密協議。

第十二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條款。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行政規章變化時,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本合同發生變更時,雙方可以在本合同中直接記載變更內容,也可以重新簽訂新的 勞動合同書。一方提出變更本合同的要約,對方未予以書面承諾時,雙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 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如雙方不能就此達成一致,雙方或任何一方均可 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條 勞動合同的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 勞動合同期滿;

(2) 乙方已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 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失蹤的;

(4) 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 甲方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或者責令關閉的;

(6) 雙方實際已不履行勞動合同滿三個月的;

(7) 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被確認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甲方按照規定支付 傷殘就業補助金的;

(8) 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的。

上述情形中,勞動者已滿足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條件的,雖未申請,仍以滿足享 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條件之日為勞動合同終止,但依甲方規定經甲方批准勞動合同仍然 存續的除外。

本合同終止後,甲方負有依據規定為乙方辦理退工手續的義務,乙方負有根據甲方 要求,妥善辦理移交手續的`義務,若因乙方不予配合而拖延甲方辦理退工手續的,則乙 方應自擔其責。

本合同終止後,雙方應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妥善處理善後事宜,務求使雙方利益 均得到合理保障。

甲方認為必要時,可以與乙方訂立關於規範雙方勞動合同終止後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

第十四條 勞動合同的協商解除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雙方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為達成一致時,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勞動合同協商解除時,雙方應簽訂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議定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五條 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

(1) 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的;

(2) 甲方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 甲方未依法為乙方交納社會保險費的(不包括因自身原因導致甲方無法為乙 方交納社會保險費的情形);

(4) 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 甲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 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

除上述所列情形外,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但雙方有服務期約定的除外。

第十六條 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1)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員工手冊的;

(3)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 乙方同時在其他地方兼職,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過 甲方提出後仍不改正;

(6) 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2、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 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替代工資: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且未能就 變更勞動合同與甲方協商一致或者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或拒絕接受培訓或調整崗位的;

(3)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 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 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甲方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 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1) 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 生產經營嚴重困難的;

(3) 企業轉產、技術革新、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4) 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 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對甲方解除合同有異議或者認為甲方違法解除而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 的,乙方應在收到甲方解約通知書之日起五日內書面向甲方提出,乙方未在五日內書面 形式提出的,視作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第十七條 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若乙方無其他過失行為,甲方不得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第二款、第3款解除合同情形:

(1) 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後者乙方 被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 在甲方處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 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 在甲方處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乙方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且沒有其他過失行為,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若乙方同 時符合本合同第十六條第1款規定的情形,則甲方參照本合同第十六條第1款規定處理。

第十八條 經濟賠償金的支付

本合同解除或終止後,乙方的有關補償待遇,甲方按照國家和襄陽市的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的續簽

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屆滿前,如乙方有意繼續受聘於甲方,應於距本合同期滿之日一 個月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按乙方通知的要求給予明確答覆。如乙方未在距本 合同期滿之日一個月前以書面形式提出的,則視作乙方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

續訂後的勞動合同條款可以完全或者部分與本合同不一致,以雙方續簽後重新訂立 的勞動合同為準。

第二十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應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避免違約行為的發生。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 方造成損害的,賠償乙方損失。

乙方違反法律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後者競業限制, 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一條 勞動爭議的處理程式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 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向規定的勞 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二條 附則

以下各項檔案均屬甲方規章制度:

(1) 員工手冊;

(2) 甲方以規章制度形式釋出的各項檔案、通知等。

(3) 以下各項協議均屬本勞動合同的附件,其效力與本勞動合同同等: ① 雙方簽訂的服務期協議以及其他類似協議;

② 雙方簽訂的保密協議以及其他類似協議;

③ 雙方簽訂的其他檔案。

第二十三條 其他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者所約定條款內容如與國家、襄陽市有關規定相悖,應以國家、 上海市的規定為準。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即生效,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未經雙方同意,任何 一方不得修改和變更。

本合同壹式貳份,甲方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公司勞動合同 篇4

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 位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員工(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及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定本合同,並達成如下協議條款,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合同型別與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固定期限形式簽定本合同。

合同期限:年,即自 20年 月 日起至 20年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甲方安排乙方在 部門從事 工作,具體的崗位職責、工作要求按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甲方可以根據本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對乙方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乙方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甲方可以根據本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變更乙方工作地點。

第三條 乙方同意並承諾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完成工作任務。遵守甲方的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維護甲方的正當權益,服從甲方的管理。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標準工時工作制 ,甲方可以根據本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調整乙方執行的工時制度。

第五條 乙方享有在法定假期和企業規定的假期休息的權力,如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臨時加班的,乙方應當理解和服從。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並給予相應的報酬或安排補休,具體按照國家規定和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規章制度執行。

四、勞動報酬與社會保險

第六條 甲方按月及時以貨幣形式(人民幣)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作期間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基本薪酬為: 元/月(學歷、績效、職稱、社保另計)。

第七條 甲方支付乙方的勞動報酬為稅前收入,個人所得稅由乙方承擔,甲方負責代扣代繳。

第八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由於休息休假、患病或負傷、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生育、死亡等情形所涉及的待遇,以及醫療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均按國家規定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第九條 甲、乙雙方必須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方面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乙方應繳納的部分,由甲方代扣代繳。

第十條 甲方按照企業薪酬福利制度為乙方提供福利待遇。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一條 甲方根據國家的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工作規範,制定操作規程和勞動安全衛生、職業危害防護制度。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安全衛生標準的工作場所和完成工作任務所必須的條件,並不斷改善。

第十二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勞動紀律、業務技能、勞動安全衛生、職業危害防護等方面基本知識教育和培訓。

第十三條 乙方必須按照甲方規定取得相應的上崗資格證書,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並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六、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 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及當地政府的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有權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本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給予乙方獎勵或懲處。

第十五條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可以依法根據國家和甲方管理的需要制定新的規章制度,也可以對公司制定的規章制度依法進行修改。

七、保密及競業限制責任

第十六條 乙方承諾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有關保守企業祕密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保守甲方各類經營、交易、管理、技術等祕密;在合同期內及終止或解除合同後,未經甲方同意,均不得以任何方式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甲方商業技術祕密,亦不得自營或為他人經營以及協助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行業及產品的各項業務。

競業限制的期限為解除合同或者合同終止後兩年,自解除或者終止合同之日起。 第十七條 乙方所在崗位涉及甲方商業祕密的,需簽訂涉密人員保守公司商業祕密協議書,並作為本合同附件。

八、雙方約定的事項

第十八條 乙方同意在合同期內,在其他單位從事、參與、兼職工作的,應事先書面告知甲方,並遵守甲方規章制度關於在其他單位從事、參與、兼職工作的有關規定。

第十九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及相應法律責任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第二十條 乙方參加甲方出資的專業技能培訓,應與甲方簽訂培訓協議,並作為本合同附件,乙方應遵守有關服務期的規定,如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有關規定辦理工作交接手續。按照法律規定,如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的,甲方在乙方辦清工作交接手續後依法支付。

第二十二條 其他約定:

1、乙方如要解除勞動合同而未提前30天通知甲方的,或者自動離職的,以乙方日工資為標準,以合同到期日計算,每提前1天應支付甲方1天的工資作為損失賠償。若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的,乙方還應當承擔其他賠償責任。

2、乙方保證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時,已與其他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係,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由於乙方的過錯,導致甲方被乙方原工作單位追訴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損失。

九、其他事項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簽訂的有關協議書,可以約定為本合同的附件,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附件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同樣具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於:保密協議;競業限制協議、技術培訓協議、服務志願書等。

第二十六條 本勞動合同不得代簽或塗改,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公章)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籤 約 人:_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時間:年 月 日

籤 約 人: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年 月日

公司勞動合同 篇5

本合同由以下雙方於 年 月 日簽署並生效。

甲方名稱: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_________ 證券營業部(地址: ) 負責人:

乙方姓名:性別:出生年月: 家庭住址: 聯絡電話: 居民身份證號碼(或其他有效證件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相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的原則,經協調一致,同意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勞動合同期限和工作內容:

第一條本合同的工作性質為非全日制。合同期限自_20_年 月_ 日起至_20_年__月__日止。

第二條甲方聘任乙方按照相關制度開展營銷工作,甲方有權根據所在地監管要求或工作需要,安排乙方的具體崗位工作。乙方同意甲方的工作安排,遵守公司規章,保質保量完成任務。如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甲方有權調整乙方崗位工作。

二、工作時間

第三條甲方實行國家規定的非全日制用工的工時標準,乙方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4小時,每週工作時間累計不超過24小時。

三、勞動報酬和保險福利待遇

第四條乙方薪酬不得低於當地法律法規規定的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資標準。具體計算方式按本合同第七款“雙方約定其他事項”中第二十七條約定執行,乙方不享受其他福利待遇。

第五條甲方每次以銀行轉帳形式向乙方支付報酬,乙方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

第六條甲方對乙方勞動報酬結算支付週期最長不超過15天。

第七條乙方應按照國家稅法的規定,主動繳納個人所得稅,乙方同意由甲方代扣代繳乙方應繳的個人所得稅。如法律法規對非全日制用工的個人所得稅繳納有新的強制性規定的,按新規定辦理。

第八條根據國家及當地非全日制勞動用工合同相關法規,甲方所給予的報酬中已經包含乙方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險,乙方應自行辦理養老和醫療保險。各地另有其他相關規定的,按照當地相關規定辦理。

第九條 如勞動法律法規對非全日制用工的社保繳納有新的強制性規定的,按新規定辦理。

四、勞動紀律

第十條甲方應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

第十一條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操作規程和操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二條甲方有權對乙方工作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乙方應有效地完成工作任務,接受公司管理和考核。

第十三條乙方承諾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不從事與甲方利益衝突的任何活動。

第十四條對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接觸的甲方的商業祕密,乙方承諾將謹慎盡職地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維護甲方的商譽,並履行下列義務:

1、僅為履行甲方交付工作之目的使用甲方的商業祕密;

2、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不得將該商業祕密披露給任何第三方;

3、非為本職工作的目的,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不得使用或允許任何第三方使用商業祕密;

4、非為本職工作的目的,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不得複製、再造、影印、分發該等商業祕密或其載體。

第十五條在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之日前,乙方應向甲方返還所有載有甲方商業祕密的檔案、磁碟等載體以及所有的副本,不再持有載有甲方商業祕密的載體。乙方在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三日內,應當按照誠實信用原則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第十六條乙方必須保守公司祕密,包括公司、部門和本職工作內的祕密。乙方不得隨意打聽與本職工作無關的其他祕密。

第十七條乙方必須對本人從甲方所獲的薪酬、福利待遇保密,不得向公司內外人員洩露,也不得向他人打聽公司內其他人員的薪酬、福利待遇。

第十八條乙方的上述保密義務不因本合同終止而終止;即本合同終止後,乙方也必須保守所知悉的甲方祕密,不得向他人隨意洩露。

第十九條乙方確認,甲方已如實告知乙方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乙方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

第二十條如乙方兼有其他工作單位後應向甲方予以書面報告。乙方因其他專職或兼職工作,導致第三方要求甲方承擔責任的,乙方應給予賠償或甲方可以在給其發放的佣金中進行扣減。)

五、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

第二十一條無論任何情況下,甲乙雙方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甲方不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第二十二條乙方確認,甲方有關文書在無法直接送達給乙方的情形下(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拒收、下落不明等情形),乙方在本合同中填寫的住址為甲方郵寄送達地址。

六、違反合同的責任

第二十三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雙方有明確約定的,按照約定內容履行;沒有明確約定的,對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乙方因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及其當地監管機構、證券業協會等檔案規定,不按照行業規範和違反公司制度從事營銷工作,應自行承擔責任。導致公司承擔責任的,公司應進行追償或者扣減乙方的佣金。

七、雙方約定其他事項

第二十五條乙方必須符合中國證監會及甲方所在地監管機關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自本合同簽訂生效起六個月後,如乙方名下客戶佣金計提金額仍達不到當地法律法規規定的非全日制用工最低工資標準,本合同自動解除。

第二十七條報酬計算及發放方式如下:甲方有權根據行業監管規定及公司制度和乙方的工作質量及業績調整佣金標準。

報酬由固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和業績提成組成,採取孰高原則發放。

(一)固定的最低報酬為當地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經雙方約定每天工作4小時,計算月最低工資公式:最低月工資=最低小時工資 ___ 元* 4 小時* 21.75 天= 元;

以15天為發放週期,月中計算月最低工資並支付,月底計算名下客戶佣金按計提比例應發放部分並支付;

(二)非全日制人員業績提成公式:

Y非全日制人員業績提成=非全日制人員客戶淨創收 × 提成比例 × P

非全日制人員客戶淨創收 = 淨佣金貢獻 (已扣除規費)×(1—營業稅率5.5%)×(1-提成比例×企業所得稅比率25%)

(三)非全日制人員的提成比例根據淨佣金採用分檔全額提成的方式,淨佣金與提成比例對應關係如下表:

月淨佣金區間(單位:元)提成比例)

S < 6000T 30%

6000 T ≤ S < 30000 T 40%

30000 T ≤ S < 50000 T 45%

50000 T ≤ S 50%

注:S為淨佣金貢獻。

T為大盤成交量波動指數,以滬深兩市股基交易量日均1800億為基準按月浮動。

T=當月滬深兩市日均股基交易量/1800億。

(四)P值為非全日制人員綜合績效完成率(完成率0-120%),包括新增指標、銷售指標、突出貢獻、扣分指標和合規指標。P=(新增指標完成率×80%+ 銷售指標完成率×20%+ 突出貢獻—扣分指標) ×合規指標,其中,新增指標最高80分,銷售指標最高20分,突出貢獻最高20分,具體衡量計算如下:

1、新增指標:每月新增有效開戶數為 4戶或新增客戶資產20萬元;

2、銷售指標:營業部佈置的銷售任務(當月如果沒有金融產品銷售任務,則銷售指標視為完成);

3、突出貢獻:當月新增市值600萬以上或當月新增銀行渠道1個以上或當月公司理財產品個人銷售額佔整個營業部銷售任務30%以上;

4、合規指標:合規指標在平時取“1”;一旦違規展業,取“0”,即取消當月業務提成收入。

(五)分公司或營業部可以組織非全日制員工以團隊形式展業,團隊成員不得超過20人。按照所帶非全日制團隊(不含本人名下客戶)淨創收不超過5%的比例支付團隊負責人管理津貼。

(六) 非全日制團隊模式的報酬構成

1、團隊長報酬總額 = 本人業績提成 + 管理津貼

2、團隊長的業績提成與前述第四條報酬的計算規則相同。

3、團隊制模式以及客戶歸屬說明:

(1)證券的團隊成員不得少於2人,不得超過20人,否則必須裂變出新的團隊,由營業部的非全日制團隊管理小組或證券經紀人管理小組確定新團隊的團隊長。

(2)團隊長按照所屬團隊的淨創收提取的管理津貼,提取時不含本人名下客戶的淨創收。

(3)團隊成員達到一定的標準可以申請升級為團隊長,組建新的團隊。團隊長名下成員育成新的團隊時,原團隊長不再享受育成團隊的管理津貼,但享受新團隊長本人名下客戶淨創收的管理津貼十二個月。

(4)團隊成員申請升級為團隊長,組建新的團隊的標準為;

1、連續三個月佣金超過團隊長,且不低於二萬元;

2、連續三個月客戶資產超過1000萬;

3、營業部能力考核合格。

(5)如果團隊成員離職,其所屬團隊的團隊長代管其名下客戶,仍可計提該部分客戶淨創收的管理津貼,不享受客戶提成;如果團隊長離職,將首先考慮原團隊成員晉升為團隊長。

注:公司將對績效完成率P進行6個月的跟蹤分析,在此期間P=1。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者有關內容與國家、所屬當地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因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勞動仲裁部門提起仲裁。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

第三十條以下由經紀人團隊成員填寫:

(1)乙方為 營銷團隊(團隊長/成員);

(2)根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證券經紀人績效考核管理辦法》規定,團隊長按照所帶團隊(不含本人名下客戶)淨創收不超過5% 的比例提取管理津貼。

(3)團隊其他成員績效考核辦法及報酬計算標準同上。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 年月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勞動合同 篇6

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勞動者姓名:

聯絡電話: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緊急聯絡人: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工作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採用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本次合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______個月,試用期截止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合同期滿,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直接續約;雙方或一方不願續訂的,本合同終止。

二、工作職位和工作任務:

1、乙方同意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的工作崗位___________。

2、乙方應能勝任甲方安排的工作崗位,保質保量的完成。

3、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安排,乙方的工作地點但不限於_______;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地點和工作崗位。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乙方的崗位實行________工時工作制。乙方的具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制度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2、甲方保障乙方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權利。因工作需要,乙方需延長工作時間或加班的,乙方自主安排,但不支付加班加點工資,經公司批准,可以安排倒休。

3、乙方休息休假期間的工資支付或扣減辦法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四、勞動報酬:

1、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以現金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執行本企業工資標準。

2、甲方按稅前月薪支付乙方薪酬,基本工資為________元/月,崗位工資為_______元/月,崗位補貼為_______元/月;合計_______元/月,每月_____日發放。

五、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當地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和醫療統籌保險費用,甲方為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

甲方承諾,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甲方應當嚴格執行國家和企業規定的勞動安全規程和標準。

七、其他約定條款:

1、試用期:乙方試用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試用期乙方的工資待遇為_______元/月。

2、乙方依法負有保守甲方商業祕密和智慧財產權的義務。

3、乙方在受聘期間所做出的屬於甲方業務範圍內的任何設計、發明、改進、研製、計劃、方案及創新,屬於職務技術成果,其相關權益歸甲方所有。未事先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使用或提供給他人使用,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及相關方的責任並要求賠償。

4、乙方承諾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工作規範,甲方可以根據企業需要修改、補充、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和工作規範。乙方如多次違反制度、規範或嚴重違反制度、規範經勸說無效,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而無需乙方支付任何補償及賠償。給公司造成損失的,甲方將要求乙方給予賠償。

5、合同期內乙方不得在外兼職,尤其是與公司業務相關的兼職(包括但不僅限於為其他機構提供諮詢、顧問、策劃和介紹合作方或客戶資源等),一旦發生,給予開除處理,乙方須向甲方賠償最少不少於本人_____個月全部工資補貼獎金提成的賠償金。給公司造成損失的,甲方還可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八、合同的解除及其責任: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 雙方一致同意的;

(2)乙方試用期滿,不符合錄用條件或本人不願意供職的;

(3)甲方瀕臨破產處於法定重整(整頓)期間需要裁減人員的;

(4)甲方因經營條件發生變化,經勞動主管部門確認無法調劑的富餘人員;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1)甲方宣告破產;

(2)乙方被除名、開除、勞動教養或判處徒刑的。

3、任何一方解除勞動合同或是否續訂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日通知對方,並按有關程式解除或續訂合同手續。

九、違約條款

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解除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對方有權根據其責任和造成的後果,追究對方直接經濟責任。

十、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法律規定執行,如法律無規定,則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勞動爭議,可依法向_____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字):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