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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勞動合同模板彙編8篇

合同協議 閱讀(9.67K)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麼常見的合同書是什麼樣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勞動合同8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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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參加本單位工作時間: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 所屬街道辦事處: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型別為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__

本合同______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工作制。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排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北京市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九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元。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資為____元。

第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本合同第四條第2款規定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一條 由於甲方生產任務不足,使乙方下崗待工的,甲方保證乙方的月生活費不低於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北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____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六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

第十九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二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九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復員退伍義務兵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4.義務服兵役期間.

第二十五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________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六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合同即終止。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期滿前________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九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三十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違反和解除乙方勞動合同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

1.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一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乙方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1.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二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 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的。

以上三種情況,如果乙方被解除本合同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於本單位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第三十三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支付乙方經濟補償時,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五條 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本合同的,甲方還應發給乙方不低於企業上年月人均工資六個月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症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五十,患絕症的增加部分不低於醫療補助費的百分之一百。

第三十六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接收費。其標準為:服務(工作)每滿一年按培訓費和招接收費總額的20%遞減;服務(工作)滿五年不再償付。

九、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九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他

第四十條 甲方以下規章制度____________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兩分,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鑑證機關:(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鑑證人:(簽章) ___________________

鑑證時間: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勞動合同 篇2

勞動合同的解除是指勞動合同訂立後,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於某種原因導致勞動合同一方或雙方當事人提前中斷勞動關係的法律行為。勞動合同的解除分為法定解除和約定解除兩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規定,勞動合同既可以由單方依法解除,也可以雙方協商解除。用人單位依據勞動法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按照勞動法和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勞部發[1994]481號)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

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

用人單位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應具備法律規定的條件,若違反法的規定將承擔法律責任。法律規定的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因解除的原因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一)合意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雙方不僅僅就解除勞動合同本身達成一致,還應當對一方或者雙方提出的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協商一致,比如說,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提出的保守商業祕密和補償一定的培訓費用,勞動者對用人單位提出的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條件,只有雙方對這些附加條件也達成一致的前提下,才是勞動合同的合意解除。當然,如果雙方對解除勞動合同均未提出任何條件,也就不存在就條件達成一致的問題。

(二)即時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即時解除勞動合同是一種過失性辭退形式。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及時解除勞動合同:(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3)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4)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 預告辭退的許可性條件:預告辭退是指用人單位須向勞動者預告後才能解除勞動合同,提前終止權利義務關係。"預告"是指用人單位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用人單位也可以發向勞動者支付與預告期間相等的補償費的形式,取代預告通知。預告辭退限於勞動者無過錯,單一主客觀條件變化,勞訂合同無法履行的情形。 《勞動法》規定預告辭退的法定許可性條件為下列情況之一:(1)勞動者患病或以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2)勞動者不能勝任,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3)勞動合同定歷史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達成變更協議的。

(四)經濟性裁員的條件經濟性裁員指用人單位辭退部分勞動者,以此作為改善經營狀況的手段,是無過錯辭退的一種特殊形式。用人單位只有在下列情況下才可以裁員:(1)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經依法申請和法院准許開始整頓後,因出現剩餘勞動力,需要把裁員作為預防的一種整頓措施。

(2)用人單位近營狀況惡化,發生嚴重虧損、開工不足、產品嚴重積壓之類的嚴重困難,需通過裁員來擺脫困境。

另外,進行經濟性裁員,用人單位應當提前30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裁減人員。

以上是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我國勞動法及相關法規,為保護勞動者的合法利益,又規定了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1、 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2、 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間的;3、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勞動者有上述情況之一的,用人單位就不能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

解除勞動合同補償有標準

即使您是打零工,只要找到工作與用人單位建立了勞動關係,為了自身利益,就必須與用人單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因為一旦下列情況發生,導致合同解除,您可以得到相應的經濟補償金或生活補助費。

情況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

結果:用人單位發給經濟補償金。在本單位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本人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12個月。如果工作時間不滿1年,按1年計算。

情況二:不能勝任工作,經過一定的培訓或調整到其他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結果:按上述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但用人單位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

情況三: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結果:除了按上述標準發放經濟補償金,還應發給不低於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如果辦理了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退休、退職手續,享受了退休、退職待遇的,用人單位不支付其經濟補償金。

情況四:勞動合同訂立時,“約好”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當事人又不能就變更達成協議,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勞動合同 篇3

甲方(聘用方):

法定代表人: 電話:

乙方(受聘方): 身份證號碼:

住所: 電話:

鑑於甲方業務需要,僱傭乙方為甲方提供種養殖一體化生產勞務。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勞務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合同期滿聘用關係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週,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週通知對方。

  第二條 工作報酬

1.甲方按___支付乙方工資,為______元/___人民幣。

2.甲方不需要為乙方繳付養老保險金、待業保險金和其它社會保險金。

3.乙方不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寒暑假、探親假、婚假、計劃生育等假期。

  第三條 工作崗位

1.甲方根據工作任務需要及乙方的崗位意向安排乙方的具體工作崗位及職責。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第四條 工作時間

採取不定時工作制,具體工作和休息時間由甲乙雙方根據情況適時安排。乙方請病假事假須經甲方同意,甲方將按日扣發工資,在合同期內,病假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連續病假事假不得超過3天。超過或未經甲方同意而擅離職守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第五條 工作紀律、獎勵和懲處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3.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追究乙方的責任。

第六條 生病及事故責任約定

1.甲乙雙方約定,乙方在工作期間因病或非工負傷的,醫療及相關費用自理,醫療期內不能繼續工作的,甲方不支付勞務費,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2.甲乙雙方約定,甲方為乙方購買_____________________意外傷害保險,用於乙方在為甲方提供勞務過程中發生意外傷害的補償,保險期限與本協議期限相同。

  第七條 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週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甲方單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4.經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一週通知受聘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願從事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第八條 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應先申請仲裁,如一方對仲裁裁決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3.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甲 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勞動合同 篇4

編號: 用人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勞 動 者: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與乙方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勞動合同,以法律形式確立勞動關係,雙方一致同意簽訂如下條款,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及報酬:

1、本合同期從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到期終止合同。

2、乙方為新錄用人員的,在本合同期內試用期為個月。在試用期間,經發現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3、勞動報酬:年薪 元,月薪元。履行合同按年薪根據實際出勤日結算工資,未履行合同按月薪根據實際出勤日結算工資。

4、乙方簽定勞動合同後,甲方給乙方代繳個人意外傷害保險,保險金先由乙方出資,履行合同滿一年後由甲方給予返還。

第二條:工作內容:

1、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安排在 (工作地點)從事(工種)工作。因工作(生產)需要,甲方可以變更工作地點及工種。

2、乙方應積極完成甲方布臵的生產(工作)任務,盡心盡責地做好本職工作,並接受甲方規章制度對工作成果的考核處理。

第三條: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甲方應根據企業自身的情況給予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並提供生產(工作)的條件。

2、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有關規定,防止發生事故。

第四條:勞動報酬:

(一).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工種及完成的生產(工作)任務(數量和質量),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勞動報酬。

1、完成工作任務的,全額支付勞動報酬。

2、超額完成工作任務的,根據超額情況給予獎勵。

3、未完成工作任務的,根據未完成情況扣發相應工資。

(二).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低於規定的本地最低工資標準。

第五條: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幫助辦理社會保險,但費用從乙方工資中扣除(但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中已含甲方應幫職工繳納的社保金部份);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傷治療期間,在甲方處工作時間滿三年工 資照發,但年累計天數不得超過30天;

3、乙方因工受傷或死亡的,享受國家規定的待遇;

4、乙方因病死亡,甲方視乙方工作時間長短等情況給予適當的 撫卹。

第六條:勞動紀律:

乙方必須遵守國家和江西省的勞動紀律、行政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勞動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1、簽定勞動合同,履行合同滿一年者享受每月2天休假;未履行一年者,按臨時用工對待,原已休假工資在終止合同時扣回。 2、按時上下班,不得無故曠工、擅自離崗;

3、愛護公司財物,不得損害公司利益;

4、保護公司的商業機密;

5、服從上級的安排,有不同意見應向公司婉轉提出,公司的決定應遵照執行;

6、待人接客應禮貌客氣,不得損害公司的形象;同事之間應保持團結,互助友愛。

第七條:勞動合同解除的條件:

(一)、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有重大違反勞動紀律和公司規章,損害公司利益行為的;

2、生產經營性裁減員工;

3、乙方因病或非因工傷,無法繼續勝任本職工作,也無適當崗位更換的;

4、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5、因甲方公司經營改革和調整工種的,乙方無法繼續勝任本職工作,也無適當崗位更換的。

(二)、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有采用暴力、威脅手段或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強迫乙方從事無法勝任的工作的;

2、甲方不按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3、在試用期內。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嚴格依照本合同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乙方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在乙方工資中扣償,不足部分繼續追償。

2、勞動合同雙方發生勞動爭議時,應當儘量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以向德興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訴,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勞動合同屆滿,應立即終止執行。由於工作、生產需要,在雙方完全同意的條件下,可以續訂合同。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章之日起生效。

用人單位(公章):勞動者(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5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乙方:

性別:

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證件號碼:

第二條勞動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年月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條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工作。

(二)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三)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四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小時,每週工作天,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為週期,總工時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條勞動報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種形式執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試用期工資元/月。試用期滿工資元/月。

2、其他形式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六十日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

(四)甲方每月日發放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第六條社會保險及其他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按國家和海南省的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和醫療待遇按國家和海南省有關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海南省有關規定執行。

(四)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第七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二)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三)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八條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一)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海南省有關規定執行。

(二)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三)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第九條勞動爭議處理

勞動合同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其他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海南省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三)其他需要約定的事宜: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 篇6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受聘人)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一、合同有效期: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聘用關係自然終止。聘用期間基本工資為 元/月;另外享受崗位津貼,聘用期間第一年崗位津貼為 元/月,以後隨年度增加崗位津貼。績效工資按醫院效益酌情發放。

二、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如任何一方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三、甲方聘用乙方在 崗位從事 工作。甲方有權根據工作需要以及乙方的專業知識、工作經驗及能力等綜合考慮安排和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四、甲方負責安排乙方的工作,並且為其提供必要的、安全的工作條件及個人工作用品。

五、乙方接受聘用後,不得在本醫院以外的任何單位兼職或坐診。如有發現,輕者處罰,重者單位有權將其辭退,其在外所產生的任何糾紛導致的後果由其本人負責。

六、乙方享受聘用單位規定的工資待遇和相關福利,按雙方約定的薪酬待遇,甲方以人民幣現金支付。乙方應嚴格遵守醫院有關經營、人事、財務、薪酬等項工作的保密制度,如有違反,甲方有權解除此合同。

七、乙方在聘用期間,必須遵守甲方的一切規章制度及《員工手冊》,應服從領導,團結合作,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如有違反規定的,甲方有權調整其工作崗位或予以辭退,為此乙方應表示無異議。

八、聘用期第 月,甲方按國家規定為乙方交納養老保險金和醫療保險金,聘用期間若乙方違反甲方規章制度被除名或乙方自行離職,要如數退還甲方為乙方交納的養老保險金和醫療保險金。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1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工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願意從事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條件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十、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或違反工作紀律和規章制度的。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損失的。

3、違法亂紀,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十一、乙方在接到解聘通知後,及時辦理有關手續,結清有關帳務,並將聘用期間掌握的甲方經營、財務、人事、印章、證照和相關物資全部移交甲方,不得扣留、損毀、滅失、轉移、否則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十二、乙方如辭聘應提前30天書面告知甲方,即辭即走者,當月工資和獎金不予支付。

十三、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乙方有權要求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十四、乙方因用人單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支付工資報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合同的約定結算,在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時支付欠發的工資報酬。

十五、聘用合同簽訂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協商同意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式變更合同,雙方未能達成協議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十六、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時,本合同自行終止,雙方互不追究責任。

十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代表(簽字)   乙方身份證號: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7

一、如何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勞動合同期限分為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三種。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以某項工作的完成為合同期限的勞動合同。

合理地確定勞動合同期限,對當事人雙方來說,都是至關重要的。由於勞動合同期限需要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因此,應當遵循一定的原則,用統一的目標來約束當事人的意志。要堅持兼顧當事人雙方利益的原則。在堅持有利於企業發展生產的原則下,要兼顧當事人雙方的利益。因為訂立勞動合同是企業和勞動者雙方的事情,關係到雙方的利益。確定勞動合同期限時,不能只強調企業的生產工作需要,也應當兼顧勞動者個人利益,尊重勞動者個人意願。

二、勞動合同期滿怎麼辦

《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均未涉及終止勞動合同的程式性規定,勞動合同期滿如何操作?期限屆滿當日辦理終止手續,期滿日前辦理終止手續,還是期滿日後辦理終止手續?沒有具體規定,法律留有空白。

鑑於勞動合同到期,涉及到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是續訂勞動合同還是終止勞動合同、是續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還是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選擇問題,故,應在勞動合同到期之前,留給雙方一定期限予以考慮、權衡,並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對此,應借鑑《北京市勞動合同規定》的相關規定,應在勞動合同到期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是續訂勞動合同還只終止勞動合同。由勞動者在書面通知上明確意見即可。這樣,一方面既保證了勞動合同屆滿後勞動關係的狀態,或者因勞動合同終止而中斷,或者僅勞動合同續訂而連續;另一方面,可以真正實現符合條件的勞動者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權利。

勞動者要注意和用人單位協商勞動合同期限,期滿之後可以續訂勞動合同,也可以解除勞動關係。如果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期滿後有任何法律問題的話,都可以來電諮詢來說365網站的律師,律師可以為您提供專業的法律意見。

勞動合同 篇8

茲有本單位職工 ,身份證 ,性別 ,年齡 ,住址 , 勞動合同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____月 日 。因合同期屆滿,根據勞動法第二十三條規定,本單位與該職工的勞動合同已經終止。

特此證明

用人單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