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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勞動合同範文彙編九篇

合同協議 閱讀(1.42W)

在當今不斷髮展的世界,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麼制定合同書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勞動合同9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推薦】勞動合同範文彙編九篇

勞動合同 篇1

甲方: 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

註冊地:

乙方:(姓名)

住址:

律師證號碼: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司法行政部門和律師協會的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後簽訂本合同。各項條款如下:

第一條、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如與甲方首次簽定本合同,則本合同期限內的前_個月為試用期。

3.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如希望續訂聘用合同,可在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向另一方提出,甲乙雙方經重新協商並達成一致後,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4.如本合同期限屆滿後,雙方雖未續訂本合同,但仍然按本合同規定的各項條件實際履行,則本合同自動延續一年。

第二條、工作條件和職責

1、甲方聘用乙方為甲方律師,併為其辦理人事關係調動、律師執業證申請和年審的有關手續,乙方應積極協助。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因辦理人事調動、律師執業證申請或年審時須向司法行政部門或律師協會繳納的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同時,乙方無須向甲方交納任何押金或保證金。

2、甲方應指定專人對乙方就甲方的內部管理制度等進行培訓,使乙方充分了解自身的工作環境和工作要求。

3、甲方應向乙方提供適當的工作場所以及辦公條件,同時有權根據自己的業務需要及乙方的工作情況,合理調整乙方的辦公地點及工作方式,或由甲方合夥人安排乙方出庭或出差。

4、乙方應根據法律、法規以及司法行政部門和律師協會的有關規定,按照甲方制訂的工作標準或提出的業務要求,努力完成甲方合夥人安排的各項工作。

5、甲方可根據乙方的業務情況,結合合夥人對乙方的評價,定期或不定期地對乙方的工作表現進行考核,並可根據考核結果適當調整乙方的薪資或獎金。乙方有權瞭解甲方的考核結果,並可向主管合夥人反映自己的意見,但應服從甲方的最終決定。

6、乙方全年業務工作量為小時(或創收額)。乙方應按甲方規定如實填寫、提交和修改業務工作記錄。但甲方合夥人有權根據客戶的反映以及乙方的實際工作情況,在合理的範圍內調整乙方的業務工作記錄(或重新核定乙方業務工作量)。乙方對甲方合夥人的調整決定不服,可以向甲方的主管合夥人申訴。

第三條、 1、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內每年向乙方支付年薪_元人民幣,其中包括除獎金以外的 3、甲方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性規定,自行制定或修改其獎金政策,並可根據其經濟效益以及對乙方的考核結果向乙方發放各類獎金(注:包括但不限於提成獎、績效獎、年終獎等)。

4、甲方為乙方依法繳納社會保險金和住房公積金,並代扣代繳乙方收入中的個人所得稅以及社會保險金中乙方應自行承擔的部分。同時,甲方也可根據自己的能力以及業務特點,決定向乙方提供其他合適的保險或福利專案。

5、乙方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或 4、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如由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了培訓,或甲方為乙方向本市有關政府部門辦理了引進外地人才的必要手續,乙方應對甲方履行服務期義務。服務期應自乙方培訓結束後,或者甲方為乙方辦理完人才引進手續後的第二天起計算,期限為年。此時,如服務期限長於本合同期限,則本合同期限將相應順延。如果乙方在服務期中與甲方解除本合同,或甲方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的有關規定與乙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5、乙方在聘用期間不得向客戶私自收取任何費用,律師服務費應甲方統一收取,並開具合法票據,應客戶的請求或者其他原因,由乙方代收、代交有關費用的,乙方應向甲方提交客戶的委託書。

勞動合同 篇2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型別和期限

第一條 根據甲、乙雙方協商,本合同期限為如下第( )種類型:

(1)、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無固定期限合同。自 年 月 日起。

(3)、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具體工作為: 。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甲方安排乙方在 部門從事 的相關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可以變更乙方的工作崗位(工種),乙方願意配合。

第三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為甲方所在地:長沙市雨花區環保科技產業園環保東路158號;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甲方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每日工作時間八小時,每週工作時間四十小時。標準工作時間不包括用餐時間和加班時間。

第五條 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第六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甲方可安排乙方在其他休息日或節假日加班。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七條 甲方將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八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取得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並嚴格遵守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第九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十條 試用日期從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為止,(即為____個月),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

第十一條 試用期滿後, 甲方根據乙方所從事的崗位及擔任的職務,按甲方薪酬管理制度確定乙方的工薪標準,具體標準另行規定。如甲方的薪酬管理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第十二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因考慮甲方工資結算工作量較大的客觀情況,當月發放上月的工資。發薪日為每月31日前,若遇節假日,提前至最近工作日發放,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如遇特殊情況甲方不能按時支付乙方工資,甲方應與工會協商具體發放時間,並且提前5日以公告形式通知乙方,但延遲支付時間不得超過一個月。

第十三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或休息日安排乙方加班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依照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第十五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 乙方工傷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工傷保險政策法規執行。

第十七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十八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規程,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

第十九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二十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一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第二十三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4、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四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

第二十六條 乙方因自身原因單方面要求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如果乙方系甲方的技術人員、專案經理、銷售人員或其他因工作移交需要較長時間才能完成的崗位人員,必須提前三個月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條 在試用期內乙方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到期,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第二十九條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本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時;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時;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失蹤時;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時;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決定提前解散時;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出現時

第三十條 本合同到期,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甲方在本合同期滿前30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續訂勞動合同,乙方須在接到通知15日內給予明確迴應,否則視乙方放棄續訂勞動合同。

九、雙方約定事項、違約補償

第三十一條 乙方未經甲方法人代表授權或批准,不能從事下列活動。

1、以甲方名義考察、談判、簽約;

2、以甲方名義提供擔保或證明;

3、以甲方名義對新聞媒體發表意見、資訊;

4、代表公司出席公眾活動;

第三十二條 乙方不得有下列情形的兼職,同時乙方的其他任何兼職行為均須以書面形式報告甲方,否則乙方應按《商業祕密保護協議》及《競業限制保密協議》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和賠償金,並且甲方可進一步追究乙方相關法律責任。

1、利用甲方的工作時間或資源從事兼職工作;

2、兼職於甲方的業務關聯單位或商業競爭對手;

3、所兼職工作對本單位構成商業競爭;

4、因兼職影響本職工作或有損甲方形象。

第三十三條 乙方執行甲方的工作任務或主要是利用甲方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等屬職務技術成果。乙方職務技術成果屬甲方的保密資訊,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甲方,乙方不得擅自將該成果洩露或者授予他人使用,否則乙方應按《商業祕密保護協議》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和賠償金,並且甲方可進一步追究乙方相關法律責任。

第三十四條 乙方負有保守甲方商業祕密的義務。乙方應當遵守甲方的《公司保密制度》,不得有洩露甲方的生產、技術、經營等各種商業祕密和智慧財產權的行為活動。如乙方違反保密義務,乙方須按《商業祕密保護協議》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和賠償金。甲方可進一步追究乙方的相關法律責任。

第三十五條 在本合同服務期滿或者按照本合同的規定甲乙雙方解除合同後,乙方應當遵守甲方《關於競業限制的相關規定》,在規定的期限內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甲方有直接競爭的業務。乙方在規定的競業期限內違反本條款的規定,由乙方按《競業限制保密協議》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可進一步追究乙方相關法律責任;在協議規定的競業限制期限內,由甲方按協議規定向乙方支付相應的競業限制補償金。

第三十六條 甲方所制訂《公司保密制度》和《關於競業限制的相關規定》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備同等法律效力。乙方應按照相關規定認真履行相關義務。

第三十七條 乙方對在甲方工作期間所提供的個人資訊以及相關資料的真實性負責,如有弄虛作假行為,乙方願意承擔由此帶來的一切後果。

第三十八條 乙方違反規定或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出資培訓乙方的培訓費,如外出考察、學習、參觀等。乙方在接受培訓後未在本企業服務滿約定期,單方面要求解除合同,則乙方需按《培訓協議》補償甲方相關的培訓費用;

2、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不符之處,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執行。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第四十條 以下專項協議和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公司保密制度》

2、《關於競業限制的相關規定》

3、《商業祕密保護協議》

4、《競業限制保密協議》

5、《培訓協議》

6、 其他經雙方簽字認可的制度或協議

第四十一條 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檔案、文書的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否則,一切文書、檔案按登記地址送達出現的一切不良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通訊地址:

聯絡電話:

聯絡人: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四十三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雙方以往所籤的相同或類似的合同檔案即失效廢止。

(特別申明:以上條款內容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前,均已仔細閱讀,並詳細瞭解本合同以及附件內容,雙方簽字蓋章後即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乙方(勞動者)姓名:

地址: 性別:

性質: 出生年月: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勞動合同 篇3

使用說明

一、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閱讀本合同書。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親自簽章,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方為有效。

三、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填寫,並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不需填寫的空欄,劃上“/”。

四、工時制度分為標準工時、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

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經勞動保障部門批准。

五、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併履行。

六、本合同必須認真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並不得擅自塗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簽訂後,甲乙雙方各保管一份備查。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職工):

名稱: 姓名: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地址: 現住址:

經濟型別: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不得將法定解除條件約定為終止條件)。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其中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為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章確認的協議或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單位工作,應簽訂補充協議。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 小時,每週工作 天,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 為週期,總工時 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 )種形式執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試用期工資 元/月;試用期滿工資 元/月(——元/日)。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六十日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

(四)甲方每月 日發放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並按勞動保護規定每

(年/季/月)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要求改正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內,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並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四)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節日假、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並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一)甲方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法律、法規通過民主程式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省規定的有關勞動紀律、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祕密,乙方有義務為甲方保守商業祕密,並作如下約定: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並辦理變更本合同的手續。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屬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甲方歇業、停業、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9、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的。

甲方按照第5、6、7、8、9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並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其中按第6項解除本合同並符合有關規定的還需支付乙方醫療補助費。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後,甲乙雙方在七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有關手續。

本合同期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甲方應向乙方提出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的書面意向,並及時辦理有關手續。

(一)甲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

(二)乙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

十二、調解及仲栽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無效,可在爭論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栽委員會申請仲栽;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栽委員會申請仲栽。對仲栽決不服的,可在十一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相牴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二)下列檔案規定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

(三)雙方約定(內容不得違反法律及相關規定,可另加雙方簽名或蓋章的附頁):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或委託代理人)

20 年 月 日 20 年 月 日

鑑證機構(蓋章):

鑑證日期:20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期限勞動合同。

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 月。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依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_崗位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換工作崗位。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及休息休假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執行標準工時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_小時,每週工作_小時。

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_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_小時

第五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各種休息休假的權利,甲方應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四、勞動條件及勞動保護

第六條 甲方要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及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七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及培訓。

 五、勞動報酬

第八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人民幣_元。

第九條 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綜合工資制:(1)基本工資為_元;(2)提成工資:按照月銷售量考核,具體為_.

第九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_日,不得剋扣或無故拖延。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甲方可根據其生產經營效益狀況和職工生活費用價格指數變動情況,適時調整乙方工資。

第十條 乙方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的標準,或勞動合同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

第十一條 甲應按國家和海口市的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相關手續。

第十二條 乙方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等各項待遇,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生育保險政策規定執行。

  七、勞動紀律

第十三條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

第十四條 乙方應做到:

(一)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完成勞動任務;

(二)服從甲方安排,忠於職守,珍惜甲方聲譽,維護甲方利益,保守甲方祕密,全心全意為甲方服務;

(三)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四)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及解除

第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十六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七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經濟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乙方患病或者非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來崗位工作的;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二)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嚴重侵害職工合法權益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九、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三) 乙方被依法勞動教養或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並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一)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屆滿後,乙方仍在甲方工作,甲方未提出異議,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

 十、違約責任

第二十二條 合同期內,任何一方違反本勞動合同,給對方經濟損失的,應依據產生損害後果和責任大小,給予經濟賠償。

第二十三條 甲方出資培訓和出資招接收的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合同的賠償標準為人民幣_元。

第二十四條 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規定的第十五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五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六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二、其它

第二十七條 以下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該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______;

(二)______.

第二十八條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均認真地進行了閱讀,其內容均已熟知,並積極自願履行。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解決,必要時簽訂補充協議。

第三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5

《勞動合同法》第17條規定了勞動合同應當具備的一些條款,實踐中,很多用人單位設計了“個性化”勞動合同,但有些缺少法律規定的必備條款,有些則約定繁雜,這些現象對勞動關係處理大有影響,用人單位切不可小視。

某軟體開發公司擬錄用員工做突擊研發,人事部起草了這樣一份合同,條款為:1.勞資雙方的基本資訊;2.勞動合同期限為入職研發該軟體時起至該軟體研發完畢,但最長不超過3個月,試用期為10天;3.工資標準為每月8000元,試用期減半;4.員工應保守公司的商業祕密;5.約定工資已經包括各種福利待遇,公司不另行給付;6.員工故意損害公司財物,應當按照被損財物的價值予以賠償。這是一份典型的在法定條款基礎上有增有減的勞動合同,它究竟有沒有法律效力?會帶來不利的法律後果嗎?

首先,這份勞動合同缺少了某些必備條款,但並不必然導致合同無效,也不意味著可迴避某些勞資關係中的權利和責任。按照法律規定,勞動合同缺少例如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制度、社會保險等必備條款,或對條款約定不明的,可以按照集體合同約定的標準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集體合同未規定的,按照有關法律執行;由於缺乏必備條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用人單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因此,案例中的合同雖然沒有約定社會保險事項,但繳納社會保險費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法定義務,無論勞動合同中是否約定、如何約定,都不能免除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義務。如果最後該公司因為社會保險問題與員工產生糾紛,很可能承擔不利後果。

其次,對用人單位來說,增加具有操作性的合同條款也非常必要。這份勞動合同約定“所有員工應該保守公司的商業祕密”、“勞動者故意損害公司財物,應當按照被損財物的價值予以賠償”等,既合法有效,又對公司利益的保護十分重要。實踐中,為了順利處理員工離職時的勞動關係,還可以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應當辦理離職工作交接手續,工作交接完畢後用人單位結算薪資及支付經濟補償”等內容。

第三,如果增加的條款違反法律規定,則該條款無效。案例中的合同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規定這種勞動合同不得約定試用期,因此,合同中“試用期為10天”、“試用期工資減半”的條款違反法律規定,是無效的。 可見,設計勞動合同應當儘量包含《勞動合同法》所規定的必備條款,同時對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特殊事項予以明確約定,千萬不可圖一時省力而草率制定,致使引發勞動爭議。

勞動合同 篇6

編號:_____

甲 方: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__________ 性別 :________

戶籍型別(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 :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______年____月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省(市) _____區(縣) ___________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本合同於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終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標準。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為____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八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甲方每月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_元或按_________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_________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______元或按______執行。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三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七、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八、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二十二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 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動合同續訂書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型別為____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_年_____月____日,續訂合同_______終止。

甲方(蓋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勞動合同變更書

經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同意,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

甲方(蓋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附:

一、本合同書可作為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用人單位與職工使用本合同書籤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協商約定的內容,協商一致後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

三、經當事人雙方協商需要增加的條款,在本合同書中第二十一條中寫明。

四、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五、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不得塗改。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勞動合同 篇7

為正確審理勞動爭議糾紛案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以下簡稱調解仲裁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以下簡稱民事訴訟法)等相關法律之規定,結合民事審判實踐,就適用法律的若干問題,作如下解釋。

一、【解釋的適用範圍】

第一條【用人單位的界定】本解釋所指的用人單位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居民委員會以及依法成立的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合夥組織和基金會。

企業設立的分支機構,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的,屬於本解釋所稱的用人單位;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或者登記證書的,不屬於本解釋所稱的用人單位,但可以受用人單位委託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自然人、家庭和農村承包經營戶不屬於用人單位。

(勞動合同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實施條例>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

第二條【住房公積金爭議的處理】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住房公積金髮生的爭議,不屬於勞動爭議。(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七條;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第三條【社會保險爭議的範圍】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沒有為其繳納基本醫療、工傷、失業和生育保險而遭受損失為由,要求用人單位直接支付基本醫療、工傷、失業和生育保險賠償金髮生的爭議,屬於調解仲裁法第二條規定的社會保險爭議,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未為其辦理社會保險手續為由要求用人單位補辦社會保險手續,或者用人單位已經為勞動者辦理了社會保險手續,但由於用人單位欠繳、拒繳社會保險費發生的爭議,不屬於勞動爭議,但應告知勞動者向勞動行政部門和其他有關主管部門申請解決。

(調解仲裁法第二條;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社會保險費徵繳暫行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二十七條)

二、【訴訟主體的確定】

第四條【不具備經營資格和掛靠情形下的主體確定】勞動者與不具備合法經營資格的用人單位因用工關係發生爭議,應當將用人單位和其出資人作為共同當事人。不具備合法經營資格的用人單位借用他人營業執照經營的,還應當將出借營業執照的一方作為當事人。

勞動者與掛靠在其他單位名下的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爭議的,用人單位和被掛靠單位為共同當事人。(勞動合同法第九十三條;實施條例第四條)

第五條【發包後的主體界定】建設工程層層轉包、分包給不具有用工主體資格的實際施工人,實際施工人招用的勞動者與其發生勞動爭議的,最近上一層轉包、分包關係中具有用工主體資格的單位和實際施工人為共同當事人。(實施條例第四條)

三、【勞動關係的認定】

第六條【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人員的用工認定】用人單位招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人員,雙方形成的用工關係按僱傭關係處理。(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

第七條【企業停薪留職人員、內退人員的用工認定】企業停薪留職人員、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內退人員,與新的用人單位建立了用工關係的,可按勞動關係處理,但原用人單位已為其繳納基本生活費或社會保險費的,企業停薪留職人員、內退人員請求新的用人單位為其辦理社會保險手續或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企業停薪留職人員、內退人員請求新的用人單位為其辦理社會保險手續或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不予支援。

企業停薪留職人員,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內退人員請求在新的用人單位享受勞動法、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勞動報酬、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工作時間、休息休假、職業危害防護、福利待遇的,應予支援。(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勞動法第七十二條)

第八條【外國人及臺港澳人員的用工關係】依法辦理《外國人就業證》或《臺港澳人員就業證》的外國人、無國籍人或臺港澳人員在中國內地與用人單位形成的用工關係,按勞動關係處理。(臺灣香港澳門居民在內地就業管理規定第四條:外國人在中國就業管理規定第八條)

第九條【涉外企業用工關係】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臺港澳地區企業在中國內地未通過涉外就業服務單位而直接招用勞動者形成的用工關係,按僱傭關係處理。

(國務院關於管理外國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的暫行規定第十一條)

第十條【在校學生的用工關係】在校學生實習期間與實習單位形成的用工關係,按僱傭關係處理。(勞動法第十五條)

四、【勞動合同的履行】

第十一條【加班事實的舉證責任分配】勞動者起訴追索超過兩年前的加班費,由勞動者對已加班的事實負舉證責任;勞動者起訴追索兩年之內的加班費,由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未加班的事實負舉證責任。(調解仲裁法第三十九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二條、第六條)

第二種意見:勞動者主張加班費的,應當就加班事實的存在負有舉證責任。勞動者有證據證明有用人單位掌握管理加班事實存在的證據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後果。

(調解仲裁法第六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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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 篇8

1.不籤勞動合同代價高昂

用人單位必須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2.休息休假納入勞動合同

促使用工時間的合法化。

3.未盡告知義務可能屬“欺詐”

避免用人單位在招工中,提供虛假資訊,刻意隱瞞職業危害。

4.合同自然終止也要支付補償

除勞動者原因不能續約的外,勞動合同終止,用人單位必須給勞動者的補償標準與解除長期勞動合同的標準完全一樣。

5.用人越久經濟補償越多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社會平均工資3倍的,以3倍封頂,補償年限最高不超過12年。

6.用代通知金可更快“炒人”

方便用人單位在合法解除勞動合同時對解約時間作靈活選擇。

7.試用期最多不得超六個月

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個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試用期是以勞動合同的成立為前提。

8.使用勞務派遣工難避責

一些用人單位熱衷於使用勞動派遣工,除了在用人策略上的考慮外,還希望能規避責任。

9.大規模“炒人”程式要合法

用人單位只有在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才可以裁減人員。

10.對特殊員工不得隨意解僱

勞動者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即使勞動合同期滿,用人單位也不得與勞動者終止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 篇9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誠信及互利互惠的原則,就甲方將部分工作崗位的工作任務外包給乙方進行勞務服務外包專案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同標的的定義

1、甲方將其部分生產線外包給乙方。乙方根據實際生產狀況配備操作人員和管理人員。乙方按甲方的生產計劃和承包標準,組織生產作業,完成生產計劃任務。甲方按雙方約定的結算方式付給乙方相應的承包服務費。

2、甲方將其交由乙方承包的生產線或生產工段為:_________________。

二、合同的期限

1、本合同期限為_____年,自年 月 日 起至年 月 日止。本合同期滿日 1 個月前,雙方另行商議,以書面形式確定本協議的終止或變更。

2、合同有效期內,服務費用按照乙方實際提供服務的工作量據實計算。

三、人員配置及管理

1、乙方根據甲方的生產需要配備管理人員及相應的操作人員,甲方協助乙方進行人員的管理及培訓;

2、甲方應制定相關部門的人員作為專案的協調專員。

四、甲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應明確乙方從事勞務服務外包的工作崗位工作任務和工作要求,然後由乙方工作人員自行負責其指定工作崗位的工作任務。

(二)甲方應負責生產所需要的原材料的準時供應及其質量的保證。

(三)甲方應為乙方員工提供符合政府勞動保護條例規定的工作場所和各項安全生產條件。對於首次上崗的乙方員工,甲方將相關培訓資料和要求發給乙方,由乙方對其進行安全和操作規程方面的培訓。甲方應尊重乙方員工的民族習慣和宗教信仰,不因民族和性別不同歧視乙方員工。

(四)甲方有權抽查複檢經過乙方認定體檢合格的乙方人員,對於複檢不合格的乙方員工,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更換,同時乙方必須保證出勤人數,不影響甲方的生產;甲方有權抽查乙方員工的勞動合同、身份證明等,乙方及其員工應配合甲方的抽檢。

(五)乙方員工有下列行為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更換:

1、乙方員工違反操作規程,造成所負責的工作不能正常執行,或不能保證工作質量,給甲方造成損失的;

2、 乙方員工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崗位職責和勞動紀律的;

3、 乙方員工不能提供真實有效的健康證明、身份證明的,或提供虛假的健康證明、身份證明的;

4、 乙方員工在工作中謾罵他人或鬥毆或以肢體、拳腳相擊的;

一經發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回或更換,同時乙方必須保證出勤人數,不影響甲方的正常生產工作的進展;對於乙方支付員工的工資低於當地政府最低工資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其立即改正。

(六)甲方應按照本合同規定的標準和支付方式及時支付乙方勞務費用。

(七)甲方應對知悉的乙方有關資訊、資料和資料(包括但不僅限於技術、財務、銷售方面的資訊、資料和資料)及其他資訊負有嚴格保密的責任。

(八)甲方應根據工作需要,保證向乙方開展承包業務所需的工作場地的環境和消防安全,以及所需的勞保用品。

(九)甲方應根據實際情況,適當為乙方員工提供食宿等生活上的幫助。

五、乙方的權利義務

(一)乙方應保證具有履行本合同的法定資質,提供甲方有關生產、營業執照等資質證明的原件及影印件。

(二)乙方應保證嚴格遵守有關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特別是有關員工勞動保障或福利政策,同時承諾遵守甲方的包括安全生產、勞動衛生等各項指導原則。

(三)應根據甲方工作需求,選派符合甲方要求的乙方員工到甲方指定的工作地點工作。

(四)乙方應為派到至甲方的員工辦理合法的勞動用工手續,與其建立勞動關係並簽訂勞動合同,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員工的其他有關證明的原件或影印件(包括但不限於履歷表、學歷證、身份證等)的影印件,並保證其資料的真實有效性。同時乙方應承諾遵守《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

(五)除經甲方特殊的同意情況外,乙方員工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 身體健康,精神狀態良好,並具有合格有效的健康證;

2. 具有國中或以上學歷。能有效和清楚地口頭和書面表達自己;

3. 未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面板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

4. 未患有職業病鑑定委員會鑑定的職業病。

(六)教育乙方員工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工作規章制度。

(七)乙方在本合同的執行期內應保守甲方的各項商業祕密,不得將有關資料透露給任何第三方。乙方應教育員工保守甲方的各項商業祕密,如因乙方員工的原因(經甲方允許事宜除外)導致甲方有關的商業祕密洩露,乙方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八)乙方應根據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按月支付其員工的工資,為其員工按規定投繳社會保險及支付其他國家規定相關費用,乙方支付員工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政府最低工資規定。

(九)乙方應遵照甲方的制度進行生產管理,並且處理員工與勞動、人事相關的事宜,包括考勤制度的建立、員工離職和違紀處理等。

(十)乙方應教導其員工嚴格按照甲方的工作描述,生產操作規程等質量標準進行工作。 意外產生的工傷、經濟補償、勞動爭議等均由乙方承擔。

(十一)除非徵得甲方許可,乙方不能隨意調換其員工的工作崗位,更不的隨意召回其員工(乙方員工辭職除外)。

(十二)因乙方員工所造成乙方外包工作崗位的空缺,乙方應自接到通知後2個工作日內補齊。

(十三)乙方人員在工作期間發生工傷,乙方應承擔工傷認定申請和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以及協調工作,甲方應積極配合。工傷認定申請和勞動能力鑑定申請結束後,由乙方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承擔用人單位的義務,並按有關規定執行。若發生可歸責於甲方的原因導致的工傷,保險不能理賠的部分由雙方協商解決。(因可歸責於甲方的原因導致的乙方員工的工傷包括但不限於:甲方人員工作中操作不慎致使乙方員工發生工傷、甲方裝置發生洩漏、甲方場地發生安全事故等情形。)

六、費用的結算及支付

(一)甲方按照甲乙雙方所約定的標準和方式為乙方員工結算勞務服務費用:

根據雙方的約定:

本費用包含乙方員工的工資、保險、乙方的管理費用等雙方所明確的所有費用(具體結算參見合作雙方月度所傳遞的費用結算清單及明細)。如實際生產情況與甲方提供的資料有一定的差異時(非乙方原因),或國家法律和政府相關規定與合同簽訂當時發生變化時(如最低工資標準、社保基數或比例、執行政策、員工福利待遇發生顯著變化的等),雙方應協商重新調整結算價格和其他相關事項。

(二)乙方管理人員應及時與甲方相關管理部門確認員工的工作表現。

(三)甲乙雙方同意上月 1日至上月31日為勞務費的正常結算週期,乙方向甲方開具相應金額的勞務發票,甲方於每月15日前按時付給乙方上月度勞務服務費用。

(四)正常情況下,乙方應保證按甲方的檢驗計劃完成生產。

(五)如甲方發現乙方所完成產品未能滿足甲方質量規範,乙方應採取有效措施及時更正。

七、違約責任

(一)如乙方提供虛假資質證明材料,不具備履行本合同的合法資質的,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二)如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期限提交乙方派往甲方工作的員工的有關證明材料,又無正當理由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予以賠償。

(三)如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或拖欠員工工資,或支付員工的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規定,甲方可責令其限期改正;乙方逾期未改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予以賠償。

(四)甲方無故未按期支付乙方本合同項下的勞務服務費用超過10個工作日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損失。

(五)乙方違反中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其他規定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的履行;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賠償損失。

八、爭議及未盡事宜:

(一)關於本合同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不能解決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

(二)本協議未盡事宜或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相悖的,均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三)任何一方就對方針對本合同項下任何條款的違約行為的自動棄權或重複性棄權不應被視為是對下一次針對同一條款的違約行為、或針對其它條款的違約行為的棄權。

(四)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時,甲乙雙方均有權提前終止本合同。

(五)甲乙雙方除因書面協商一致外,任何一方均不得將本合同中權利和義務轉讓給其他第三方。

(六)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甲乙雙方所在地區勞動力價格及用工成本進行顯著調整,甲乙應本著友好平等協商的原則,積極予以解決。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授權代表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

甲方(簽章)

乙方代表:

乙方(簽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