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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合集15篇

合同協議 閱讀(4.4K)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麼制定合同書有什麼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合集15篇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1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根據《中國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現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就解除勞動合同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達成協議如下:

一、解除勞動合同:

1、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同意,並簽定《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約定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2、乙方自簽定《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後,承諾在簽定協議書後的當天內按公司規定辦理完畢離職交接手續。

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

乙方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入職,在公司工作__________天,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標準和具體金額為:

(1)依據相關法規定,支付給乙方1個月的工資,合計金額: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元整)。

(2)乙方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辦理完畢一切離職手續,在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公司發薪時,已經將補償金和__________月份的薪資一併結清。

(3)乙方離職甲方實際還應扣除乙方應承擔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的社會保險費用和公積金的個人部分、乙方個人所得稅部分。

三、此經濟補償涉及工作期間的所有勞資權益含合同、工資、休息休假、補償、加班等。雙方費用已結清,無任何勞資糾紛。同時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即表明雙方在勞動關係期間的各項權利義務已經全部結清,不存在任何勞動爭議事項。

四、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乙方(姓名):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2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協議雙方:

甲方:(用人單位)

(用工單位)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協商一致,平等自願,公平合理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解除雙方之間的勞動合同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於日解除雙方於月訂的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日( 年)的勞動合

同。乙方工資發放至 年月 日;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同意由甲方

一次性支付給乙方人民幣元整,作為甲方給予乙方的解除勞動合同的

經濟補償金。

(二)甲乙雙方一致同意自本協議簽署之時,終止履行勞動合同所約定的一切義務,自願放棄因勞動合同履行及解除所產生的一切權利。並確認雙方之間已不存在任何勞動爭議及糾

紛。(包括勞動合同履行期間及解除後,雙方應履行的所有義務等。)

(三) 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五日內,乙方應將屬於甲方的所有財物,檔案和資料等歸還給甲方,並按甲方人事管理制度規定及時辦理離職手續。若乙方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完離職手續

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權暫時緩發包含本協議第一條在內的一切費用。

(四) 未經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第三方洩露本協議書的內容。否則對方有權追究洩祕方的法律和經濟賠償責任。

(五) 雙方若在履行本協議時產生爭議的,應先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的,可以到甲方所在地勞動行政部門提起仲裁申請。

本協議經雙方簽名蓋章後生效, 且原件一式三份、由用工單位、用人單位、員工本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用工單位(蓋章): 乙方(簽名):

甲方-用人單位(蓋章): 身份證號碼:

年月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3

甲 方:

乙 方:

根據《中國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現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就解除勞動合同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達成協議如下:

一、 解除勞動合同:

1、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同意,並簽定《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約定於 年 月 日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2、 乙方自簽定《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後,承諾在簽定協議書後的當天內按公司規定辦理完畢離職交接手續。

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

乙方於 年 月 日入職,在公司工作0年6個月23天,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標準和具體金額為:

(1)依據相關法規定,支付給乙方 個月的工資,合計金額: 1500元(大寫壹仟伍佰元整)。

(2)乙方於 年 月 日前辦理完畢一切離職手續,在 月 日公司發薪時,已經將補償金和12月份的薪資一併結清。

(3)乙方離職甲方實際還應扣除乙方應承擔 年 月的社會保險費用和公積金的個人部分、乙方個人所得稅部分。

三、此經濟補償涉及工作期間的所有勞資權益含合同、工資、休息休假、補償、加班等。雙方費用已結清,無任何勞資糾紛。同時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即表明雙方在勞動關係期間的各項權利義務已經全部結清,不存在任何勞動爭議事項。

四、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姓名): 簽字: 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於xx年xx月xx日簽訂為期xx年的勞動合同,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如下:

1、自xx年xx月xx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2、乙方工資結算至離職之日,支付時間為甲方正常發放工資時間。甲方同意在乙方辦理完工作移交手續後三日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3、甲方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工傷保險金、生育保險金、住房公積金至年月日止。手續;

5、乙方應當於本協議簽訂後3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離職後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

6、乙方應為所掌握的甲方之任何商業祕密(包括本協議內容)進行保密,不得洩露給任何第三方,否則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1000元。

7、甲乙雙方之間無任何競業限制協議,合同解除後,乙方無需履行任何競業限制義務。

8、本協議是解決雙方之間勞動爭議的所有安排和規定,雙方之間不再存在其他任何勞動爭議。

此協議書一式三份,各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留存乙方本人檔案。自雙方簽署之日起成立並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5

甲方:xxx公司乙方:

甲乙雙方簽訂勞動合同記錄如下:

乙方在年月日因工作失職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雙方經過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1、甲乙雙方於

2、乙方完成工作交接等離職手續並結清在甲方企業的一切往來賬款(含財務掛賬);

3、甲方向乙方支付一個月的薪資作為經濟補償金,根據乙方伍元肆角叄分);經濟補償金支付時間為年月日;經濟補償金支付方式為:由甲方一次性將經濟補償金款項存入乙方薪資銀行賬戶

4、乙方同意其式統一核算,並隨甲方統一發薪日發放;乙方的社保公積金繳納至年月,甲方正常承擔單位繳納部分,乙方按政策規定及比例承擔個人部分;年月起甲方不再承擔乙方社保公積金費用。

5、乙方承諾:離職後不洩露此協議的內容,保守甲方經營管理技術等方面的任何祕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任何場合從事任何損害甲方利益的活動,若違反,甲方將要求乙方賠償損失並有權依法追究乙方相應的法律責任;

6、甲方承諾:不洩露此協議的內容,其它公司聯絡做背景調查時回覆乙方為正常離職;若乙方求職中需要推薦信,甲方將配合提供;乙方辦理社保公積金相關事務時,甲方積極配合;甲方以後有相應的崗位需求,乙方有意向重新向甲方企業求職時,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甲方考慮優先錄用乙方;

7、甲、乙雙方簽訂本協議後,任何時間、任何情況下,乙方均無權就本解除勞動合同及經濟補償金一事向華工鐳射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提出其他任何要求;甲、乙雙方均已瞭解協議的法律含義,甲方已明確告知乙方關於解除勞動合同所享有的法律權利,雙方為完全自願的情況下籤訂本協議。

8、本協議書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年月日簽訂日期:年月日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6

勞動者在與單位協商一致的情況下解除勞動合同的,此時勞動者是否能根據之前購買的失業保險,要求領取失業金呢?對於不少勞動者來講,這都是一個很複雜的問題。

一、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可以領失業金嗎

首先回答您的是有新法規出臺,規定由用人單位提出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職工能領取到失業保險金。

1、《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2、20xx年6月29日出臺,20xx年7月1日開始正式實施的《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13號令)第十三條規定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包括下列情形:

(一)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第四項規定、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二)由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由用人單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單位辭退、除名、開除的;

(五)勞動者本人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此條款的第(三)項規定說明,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並且由用人單位提出的,勞動者可以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可享受其他待遇。

二、申領失業保險金要哪些資料

首先失業員工在勞動部門辦理失業登記並取得失業員工證。在辦理失業員工證的60天內提供《失業員工證》原、影印件;身份證原、影印件;戶口本原、影印件;銀行存摺原、影印件,到就近的社保局失業視窗申請。經核准符合條件的,發給《失業員工失業保險待遇計發決定書》。必須本人辦理,如代辦,需失業員工授權委託,並出具經公證處公證後的委託書。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7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簽訂勞動合同記錄如下:

乙方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因工作失職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雙方經過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1、甲乙雙方的勞動合同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解除。

2、乙方完成工作交接等離職手續並結清在甲方企業的一切往來賬款(含財務掛賬);

3、甲方向乙方支付一個月的薪資作為經濟補償金,根據乙方伍元肆角叄分);

經濟補償金支付時間為____年____月____日;經濟補償金支付方式為:由甲方一次性將經濟補償金款項存入乙方薪資銀行賬戶

4、乙方同意其式統一核算,並隨甲方統一發薪日發放;

乙方的社保公積金繳納至____年____月,甲方正常承擔單位繳納部分,乙方按政策規定及比例承擔個人部分;____年____月起甲方不再承擔乙方社保公積金費用。

5、乙方承諾:

離職後不洩露此協議的內容,保守甲方經營管理技術等方面的任何祕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任何場合從事任何損害甲方利益的活動,若違反,甲方將要求乙方賠償損失並有權依法追究乙方相應的法律責任;

6、甲方承諾:

不洩露此協議的內容,其它公司聯絡做背景調查時回覆乙方為正常離職;若乙方求職中需要推薦信,甲方將配合提供;乙方辦理社保公積金相關事務時,甲方積極配合;甲方以後有相應的崗位需求,乙方有意向重新向甲方企業求職時,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甲方考慮優先錄用乙方;

7、甲、乙雙方簽訂本協議後,任何時間、任何情況下,乙方均無權就本解除勞動合同及經濟補償金一事向華工*光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提出其他任何要求;

甲、乙雙方均已瞭解協議的法律含義,甲方已明確告知乙方關於解除勞動合同所享有的法律權利,雙方為完全自願的情況下籤訂本協議。

8、本協議書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8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

乙方於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始服務於甲方:現甲乙雙方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原則,現甲方於乙方協商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提前協商解除(或終止)雙方於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的勞動合同:

1、雙方的勞動關係於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正式解除,乙方的工資,加班費等結算至該日。

2、乙方的社會保險待遇截止__________年______月底。

3、乙方按規定於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辦理完結工作交接及相關離職手續,如乙方未在規定期限內辦理相關手續,則相關法律責任由其自行承擔。

4、甲方指派相關人員配合乙方的工作交接和手續的辦理,並在乙方辦理完結交接手續的當天出具相應的離職證明

5、雙方同意甲方:

不支付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支付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小計:補償金基數:__________元,合計:__________元整。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即時生效,雙方即時解除勞動關係,甲方與乙方不存在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其他爭議和未結事宜,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不限於仲裁、訴訟、索賠、申訴等形式)基於勞動關係提出其他請求。

甲方(簽字並蓋章):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9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根據《中國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現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就解除勞動合同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達成協議如下:

一、解除勞動合同:

1、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同意,並簽定《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約定於20xx年12月21日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2、乙方自簽定《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後,承諾在簽定協議書後的當天內按公司規定辦理完畢離職交接手續。

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

乙方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入職,在公司工作0年6個月23天,依據相關法規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標準和具體金額為:

(1)依據相關法規定,支付給乙方1個月的工資,合計金額:1500元(大寫壹仟伍佰元整)。

(2)乙方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前辦理完畢一切離職手續,在12月24日公司發薪時,已經將補償金和12月份的薪資一併結清。

(3)乙方離職甲方實際還應扣除乙方應承擔20xx年12月的社會保險費用和公積金的個人部分、乙方個人所得稅部分。

三、此經濟補償涉及工作期間的所有勞資權益含合同、工資、休息休假、補償、加班等。雙方費用已結清,無任何勞資糾紛。同時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即表明雙方在勞動關係期間的各項權利義務已經全部結清,不存在任何勞動爭議事項。

四、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乙方(姓名):_______

簽字:_______簽字: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10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員工與企業可協商一致解除雙方勞動關係。協商解除勞動合同該怎麼做的問題,下面詳細介紹。

1、由誰提出解除勞動合同

在員工想跳槽且企業想除名的情況下,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如企業向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因此,員工不要主動提出是由自己提出離職的,可在雙方解除協議中迴避這個問題, 以免輕易喪失主張經濟補償金的權利。

2、違約金的合法合理性

如果雙方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了違約金,在員工提出離職的情況下,單位可能會向員工要求支付此違約金。因此要注意合同中所約定的違約金是否合法,因為有些地方法規明確規定勞動合同對勞動者的違約行為設定違約金的',僅限於違反服務期約定的和違反保守商業祕密約定的,其餘關於違約金的約定無效。

同時,根據《合同法》及相關司法解釋,違約金高於企業損失130%的,員工可以向仲裁庭或法庭提出違約金過高,請求降低。

3、進行工作交接,並拿到離職交接單

我們提醒員工,別以為工作交接是企業的事情,一些管理優秀的企業在給員工電腦或檔案等工作物品或工作資料的同時,都會讓員工簽收。如員工在跳槽時,沒及時交接工作,造成企業損失的時候,容易承擔賠償責任,又或者員工返還資料或財物的同時,沒有讓企業簽收回執,如碰到企業惡意打擊報復,主張員工從未返還資料或財物,員工則非常被動。

此外,交接單應該一式兩份,公司與員工個人各執一份,交接單原件應當經過了企業蓋章或者HR等負責人簽字。

4、注意勞動手冊與退工單的內容記載

勞動手冊、退工單作為記載勞動者就業流動情況的憑證,如果沒有上述憑證,勞動者的就業權利和勞動保障權利就得不到有效的保護。因此,一些企業在挽留勞動者的時候,往往採取扣押勞動手冊和威脅在勞動手冊上新增不利於勞動者再就業的記載的方法。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11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為期_____年的勞動合同,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依法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下就協商解除勞動合同達成如下協議:

1、甲乙雙方的勞動合同至_____ 年 月 日解除,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2、甲方同意依照國家規定按照乙方的本企業工齡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共計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

3、甲方將支付乙方工資至 年 月 日;

4、甲方將按國家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至 年 月 日止;

5、乙方在簽訂本協議後,將於 年 月 日前按甲方的規定和程式完全移交工作和歸還屬於甲方的一切資料、物品、證件和借款等,並協助公司有關人員做好工作交接;

6、乙方在按甲方規定辦理好工作移交後,甲方同意按照國家規定及時為乙方辦理離職手續。乙方的離職手續全部辦理完畢後,甲方將補償金和離職結算工資在下一個薪資發放日一併付到乙方的工資賬戶中;

7、乙方承諾在離職後不洩露公司的任何商業祕密,尤其是不洩露給公司的競爭對手,並且承諾乙方不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公司的商業祕密;乙方理解並明白公司的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公司的運營模式、組織架構、財務資料、經營業績、價格體系、技術資料、客戶名單、貨源情報、經營策略、工資水平、管理訣竅等等;

8、乙方保證在離職後自覺維護甲方利益,不散發對公司不利的訊息,損害公司的聲譽;

9、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後,雙方不再受《勞動合同法》的約束,並且以後發生的與乙方相關的任何事情,與甲方無關;

10、本協議所涉及的發放專案及金額,甲方將按照國家相關規定予以扣繳個人所得稅,並由甲方代扣代繳。

11、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議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12、本協議簽署後,雙方放棄其他權益。

13、若乙方違反以上協議約定,願賠償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託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12

(一)案例

一名員工協商解除合同,員工提出要按照他的實際工齡支付經濟補償金,合計17年零半月,但這名員工在公司只工作了6年零半個月,請問,員工的要求合理嗎?

(二)分析

根據原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 (勞部發[1994]481號)的規定,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12個月。對這項規定,應把握兩點:

一是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是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來計算,而不是根據其實際工齡來計算。當然,若員工在本單位工作前的工作年限按照應合併計算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內的,應計算為本單位工作年限。

二是因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12個月。因此,如果這名員工在公司工作年限只有6年零半個月,且本人的 實際工齡沒有可以合併計算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的,則你公司應按7個月的工資支付其經濟補償金。即便是按該員工所說,其實際工齡已有17年零半個月,公司也只 須支付12個月的經濟補償金就可以了。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13

甲方:

乙方:

公民身份號碼:

住址:

鑑於甲方落實全國家公務用車改革方案精神,不能提供勞動合同約定的駕駛員崗位,雙方就工作崗位變更未達成一致,現由甲方提出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經雙方平等自願、充分協商,就解除雙方的勞動合同達成如下協議:

一、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終止。

二、甲方在乙方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後七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人民幣叄萬陸仟玖佰捌拾捌元整(14月×2642元/月=36988元)。

三、甲方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至____年____月。甲方支付乙方工資至____年____月。

四、甲方向乙方出具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手續。

五、乙方應當於本協議簽訂後三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作出書面交接清單,由甲乙雙方簽字確認。乙方解除勞動合同後不得作出有損甲方名譽或利益的行為,否則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及所造成的全部損失。

六、甲乙雙方沒有其他的勞動糾紛,一切關於雙方勞動關係的民事法律責任問題再無爭議。

七、本協議書一式叄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書自甲方簽字並蓋章、乙方簽字並捺印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並捺印):

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14

甲方:

住所地:

聯絡方式:

乙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聯絡電話:

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雙方協商一致,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就甲、乙雙方解除勞動關係達成如下協議:

1、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雙方的勞動關係、工資、社保福利截至到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為乙方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工傷保險金、生育保險金、住房公積金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甲方根據相關勞動法規為乙方辦理相關退工手續並出具相應的離職證明。

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辦理離職交接手續,並在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辦理完結。甲方在乙方辦理完結交接手續時按照乙方為甲方的工作年限雙方協商的賠償金以及相關法律相關規定,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賠償金總計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應於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經濟賠償金支付至乙方的工資卡賬戶(開戶行:,卡號:,戶名:),乙方應於收到款項後1日內向甲方出具收條。

4、乙方應為所掌握的甲方之任何商業祕密(包括本協議內容)進行保密,不得洩露給任何第三方,否則乙方應根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具體情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5、甲乙雙方之間無任何競業限制協議,合同解除後,乙方無需履行任何競業限制義務。

6、本協議簽訂以及雙方履行完相應的義務後,雙方不再存在其他任何勞動爭議。本協議書生效前雙方基於勞動關係產生的所有權利義務互不追究。

7、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協商解除勞動合同15

案例:

陳某自xx年xx月xx日起進入某酒店工作,任行政人事部門主管,工資每月xx6元,xx年xx月5日,酒店向陳某發出辭退通知,解除與陳某之間的勞動關係,這時,陳某已經懷孕,接到辭退通知後,陳某自行填寫了離職通知單,再交由酒店審批,雙方於當日結清工資,陳某也領取了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xx年xx月xx日,陳某向上海市某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xx.恢復勞動關係;.按每月xx,6元的標準支付自xx年xx月5日至恢復勞動關係止的工資。該仲裁委員會未支援陳某的仲裁請求,陳某不服,於xx年月8日訴至上海市某區人民法院,提出了與仲裁時相同的訴訟請求。陳某認為:企業是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是無效的,因此要求恢復勞動關係。

審判結果:

一審結果:

某區人民法院認為,陳某與酒店自xx年xx月xx日起存在勞動關係。xx年xx月5日,酒店做出解除雙方之間勞動關係的意思表示時,陳某在明知自己已懷孕的情況下,未表示異議,而是自己填寫了離職通知單,再交由酒店有關領導審批及蓋章,且陳某與酒店於當日即結清了工資,並領取了一個月的離職補償金。陳某上述一系列行為表明其同意酒店實施的解除雙方之間勞動關係的行為,因此應視為屬於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而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陳某之後再提出要求恢復勞動關係等請求於法無據,故對陳某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援。

二審判決:

一審判決做出後,陳某不服,上訴至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

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認為,依據規定,勞動者在懷孕期間的,勞動合同期限應順延至哺乳期結束。但該規定是針對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所作的限制,法律並未禁止懷孕的勞動者在與單位協商一致的情況下,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本案中,陳某的行為在當時是認可並接受公司的解除行為的。雖然解除勞動合同的意思表示系酒店先行提出,但所謂的協商,總會經歷一方先提出,另一方繼而表示同意的過程,故即使是酒店先有解除的意思,但陳某以其實際行為接受了單位的決定,在是否解除勞動合同問題上,雙方可視為已協商一致,現陳某以酒店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為由,要求恢復勞動關係,缺乏事實依據,本院不予採納。

最後中院維持了一審判決。陳某要求恢復勞動關係的請求,缺乏事實依據,不予採納。

專家分析:

單方解除勞動合同與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法律概念: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或者勞動者任何一方,在法定情形下,通過法定程式解除與對方的勞動合同。協議解除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或者勞動者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動議,另外一方亦接受其動議的情形下,雙方協議解除勞動合同。

在本案中,假設如果陳某在收到酒店發出的辭退通知而不填寫《離職通知單》,那麼酒店的行為就構成了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然而,在酒店發出辭退通知後,陳某填寫了《離職通知單》,並且交由酒店審批。此時,勞動合同的解除實質上由酒店的單方解除轉化為雙方的協商解除。酒店的辭退通知相當於酒店發出的一份與勞動者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動議。陳某填寫《離職通知單》,並且交由酒店審批,相當於陳某亦接受酒店的動議,雙方就解除勞動合同達成一致,即這種情形下的勞動合同的解除屬於協商一致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