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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花爆竹應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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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事情或工作順利開展,往往需要預先進行方案制定工作,方案的內容和形式都要圍繞著主題來展開,最終達到預期的效果和意義。那麼什麼樣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煙花爆竹應急方案,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煙花爆竹應急方案

煙花爆竹應急方案 篇1

為深入貫徹落實《重慶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巫溪縣人民政府關於城區及有關區域場所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切實減少大氣汙染、改善城市環境、維護公共安全,經縣政府同意,現將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關事項安排如下。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

調整完善巫溪縣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由縣委常委、縣政府常務副縣長李先斌任組長,縣政府副縣長唐江洪、縣政府黨組成員吳海龍任副組長。縣政府辦公室、縣委宣傳部(縣委網信辦)、縣教委、縣經濟資訊委、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人力社保局、縣生態環境局、縣住房城鄉建委、縣城市管理局、縣交通局、縣應急局、縣市場監管局、縣信訪辦、縣供銷合作社、縣消防救援大隊、縣“四項建立”辦等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

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縣燃管辦)設在縣公安局,由吳海龍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伍遠鵬,縣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常務副局長鬍懷明,縣公安局黨委委員、治安大隊大隊長李在泉任辦公室副主任,縣公安局、縣生態環境局、縣城市管理局、縣應急局、縣市場監管局、縣供銷合作社、柏楊街道、寧河街道派人集中辦公,負責處理日常事務。

巫溪縣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全縣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管理工作,縣燃管辦負責具體實施和協調推進,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抓好落實。各鄉鎮(街道)負責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認真抓好工作方案制定、動員部署、宣傳發動、督導檢查等工作,確保本行政區域內禁限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進。

二、統籌整合資源,廣泛宣傳引導

各鄉鎮(街道)、縣級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按照《條例》《通告》規定的禁限放區域以及“禁放區內禁售、禁放煙花爆竹”要求,從即日起啟動宣傳工作,重點做到“廣播有聲音、電視有節目、報紙有文章、網路有陣地、街上有公告、社群有專欄、小區有標語”,確保宣傳發動全覆蓋、無死角。

(一)20xx年1月15日為“全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集中宣傳日”,全縣各級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組織開展集中統一宣傳活動。

(二)縣委宣傳部負責統籌全縣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宣傳工作,細化落實措施,組織協調主流媒體和“兩微一端”在重要版面和時段刊播《條例》《通告》相關內容,在主流媒體每日電視訊道黃金時段播放公益廣告和飛屏字幕,及時曝光非法運輸、儲存、經營、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三)縣經濟資訊委負責協調移動、聯通、電信等運營商在20xx年1月31日(除夕)和2月15日(元宵)分別向本縣使用者傳送公益提示簡訊,向進入本縣境內的手機使用者傳送禁放煙花爆竹提示簡訊。

(四)縣教委負責組織中國小、幼兒園依託假期作業、課外活動、安全課等開展煙花爆竹安全主題教育,發揮“小手牽大手”作用。

(五)縣級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和單位負責組織指導並監督本行業、本系統、本網格開展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宣傳發動、安全隱患排查、秩序維護、禁放管控、燃放看護、應急處置等工作;指導生產經營企業、文化娛樂場所、旅遊景區、宗教場所、賓館、商(市)場、集貿市場、在建工地等單位,廣泛開展宣傳提示,教育引導企業員工和留守人員遵守《條例》《通告》。

(六)各鄉鎮(街道)要依託各類戶外廣告設施(大型廣告牌、建築工地外牆、道路兩側廣告牌等)、公交車站廣告欄,公交車、計程車等公共交通宣傳媒介以及基層文化活動,開展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公益宣傳;在各入巫道路路口張貼宣傳海報、設定禁燃禁放提示標語;春節期間,在公交車、汽車站內張貼並向入巫旅客廣播煙花爆竹禁售禁放規定。要將禁燃禁放煙花爆竹宣傳納入基層社會治理和網格化管理範疇,居民小區每個入口處必須張貼禁放通告、海報,每個居民小區禁放宣傳標語、橫幅不得少於5幅,進樓宇電梯、登門入戶宣傳告知,開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三、嚴格安全監管,強化源頭管控

(一)應急管理部門要嚴格按照“嚴格許可、強化監管”的原則,嚴把安全准入關,嚴格經營許可,嚴格培訓考核,嚴格執法檢查,加強煙花爆竹經營企業、儲存倉庫和零售店安全管理,督促批發企業嚴格出入庫管理,落實流向登記制度,督促煙花爆竹零售網點落實實名購買登記要求;同時做好燃放限放區域內煙花爆竹零售點或臨時零售點布點設定、許可證核發工作,並會同有關部門認真落實零售點現場監管措施,禁止任何人在零售點周邊燃放煙花爆竹。

(二)公安機關要嚴把道路運輸許可關,嚴格稽核相關企業、人員、車輛資質,依法核發運輸許可。公安、交通運輸部門要以入巫高速公路、省道、國道和繞城高速公路為重點,依託已有的檢查站和鄉村交通勸導站,設立煙花爆竹檢查卡點,開展道路運輸檢查,依法查處無證運輸、不按規定線路運輸、非危險品運輸車運輸、超載、超速以及違反運輸許可事項等違法行為。

(三)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大對投放本縣煙花爆竹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力度,對不合格產品依法從嚴查處,並將產品質量抽檢資訊及時抄送有關部門。供銷要做好煙花爆竹專營管理工作,督促經營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嚴把煙花爆竹產品進貨質量關。城市管理部門要加強對街面流動兜售煙花爆竹行為的`清查整治。

四、開展隱患排查,化解安全風險

各鄉鎮(街道)、縣級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對本地區、本行業、本系統、本網格開展隱患排查整治,制定工作措施,做到安全隱患“發現即整改、整改即落實、落實有複查”,及時消除各類安全風險。對禁放區、燃放區、禁放場所及“樓宇平臺、地面建築、地下空間”等重點區域場所開展“地毯式”滾動排查,確保發現隱患徹底、整改措施堅決、複查結果嚴格。

特別是城市管理、住房城鄉建設等部門和樓宇小區物業公司要在春節前組織力量對本轄區、本部門、本單位管理的化糞池、生化處理池等地下管網設施進行清掏和易燃易爆氣體檢測,並設定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註,落實巡查守護措施,確保無重大安全隱患。

五、加大聯動執法,嚴格依法查處

縣燃管辦要組織有關職能部門嚴格落實“查點上私售、查面上私存、查道路私運、查個人私買”,強化與雲陽、奉節、巫山、城口等周邊縣的區域聯動合作,加大聯動執法,全面擠壓非法、偽劣、超標煙花爆竹的市場空間。公安要依法查處非法運輸、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及時偵辦生產、經營、運輸煙花爆竹的刑事案件;應急管理部門要加大打非治違工作力度,依法查處非法生產、銷售、儲存煙花爆竹的行為,依法查處涉及煙花爆竹生產、經營的安全事故;市場監管部門要依法查處煙花爆竹批發企業和煙花爆竹零售網點採購、銷售不符合本市規定品種和規格煙花爆竹的行為;交通部門要督促長途汽車站、短途汽車站、公交等交通樞紐落實“進站安檢、保安巡查”等制度,防止非法攜帶煙花爆竹,對執法檢查發現的和其他部門移送的違反交通行業法規的違法案件實施處罰;城市管理部門要依法查處街面流動無照銷售煙花爆竹的行為。

在全縣公佈市民舉報電話,鼓勵市民積極舉報違法行為,按照職責分工移交有關部門核查,並對舉報人予以獎勵。對依法查處的各類違法行為,媒體要及時曝光,做到“處罰一起、曝光一起”,形成強大的執法震懾效果。

六、落實禁放看護,做好應急處置

各鄉鎮(街道)是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責任主體,要堅持守土有責、守土有效,認真抓好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在除夕、正月七年級、正月初五、元宵等燃放煙花爆竹重點時段,以街道、社群為基本單元,以轄區道路、重點地區、樓群單位、行業場所為重要點位,明確禁限放看護“網格化、實名制”,分割槽、劃段包乾負責,嚴格落實禁限放看護措施,並通過現場檢查、視訊檢查等方式,確保看護力量在崗在位。寧河街道、柏楊街道於20xx年12月13日前報送禁放看護“網格化、實名制”情況統計表(見附件)。

同時,加強應急值守和指揮排程,做好應急處置準備。公安機關要提升社會面巡防勤務等級,加強街面巡邏和重點目標管控;消防救援部門要制定滅火和應急救援預案,組織開展針對性應急演練,強化等級戰備,在重點區域、重點道路實施消防車駐防,確保遇到火情第一時間開展先期處置;衛生健康部門要組織醫療機構制定傷員救治工作預案,確保受傷人員及時得到救治。

煙花爆竹應急方案 篇2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全市煙花爆竹安全生產事故(以下簡稱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體系,提高煙花爆竹事故防範和應急處置能力,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安全生產事故資訊報告和處置辦法》、《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辦法》、《湖南省安全生產條例》、《湖南省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湖南省煙花爆竹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懷化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全市行政區域內煙花爆竹事故的防範和應急救援工作。

1.4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減少損失。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市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市直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許可權,負責煙花爆竹事故的應急響應和應急處置工作,完善應急預案,健全應急機制。企業履行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主體責任。

(3)屬地為主,部門配合。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實行事發地行政領導負責制,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由事發地人民政府負責人統一領導,相關部門依法履行職責。

(4)科學施救,規範有序。充分發揮專家作用,改進和完善應急救援的裝備、設施和手段,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依法規範應急救援工作,確保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2.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設立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指揮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1應急組織機構

市人民政府設立懷化市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指揮部),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長任指揮長,市人民政府協管副祕書長及市公安局、市交通運輸局、市安監局負責人任副指揮長,市財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衛生計生委、市環保局、市質監局、市國資委、市政府新聞辦、市地方海事局、市氣象局、市經信委、市公安消防支隊等單位負責人為成員。

市指揮部辦公室設在事故牽頭處置部門,由事故牽頭處置部門負責人兼任辦公室主任。

2.2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2.2.1市指揮部指導、協調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研究解決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重大事項;會同相關部門釋出煙花爆竹事故重要資訊;審議批准市指揮部辦公室應急救援工作報告。

2.2.2市指揮部辦公室貫徹落實市指揮部各項工作部署,制定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制度,研究和協調解決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的具體問題;協調市指揮部成員單位、應急救援力量和專家組等參加應急救援工作;及時報告應急救援工作重大事項;完成市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2.2.3市指揮部成員單位

市安監局牽頭處置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儲存(不含港口經營與儲存)事故,協調專業煙花爆竹救援隊伍參與救援。

市公安局牽頭處置煙花爆竹道路運輸事故和燃放事故;指導協調事故現場及周邊道路交通管制、事故現場警戒、維穩和涉案人員監控等工作。

市財政局負責按規定應由市級財政承擔的應急資金保障工作。

市環保局指導協調事故現場及周邊地區的應急環境監測工作。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指導協調因煙花爆竹事故造成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受損的應急處置工作。

市交通運輸局牽頭處置煙花爆竹港口經營與儲存、水路運輸事故,指導協調與應急救援相關的交通運輸保障工作。

市衛生計生委指導協調事故受傷人員的緊急醫學救援和衛生防疫工作。

市國資委協調相關市屬企業派出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參加應急救援工作。

市質監局指導協調事故所涉及產品的質量檢測、質量鑑定和特種裝置檢測、認定,提出救援技術支援。

市政府新聞辦負責指導協調事故資訊釋出和輿論引導等工作。

市地方海事局參與處置煙花爆竹港口經營與儲存、水路運輸事故,協調相關救援力量參與應急救援,負責水路運輸的交通管制工作。

市氣象局指導協調事故應急救援期間氣象服務保障工作。

市經信委指導協調事故現場及周邊相關地區電力、通訊網路應急保障工作。

市公安消防支隊指導協調公安消防部隊協助有關專業隊伍做好以搶救人員生命為主的應急救援行動。

2.3專家組

市指揮部組織相關專家組成煙花爆竹應急專家組,為煙花爆竹事故防範和應急處置提供決策諮詢和技術支撐。

2.4現場組織機構

2.4.1現場指揮部

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後,成立現場指揮部,由事發地縣市區人民政府相關負責人任現場指揮部指揮長,事發地人民政府相關部門、救援隊伍、事發企業等單位負責人及應急專家為成員;情況特殊時,可由市人民政府或市指揮部指定現場指揮部指揮長。

現場指揮部全權負責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主要承擔制定和組織實施事故應急救援處置方案,指揮協調應急救援力量開展應急救援,及時收集、彙總並向市指揮部報告事故發展態勢及救援情況,落實市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等工作。

2.4.2應急救援工作組

現場指揮部根據工作需要可下設若干應急救援工作組,由事發地人民政府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任組長。現場指揮部一般下設六個應急救援工作組。

(1)綜合協調組:負責事故資訊收集、彙總、報告,協調解決救援工作中的有關事項等。

(2)搶險救援組:制定並組織實施救援方案,調集、協調救援隊伍和專家開展搶險救援等。

(3)治安保衛組:負責現場警戒、交通管制、人員疏散、當地社會秩序維護等。

(4)醫學救援組:負責調集醫療救護力量救治傷員等。

(5)新聞報道組:負責新聞媒體接待、事故救援資訊釋出及宣傳報道等。

(6)善後處理組:負責事故中傷亡人員家屬接待、傷亡撫卹、經濟補償協調等。

根據需要,現場指揮部還可設立環保氣象組、通訊保障組、後勤保障組等,負責環境監測監控和氣象資訊服務、現場通訊保障、後勤服務保障等工作。

3.監測預警與資訊報告

3.1監測預警

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對重大危險源進行管理,建立重大危險源檔案,並報當地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對可能引發事故的資訊進行監控分析,研究制定應對方案,及時採取有效預防措施。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接到可能導致煙花爆竹事故的資訊後,應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採取預警行動。

3.2資訊報告

3.2.1報告程式

各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煙花爆竹企業是煙花爆竹事故資訊報告的責任單位。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後,煙花爆竹企業現場人員應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事發煙花爆竹企業要在事發後1小時內報告企業主管部門和縣級以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企業主管部門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接報事故資訊後要立即報告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部門,情況緊急時,可越級報告。發生較大以上事故,事發地縣市區人民政府、市安監局應在事發後2小時內報告市人民政府。情況緊急的可先電話報告,後書面報告。

3.2.2報告內容

資訊報告應儘量及時、準確、要素完整,因事故複雜情況不詳的,可先報告簡要情況,隨後邊核實邊續報。

資訊報告內容主要包括:事發單位概況,事發時間、地點及事故現場情況;事故簡要經過,事故原因初步分析判斷;事故已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事故救援情況和已採取的措施,事故發展趨勢預測等。

4.應急響應

4.1事故分級

根據造成的人員傷亡或直接經濟損失等,煙花爆竹事故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和特別重大(Ⅰ級)四級。

(1)一般事故(Ⅳ級):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較大事故(Ⅲ級):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3)重大事故(Ⅱ級):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4)特別重大事故(Ⅰ級):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上述數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4.2分級響應

根據事故分級及救援工作需要,煙花爆竹事故應急響應分為Ⅳ級、Ⅲ級、Ⅱ級和Ⅰ級四級。

發生一般的煙花爆竹事故,啟動Ⅳ級應急響應,由縣市區人民政府啟動應急響應並負責處置。

發生較大的煙花爆竹事故,或發生跨縣級行政區域煙花爆竹事故,或超過縣級人民政府處置能力的,啟動Ⅲ級應急響應,由市人民政府啟動應急響應並負責處置。

發生重大的煙花爆竹事故,或發生跨市級行政區域煙花爆竹事故,或超過市級人民政府處置能力的,啟動Ⅱ級應急響應,由省人民政府啟動應急響應。市指揮部在省煙花爆竹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的指導下,做好相關應急處置工作。

發生特別重大或需緊急轉移安置10萬人以上的煙花爆竹事故,或發生跨省級行政區域煙花爆竹事故,或超出省級人民政府應急處置能力的,啟動Ⅰ級應急響應,由國務院啟動應急響應。市指揮部在國務院和省煙花爆竹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的指導下,做好相關應急處置工作。

4.3應急處置

煙花爆竹事故現場救援以屬地為主。事故發生後,事發單位在報告資訊的同時,立即組成現場搶救組,開展先期處置工作。事發地人民政府相關負責人要立即趕赴現場,成立現場指揮部,組織實施應急處置工作,根據實際情況採取下列措施:

(1)及時瞭解事故現場情況,制定事故的.搶險救援方案並組織實施。根據煙花爆竹事故突發、迅速、衝擊波強,以爆炸燃燒為主,易產生二次爆炸的事故特點,密切監控事態發展,排除導致事態進一步惡化的險情。

(2)及時救治事故受傷人員,設定警戒線,劃定安全區域,組織周圍群眾撤離危險區域,維持現場秩序。

(3)查明危險源,封鎖事故現場和危險區域,設定警示標誌,嚴禁一切火源、電源,防止靜電火花,將易燃易爆物品搬離危險區域,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故。

(4)儘快恢復被破壞的交通、通訊等公共設施,對事故現場進行清理,確保搶險救援工作順利進行。

(5)迅速調集應急救援物資及食物、飲水,向受災人員提供生活保障。

4.4資訊釋出

各級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根據事故應急響應原則,及時、準確、客觀釋出煙花爆竹事故及救援工作資訊,正確引導輿論。

4.5應急結束

現場險情得以控制,事故傷亡情況已核實清楚,被困人員被解救,受傷人員已全部安排救治,死亡人員得到妥善處置,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隱患消除後,按事故等級由啟動應急響應的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決定並宣佈應急結束。

5.善後工作

5.1善後處置

事發地縣市區人民政府和事發單位負責組織事故善後處置工作,包括遇難人員親屬的安撫、賠償,徵用物資補償,災後重建,汙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儘快恢復正常秩序,安撫受害和受影響人員,減少事故影響,確保社會穩定。

5.2調查分析

事發地縣市區人民政府應認真分析事故原因、性質、責任,總結經驗教訓,制定防止類似事故發生的措施。

6.應急保障

6.1隊伍保障

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隊伍包括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公安消防部隊、企業應急救援隊伍以及衛生、環保和其他有關部門的應急救援隊伍等。應急救援隊伍在現場指揮部統一指揮下,發揮專長,相互協作、科學施救。

6.2裝備保障

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按照有關規定配備煙花爆竹事故救援裝備。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根據本地煙花爆竹事故救援的需要和特點,建立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儲備有關特種裝備,完善相應的應急保障措施。

6.3交通運輸保障

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後,交通運輸部門確保運輸安全暢通。必要時,由事發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實行交通管制,確保救災人員、傷員、物質和器材運輸暢通無阻。

6.4醫療衛生保障

事故發生地衛生行政部門負責應急處置工作中的醫療衛生保障,組織協調醫療救護隊伍實施醫療救治,並根據煙花爆竹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的特點,儲備專用藥品和器材。

7.監督管理

7.1宣傳、培訓和演練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相關部門要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知識的宣傳,煙花爆竹企業要加強職工和應急救援隊伍的培訓,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提高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能力。

7.2責任追究

對玩忽職守、失職、瀆職,遲報、謊報、瞞報煙花爆竹事故資訊的,依法追究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觸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附則

8.1預案管理與更新

市安監局根據情況變化,及時提請市人民政府修訂完善本預案。

8.2預案制定與實施

本預案經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煙花爆竹應急方案 篇3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加強煙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工作的通知》《南寧市煙花爆竹經營燃放管理規定》要求,根據《隆安縣人民政府關於加強煙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工作的通知》(隆府規〔20xx〕1號)《隆安縣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印發<隆安縣20xx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及宣傳工作方案>的通知》(隆環委辦〔20xx〕5號),為強化煙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和宣傳,確保廣大群眾過上安全、綠色、環保的節日,改善城廂鎮春節期間環境空氣質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時間

20xx年1月22日至2月15日

二、工作目標

按照《隆安縣人民政府關於煙花爆竹禁燃限放的通告》要求,加強煙花爆竹禁燃限放宣傳引導,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提高全社會煙花爆竹禁燃限放行動自覺;強化源頭整治和巡查執法,嚴格依法管控煙花爆竹燃放,做到措施到位、管控有效,確保20xx年春節期間空氣質量優良。

四、組織領導

成立城廂鎮煙花爆竹禁燃限放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長:鍾團鎮黨委副書記、鎮政府鎮長

副組長:陸暢恆鎮黨委政法委員、副鎮長

陸麗英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鄉村建設綜合服務中心,由羅志毅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負責煙花爆竹禁燃限放工作的具體指導和組織協調。

五、禁燃限放區域劃分

按《隆安縣人民政府關於加強煙花爆竹禁燃限放管控工作的通知》(隆府規〔20xx〕1號)確定的`區域落實。

(一)法定禁放區

全縣範圍內的下列區域和場所,在任何時段禁止經營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

1.文物保護單位、檔案館、圖書館;

2.車站、碼頭等交通樞紐及鐵路安全保護區;

3.加油站、液化氣站(點)、停車場、重要物資倉庫等禁火區或者其他生產、經營、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場所及其周邊100米範圍內;

4.水利設施,水電供應設施安全保護區內;

5.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辦公區、醫療機構、幼兒園、學校、敬老院、福利院、廣播電視臺、融媒體中心等單位;

6.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林地、綠地、公園;

7.軍事設施保護區;

8.城區廣場、集貿市場、步行街等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

9.建築物室內及其走廊、樓梯、電梯、屋頂、陽臺、視窗;

10.城區主次幹道、橋樑、隧道、地下管道、豎井。

以上區域和場所的產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設定明顯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警示標識,並負責監管。

(二)縣城限放區

1.縣城舊城區:東至右江,西至南百二級公路,南至汙水處理廠,北至城北鐵路橋洞—南波灣小區。

2.震東新城區:東至寶塔點燈山一寶塔實驗國小,西至寶塔大道,南至右江,北至粵桂國小。

限放區域內,在下列時段不准許經營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

農曆除夕0時至正月十五24時;釋出橙色、紅色預警重汙染天氣時段。

(三)臨時燃放區域和時段

1.設定20xx年度春節臨時燃放區域為:震東社群思源大道(民興路思源大道交叉路口至馱麻溪段)

2.准許燃放煙花爆竹時間為:農曆除夕0時至正月十五24時。

六、工作重點

(一)加強源頭整治

1.嚴格控制煙花爆竹市場投放量。配合縣應急局科學佈設煙花爆竹經銷點,禁止在禁放區以及限放區的城市道路、業主自有用地紅線範圍設定煙花爆竹銷售點。

2.嚴查非法經營運輸煙花爆竹。鎮鄉村建設綜合服務中心安排人員與縣應急局、公安局、市場監管局等部門在春節前開展聯合整治行動,加大對鋪面、出租房、閒置房和城郊結合偏僻區域的排查力度,依法搗毀私自儲存窩點,收繳非法煙花爆竹,從源頭上減少非法煙花爆竹流入市場。

(二)加強巡查執法

1.實施網格化管理。各村(社群)是煙花爆竹禁放作為煙花爆竹禁燃限放和安全管控工作的責任主體,要全面抓好本轄區禁燃限放管控任務部署實施,按照網格化管理的要求,實行村支書、主任負總責,包片村幹分片負責的管控制度。加強對街道、社群和人群密集場所的管理、巡查、監督工作,將管控範圍延伸至每條街巷、每個社群、每戶商家店面、每家企事業單位、每個家庭,確保實現全覆蓋、無死角。發現問題要及時勸阻和處置,處置不了的要及時報告相關部門,鎮級各相關單位要迅速開展處置工作。

2.嚴格執法管控。春節期間,鎮鄉村建設綜合服務中心會同縣公安局、應急局、住建局、市場監管局、生態環境局等部門開展聯合巡查,緊盯除夕、七年級等重點時段和廟宇、祠堂等重點場所,對違法銷售、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嚴格處罰並曝光。在汙染天氣預警期間,要全面加強禁放區、限放區執法管控工作。

(三)加強宣傳引導

充分利用懸掛宣傳橫幅、發放倡議書、在微信群裡轉發、電子屏等各類宣傳媒介加大了煙花爆竹禁燃限放宣傳力度,以多種形式宣傳我縣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禁燃限放工作有關規定,將禁放、限放、少放的宣傳覆蓋各村(社群)全域;認真開展重點宣傳(特別是縣城限放區涉及的村、社群要加大宣傳力度),號召廣大群眾自覺參與到煙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當中來,確保宣傳工作家喻戶曉、深入人心,倡導文明、安全、綠色、環保的過節方式。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各村(社群)、各鎮直相關單位要從保護生態環境、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高度出發,充分認識煙花爆竹禁燃限放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逐級落實責任,積極組織協調各方力量,確保宣傳和管控工作落到實處,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和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

(二)密切協調配合,確保落實到位。各村(社群)、各鎮直相關單位加大宣傳力度,落實管控責任,確保宣傳有效果、管控有成果。對推進工作不力、落實措施不到位,造成發生汙染天氣、空氣質量惡化的單位和個人,將進行責任追究。各村(社群)、各鎮直相關單位請於1月29日前將煙花爆竹禁燃限放工作開展有關工作照片報鎮政府。

煙花爆竹應急方案 篇4

1、總則

1.1編制目的和依據

為規範煙花爆竹安全應急管理,嚴密防範、科學應對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保持全縣人心安定、社會穩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定,特制定本預案。

1.2工作原則

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遵循“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條塊結合、資訊共享,依靠科學、注重實效,預防為主、平戰結合”的原則。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縣域內煙花爆竹一般生產安全事故(Ⅳ級)的應對處置,及縣域內特別重大、重大、較大級別煙花爆竹的先期處置。

1.4煙花爆竹事故分級

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響應按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分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四級。

一般(Ⅳ級):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下的事故。

較大(Ⅲ級):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事故。

重大(Ⅱ級):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事故。

特別重大(Ⅰ級):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事故。

上述所稱“以上”包括本數,所稱“以下”不包括本數。

1.5響應分級

根據煙花爆竹事故嚴重程度、可控性、救援難度和影響範圍,縣應急局應急響應從高到低分為一級、二級、三級。

一級應急響應:發生煙花爆竹事故,企業、部門、縣級層面均無法處置應對時,提請上級組織指導協調和組織應對。

二級應急響應:當確認事故可能超出單位應急能力範圍時,要及時將險情報告給縣政府及相關部門並通報給周邊單位和人員,由縣政府牽頭,適時啟動縣級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響應。

三級應急響應:當煙花爆竹事故發生時,事發企業第一時間啟動企業應急預案,組織自身力量按預案程式開展傷員救護、人員疏散、現場控制等先期處置,如若處置存在困難,報告縣應急局,要立即指導協調或組織應對。

2、組織體系及職責

2.1應急指揮機構

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縣應急局成立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局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指導協調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1.1局領導小組組成及機構設定

組長:黃強,局黨委書記、局長

副組長:何忠潤,副局長

代旭輝,副局長

熊安勇,分管領導

賀平,總工程師

成員:張順芳,救災與物資保障股長

王興,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股負責人

徐平建,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股負責人

周正華,安全生產監察執法大隊負責人

黃小駿,安全生產資訊平臺監管中心主任

胡治成,局辦公室負責人

曾露,火災防治管理股負責人

胥巍,應急救援股負責人

代巧梅,政策法規股負責人

2.1.2相關股室主要職責

辦公室:接收傳達上級決策部署和局領導指示要求並督辦落實;負責本局應急處置綜合協調保障;局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工作。

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股:依法監督企業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裝置設施安全情況;及時瞭解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情起因、現場情況、傷亡報告;向局領導小組彙報情況,遵從上級指示,開展相關工作;局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工作。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股:組織協調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和評估論證,釋出安全生產預警和事故資訊;負責建立健全縣安全生產專家庫,協調有關專家和安全技術服務機構等參與應急救援;局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工作。

應急救援股:承擔應急值守組織實施工作,負責事故資訊的接收、研判、綜合、報送和分轉;根據領導小組指令,牽頭召集相關成員單位研究、會商事故處置事項,宣佈啟動應急響應、進入應急狀態;承擔縣級現場指揮部的組織、協調、保障工作,跟蹤事故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處置建議;局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工作。

政策法規股、安全生產資訊平臺監管中心:做好簡報彙編及宣傳報道工作,負責事故處置相關輿情監測應對;負責局機關應急處置相關資訊系統、通訊網路運維技術保障;局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工作。

安全生產監察執法大隊:負責蒐集與事故有關的物證、證言和資料;負責查明事故原因和責任;負責事故現場保護、維護事故現場治安、交通秩序;負責疏散事故區域內的無關人員;負責處理與事故有關的`其它治安問題;局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工作。

救災與物資保障股:組織建立應急物資共用共享和協調機制,協調重要應急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協調緊急疏散群眾的安置、生活救助等工作;局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工作。

火災防治管理股:按照相關政策和規定負責消防工作;局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工作。

3、執行機制

3.1應急準備

堅持“預防為主、預處並重”原則,按照各自職責,加強煙花爆竹經營、儲存、燃放等環節風險點和危險源的排查、檢查,強化安全監管和打非治違。要督促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儲存單位按照有關規定製定企業應急預案,依法開展應急預案演練,確保企業應急預案與本預案的銜接暢通,提高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

3.2監測與預警

3.2.1監測

以安全管理綜合資訊系統為基礎,逐步建立煙花爆竹經營、儲存、燃放等環節資料庫,形成政府監督管理、企業及時申報、資料共建共享、部門分工監管的安全管理綜合資訊平臺。通過平臺獲取企業基本資訊、企業煙花爆竹存銷量等資訊,建立風險識別、風險評估、風險監測、風險控制、風險預警的動態監控,實現對煙花爆竹事故風險的有效控制和應對。

3.2.2預警

並依照法律法規和可控程度對預警級別進行調整,設立舉報電話、舉報信箱,登記核實舉報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預警資訊包括可能發生煙花爆竹事故的類別、預警級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範圍、注意事項、應採取的措施和釋出機關等。預警資訊的釋出、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廣播、電視、報刊、通訊網路等公共媒體和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方式進行。引導各類新聞媒體客觀公正、及時報道事故資訊,不得編造、釋出虛假資訊。

接到可能導致煙花爆竹事故發生的資訊後,必須立即核實、研判,啟動相應應急預案,組織、督導有關部門、單位採取相應行動,做好前期應對處置工作。

3.3應急處置與救援

3.3.1資訊報告

縣應急局及相關企業嚴格執行24小時應急值班制度,拓寬煙花爆竹突發事故資訊來源途徑。資訊報告要簡明扼要、清晰準確。事故報告內容包括事故發生單位概況,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簡要經過、資訊來源,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範圍、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已採取的應急處置措施,目前事故處置進展情況,下一步擬採取的措施等。縣域煙花爆竹事故資訊報告嚴格執行《大英縣突發事件資訊報告規定》。

3.3.2先期處置

當煙花爆竹事故發生時,事發生產經營單位要第一時間啟動單位應急預案,組織力量開展人員疏散、應急處置和救援,並同時向縣應急局報告事故資訊。當事故影響可能超出本單位應急能力範圍時,要及時將險情報告給相關部門並通報給周邊單位和人員。

3.3.3應急響應

對於先期處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態的事故,根據事故的性質、特點、危害程度,局領導小組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及時向縣政府報告,在縣政府的統籌下,及時啟動應急響應。

3.3.4資訊釋出

煙花爆竹事故的資訊和新聞釋出實行集中、統一管理,以確保資訊正確、及時傳遞,並及時按有關規定向社會公佈。

3.3.5應急結束

當傷亡人員得到有效處置,事故隱患徹底消除,事故現場得以控制後,按照“誰指揮,誰負責”的原則,決定應急結束。

3.4後期處置

3.4.1善後處置

事故現場搶險救援結束後,局領導小組要協助縣政府做好善後處置工作,督促協調有關單位依法認真做好死、傷者家屬的安撫、賠償,應急救援徵用物資補償及其他善後工作,確保社會穩定,儘快恢復正常。

3.4.2調查評估

應當按照縣政府的授權或委託組織事故調查組對事故進行調查。及時查明事故發生經過和原因,對事故造成的損失進行評估,對應急處置工作進行復盤分析,總結經驗教訓,制定改進措施,並將調查與評估情況向上級政府及有關部門報告。

4、應急保障

4.1應急隊伍保障

按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相關規定,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依託大英縣消防救援大隊建全煙花爆竹事故專業救援隊伍;督促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依法建立企業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號召社會力量建立應急救援志願者隊伍;聘任技術力量組建專家隊伍。

4.2通訊與資訊保障

有關人員的聯絡方式應保證能夠隨時聯絡,依託現有的有線、無線、衛生等通訊手段,以及安全事故資訊網路系統,保證應急期間的資訊及時、準確、可靠地傳輸和有效實施指揮。

4.3應急物資保障

建立應急救援物資庫,完善設施、裝置、物資及救治藥品和醫療器械等儲備制度,儲備必要的應急物資和應急救援裝備。

遂寧化工應急救援隊和大英消防救援大隊要按規程配備救援裝備,根據煙花爆竹企業實際情況和需要,儲備豐富的應急物資,配備完善的應急救援裝備。

督促其它部門、企業要建立物資裝備統計臺賬,掌握物資裝備的型別、數量、效能、存放位置、運輸及使用條件、更新及補充時限、管理責任人及聯絡方式等。

4.4運輸保障

依託縣公安交警大隊、縣交通運輸局負責煙花爆竹事故現場的交通運輸保障,優先運送處置事故所需物資、裝置設施、工具、應急救援人員和受到危害的人員,依法對事故現場進行交通管制,保障搶險道路的暢通,形成快速、高效、順暢、協調的應急運輸系統。

4.5醫療保障

依託縣衛生健康局負責加強急救醫療服務網路建設,統籌全縣醫療機構配備相應的醫療救治藥物、技術、裝置和人員,應對煙花爆竹事故的能力。

由大英經開區負責督促轄區企業,積極與縣內醫療機構簽訂醫療救援協議。

5、宣教培訓

5.1演練

適時組織開展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演練,並對轄區煙花爆竹企業的應急演練進行指導和檢查。各企業應當定期組織應急救援演練,並及時進行總結評估。

5.2教育

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際網路以及安全實景模擬教育基地等多種載體,開展安全應急法律法規、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知識、應急常識的宣傳教育活動,增強全民安全生產意識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等能力。

5.3培訓

定期組織煙花爆竹監管幹部、應急救援人員開展應急管理相關培訓,提升預防和應對煙花爆竹事故的能力和水平。同時督促煙花爆竹企業依法開展本企業相關培訓。

6、附則

6.1預案管理與更新

根據應急管理相關法律法規要求、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的變化、應急救援實踐經驗教訓、應急演練發現預案漏洞等情況,對本預案進行修訂完善。

6.2獎勵與責任追究

根據事故調查報告提請縣委、縣政府對在煙花爆竹事故應急處置中作出貢獻的部門(單位)、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應急處置工作中拒報、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事故重要情況,或者在應急處置工作中有失職、瀆職行為的有關單位和責任人,按照相關規定予以處罰。

6.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本預案由大英縣應急管理局負責解釋。

煙花爆竹應急方案 篇5

1 總 則

1.1 編制目的

為規範煙花爆竹安全應急管理工作,科學應對煙花爆竹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陝西省安全生產條例》《陝西省勞動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華陰市境內儲存、銷售和運輸過程中發生的可以預見的較重、嚴重、特別嚴重的煙花爆竹事故。

1.4 工作原則

1.4.1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煙花爆竹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充分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充分發揮人民群眾在應急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1.4.2 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市上成立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全市突發煙花爆竹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應急指揮部根據煙花爆竹事故的嚴重性、可控性、所需動用的資源以及影響範圍等因素,分級設定和啟動相應預案,組織我市煙花爆竹事故的預警、報警、響應、結束及善後處置等工作。

1.4.3 結構完整、資訊共享。華陰市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的牽頭部門為華陰市應急管理局,其他相關職能部門和單位要主動配合、密切協作、形成合力。充分利用相關職能部門現有資源,實現相關資訊共享,確保煙花爆竹事故資訊及時準確傳遞,提高應急救援工作的效率。

1.4.4 依靠科學、注重實效。要充分發揮專家的作用,實行科學民主決策,採用先進的監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裝備,提高煙花爆竹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的科技水平。

1.4.5 預防為主、平練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事故災難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完善裝備、預案演練等工作。

2 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 組織機構與職責

華陰市煙花爆竹事故應急組織機構為市人民政府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部)。市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

2.1.1 應急指揮部

全市煙花爆竹事故應急工作由市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部統一負責指揮,總指揮由市政府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市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市政府辦公室主管副主任、市應急管理局局長、市公安局局長擔任(事故重大時,由市長任總指揮、分管副市長任副總指揮,參與部門的負責人為應急指揮部成員),成員單位包括:市政府辦公室、市應急管理局、市公安局、消防救援大隊、交警大隊、市衛健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運局、市氣象局、市發改局、市市場監管局、供電公司、市委宣傳部、有關鎮(辦)。

2.1.2 指揮部的職責

市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部負責統一指揮煙花爆竹事故的救援工作;組織編制和修訂應急預案;做出煙花爆竹重大事故搶救決策;命令並可委託、授權其他部門、單位實施應急救援需要的所有工作;負責建立和維護應急資訊平臺;甄別煙花爆竹事故級別,提出預警級別建議;做好善後和災後重建工作。

2.1.3 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市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應急管理局,煙花爆竹事故應急報警24小時值班電話0913-4610089。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市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負責各應急救援職能部門間的聯絡、協調;迅速瞭解、收集和彙總煙花爆竹事故資訊,及時向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部報告;組織煙花爆竹事故調查,瞭解、彙總應急工作情況;制定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演練的計劃,並組織實施演練。

2.1.4 現場指揮部

市級現場指揮部是煙花爆竹事故的現場應急處置機構,應急響應期間設市級現場指揮部,總指揮由市政府辦公室主管副主任擔任,副總指揮分別由市應急管理局局長、市公安局局長擔任。現場指揮部負責組織、指揮和協調事故現場的救援工作;分析、判斷煙花爆竹事故趨勢和確定應急工作方案:部署和組織相關職能部門按照應急救援預案,開展緊急救援工作,並與市應急辦保持不間斷聯絡,隨時報告救援情況,傳達落實上級有關救援指示;涉及重大事項應先報告後處置,情況緊急時也可邊處置邊報告;組織、落實救援物資;開展事故現場的應急搶修和人員救護工作;撰寫災情評估報告。

2.2 應急組織體系與職責

2.2.1 應急組織體系。全市煙花爆竹事故應急工作在市應急指揮部領導下,由市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現場指揮部具體指揮。

報警工作由事故單位、事故發生地鎮(辦)、應急管理部門、公安部門、消防部門等行業主管部門以及相關職能部門負責,承擔日常監管,為事故預測提供可靠資料和事故快報工作。

接警工作由市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接收和了解煙花爆竹事故資訊,初步甄別預警級別,提出是否啟動應急預案的意見,並及時向市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部報告。

處警工作由市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部負責,根據市煙花爆竹事故應急預案,對報警的資訊進行分析處理,甄別預警級別,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

2.2.2 應急小組組成及其職責

根據現場指揮部的要求,下設若干應急小組,各組組成及其職責分別如下:

綜合協調組:由應急管理局牽頭,公安部門及事故發生鎮(辦)參加,主要負責事故現場各救援小組間的聯絡協調;資訊、諮詢的傳遞及釋出,事故單位聯絡、與現場各職能組的聯絡;向現場指揮部及各職能組提供相關職能組及其他有關方面的聯絡電話、聯絡方式:負責有關事故報道事項。

災情評估組:由市應急管理局牽頭。主要負責研判災情的變化發展趨勢;及時向市煙花爆竹應急指揮部彙報災情可能出現的情況,為領導正確決策提供依據;提供控制災害的技術手段。

安全警戒組:由公安局牽頭,主要負責事故現場道路交通管制,佈置安全警戒,禁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危險區域,在人員疏散區域進行治安巡邏。

安全疏散組:由公安局牽頭,有關部門人員及事故單位安全保衛人員配合,主要負責事故現場的交通疏導,保證救援順利進行,做到消防車、救援車及其他有關車輛能暢通進出事故現場;負責對現場及周圍居民進行防護指導、人員疏散及周圍物資轉移等工作。

工程搶險組:由公安局牽頭,消防、應急救援專家及事故單位救援隊伍配合,主要負責現場危險源的控制,防止事故的擴充套件;組織專用防護用品及專用工具;現場煙花爆竹事故性質的偵測和確定。

滅火救援組:由應急管理局牽頭,消防和事故單位義務消防隊伍配合,主要負責現場煙花爆竹火災的撲救;現場傷員的搜救。

醫療救護組:由衛健局牽頭,主要負責在事故現場附近的安全區域設立臨時醫療救護點,及時搶救現場撤出的受傷人員(包括受傷搶救隊員);與當地及外地有關醫療單位聯絡搶救事宜;現場急救藥品的聯絡和提供。

通訊保障組:由電信、移動、聯通等單位組成,主要負責及時組織力量搶修事故地區通訊裝置和線路,保證事故應急通訊暢通,必要時,經批准後,可呼叫其他有關部門的通訊系統。

電力保障組:由供電公司牽頭,事故單位及所在鎮、辦參加,主要負責及時組織力量搶修事故地區電力裝置和線路,保證事故救援用電。

物資供應組:由事故所在地鎮(辦)牽頭,應急管理局、公安局、交通局、事故單位的主管部門及相關單位參加,主要負責保證現場救援所需的各類生活物資和搶救物料的供應;事故現場所需的物資、器材及車輛排程。

專家諮詢組:由上級、我市專家庫專家或相關專業技術人才參加,主要負責對事故應急救援提出應急救援技術方案和安全措施,為現場指揮救援工作提供技術諮詢,及時給出是否有次生災害可能的結論。

宣傳報道組:由宣傳部牽頭,主要負責煙花爆竹事故救災工作宣傳報道,按規定向公眾釋出災情等有關資訊,負責回答新聞媒體有關災情的詢問。

善後處理組:由應急管理局牽頭,事故單位及有關單位參加,主要負責事故傷亡人員的善後處理,周圍群眾和傷亡人員家屬的安撫工作及其他未盡事項。

3 預測預警機制

3.1 資訊監測與報告

由應急管理部門和中介機構負責對重大危險源、危險危害因素和安全隱患採用安全檢查、安全評價(評估)和隱患整改的方法進行監測。煙花爆竹從業單位在發生事故後,應在第一時間上報市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市應急管理局)。報告的基本內容應包括:事故物件、事故原因、事故影響範圍、事故發展趨勢及可能擴大的範圍、事故單位已採取的應急措施及對事故控制的效果、需要支援和確保的資源、建議需要啟動的事故級別。

市煙花爆竹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警後,立即組織有關人員和專家赴事故現場救援,確定應急級別。

3.2 預警預防行動

3.2.1 預警

事故發生單位、群眾、突發事件當事人通過網路、電話等方式,向市煙花爆竹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急管理局)報告,根據市煙花爆竹事故應急預案,提出是否啟動事故應急預案意見,並向市應急指揮部報告。

接警後,由市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通過電話等方式上報至市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部。市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部對報警資訊進行研究,形成意見並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

3.2.2 先期預防措施

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警後,立即傳達到相關單位,做好準備;報告市政府、市煙花爆竹應急指揮部,協助市政府組織聯絡有關部門,提出救援初步方案;儘快撤離附近群眾,採取一切措施,防止人員傷亡。

3.3 預警級別確定與釋出

3.3.1 預警級別確定原則

按照煙花爆竹事故的嚴重性、緊急程度和發展態勢,將預警等級分為一般(Ⅳ級)、較重(Ⅲ級)、嚴重(Ⅱ級)、特別嚴重(Ⅰ級),分別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

Ⅰ級預警是指因煙花爆竹爆炸(燃燒)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事故。

Ⅱ級預警指因煙花爆竹爆炸(燃燒)一次死亡1 0人以上、30人以下的事故。

Ⅲ級預警指因煙花爆竹爆炸(燃燒)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事故。

發生或者可能發生一般事故時啟動IV級響應。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3.3.2 確認程式和釋出程式

IV級由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根據上述確認原則進行確認,由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部發布;Ⅲ級由煙花爆竹應急指揮部根據上述確認原則進行確認,由上級市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中心釋出;Ⅱ級由省級應急管理局根據確認原則進行確認,由省級應急指揮中心釋出;I級由省級安監局根據確認原則進行確認,經省應急指揮中心請示國家後釋出。

4 應急響應

4.1 分級響應

4.1.1 Ⅳ級應急響應

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後,市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部根據市煙花爆竹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報告和事故單位的報告,啟動應急預案,立即成立現場指揮部,組織、指揮事故應急工作,及時將事故發展情況和應急工作情況報告上級市應急指揮中心,並抄送上級有關部門;市煙花爆竹應急指揮部迅速組織事故的搶險救災工作,事故難以控制時上報市應急中心請求救援;當地駐軍、有關部門和單位按照市煙花爆竹應急指揮部統一部署組織對事故所在地進行緊急支援。

4.1.2 Ⅲ級應急響應

事故發生後市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部立即啟動煙花爆竹事故應急預案,組成現場指揮部,指揮現場緊急處置工作,並及時將事故發展情況和應急工作情況上報上級煙花爆竹應急指揮中心,並抄送上級有關部門。

4.1.3 Ⅱ級應急響應

事故所在市、縣(區)應急指揮中心立即啟動煙花爆竹事故應急預案,組成現場指揮部,指揮現場緊急處置工作,省應急指揮中心根據市、縣應急指揮中心事故情況報告和省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中心的報告,啟動省級煙花爆竹事故應急預案。

4.1.4 I級應急響應

省應急指揮中心迅速瞭解事故情況,啟動省級事故應急預案,並視事故情況上報國務院有關部門,同時通報當地駐軍領導機關請求應急救援支援。

省應急指揮中心組織事故的搶險救災工作,有必要時組織事故所在地周邊市、縣參加事故的救援工作,或決定實行特別管制措施。省軍區、省武警總隊、省有關部門和單位按照省應急指揮中心統一部署組織對災區進行緊急支援。

煙花爆竹事故預警級別確定後,確定煙花爆竹級別的市或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立即啟動相應預案。啟動高級別預案時,低級別預案同時啟動,啟動總體預案時,對應的專項預案同時啟動。

4.2 應急程式

4.2.1 基本應急程式

先行處置:市煙花爆竹應急指揮部接到報告後,立即啟動預案,派人趕赴現場,成立現場指揮部,調集本轄區範圍內相關應急救援隊伍和救援物資進行現場應急救援,並及時上報市應急指揮中心和省應急指揮中心報告現場處置情況。省、市應急中心有關領導到達現場後,由省、市應急中心領導決定現場指揮人員的調配。

制定方案:現場指揮部或煙花爆竹應急指揮部根據現場情況制訂現場救援方案並組織實施。部門聯動:當地駐軍、市委宣傳部、市公安局、市應急管理局、市交運局、市衛健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氣象局、市發改局、電信公司、供電公司等按各應急小組的分工,各盡其職,相互配合,盡職盡責地做好各項應急工作。

4.2.2 擴大應急

啟動本級預案和相應救援力量組織應急救援時,事故難以控制或有擴大、發展的趨勢時轉入擴大響應。在啟動基本響應程式的同時,迅速報請上級應急指揮中心請求支援或申請啟動高級別預案。

4.3 指揮與協調

4.3.1 應急領導機構

重大或特別重大的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後,市縣(市、區)應急中心均應接受省應急指揮中心的統一指揮,各部門、各單位要服從省煙花爆竹應急指揮機構的排程。

較大的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後,縣(市、區)應急中心全面負責應急,指揮場所設在市煙花爆竹應急指揮部。各部門,單位要服從市煙花爆竹應急指揮機構的排程。

一般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後,本市應急指揮部全面負責轄區應急工作,指揮場所設在煙花爆竹應急指揮部。各部門、單位要服從市煙花爆竹應急指揮部的排程。

4.3.2 現場指揮

當發生重特大的煙花爆竹事故時市開設現場指揮部組織指揮應急救援工作,先期到達現場的應急救援隊伍首先負責現場指揮,市應急中心啟動時,由其統一指揮。

市應急救援指揮部主要負責自救、互救、群眾疏散轉移,救援物資保障的組織指揮工作。

應急處置權力轉移順序為市長、市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市應急指揮部副主任。責任部門權力轉移順序為:局長、副局長、職能科(室)科長。

4.4 應急結束

煙花爆竹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完成後,由專家組研究提出報告,報市應急指揮部決定,宣佈解除煙花爆竹事故應急狀態(必要時釋出公告),轉入正常工作。

5 後期處置

5.1 善後處置

5.1.1 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後,各級政府和有關職能部門要依法迅速採取有效措施,儘快恢復正常的'社會秩序。

5.1.2 市應急局、財政局等有關部門和當地政府及時調查統計事故影響範圍和受災程度,並按規定向上級報告和向社會公佈。

5.1.3 應急部門要迅速設立事件發生地群眾安置場所和救濟物資供應站,保障災民的基本生活;及時處理和焚化遇難者屍體,做好家屬安撫工作。

5.1.4 衛健部門要設立醫療監測救治站(所),對傷員進行救治,為群眾提供常用藥品,對食品、飲水進行檢測、監督。

5.1.5 住建、交運、電信等部門要採取措施,儘快恢復事故單位及周邊地區的交通、通訊、供水、排水、供電、供氣、輸油等工程,並對次生災害源採取緊急防護措施。組織公安和其他有關部門加強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維持事故地區社會秩序。

5.2 損失評估

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後,按國家有關事故調查的規定須對事故損失做出定量評估,按照事故級別劃分,國家、省或市、縣政府委派事故調查組進入現場進行事故調查及損失評估。事故調查組進入事故現場後,立即調查事故情況,並確定事故損失的評估範圍。事故調查組須評估由事故導致的直接(間接)經濟損失;彙總事故中人員傷亡情況。

5.3 社會救助

市政府民政部門負責接收和安排提供的緊急援助。市紅十字會負責接收安排境外紅十字會和國際社會通過中國紅十字會提供的緊急援助。根據不同渠道分級接收、統計、歸類整理、分發、監督檢查。逐級負責、責任到人。

5.4 保險

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後,如有相關保險合同,保險機構組織在第一時間對煙花爆竹事故造成的損失進行評估、稽核和確認,根據保險條例進行理賠。

5.5 調查和總結

市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部組織市應急管理局、公安局等部門組成調查小組,負責調查分析事故原因、事故損失情況,由市應急管理局以文書形式釋出。

市公安局負責檢測事故致因物,以文書或檢測報告形式報事故調查組;負責刑事案件的處理。

市應急管理局負責對事故造成的社會影響、事故損失等進行評估。較大、重大、特大事故,調查組在上級應急管理部門指導下開展事故調查、損失評估工作。

6 保障措施

6.1 應急裝備保障

救援所需的消防器材、照明裝置、急救藥品等由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管局、市衛健局等部門提供,以上所需器材由各部門存放和保管;救援所需的大型機械裝置、設施和運輸車輛市應急指揮部從市內國有企業中調撥使用。

6.2 應急隊伍保障

應急(消防)、公安(治安)、醫療隊伍是煙花爆竹事故的基本搶險救援隊伍。市應急指揮部加強對各聯動單位的組織協調和指導,保障應急工作的有效進行。發生特大的煙花爆竹事故,部隊參與和支援搶險救災工作。

6.3 交通運輸保障

加強交通保障,為煙花爆竹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提供快速、高效、順暢的交通設施、裝置工具、執行秩序等。

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後,要及時對事故現場或周邊地區實行道路交通管制,根據需要和可能組織開設應急救援“綠色通道”;道路設施受損時要迅速組織有關部門和專業隊伍進行搶修,儘快恢復良好狀態,應急需要時,可緊急動員和徵用其他部門及社會交通裝置裝備。

6.4 醫療衛生保障

衛健部門負責應急處置工作中救護保障的組織實施,根據“分級救治”原則,按照現場搶救、院前急救、專科急救的不同環節和需要組織實施救護。發生重大、特大的煙花爆竹事故後,醫療救護隊伍要迅速進入救災現場,對傷員實施初步急救措施,穩定傷情,運出危險區後,轉入各醫院搶救和治療。

6.5 治安保障

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後,公安治安部門要立即在事故現場周圍設立警戒區和警戒線,維持秩序,必要時及時疏散受災群眾;對重要場所、目標和救災設施加強警衛,禁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危險區域,在人員疏散區域進行治安巡邏。

6.6 物資保障

市發改局負責組織、協調救災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供應。完善市級物資儲備管理制度,增強市級調控能力,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部根據本地煙花爆竹從業單位的數量及涉及煙花爆竹的種類,儲備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時所需物資。加強對儲備物資的管理,及時予以補充和更新,必要時,可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時動員和徵用社會物資。

6.7 經費保障

市政府應建立事故應急處置專項資金,由政府財的政予以保障;應急處置專項資金使用範圍包括市應急指揮部確定的工作專案以及用於應急處置資訊化建設、日常運作和保障,相關科研和成果轉化、預案修訂等;市財政部門負責監督資金的使用,市審計部門負責審查資金使用。

6.8 緊急避難場所保障

在較大、重大、特大的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後,市住建部門負責受災群眾簡易住房建設的技術指導等工作,包括:(1)選擇安全適用的建設場地;(2)因地制宜制訂並提供群眾簡易住房建設的方案及技術措施;(3)組織有關工程技術人員對居民簡易住房建設提供指導。

6.9 技術儲備與保障

加強先進的應急處置技術、裝備研究工作,建立科學的應急指揮決策支援系統。要在資訊綜合整合、分析處理、災害評估的基礎上,實現智慧化和數字化,確保決策的科學性。

7 宣傳、培訓和演習

7.1 廣泛宣傳煙花爆竹事故應急工作。在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將煙花爆竹事故應急預案向社會廣泛宣傳,並在網際網路上公佈;公佈市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值班電話,建立煙花爆竹事故速報系統;利用各種形式廣泛宣傳有關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的法律法規,及預防備類煙花爆竹事故的科學知識。

7.2 組織開展煙花爆竹事故應急培訓工作。各種教育培訓機構應利用優勢,對相關領導、相關職能部門人員、專業救援搶險隊伍等應急專業技術人員展開培訓,提高應急救援能力;利用網路、電視等媒體,傳播煙花爆竹事故救護知識;舉辦煙花爆竹知識講座、知識競賽等活動。

7.3 加強事故應急演練。選擇煙花爆竹從業單位開展煙花爆竹事故應急綜合演習,啟動預案,群眾參與,提高煙花爆竹事故應急常識和應用能力。爭取每年開展一次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演練,由市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部組織,應急管理局等相關職能部門負責具體演練事宜。

8 預案管理

8.1 批准與備案

市煙花爆竹事故應急預案報市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市應急管理局)備案後,納入華陰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中,由市政府釋出。

8.2 修訂

根據情況的變化和國家法律、法規的修改情況,及時對本預案進行修訂。

9 獎勵與懲處

9.1 獎勵

在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活動中有下列事蹟之一的,由其所在單位、上級機關或者地方政府給予表彰或者獎勵:

1、出色完成煙花爆竹事故應急任務的;

2、保護國家、集體和公民財產或者搶救人員有功的;

3、及時排除險情,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成績顯著的;

4、對煙花爆竹事故應急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5、因事故情況測報準確和資訊傳遞及時而減輕事故損失的;

6、及時供應用於應急救援的物資和工具或者節約經費開支,成績顯著的;

7、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9.2 懲處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視其情節輕重和危害後果,對直接責任人及主要負責人給予相應黨紀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在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後玩忽職守,遲報、漏報、虛報、瞞報、誤報事件情況,延誤處置的;

2、在處理應急事故中不堅守崗位、不聽指揮、不認真負責或在緊要關頭臨陣逃脫的;

3、違抗或不認真執行指揮部命令,拒不承擔應急任務或拒絕提供應急物資的;

4、挪用、盜竊、貪汙搶險救災救濟錢款和物資的;

5、阻礙應急處理、應急救援和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

6、不遵守保密制度,洩露祕密的;

7、其它危害搶險救災工作的。

10 附則

10.1 本預案由市應急管理局負責制定和解釋。

10.2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煙花爆竹應急方案 篇6

為全面加強20xx年春節期間全市煙花爆竹禁放管控工作,繼續鞏固我市禁放工作成果,為全年禁放工作開好局、打好基礎,現制定20xx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禁放管控工作方案如下:

一、總體目標

全面落實省市黨委政府關於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大灶”的部署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統一領導下,充分發揮各板塊、各部門組織協調機制作用,通過強化宣傳教育,嚴密源頭管控、嚴格執法查處,全面落實禁放措施,有效減少環境汙染,消除火災安全隱患,實現全市禁放區內煙花爆竹“零燃放”“零銷售”,堅決不發生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爆炸、重大火災及人員傷亡事故,確保20xx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取得圓滿成功。

二、組織領導

成立市煙花爆竹禁放管控指揮部,指揮部設在市公安局大資料指揮服務中心,由王志軍副市長任總指揮,市公安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城管局及虞山、琴川、常福、莫城四個街道分管負責人為指揮部成員,統籌協調20xx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禁放管控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精心組織部署,明確職責任務。一要加強組織領導。煙花爆竹禁放是市委市政府的一項重要民生工程,對推動我市文明城市建設,維護社會公共安全意義重大。各成員單位要認真總結和借鑑往年成功經驗,加強動員部署,明確任務分工,落實工作責任,按照“統一領導、分工負責、以塊為主、齊抓共管”原則,加強禁放工作的組織實施,全力以赴做好管控工作,確保圓滿完成“禁放”任務。二要落實主體責任。嚴格落實禁放區域管控職責,建立“街道(鄉鎮)—社群(村)—小區”三級聯動體系,充分發動街道、社群和廣大幹部群眾、社群網格員、志願者,逐小區、逐路段、分片、分段包乾,將管控責任落實到具體單位和個人。虞山、琴川、常福、莫城四個街道要成立“主要領導為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為具體負責人”的禁放管控工作領導小組,指揮協調本轄區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制定詳實周密的管控工作方案,並於1月21日前報市禁放辦備案。三要強化責任擔當。禁放辦成員單位要堅持“政府牽頭、部門聯動”原則,從人、財、物等方面予以支撐。市禁放辦要做好禁放工作的`組織、協調和落實工作;應急管理部門要牽頭組織好源頭管控工作;其他成員單位要做好本單位、本系統服務管理物件的禁放宣傳和宣傳經費保障工作。

(二)廣泛宣傳發動,加強教育引導。市委宣傳部負責協調禁放新聞宣傳工作,加強禁放必要性、文明性、安全性、環保性的宣傳,同時對違法典型案例在第一時間予以曝光。公安部門負責向新市民入戶和購車上牌的車主宣傳,做到入戶、上牌不燃放煙花爆竹;承擔市禁放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相關職能,統籌協調日常工作,依法查處違規燃放、運輸煙花爆竹行為,配合相關部門嚴打、取締私銷煙花爆竹行為,依法辦理涉及煙花爆竹的違反治安管理案件和刑事案件。應急管理部門負責牽頭組織聯合執法檢查,打擊查處非法銷售煙花爆竹行為,加強全市93家煙花爆竹零售店安全管理。生態環境部門負責大氣環境汙染監測,分析相關資料,通報市禁放辦,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城管部門負責協調在LED、戶外廣告屏播放禁放標語或公益宣傳片;將在環境清掃過程中發現的違法線索通報公安機關;對煙花爆竹廢棄物進行統計分析。市場監管部門加強對工商業主的禁放宣傳,倡導開業不再燃放。教育部門負責對全市中國小生禁放宣傳教育,開展“小手拉大手”活動,通過中國小生向家長宣傳禁放規定。民政部門負責向新婚夫婦、殯葬服務企業開展禁放宣傳;對在常商會等社會團體開展禁放宣傳。住建部門負責督促工程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組織物業公司開展禁放宣傳活動,及時勸阻違法燃放行為。文體旅部門負責排摸掌握星級賓館、飯店承辦慶典喜宴情況,督促經營人告知服務物件禁放規定。行政審批部門負責向新增市場主體開展禁放宣傳,引導開業不燃放煙花爆竹。虞山、琴川、常福、莫城四個街道要在三環路以內的居委會、小區物業辦公點等處設定煙花爆竹宣傳點、置換點,向市民宣傳禁放規定,並鼓勵市民主動上交置換煙花爆竹;相關屬地板塊要抓好三環路以外重點部位禁放工作的落實。新市民事務中心負責會同各板塊做好對在常過節新市民的禁放宣傳告知工作。全市各黨政機關及相關單位要與全體工作人員(含下屬單位)層層簽訂《禁放承諾書》,明確禁放規定。

(三)全面動員參與,落實管控措施。各地各部門要精心組織、突出重點,確保禁放管控任務落到實處。一要全面組織動員。要以禁放志願者隊伍為基礎,全面動員物業保安人員、治安積極分子、在校大學生和商家業主組成禁放志願者隊伍,確保每幢新村大樓、每條街巷、每片商業區、每條交通幹道、每家企業單位都布建有管控力量。虞山、琴川、常福、莫城四個街道要對禁放區範圍內街道路面、新村小區、背街小巷及商業區按照網格化管控要求,採取“分片包乾”方式,具體落實管控責任。同時要專門組織一支應急響應隊伍,在網格內開展動態巡查管控,並做好與公安部門的對接。二要突出重點管控。要全面排查禁放區域內賓館飯店、沿街商鋪、婚慶禮儀、在建工地等重點單位,及時掌握宴席預訂、裝修開業、婚喪嫁娶、工程開工等資訊,及時做好上門宣傳告知。特別要做好對因疫情影響在常過節的新市民宣傳告知工作。三要落實分級管控。禁放管控分為兩個階段:一級管控期:除夕晚19時至年七年級上午10時、年初四晚19時至年初五上午10時。每個小區至少安排6名管控人員(1名社群工作人員、2名志願者、3名物業保安)。二級管控期:年七年級、年八年級、年九年級、年初五、年初六、正月十五晚17時至晚上21時;年初八早上7時至上午10時。

(四)強化督導檢查,依法查糾查處。一要強化督查。市級層面成立由紀委監委牽頭的督導檢查工作組,對各單位宣傳發動、重點時期管控、源頭治理、執法查處等工作進行督導檢查,對工作不到位、責任未落實的板塊和部門,將予以通報;對紙屑滿地、警情高發、造成事故的區域進行倒查問責,追究相關領導責任。在一級管控期間,市禁放辦要組織專門力量開展督導,各板塊也要成立督導檢查組,加強對各社群(村)禁放工作的督導檢查,進一步強化責任落實,確保各項禁放措施落到實處。二要依法查處。對查獲的非法銷售、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公安、應急管理部門要嚴格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禁放條例》依法處罰。對在禁放區域經營銷售煙花爆竹的,應急管理部門嚴厲查處,公安機關要主動跟進,追溯源頭線索,嚴厲打擊非法經營活動。對違規燃放行為,在日常執法中要堅持做到“四個一律”:即對違法燃放不聽勸阻的,對被處罰後仍違法燃放的,對一、二級重點管控期內違法燃放的一律帶至公安機關接受詢問調查,並頂格處罰,對阻礙執法的一律以妨礙公務依法嚴厲處罰。三要及時彙報。虞山、琴川、常福、莫城四個街道要及時掌握管控工作狀況,加強與公安、應急管理、城市管理、市場監管等執法部門的對接。一級、二級管控期間,遇突發情況及時與110指揮中心聯絡,公安、應急管理、城市管理等部門要配足配齊執法力量應對突發情況。要及時彙總管控工作開展情況(包括好人好事等典型事例),並於2月8日(正月初八)、2月16日(正月十六)上午11時前報送至市禁放辦。

煙花爆竹應急方案 篇7

1、總則

1.1概況

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和《無為市安全監督管理局關於公佈20xx-2020年頒發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許可證單位名單的公告》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無為市應急管理局批准我鎮32家煙花爆竹零售網點。

1.2編制目的

為加強對煙花爆竹事故的有效控制,提高處置煙花爆竹事故的能力,規範煙花爆竹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式,及時有效地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煙花爆竹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促進我鎮經濟健康快速發展,制定本預案。

1.3編制依據

1.3.1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

1.3.2規章、檔案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改革發展的意見》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

1.3.3標準

《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

《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

1.3.4地方法規

《安徽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

《安徽省煙花爆竹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蕪湖市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無為市生產安全事故總體應急預案》等。

1.4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鎮行政區域內從事煙花爆竹發生各種煙花爆竹場事故的應急準備和應急救援工作。超出鎮轄應急處置能力、或跨區轄社群行政區、跨多個領域(行業和部門)的生產安全事故;鎮政府認為需要處置的事故。

1.5啟動條件

本預案適用於下列生產安全事故的應對工作:

1.5.1Ⅳ級(一般事故A級和B級):

一般事故A級: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30人以下中毒、或10人以下重傷,或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一般事故B級:是指造成3人以下重傷,或者3人以上10人以下輕傷,或者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1.5.2超出村(社群)應急處置能力、或者跨村(社群)、跨多個領域(行業和部門)的生產安全事故。

1.5.3鎮政府認為有必要響應的生產安全事故。

小於本預案一般事故的生產安全事故,由村(社群)、相關單位制定預案應對處置,鎮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根據需要進行指導。

1.6工作原則

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遵循統一指揮、分級管理、部門配合、協同作戰、快速反應、單位自救與專業救援相結合的原則。

1.6.1以人為本,生命至上。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應急救援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提高全社會的安全防範意識,最大限度地減少煙花爆竹生產安全事故的損害。

1.6.2統一指揮,分級負責。根據煙花爆竹安全事故的範圍、性質和危害程度,對事故處置實行以地方政府為主,分級負責,各有關部門按照預案規定,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做好應急處置工作,並充分發揮企業的自救作用。

1.6.3資源共享、協同應對。根據現有企業應急救援能力現狀,充分利用煙花爆竹庫的現有應急救援力量,採取資源整合、優勢互補,整體提高應對突發事故的救援能力。

1.6.4加強合作,資訊共享。採用先進的預測、預警、預防、應急處置技術和救援裝備,提高預警預防水平,加強有關部門和單位的統一排程,實現資源和資訊共享。

1.6.5廣泛宣傳,加強防範。加強應急救援知識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增強公眾的應急救援意識,建立健全社會各界支援、參與應對事故的救援工作機制。

1.6.6應急預案的管理實行屬地為主、分級負責、分類指導、綜合協調、動態管理的原則。

2、事故型別及評估

煙花爆竹可能發生一般及以上事故的有:煙花爆竹火災、爆炸事故,通常有火災爆炸共同發生。

給個人、家庭帶來嚴重傷害,當地政府產生負面影響。

3、組織機構與職責

3.1指揮機構

成立鎮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在鎮生產安全事故指揮部的領導下開展突發煙花爆竹事故應急工作。

鎮煙花爆竹事故現場應急指揮部:

指揮:張金坤(副鎮長)

成員:薛永健(無為市消防救援大隊大隊長)

張棕初(無為市氣象局副局長)

林源(鎮社會事務辦主任)

王文峰(鎮經濟發展辦主任)

劉晨(鎮安監站站長)

王瑞喜(鎮環保站站長)

李福林(城北派出所所長)

繆成東(城南派出所所長)

伍萬里(城郊派出所所長)

陶長武(無城市監所所長)

劉美田(城北市監所所長)

朱代友(城南市監所所長)

王善敬(交警無城中隊中隊長)

各煙花爆竹經營點負責人

成員單位:無為市消防救援大隊、無為市氣象局、鎮社會事務辦、經濟發展辦、安監站、環保站、派出所、交警中隊、各煙花爆竹企業負責人等。

按照事故的嚴重程度,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實行分級組織指揮,與企業、縣級和市級聯動。

3.2指揮機構職責

3.2.1統一組織協調鎮人民政府相關部門、無為市消防救援大隊、無為市氣象局、鎮社會事務辦、經濟發展辦、安監站、環保站、派出所、交警中隊、各煙花爆竹企業、專業組織和有關單位參加應急救援工作。

3.2.2組織制定、實施現場搶險救援及保障方案。

3.2.3統一指揮現場治安保衛、人員物資調配和通訊聯絡工作。

3.2.4負責應急值守,及時報告事故資訊,傳達領導指示和意見。

3.2.5提供事故單位相關資訊,提出應急救援建議方案;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單位、相關技術專家和調集相關資源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3.3有關部門和單位職責

3.3.1鎮安監站負責具體組織、協調、指揮煙花爆竹事故的應急救援;向鎮生產安全應急救援指揮部提出應急處置建議;負責組織對事故的調查處理,督促指導企業制定和完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協調無為市氣象局負責做好氣象監測和氣象預報工作。負責向鎮政府相關領導和無為市應急管理局報告救援情況並傳達指示等。

3.3.2鎮經濟發展辦負責組織、協調、指揮電網大面積停電事件的應急處置及應急救援所需的電力保障;會同無為市有關部門組織、協調應急救援物資保障。

3.3.3派出所負責事故現場治安保衛、警戒和有關物證及資料的蒐集。交警無城中隊負責道路交通管制等工作。

3.3.4鎮社會事務辦負責調集安排醫護人員、醫療器械、救護車輛和救治醫院,指揮現場受傷人員接受緊急救治和轉送醫院救治等工作。

3.3.5市監所負責生產安全事故中特種裝置的應急處置、檢測檢驗,預防次生事故發生。掌握應急救援所需汽車吊、叉車等裝置資訊,並協助呼叫;組織對職權範圍內事故的調查處理,配合上級對事故調查處理;接受鎮生產安全應急救援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3.6鎮環保站負責協調事故現場環境監測並指導事故搶險人員洗消工作。

3.3.7事故發生企業負責及時搶險,提供必要的圖紙資料,配合做好現場施救工作。

3.3.8其他有關部門和單位根據事故應對工作的需要,在鎮生產安全應急救援指揮部的組織、協調下,按照《無城鎮生產安全事故總體應急預案》有關要求做好相關工作。

3.4專家職責

鎮生產安全應急救援指揮部聘請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專家,為鎮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提供技術支援。其主要職責是:

3.4.1參加全鎮煙花爆竹事故救援工作的研究和諮詢。

3.4.2應急響應時,研究分析事故資訊、災害情況和救援措施,為應急決策提出意見和建議。

3.4.3為恢復生產提供技術支援。

4、應急響應

4.1資訊監控和報告

安監站負責統一接收、處理、統計分析,可能發生煙花爆竹事故的企業資訊,經核實後及時上報鎮政府和無為市應急管理局。

事故發生後,事故單位應當立即向鎮應急辦、公安、環境保護等有關主管部門報告。

對於一般、較大、重大、特別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鎮安監站和有關主管部門在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當逐級上報鎮政府、市安全生產監督部門。逐級上報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必要時,可以越級上報事故情況。

應急辦和有關主管部門在上報事故情況時,應當同時報告本級政府。鎮應急辦和鎮有關主管部門接到發生一般事故報告後,應當立即報告鎮政府。

事故報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事故發生單位概況;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事故已經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傷亡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已經採取的措施;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4.2事故分級和預警行動

按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將煙花爆竹分為一般事故、較大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別重大事故。對應上述事故等級,應急響應等級劃分為Ⅳ級、Ⅲ級、Ⅱ級、Ⅰ級。

鎮生產安全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確認可能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資訊後,要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通知有關部門、單位採取相應行動預防事故發生;當認為需要支援時,請求上級部門協調。

發生煙花爆竹事故時,鎮生產安全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密切關注事態發展,做好應急指導;並根據事態進展,按有關規定報告鎮政府、無為市應急管理局,通報其他有關部門、救援隊伍和專家,做好相應的現場應急準備處置工作。

4.3現場處置

企業在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立即按本單位應急預案進行搶救。政府相關部門、政府派出機構和救護大隊及專家趕赴事故現場後,成立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按部門和單位職責成立現場施救組、專家技術組、醫療救護組、治安警戒組、後勤保障組等,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4.4預案啟動

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後,事故單位要立即啟動本企業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本企業現有救護隊伍及相關人員在第一時間趕赴事故現場,搶救遇險人員,實施事故現場勘察,給縣生產安全應急救援指揮部實施下一步救援提供必要的基礎資料和情況。

鎮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及有關部門接到報告後,應當採取必要措施,儘可能減少事故損失,防止事故蔓延、擴大。鎮級應急預案啟動後,經鎮生產安全應急救援指揮部確定事故仍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造成較大人員傷亡時,應立即向鎮政府、無為市應急管理局報告,請求市級應急救援機構給予支援。

5、煙花爆竹事故應急處置要點

根據煙花爆竹事故可能造成的後果,將煙花爆竹事故主要分為:火災、爆炸,其基本處置要點如下:

5.1處置方案

根據煙花爆竹事故特點(以火災、爆炸為主,衝擊波強,事態發展迅速,難以控制,易發生二次爆炸等),其基本處置要點如下:

5.1.1隔離現場。事故發生後,根據火災、爆炸所涉及到的範圍建立警戒區,並在通往事故現場的主要幹道上實行交通管制。

5.2.2疏散人員。把所有可能受到威脅的人員,按照設定的疏散路線從危險區域轉移到安全區域。

5.2搶險施救

5.2.1個體防護:進入事故現場的搶險救援人員應穿戴個體防護裝備,其他救援人員應在警戒區外。

5.2.2撲滅火災:選擇水作為主要的滅火劑,救援人員應儘量遠離火災現場,採取低姿勢或依靠防護設施,邊控制,邊滅火,如遇爆炸,應及時後撤。

5.2.3搜救人員:當火災撲滅後,救援人員進入事故現場搜救人員、清理現場。

6、安全防護

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根據煙花爆竹事故的特點,採取不同的防護措施:應急救援指揮人員、醫務人員和其他人員不得進入有毒有害區域,應在安全警戒線外。應急救援人員必須配備全面罩正壓式空氣呼吸器、應急通訊報警器材、現場快速檢測裝置、安全繩,救生索、警示標牌、警戒線等設施。

做好救援人員安全保障,檢測或救援人員要充分探查救援現場,充分掌握救援現場狀況,選擇正確的救援方式。另外,煙花爆竹事故過程中容易產生有毒有害氣體會導致救援人員中毒,所以救援人員應該佔據有利地形或上風口,正確穿戴個人防護用品,防止中毒事故發生。

組織和指導員工就地取材(如毛巾、溼布、口罩等),採用簡易有效的防護措施保護自己。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切實可行的疏散程式(包括疏散組織、指揮機構、疏散範圍、疏散方式、疏散路線、疏散人員的照顧等)。組織群眾撤離危險區域時,應選擇安全的撤離路線,避免橫穿危險區域。

7、事故分析和後果評估

應急響應和救援工作結束後,地方人民政府、有關企業應認真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範措施,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防止類似事故發生。

應急工作結束後,無為市應急管理局應將應急救援有關文字、圖片、錄影等資料整理歸檔,並對事故應急響應情況進行總結和評估,並按程式逐級上報市應急管理局。

8、資訊釋出

在鎮宣統室的組織下通過新聞媒體向社會發布事故資訊。釋出的資訊應做到及時、準確。

9、應急結束

煙花爆竹事故事故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針對事發地事故現場危險的.得到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的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消除後,向鎮生產安全應急救援指揮部提出結束現場應急救援的報告,經批准後,宣佈應急救援結束。

10、後期處置

10.1善後處置

鎮政府負責組織善後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徵用物資補償,災後重建,汙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儘快消除事故影響,安撫受害和受影響人員,保證社會穩定,儘快恢復正常秩序。

10.2應急救援總結

鎮生產安全應急救援指揮部在應急救援結束後,應組織評估應急救援工作,有關企業應認真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範措施,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防止類似事故發生。分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救援工作的對策建議。

11、應急保障

11.1通訊和資訊保障

鎮生產安全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實行24小時值班,電話:0553-253xxxx。

鎮生產安全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確定煙花爆竹事故專業救援隊伍,建立專家組的聯絡資料庫。

11.2應急支援和裝備保障

11.2.1救援裝備保障。煙花爆竹事故企業(煙花爆竹庫房)按照有關規定和專業應急救援隊伍救援工作需要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鎮政府根據本地區煙花爆竹事故救援需要和特點,配備有關應急救援裝備,依託現有資源,合理佈局並補充完善應急救援力量。

11.2.2應急救援隊伍保障。安監站負責全鎮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力量的統一規劃、佈局。應急救援、公安、消防、衛生健康、環保等部門以及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依法按照有關規定配備應急救援人員、裝備,建立和完善專業救援隊伍,開展培訓、演練,做到反應快速,常備不懈。

11.2.3交通運輸保障。在應急響應時,安監站根據需要及時協調交通等部門提供運輸保障;公安部門對事故現場進行道路交通管制,開設應急救援特別通道;暢通辦對受損道路迅速組織搶修,形成快速、高效的應急運輸系統,保證及時調運有關應急救援人員、裝備和物資。事發地人民政府組織和調集足夠的交通運輸工具,保證現場應急救援工作需要。

11.2.4醫療衛生保障。鎮社會事務辦負責做好人員急救工作,無為市人民醫院負責後續救治,紅十字會等社會救援組織積極配合專業醫療隊伍參與救援工作。

11.2.5治安保障。公安負責事故現場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和裝置的保護,維持現場秩序,及時疏散群眾;動員和組織群眾開展群防聯防,協助做好治安工作。

11.2.6物資保障。煙花爆竹企業按照有關規定儲備應急救援物資。鎮政府根據本地區煙花爆竹企業實際情況儲備一定數量的常備應急救援物資。各專業應急救援機構根據實際情況,保證應急物資的儲備。必要時,無為市政府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時動員和徵用社會物資。

11.2.7資金保障。應急救援資金首先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事故責任單位暫時無力承擔的,由當地政府按有關規定協調解決。

11.2.8應急避難場所保障。各級人民政府應與公園、廣場等空曠場所的基礎設施改造相結合,規劃和建立事故應急避難場所,並建立維護和使用保障制度。

11.2.9技術保障。發揮相關行業、領域機構現有的技術人才資源和技術裝置設施資源,建立縣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專家組,加強技術力量儲備,提供在應急狀態下的技術支援。

11.3宣傳、培訓和演練

11.3.1公眾資訊交流。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煙花爆竹企業(煙花爆竹庫房)要按規定向公眾和職工告知煙花爆竹發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廣泛宣傳應急救援有關法律法規和煙花爆竹事故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的常識,提高全民安全生產和應急避險意識。

11.3.2培訓。煙花爆竹企業(煙花爆竹庫房)按照有關規定組織應急救援隊員參加培訓;按照有關規定對員工進行應急培訓教育。

安監站負責組織、指導對各級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機構以及專業救援人員的崗前培訓和業務培訓。

11.3.3演練。安監站負責監督指導煙花爆竹企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演練工作,演練結束後向無為市應急管理局及時提交書面總結。

11.4監督檢查

安監站對煙花爆竹事故應急預案的實施進行監督檢查。

12煙花爆竹事故專項應急預案管理

12.1本《應急救援預案》管理單位無城鎮政府,每三年修訂一次,必要時及時修訂,並報鎮政府和無為市應急管理局備案。

12.2當發生煙花爆竹事故,本預案啟動時,服從《無城鎮生產安全事故總體應急預案》。

12.3本預案解釋權歸無城鎮安監站。

12.4本預案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煙花爆竹應急方案 篇8

1 總則

1.1 目的

規範煙花爆竹較大、重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職責和響應程式,及時、有效地組織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黑龍江省安全生產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黑龍江省突發事件預案管理辦法》和《齊齊哈爾縣生產安全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全縣範圍內煙花爆竹批發、零售經營單位事故災難應對工作:

(1)造成3人以上、10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50人以下重傷(中毒),或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事故災難。

(2)縣政府認為有必要響應的事故災難。

1.4 工作原則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和“以人為本”的安全發展觀,堅持統一領導、分級管理、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單位自救和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工作原則,建立職責明確、規範有序、結構完整、功能全面、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應急救援機制。

2 組織機構與職責

2.1 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組成及職責

在縣政府和縣安全生產委員會的領導下,設立縣煙花爆竹事故災難應急救援指揮中心(以下簡稱縣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縣政府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縣長任總指揮,縣應急管理局負責同志、公安局負責同志任副總指揮,成員單位由縣委宣傳部、縣應急管理局、縣公安局、縣消防救援大隊、縣公安交警大隊、縣財政局、縣衛生健康局、縣市場監管局、縣交通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商務局、縣供銷社、縣氣象局、縣生態環境局等有關單位負責人組成。主要職責:

(1)統一領導和指揮全縣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協調與指揮中心以及各部門、各單位之間的關係。

(3)必要時,協調部隊參加特別重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4)決定啟動縣煙花爆竹事故災難應急救援預案。

2.2 應急指揮中心成員單位職責

(1)縣應急管理局:承接煙花爆竹事故報告;制定煙花爆竹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協調各成員單位的事故搶險救援工作;及時向市應急管理局和縣委、縣政府報告事故的搶險救援進展情況並傳達落實上級領導指示;負責成立應急救援專家組並開展工作;組織協調煙花爆竹事故的調查處理。

(2)縣公安局:負責人員疏散和事故現場警戒以及人員撤離區域的治安管理,負責事故現場撲滅火災,組織傷員的搜救,負責事故現場區域周邊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參與事故的調查處理。

(3)縣消防救援支隊:負責制定爆炸和火災撲救預案,負責事故現場傷員的搜救、撲滅火災。事故得到控制後負責組織現場清理工作。

(4)縣公安交警大隊:負責制定交通處置的應急預案。負責事故現場區域周邊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非救援車輛進入危險區域,保障救援道路的暢通。

(5)縣衛生健康局:負責制定受傷人員救護、治療應急預案。確定專業治療與救護定點醫院,培訓相應醫護人員;指導定點醫院儲備相應的醫療器材和急救藥品;負責事故現場調配醫務人員、醫療器材、急救藥品,組織現場救護及傷員轉移。負責統計傷亡人員情況。

(6)縣供銷社:負責監督檢查本系統各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組織進行應急救援演練;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7)縣交通局:負責制定運輸搶險預案。指定搶險運輸單位,負責監督搶險車輛的保養,駕駛人員的培訓,負責組織事故現場搶險物資和搶險人員的運送。

(8)縣生態環境局:負責制定環境監測與危害控制應急預案。及時測定事故現場環境危害的成分和程度;對可能存在較長時間環境影響的區域發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並進行監測;事故得到控制後指導現場遺留危險物質對環境產生汙染的消除。負責調查重大汙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

(9)縣市場監管局:負責配合做好涉及煙花爆竹產品及使用原材料的質量檢測工作,參與事故的調查處理。

(10)其他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相關應急救援工作。

2.3 專家組職責

專家組由相關領域的技術和管理專家組成。主要職責是:

(1)對突發安全生產事故災難處置工作、措施提出建議。

(2)對處置安全生產事故災難進行技術指導。

(3)參與事故調查,提出事故災難原因分析意見。

(4)參於制訂、修訂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5)承擔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等。

2.4 日常工作機構

指揮中心下設辦公室,作為指揮中心的日常工作機構,辦公室設在縣應急管理局應急指揮中心。

辦公室工作人員由各成員單位聯絡員組成,縣應急管理局負責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主要職責:

(1)管理和實施應急救援預案。

(2)對全縣範圍內煙花爆竹事故資訊進行分析,提出預測和預警。

(3)針對有可能發生的煙花爆竹重大事故,組織制定煙花爆竹事故專項應急救援操作手冊。

(4)收集全縣煙花爆竹應急救援資源資訊,組建專家庫和資源庫,並負責聯絡。

(5)協調成員單位之間的應急救援工作並督促落實,做好應急救援聯動組織網路的聯絡、協調工作,定期與相關部門和單位交換資訊。

(7)彙集、上報事故災情和救援情況。

(8)承辦應急救援指揮中心交辦的其他工作。

3 預警預防機制

3.1 預防

3.1.1 縣應急管理局應當建立煙花爆竹危險場所資料庫,主要內容包括:主要危險場所危險物質的品種、數量、分佈、地理位置以及危險危害級別等內容;周邊安全距離、地形、地貌、交通、電力、水源以及周圍消防、醫療救護力量等。

3.1.2 縣應急管理局應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依法履行煙花爆竹安全監管職責,督促企業依法從事經營活動。

3.1.3 煙花爆竹批發、零售經營單位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嚴格遵守國家有關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規範,制定針對性強的應急救援預案,並定期組織演練。

3.2 監測

縣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辦公室及各成員單位負責收集有關煙花爆竹事故災難資訊,並定期將情況進行彙總、分析,提出事故災難分析預測報告,報縣應急救援指揮中心。

3.3 預警級別

按事故災難的可控性、嚴重程度以及影響範圍,煙花爆竹事故災難分為一般(Ⅳ級)、較重(Ⅲ級)、嚴重(Ⅱ級)、特別嚴重(Ⅰ級)四個等級,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紅色表示。

一般(Ⅳ級):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30人以下重傷(中毒),或直接經濟損失在100萬元以下、或產生一定社會影響的事故災難。

較重(Ⅲ級):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3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中毒),或直接經濟損失在1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或產生較大社會影響的`事故災難。

嚴重(Ⅱ級):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中毒),或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或需要緊急轉移安置5萬人以上、10萬人以下的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災難。

特別嚴重(Ⅰ級):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重傷(中毒),或直接經濟損失超過1億元以上,或需要緊急轉移安置10萬人以上的特別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災難。

4 應急響應

4.1 分級響應

堅持屬地化管理原則,按照事故災難等級分別響應。發生一般事故災難及險情時,應立即向119、120報警並及時報告當地縣政府和應急管理部門,啟動縣級預案,並及時報上一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縣、鄉(鎮)級政府負責同志應赴事故現場組織救援工作。縣有關部門應派人員趕赴現場指導救援工作。

發生較重事故災難及險情時,啟動縣級應急救援預案,縣政府分管領導應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救援工作。

發生嚴重、特別嚴重事故災難及險情時,在國家、省、市級應急指揮機構的指導下,組織應急處置。

4.2 基本響應程式

事故災難發生後,發生單位在報告事故的同時,按照本單位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搶險救援工作,初步判定事故原因和可能造成的危害,採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並保護好事故現場,妥善儲存現場物件及重要痕跡等物證。

當地政府應當緊急啟動相應級別的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當地政府和相關部門負責人應先行趕赴現場。根據事故現場情況,迅速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組織傷員搶救、事故搶險、人員疏散和隱患處置工作。

封鎖事故現場。根據人員傷亡和波及範圍,設定現場搶險救援警戒區域。同時設立應急救援人員、車輛及物資進出的安全通道,保證救護車輛暢通。迅速展開必要的技術檢測工作,確認危險物質的品種、數量和特性,制定搶險救援的技術方案,並採取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控制事故的擴大,防止可能發生的次生災害。

社會動員。縣政府在應急搶險救援過程中,負責動員、調動有關人員、物資、裝置、器材以及徵用場地,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給予支援、配合並提供儘可能的便利條件,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拖延、阻攔和拒絕。

4.3 應急決策

縣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辦公室接到較重(Ⅲ級)、嚴重(Ⅱ級)、特別嚴重(Ⅰ級)事故災難報告後,根據其性質、類別、危害程度、範圍和可控情況,提出具體處理意見報市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縣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根據情況作出以下處置,其中嚴重(Ⅱ級)、特別嚴重(Ⅰ級)應在市、省、國家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的指導下進行處置:

(1)對事發地縣人民政府提出事故災難應急處置要求,協調縣有關部門立即採取相應的應急措施。

(2)向縣政府和市應急管理局(市政府安委會辦公室)報告,必要時請求給予支援。

(3)派出工作組、專家組或有關部門負責同志趕赴事發地進行指導。

(4)調集專業處置力量和搶救物資救援,必要時請求駐軍支援。

(5)釋出啟動應急預案指令。

(6)縣應急救援指揮中心派員趕赴事發地,現場指導。

(7)落實上級和縣領導有關指示,進一步採取相關處置措施。

4.4 指揮協調

應急救援現場指揮堅持屬地為主的原則。事故發生後,發生事故的企業應立即組織自救,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由當地政府成立現場指揮部。縣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協調開展以下工作:

(1)對應急救援行動中的重大事項作出決策。

(2)指揮協調現場搶險救援。

(3)組織人員疏散、安置。

(4)組織協調有關方面做好保障和支援工作。

(5)向縣委、縣政府和市應急管理局(市政府安委會辦公室)及時報告事態發展和處置情況。

4.5 應急聯動

應急指揮部根據應急處置的需要,可成立若干工作組:

(1)搶險救援組:由公安部門負責,應急、交通、氣象等相關部門參加,組織專業搶險救援力量,開展現場處置,根據需要隨時調遣增援隊伍。

(2)醫療救援和衛生防疫組:由衛生健康部門負責,公安、交通等部門參加,組織醫療救援、衛生防疫工作。

(3)交通管制組:由公安負責,交通等部門參加,負責事發地道路交通管制工作,確保運輸暢通。

(4)治安警戒組:由公安部門負責,實施現場警戒,維護治安秩序,保護事故現場,為事故調查處理提供取證依據和資料。

(5)人員疏散和安置組:由民政部門負責,公安等部門參加,負責人員緊急疏散和安置工作。必要時,採取強制疏散措施。同時要保證疏散人員的基本生活。

(6)社會動員組:由縣人民政府負責動員,組織企事業單位以及社會團體、社會志願人員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7)物資和經費保障組:由財政部門負責,商務等部門參加,根據需要負責調集和徵用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機構的物資、裝置、房屋、場地等用於應急救援。

(8)應急通訊組:由通訊運營商負責現場應急通訊保障工作,確保通訊暢通。

(9)綜合資訊組:由現場指揮部抽調專門人員組成,負責綜合文字、資訊整理工作。

(10)生活保障組:由事發地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和事故發生單位負責應急工作人員必需的後勤保障工作。

(11)新聞報道組:在縣委宣傳部的指導和協調下,制訂新聞報道方案,適時向有關媒體釋出事件進展和處置情況。

4.6 新聞報道

按照相關要求,由宣傳部門統一負責對外新聞報道工作。

4.7應急結束

事故現場得到有效控制,事故險情得到根本消除,經現場指揮部檢查確認,不存在造成次生事故因素,不會對事故現場和周圍環境造成火災及環境影響時,由現場指揮部向批准應急預案啟動的指揮機構提出結束現場應急的報告,經批准後,宣佈應急結束。

5 後期處置

5.1 善後處理

5.1.1 在應急搶險救援過程中需要緊急呼叫物資、裝置、人員和租用場地,所發生的費用由事故單位或事發地政府負責解決。

5.1.2 對傷亡人員和家屬做好安撫、撫卹、理賠等善後處理和社會穩定工作。

5.1.3 事故救援結束後,應當儘快恢復受影響群眾的正常生活和生產活動。

5.2 保險

事故發生後,保險機構應立即勘查,核實受損情況,向購買保險的事故發生單位、應急救援工作人員和受災人員支付保險金。

5.3 事故調查

事故調查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組織進行。事故現場調查工作結束後,經事故調查組同意,方可進行現場清理。

5.4 應急總結

應急結束後,應將應急救援期間有關文字資料、圖片資料、錄影資料整理歸檔,並對應急救援工作進行總結,按程式上報。

6 保障措施

6.1 通訊保障

各級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機構應配備相應的通訊裝置,確保應急參與部門之間的聯絡暢通。

6.2 裝備保障

針對可能發生重大的煙花爆竹事故危險場所分佈,配備相適應的救援裝備,保證在應急情況下及時呼叫。

6.3 隊伍保障

公安、消防、醫療衛生是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的骨幹隊伍。同時要加強以企業、鄉鎮為單位的應急能力建設,發揮其在應對突發事件中的作用。

6.4 運輸保障

公安、交通等單位負責運輸保障。保證車輛在緊急情況下的優先安排、優先排程、優先放行,確保運輸安全暢通。

6.5 醫療衛生保障

衛生健康部門負責醫療衛生保障工作,組建醫療衛生應急救援專業技術隊伍,及時開展醫療救治,根據需要及時提供藥品、器械等衛生和醫療裝置。

6.6 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負責事故現場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強對事故現場重點部位、重要物資裝置的防範保護,維持現場秩序,必要時及時疏散群眾,保持社會治安秩序的穩定。

6.7 技術保障

根據轄區內煙花爆竹的數量和分佈,建立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專家庫。專家參與起草本地煙花爆竹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工作,參與事故調查分析。

6.8 宣傳、培訓和演練

6.8.1 應當加強事故的預防、避險、逃生、自救、互救等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

6.8.2 應當組織、督促對有關職能部門、煙花爆竹批發、零售經營單位和專業搶險救援機構開展相關人員的應急培訓,提高在突發事故情況下的快速搶險救護、防護撤離、消除危害等應急救援技能的綜合素質。

6.8.3 縣應急救援指揮中心適時組織向各成員單位開展應急預案演練。

6.9 監督檢查

依照《安全生產法》等有關規定,對有關部門和單位成立應急救援組織、制定應急救援預案及演練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7 附則

7.1 獎勵與責任

對在應急搶險救援、指揮等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應按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在事故中玩忽職守,不認真履行職責,造成嚴重後果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2 縣應急指揮機構聯絡方式

縣應急管理局值班室電話:0452-4522818

縣應急管理局指揮中心電話:0452-2798802

7.3 預案管理

7.3.1本預案由縣應急管理局制定、解釋。

7.3.2縣應急管理局制定煙花爆竹應急預案後,應當報本級政府和上級應急管理局備案。應當每三年或者發生煙花爆竹事故後,對應急救援預案進行評審和更新。

7.3.3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煙花爆竹應急方案 篇9

為切實改善空氣質量,減少噪音汙染,防止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災害事故,確保我市城區空氣質量有效提升,根據三明市生態環境局《關於強化20xx年兩節期間顆粒物管控的通知》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牢固樹立生態為先、民生為本、宜居為主、安全為要的理念,最大限度預防和減少因燃放煙花爆竹引發環境汙染及火災、爆炸等事件的發生,切實維護社會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改善環境空氣質量,使廣大人民群眾度過一個歡樂、祥和、平安、清新的春節。

二、工作要求

(一)嚴控燃放煙花爆竹時間

20xx年1月31日(除夕)至2月16日(正月十六)

(二)嚴控燃放煙花爆竹區域

1.南翔路以南、國林路以北各居民小區(含盛景小區、詠梅園、景泰秀水、一附宿舍、凱悅藍山、大帝永隆、永星小區、永安山莊),五洲小區,金色華府,中青悅府;

2.南坑路以南、榮康西路兩側、燕江中路兩側各居民小區(含南塔新村、龍嶺新村),凱城華府,豪門御景,新安大院;

3.解放北路以東、西營路兩側各居民小區,名流豪庭。

(三)一般控制區域

除嚴控區域以外的城區。

(四)管控要求

1.嚴控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全面禁放煙花爆竹;

2.一般控制區域可以燃放的煙花爆竹品種為1000響以下大地紅、300響以下電光炮以及個人燃放類低硫、無硫環保小型煙花,禁止燃放除前述規定品種之外的其他煙花爆竹。

三、職責分工

市委文明辦:負責將禁放鞭炮工作納入文明鄉鎮、文明單位考評內容,禁止上班燃放“開門炮”。加大了煙花爆竹管控宣傳力度,協調文明志願者開展煙花爆竹管控工作宣傳,向市民發放倡議書,充分利用市民廣場大螢幕等媒體在春節期間播放不燃放或少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標語,強化輿情正面引導,積極營造文明過大年的'良好氛圍。

市公安局:負責煙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依法查處非法運輸煙花爆竹以及涉及煙花爆竹的其它違反治安管理案件和刑事案件,維護社會治安秩序。

市城管局:牽頭負責煙花爆竹管控工作的組織協調、實施工作。城管大隊負責將煙花爆竹管控納入臨街店鋪“門前三包”、市容市貌整治範圍,進行執法管理,對臨街店鋪業主做好宣傳教育工作,取締非法佔道經營煙花爆竹的攤點,做好收繳煙花爆竹的銷燬工作,依法辦理燃放煙花爆竹汙染的行政處罰案件。環衛所要加強巡查,及時清運燃放煙花爆竹產生的垃圾,維護市容環境衛生;在重汙染天氣期間,對主幹道路等主要場所組織灑水,抑制揚塵。負責指導物業服務企業對小區內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進行勸導。

市應急局:負責查處未經許可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的行為,對煙花爆竹安全生產進行監督管理。

市市場監管局:負責對企業、商戶不燃放或少燃放煙花爆竹管控的宣傳告知,配合查處無照無證經營煙花爆竹行為。

永安生態環境局:負責大氣環境監測,分析燃放煙花爆竹對城區大氣影響資料並及時報市政府辦,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同時加強禁燃環保宣傳。

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加強對非法運輸、攜帶煙花爆竹的安全檢查,督促公共交通運輸單位及司乘人員加強煙花爆竹的安全防範工作。

市工信局:負責重點企業等相關單位不燃放或少燃放煙花爆竹管控宣傳,按要求協調電信、移動、聯通公司向手機使用者釋出不燃放或少燃放煙花爆竹公益簡訊的工作。

市教育局:負責加強中國小生、老師及家長的不燃放或少燃放煙花爆竹管控宣傳教育。在全市教育培訓機構及中國小校、幼兒園印發《關於春節期間不燃放煙花爆竹的倡議書》;督導學校加強對學生燃放煙花爆竹的安全教育。

市民宗局:做好寺廟不燃放或少燃放煙花爆竹管控的宣傳工作,設立醒目的橫幅,並且在宣傳欄上張貼好公告,引導廣大群眾文明拜祭,營造宗教活動場所的良好環境,防止產生環境汙染和噪音汙染,切實保障好廣大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各街道辦事處:負責組織實施本轄區煙花爆竹管控工作,加強禁燃宣傳教育,認真落實管控燃放煙花爆竹工作責任,對於民俗活動期間燃放煙花爆竹要切實加強管理,落實各項安全措施。

四、工作保障

(一)高度重視,強化組織。各級各有關部門要以保護環境,保障社會公共安全,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為人民群眾創造良好的工作、生產、生活環境為根本目的,深刻理解不燃放或少燃放煙花爆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高度重視煙花爆竹嚴控燃放工作。要切實履行職責,認真組織開展春節期間煙花爆竹嚴控燃放工作,嚴格落實各項嚴控燃放煙花爆竹工作措施,確保嚴控燃放煙花爆竹工作取得實效。

(二)大力宣傳,廣泛動員。結合文明城市建立等工作,大力宣揚文明綠色過年新時尚,動員市民不燃放或少燃放煙花爆竹。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採取張貼通告、發放告知卡、懸掛條幅、設定宣傳欄等方式,深入做好嚴控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工作;融媒體中心要充分利用宣傳優勢,制定嚴控燃放煙花爆竹專項宣傳工作方案,持續滾動宣傳報道嚴控燃放煙花爆竹政策和工作開展情況;市場監管、應急等有關部門要引導群眾從合法渠道購買合格產品,拒絕超標、非標、非法產品,嚴格遵守禁限放規定,不斷提高群眾安全、文明燃放意識。

(三)統籌協調,落實責任。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對春節期間嚴控燃放煙花爆竹工作進行專題安排部署,明確工作職責,明確本單位行政“一把手”作為嚴控燃放煙花爆竹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親自部署,親自檢查,狠抓落實。市效能辦要加強工作落實情況的跟蹤、督查,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

煙花爆竹應急方案 篇10

煙花爆竹具有易燃、易爆的性質,在生產、運輸、儲存、銷售過程中,一旦發生重特大事故,可能造成眾多人員的傷亡。為及時控制和消除事故的危害,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55〕號)及《煙花爆竹勞動安全技術規程》(GB11653—89)的要求,結合我辦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從講政治、保穩定、促發展,“安全責任重於泰山”的高度來做好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真正將“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落到實處,確保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實現救災減災的目的,維護社群安全和穩定。

二、目的

(一)使任何可能引起的緊急情況不擴大,並儘可能地排除險情。

(二)減少重特大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對環境產生的不利影響。

(三)使承擔搶險、救援的人員和隊伍分工明確,各項應急救援工作有條不紊地迅速開展。

(四)迅速控制事故,搶救受害人員,及時指導群眾防護和疏散。

三、煙花爆竹災害事故的確定

本預案所指煙花爆竹災害事故分為:

1、發生重傷事故或一至二人死亡事故,為一般事故;

2、發生三至九人死亡事故,為重大事故;

3、發生十人以上死亡事故,為重特大事故。

四、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機構

(一)成立煙花爆竹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 安全辦公室

(二)設立事故現場指揮部:

發生重特大事故時,在事故現場設立現場指揮部,事故現場應急總指揮由領導小組指導人員擔任。指揮部負責釋出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訊號;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彙報和通報事故有關情況,必要時向市級救援中心發出救援請求;組織事故現場取證抽查,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

五、應急救援程式

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一般包括報警與接警,應急救援隊伍的出動、救援後備隊的`預備、實施應急救援(緊急疏散、現場急救)、火災控制等幾個方面:

(一)事故報警

發生煙花爆竹重特大事故時,應及時向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或向119報警。報告或報警的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企業名稱、交通路線、聯絡電話、聯絡人員姓名、危險物品的種類、數量、事故型別(火災、爆炸等)、周邊情況、需要救援的人員、裝置、器材等。

(二)事故救援

1、接到報告或報警後,迅速向領導小組成員彙報,指派應急總指揮、調集車輛和各專業隊伍、設施迅速趕赴事故現場;

2、事故發生單位應指派專人負責引導指揮人員及各專業隊伍進入事故救援現場;

3、指揮人員到達現場後,立即瞭解現場及事故的性質,確定警戒區域和事故控制具體實施方案,佈置各專業救援隊伍任務;

4、專家諮詢人員到達現場後,迅速對事故的情況作出判斷,提出處理實施辦法和防範措施,事故得到控制後,參與事故調查及提出防範措施;

5、各專業救援隊伍到達現場後,服從現場指揮人員的指揮,採取必要的個人防護,按各自的分工開展處置和救援工作;

6、事故得到控制後,由專家組成員和環保部門指導進行現場洗消工作;

7、事故得到控制後,由區安監局決定應妥善保護的區域,組織相關單位和人員對事故開展調查工作。

(三)工作要求

1、現場指揮和專業救援隊伍之間應保持良好的通訊聯絡;

2、車輛應服從事故單位人員的安排行駛和停放;

3、對具有易燃、易爆危險的物質救援,應使用防爆器材和工具,應急救援人員不得穿帶釘的鞋和化纖衣物,手機應關閉;

4、事故區域應有明顯警戒標誌。

煙花爆竹應急方案 篇11

為進一步加強我店煙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工作,最大限度的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特制定本應急救援預案;

一、應急救援預案的適用範圍

煙花爆竹一旦發生事故,將會造成火災、爆炸等事故,對環境造成重大影響,甚至會引發中毒事件;該應急救援預案的主要物件是突然發生的、具有巨大影響和破壞力,造成火災、爆炸,導致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煙花爆竹突發性事故;

二、應急救援組織與職責

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後,負責人要第一時間趕赴事故現場進行現場指揮,成立現場救援指揮部,制定實施現場救援方案,組織現場搶救;

應急救援組

負責人:

成 員:

1.一旦發生事故時,負責人負責現場統一指揮,及時控制危險源蔓延,搶救傷員,清除危害後果;

2.報警姓名:

負責及時向周圍人員發出警報訊號,並立即報告負責人,根據事故大小及時處理或報警;

3.搶險姓名:

組織滅火,控制火勢蔓延;在確定安全的情況下,負責轉移物質遠離火源,解除爆炸危險;

4.救護姓名:

負責對重傷員聯絡120急救中心救治,對輕傷員選擇安全地帶,就地進行醫療救護;

三、煙花爆竹零售經營事故型別主要有:1電氣電路引發火災;2煙花爆竹著火;3外來火源引發火災;

四、應急處置措施1發現電氣電路引火;首先要立即切斷電源;然後迅速組織顧客及一切閒雜人員安全撤離門店,同時用乾粉滅火器撲滅著火點;三是快速搬開著火點周圍的煙花爆竹及易燃物品,防止事態擴大;2發現煙花爆竹著火;首先要快速用水猛潑著火點,並用滅火器噴射著火點,同時迅速組織顧客及一切閒雜人員安全撤離店面;然後快速搬開煙花爆竹貨架及附近的易燃物品;第三,如火勢有蔓延擴大趨勢,應立即安排人員拔打火災求救電話119,全體人員應迅速撤離店面,並在店外安全地帶安排人員接應消防隊員,並動員鄰近店面人員撤離,不讓任何閒雜人員靠近著火店面;3發現外來火源引發火災;首先要迅速用水或滅火器撲滅火源,同時組織顧客及一切閒雜人員撤離;然後迅速把煙花爆竹搬離至安全處;如火勢有蔓延擴大趨勢在處置同時向119 報告火情,全部人員應迅速撤離,接應滅火人員並主動動員、疏散附近店面的所有人員至安全地帶,並不讓任何人靠近著火店面;

五、事故防範措施

1.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責任制度;安全保管制度;安全防火制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對供貨單位,要求煙花爆竹產品有安全防偽標籤,對對方的資質進行確認,不得采購無許可證單位的煙花爆竹產品;運輸必須由供貨單位選取具有相應資質的運輸單位運輸;

3.對購進的煙花爆竹產品的包裝進行檢查驗收,不符合包裝安全要求的則不能上櫃銷售;

4.確保消防器材處於完好狀態,確保操作人員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佩戴;

5.經營場所嚴格禁火,禁止在煙花爆竹銷售區吸菸,動火作業;

六、事故報警和報告

當發生煙花爆竹火災、爆炸事故時,銷售人員應立即上報經理或銷售負責人,根據事故大小採取相應措施,能及時解決的`可組織銷售人員現場處置,不能解決的則馬上報警,並按規定及時向區安監局及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七、事故應急處理原則和程式

1.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實行“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單位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

2.事故應急處理程式:

①控制事故危險源;

②搶救受傷人員;

③指揮人員防護,組織相關人員撤離;

④保護好現場,清除危害後果;

⑤分析事故原因,寫出事故報告,接受事故教訓;

八、煙花爆竹事故現場處置措施

1、火災事故處置措施

1立即報警,同時切斷電源,疏散無關人員至安全區域,搶救傷員並送醫院救治;

2少量火源應用乾粉滅火器滅火,或用溼棉被、溼布等覆蓋燃燒區,使其窒熄或減少火勢;

3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將起火點附近的可燃物和其他物品搬移至安全地帶;

4要防止火勢向周邊蔓延,防止火星濺向其他易燃物品;

5正確選擇最合適的滅火劑和滅火方法,火勢較大時應先堵截火勢蔓延,控制燃燒範圍,然後逐步撲滅火勢;

6現場指揮者要注意火災現場動態,對有可能發生爆炸等特別危險的情況,需緊急撤退時,應立即停止滅火,疏散滅火人員,按照統一的撤退訊號和撤退方法及時全部撤退,以免因爆炸而引發人員和財產損失的擴大;

7火災撲滅後,仍要派人監護現場,消滅餘火,保護好火災現場,接受事故調查,協助公安、消防和安監部門調查火災原因,核定火災損失,查明火災責任;

2、爆炸事故處置措施

1爆炸發生後,救護組成員馬上組織現場人員撤離至安全處;

2如有受傷人員,立即將傷者帶離現場,送到安全和空氣新鮮處用醋沖洗臉部,並讓傷者大量飲水,情況嚴重者立即送醫院治療搶救;

3如傷者身上有著火處,立即用乾粉滅火器噴射,撲滅火焰;

4如傷者有出現破傷出血,特備是動脈出血,應迅速採取臨時急救措施,止血後再送醫院治療;

九、應急救援演練規則

1.根據不同的事故型別,制定不同的演練方案,做好預防演練紀錄,增強煙花爆竹事故預防和防範措施能力;

2.銷售人員必須服從統一指揮,對應急救援器材和裝置定時檢驗,保持其有效性;

十、附則

1.單位應急救援機構名單及聯絡電話:

組 長: 聯絡電話:

成 員: 聯絡電話:

2.外部救援單位聯絡電話:

綜合報警電話: 110

火 災: 119

急 救: 120

安監局:

煙花爆竹應急方案 篇12

為切實做好20xx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工作,深入貫徹落實《重慶市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維護全鎮良好的燃放秩序,防止因燃放煙花爆竹引起重大火災、爆炸和群死群傷等重大事故的發生,保障市民人身、財產安全和社會公共安全,現將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目標任務

全面抓好《條例》貫徹落實,按照“政府組織實施,職能部門各司其職,行業系統監督指導,屬地全面管理,責任單位自行看護,廣大市民自覺遵守”的原則,通過廣泛宣傳發動、強化源頭管控、嚴格監管查處,確保實現禁放區嚴格禁止、燃放區安全有序、社會面平安穩定的工作目標。

二、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職責分工

各部門、各村(居)、相關單位要切實履行各自職責,層層落實各項安全管理責任制,按照職責分工,切實抓好本轄區、本單位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和各項防範措施的落實。

(一)組織領導

成立二聖鎮20xx年春節期間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由鎮長XX任組長,副鎮長XX、派出所所長XX任副組長,由鎮應急辦、經發辦、規建辦、農業服務中心,文化服務中心、財政所、民政辦、平安辦、派出所、衛生院、學校等部門負責人和各村(居)主要領導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鎮應急辦,由XX兼任辦公室主任,辦負責日常事務的協調和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

(二)明確職責。

各職能部門認真組織開展20xx年煙花爆竹各項安全管理工作。具體工作職責如下:

各村(居):主要負責轄區煙花爆竹零售點遵守銷售許可規定的情況,加大對非法生產、經營、儲存煙花爆竹違法行為的舉報力度,大力宣傳全鎮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督查煙花爆竹零售點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重點禁放區域安全守護。及時張貼《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燃放煙花爆竹管理的通告》。

應急辦:負責轄區內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宣傳引導、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巡邏防範和重點目標管控,嚴格經營點經營、儲存環節的安全監管工作,發現、制止各類違法違規生產、銷售、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為,組織調查處理煙花爆竹安全事故,協調、配合上級部門開展煙花爆竹“打非”工作。

宣傳辦:負責統籌全鎮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宣傳工作,制定輿情應對方案,細化工作措施、組織相關部門、單位、村居充分運用廣播、簡訊、院壩會等手段,廣泛宣傳《條例》的重大意義,引導全鎮群眾提高守法自覺性,創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派出所:負責煙花爆竹道路運輸許可;查處非法運輸、攜帶和燃放不符合規定的煙花爆竹品種和規格的行為;依法查處非法運輸、違規燃放行為,配合應急部門開展打擊非法生產、銷售、儲存、等打非治違工作。

交安辦:負責對客運站進入車輛人員的檢查,嚴防旅客攜帶煙花爆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協調、配合開展煙花爆竹“打非”工作。

規建辦:負責開展燃放煙花爆竹對環境危害性的社會宣傳,加強對大氣環境質量監測,釋出大氣環境汙染預警。負責組織下水道、化糞池等市政公用設施和公共綠地維護管理單位落實重點管控,嚴防違法燃放行為引發事故。負責組織清掃公共區域內的煙花爆竹殘屑。

文化服務中心: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大力宣傳煙花爆竹安全燃放知識和禁止燃放區域、時段,積極引導群眾依法、安全、文明燃放煙花爆竹。

學校:負責組織開展中國小生的安全知識宣傳教育,教育學生自覺遵守煙花爆竹安全燃放的相關規定,樹立文明燃放的安全意識,防止發生燃放安全事故。

衛生院:負責制定傷亡救治應急預案,做好應急救援醫療物資儲備,成立醫療救護小組,隨時做好應急救護準備工作。

其它各職能部門要根據各自職責,按照有關規定,共同做好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的各項工作。

三、工作安排

(一)動員部署(20xx年12月15日前)。

各村(居),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研究制定本轄區工作方案,明確目標任務、職責分工、具體措施和工作要求,召開動員部署會議,層層簽訂燃放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責任書,全面啟動各項工作。

(二)宣傳引導(即日起至20xx年2月15日)。各村(居)、有關部門單位要圍繞《條例》和《重慶市巴南區二聖鎮人民政府關於加強燃放煙花爆竹管理的通告》結合職能職責開展宣傳引導工作。利用各種傳媒營造宣傳輿論導向,加強對轄區人員的宣傳教育,提高宣傳引導的針對性和有效性,使宣傳工作實現多層次、全覆蓋,做到煙花爆竹安全常識家喻戶曉、人人皆知。

(三)集中查處(20xx年12月20日至20xx年2月15日。各村(居)、派出所、鎮應急辦等部門開展聯合執法,查堵煙花爆竹非法流入渠道開展聯合檢查執法,嚴查嚴打非法生產、銷售、運輸、燃放煙花爆竹違法行為。

(四)全面管控(20xx年1月21日至20xx年2月15日)。圍繞春節、元宵節等重點時段,落實禁放區、禁放點嚴格管控和燃放區重要時段重點看護等工作措施,確保禁得住、不失控。

(五)總結分析階段(20xx年2月16日至20xx年2月18日)對20xx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進行總結,針對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行研究分析,提出解決措施,並在日後的安全生產活動中整改落實。

四、突出工作重點,嚴格監管措施

(一)強化市場監管,規範經營行為。開展煙花爆竹專項整治行動,嚴防非法、假冒偽劣、超標煙花爆竹產品流入市場。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總體要求,強化排查整治和綜合執法,嚴厲打擊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有效堵塞非法煙花爆竹產品流入渠道,全面擠壓非法、假冒偽劣、超標煙花爆竹的'市場空間,對查處的非法煙花爆竹產品進行集中銷燬。

(二)開展安全隱患大排查,徹底整治和消除安全隱患。各村(居)、相關部門嚴格排查煙花爆竹燃放安全隱患,重點排查本行政區域內的加油(氣)站、油氣管道、電力設施和危化產品、民爆物品、煙花爆竹儲存倉庫等重大危險源,有效清除城鄉棚戶區、露天平臺、開放式陽臺、防盜窗護欄、建築施工工地、外牆裝飾防護網、農村房前屋後等部位的可燃物,認真清理地下管線、檢查井、下水道等設施特別是化糞池,組織檢查煙花爆竹銷售網點及其周邊環境安全設施到位情況。對排查中發現的問題,要確定整改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限期消除安全隱患。

(三)依法劃定區域,強化現場管理。20xx年1月10日前,各村(居)、有關單位要嚴格按照《條例》有關規定,科學、合理劃定本行政區域禁放、限放區域,並向社會公佈。可燃、易燃、易爆物品生產經營企業,醫療單位、幼兒園、中國小校、敬老院,山林等重點防火區域,文物保護單位以及居民小區化糞池等重點部位或使用單位要完成禁放標識的設定張貼工作。任何單位不得擅自更改劃定的禁放範圍,不得變更統一的禁放標識。

(四)強化燃放現場秩序監管,落實應急救援措施。除夕、正月七年級、正月十五等重點時段,對禁放場所和重大危險源實行“一對一”24小時守護,組織機關幹部、社群志願者和村(居)民委員會、網格員、社會積極分子等社會力量,開展街面、小區、大院的巡邏監控,做到每條街道、每個小區、每個大院、每棟樓房都有人看守;每個煙花爆竹銷售點要落實1—2人專門看護,嚴禁在銷售點及周邊燃放煙花爆竹。

(五)開展主題宣傳,注重教育引導。以“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煙花”為主題,提倡“少放一組煙花爆竹,多呼吸一口新鮮空氣”的環保理念,開展多種形式的煙花爆竹燃放宣傳活動。宣傳教育工作重點突出政策法規、燃放知識、安全措施、注意事項等內容,節前以告知禁放區域、打擊非法案例為重點,節中以倡導安全文明燃放、維護燃放秩序為重點。鼓勵市民積極舉報違法行為,按照職責分工移交有關部門核查,並對舉報人予以獎勵。對依法查處的各類違法行為,要聯絡媒體及時曝光,做到“處罰一起、曝光一起”,形成強大的執法震懾效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提高重視程度。各村(居)和鎮屬相關部門要深刻認識到《條例》的重要性,從思想和行動上高度重視起來,充分認清當前安全形勢的嚴峻性,克服鬆懈麻痺思想,牢固樹立安全意識,要進行組織、周密部署,確保安全工作落實到位。

(二)切實履行責任,落實措施。各部門、村居、相關單位負責人要切實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必須將工作方案部署落實到實處。工作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實引發事故的,將依法依規追究有關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三)加強情況報送,暢通訊息渠道。各村(居)和鎮屬相關部門,要加強與鎮應急辦的工作聯絡,通報情況,暢通訊息,重大事項及時報告。聯絡方式:XXXXX。各村(居)於20xx年12月20日前報送燃管領導小組及成員登記表和禁放看護“網格化、實名制”情況統計表,工作中遇到重大情況及時報送。

煙花爆竹應急方案 篇13

為切實做好20xx年春節期間全區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全區安全穩定,依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安全規定》(安監總局令第93號)、《營口市20xx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指導方案》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區委、區政府具體工作要求,抓實抓細煙花爆竹儲存、運輸、銷售、燃放等各環節安全監管工作,全力保障市民度過一個安樂祥和的節日。

二、工作目標

不發生煙花爆竹安全事故;不發生有惡劣影響的非法銷售和違法燃放事件;不發生因處置不當引發的次生事故。

三、工作職責

區應急管理局:負責煙花爆竹安全監管指導、協調工作,監督抽查煙花爆竹臨時銷售點遵守經營許可規定的情況;查處儲存、銷售不符合規格品種煙花爆竹的行為;會同有關部門依法打擊非法銷售、儲存煙花爆竹的行為;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和宣傳工作。

區公安局:負責煙花爆竹運輸、燃放期間的公共安全與管理;負責煙花爆竹運輸許可和確定運輸路線等工作;依法審批大型焰火燃放,組織銷燬處置過期、廢舊和罰沒的非法煙花爆竹,偵查非法生產、銷售、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的刑事案件,會同有關部門查處非法違法銷售、儲存、運輸、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區教文旅局:督促指導全區中國小(含幼兒園)開展合法途徑購買和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工作。

區生態環境局:加強春節期間空氣質量的.監測和預警,強化重汙染天氣下的管控工作,及時釋出空氣汙染預警資訊。

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安排部署物業行政管理部門督促指導物業服務企業落實小區內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提醒宣傳工作。

區農業農村局:督促指導農業系統宣傳貫徹煙花爆竹安全管理相關法律、法規。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流通領域煙花爆竹產品質量,通報抽查結果,查處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偽劣、超標和過期的煙花爆竹;依法查處商標侵權、虛假宣傳的行為。

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煙花爆竹臨時經營點的設定和轄區內佔道許可與管理工作,依法組織開展違規佔道銷售煙花爆竹行為的清理整頓。

區消防救援支隊:組織安排救援力量在重點時段、重點區域前置值守,及時撲救突發火情。

區營商局:依據站前區煙花爆竹安全管理,依法嚴格審批臨時銷售點的經營許可。

區各辦事處:組織轄區內開展合法途徑購買、安全燃放煙花爆竹的宣傳教育工作;統籌轄區志願者力量,積極參與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和宣傳教育。

四、臨時銷售有關要求

(一)20xx年春節期間臨時銷售煙花爆竹培訓報名時間截止為20xx年12月28日至20xx年12月30日,培訓時間為20xx年1月4日,臨時佔道許可及煙花爆竹臨時經營許可證辦理時間截止時間為20xx年1月9日,20xx年春節期間煙花爆竹臨時銷售時間(即許可證有效期)為20xx年1月14日至20xx年2月5日。

(二)煙花爆竹批發單位要對所銷售的產品質量負責,嚴禁銷售假冒偽劣煙花爆竹和國家明令禁止生產、銷售的煙花爆竹產品。向臨時經營點銷售煙花爆竹前要主動向轄區應急管理部門提供本單位煙花爆竹生產廠家的資質、產品質量合格證書等相關資料。

(三)煙花爆竹批發單位在銷售煙花爆竹時要與煙花爆竹臨時經營點簽訂《煙花爆竹安全買賣合同》。嚴禁無《煙花爆竹安全買賣合同》購買和銷售煙花爆竹。

(四)煙花爆竹批發單位對簽訂合同的臨時經營點未售出的剩餘煙花爆竹要在經營結束後3日內回收完畢,實行免費保管,並出具回收管理證明。

(五)臨時經營點必須由煙花爆竹批發單位統一實行貨物配送,嚴禁採購、經營非法和假冒、偽劣、超標和國家明令禁止生產的超規格、超藥量及無廠名、無生產日期、無出廠合格證、無燃放說明的煙花爆竹產品;嚴禁經營含有氯酸鉀、禮花彈等產品以及A、B級產品;嚴禁經營過期煙花爆竹製品;嚴禁採購、銷售未按要求進行標誌和登記流向的煙花爆竹產品。

(六)《煙花爆竹經營(臨時)許可證》頒發的具體流程和所需要件行政審批部門制定並解釋。擬申辦《煙花爆竹經營(臨時)許可證》的經營者,到站前區應急管理局報名,並按照站前區有關要求提交有關材料。

(七)臨時經營從業人員必須參加培訓教育並經考核合格,《煙花爆竹經營(臨時)許可證》應當留存在銷售攤點備查,不得轉讓、買賣、出租、出借,逾期自動作廢。

(八)站前區頒發《煙花爆竹經營(臨時)許可證》的實施機關要向當地應急、公安、消防、綜合執法、市場監管等部門通報《煙花爆竹經營(臨時)許可證》發放情況。

(九)為便於煙花爆竹產品配送和回收管理,減少長途運輸,杜絕非法運輸和非法儲存,確保煙花爆竹質量安全,嚴禁跨縣(市)區銷售煙花爆竹。

五、安全條件

(一)禁止在與居民居住場所在同一建築物內銷售,臨時經營點的面積不大於15(3×5)平方米,備貨存放面積不大於經營點面積且需要做好安全防護措施。臨時帳篷的面積不大於24(4×6)平方米,其周邊50米範圍內沒有其他煙花爆竹零售點。

(二)零售攤點與學校、幼兒園、醫院、農貿市場、大型商場超市等人員密集場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設施等重點建築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離。電力安全距離,220KV及以上的區域變電站圍牆,220KV以上的架空輸電線路(煙花爆竹總藥量小於等於80kg50米;大於80kg且小於等於100kg60米;大於100kg且小於等於200kg65米;大於200kg且小於等於300kg70米)。

(三)臨時經營點應配備不少於50升的消防鹽水和足夠的消防器材。(磷酸銨鹽乾粉滅火器5kg不少於2個,滅火器要在有效期內。)

(四)臨時經營點菸花爆竹擺放高度不得超過1.5米(含墊放物架高度)。

(五)臨時經營點不得使用明火取暖或架設臨時性電氣設施。

(六)臨時經營點要在醒目位置設定“嚴禁煙火”、“易燃易爆”,以及周邊設定“嚴禁燃放煙花爆竹”等安全警示標誌。

(七)臨時經營點在產品銷售過程中應提示並指導消費者按燃放說明燃放,公安部門要嚴格路面查控,打擊不按區域購買、非法運輸行為和非法儲存行為。

(八)臨時經營點要對煙花爆竹的型號、數量、流向進行登記,並對其銷售煙花爆竹的質量和安全負責。

(九)臨時經營點需設定夜間值守人員並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人員及聯絡方式負責夜間煙花爆竹的安全監管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站前區高度重視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安全工作,積極探索批發企業設點連鎖經營模式,科學合理規劃佈局零售店(點),確定臨時銷售網點控制數量,向符合《煙花爆竹店(點)安全技術規範》(AQ4128--20xx)的申請人頒發《煙花爆竹經營(臨時)許可證》,所有露天零售(點)全部採用阻燃篷布。

(二)站前區根據本檔案的要求,制定和公佈本行政區域內申請人員條件、人員培訓等具體申辦《煙花爆竹經營(臨時)許可證》條件。

(三)站前區各有關部門要結合煙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重點,利用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相結合的方式廣泛宣傳《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安全規定》(安監總局令第93號),並向社會公佈12350舉報投訴電話,鼓勵群眾曝光非法違法行為,形成全民參與的良好工作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