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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稅務師《稅法二》 知識點:耕地佔用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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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稅務師《稅法二》 知識點:耕地佔用稅

  一、耕地佔用稅的概念

耕地佔用稅是對佔用耕地建房或從事其他非農業建設的單位和個人,就其實際佔用的耕地按面積徵收的一種稅,它屬於對特定土地資源佔用課稅。

二、耕地佔用稅的特點

1.兼具資源稅與特定行為稅的性質;

2.採用地區差別稅率;

3.在佔用耕地環節一次性課徵。

【例題·多選題】耕地佔用稅是對佔用耕地建房或從事其他非農業建設的單位和個人徵收的一種稅。其特點表述正確的.有( )。

A.屬於對特定土地資源佔用課稅,具有資源稅性質

B.具有特定行為稅的特徵

C.在佔用耕地環節一次性課徵

D.採用了地區差別比例稅率

E.在耕地佔用後按年徵收

【答案】ABC

解析】耕地佔用稅採用的是地區差別定額稅率,不是比例稅率。

  第二節 納稅義務人和徵稅範圍

耕地佔用稅的納稅義務人,是佔用耕地建房或從事非農業建設的單位和個人。

耕地佔用稅的徵稅範圍包括用於建房或從事其他非農業建設徵(佔)用的國家所有和集體所有的耕地。

【解釋】“耕地”是指種植農業作物的土地。

佔用魚塘及其他農用土地建房或從事其他非農業建設,也視同佔用耕地,必須依法徵收耕地佔用稅。

佔用林地、牧草地、農田水利用地、養殖水面以及漁業水域灘塗等其他農用地建房或者從事非農業建設的,適用稅額可以適當低於當地佔用耕地的適用稅額,具體適用稅額按照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規定執行。

需要注意的是,農田水利不論是否包含建築物、構築物佔用耕地,均不屬於耕地佔用稅徵稅範圍,不徵收耕地佔用稅。

(延伸解釋)所謂“耕地”是指種植農業作物的土地。如種植糧食作物、經濟作物的農田,還包括種植蔬菜和果樹的菜地、園地。耕地還包括其附屬的土地,如田間道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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