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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師《稅法二》考點:不能稅前扣除的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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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稅務師考試科目包括稅法(一)、稅法(二)、稅務代理實務、稅收相關法律和財務與會計5個科目。下面,就和小編一起來看一看稅務師《稅法二》考點:不能稅前扣除的專案,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稅務師《稅法二》考點:不能稅前扣除的專案

 不能稅前扣除的專案

1. 向投資者支付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款項;

2. 企業所得稅稅款;

3. 稅收滯納金;

4. 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

5. 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部分的.公益性捐贈支出;

6. 企業發生與生產經營活動無關的各種非廣告性質的贊助支出;

7. 未經核定的準備金支出;

8. 不能扣除的管理費、租金、特許權使用費;

9. 與取得收入無關的其他支出。

(1)向投資者支付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款項;

(2)企業所得稅稅款;

(收入-扣除)×25%=企業所得稅

(3)稅收滯納金;

(4)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經營性罰款可以扣除,行政性罰款不得扣除)

(5)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部分的公益性捐贈支出(非公益性的捐贈也不得扣除);

(6)企業發生與生產經營活動無關的各種非廣告性質的贊助支出;

(7)未經核定的準備金支出;

(8)企業之間支付的管理費、企業內營業機構之間支付的租金和特許權使用費,以及非銀行企業內營業機構之間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小結

①企業之間支付的管理費不能扣除

②企業間支付的租金、特許權使用費和利息可扣除

③銀行企業內營業機構之間支付的利息,可以扣除

④非銀行企業內營業機構之間支付利息,不得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