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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高階理財規劃師常考知識點

理財規劃師 閱讀(5.08K)

高階理財規劃師的認證完善了理財規劃師認證體系,順應了目前我國高階國家理財規劃師人才緊缺的趨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搜尋整理的2017年高階理財規劃師常考知識點,希望對大家考試有所幫助。

2017年高階理財規劃師常考知識點

財務管理的目標及原則

  一、財務管理的含義

財務管理是對財務活動的管理,是組織企業財務活動、處理企業與各有關方面經濟關係的一項經濟管理工作。

二、財務管理的特別屬性:搞好財務管理對於改善企業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具有重要的作用。

三、財務管理的目標

1、財務管理的目標的作用:導向作用、激勵作用、凝聚作用、考核作用

2、財務管理的目標的特徵:相對穩定性、可操作性、層次性

3、財務管理的'目標的內容:

(1)合理籌措資金,保證企業經營需要

(2)做好投資決策分析,有效利用企業管理

(3)改善財務狀況,提高企業的財務能力

(4)制訂收益分配政策,提供最佳分配方案

四、財務管理的原則

1、資金合理配置原則 2、收支積極平衡原則

3、成本效益原則 4、收益風險均衡原則

5、利益關係協調原則

 會計核算內容

一、會計確認

會計確認是財務會計的一項重要程式,它是指交易、事項中的一個專案應否和應在何時、如何當作一向要素加以記錄和計入會計報表內容的過程。

二、會計計量:

是指用數量(主要是金額)對財務報表要素進行描述。

三、會計記錄:

是指已確認和已計量的企業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和利潤以會計憑證為依據,正式地記錄在會計帳薄中的過程。

四、會計報告:

是指以恰當的形式彙總日常確認、計量、記錄的結果(會計賬簿記錄的結果)進行再次確認,定期地向會計資訊使用者通報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情況的過程。

 會計基礎知識

第一單元 會計的作用及目標

一、會計的作用:

會計是以貨幣為主要的計量單位,反映和監督一個單位經濟活動的一種經濟管理工作。

二、財務會計的目標

財務會計的目標是指企業會計工作所要達到的目的。

1、為投資者、債權人等企業外部有關方面瞭解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提供會計資訊

2、為國家巨集觀經濟調控和管理提供會計資訊

3、為企業加強內部經營管理提供會計資訊

第二單元 會計提前及原則

一、會計核算的基本前提

會計核算的基本前提是對會計核算所處的時間、空間環境所作的合理設定。

會計核算的基本前提包括:會計主體、持續經營、會計分期、貨幣計量

二、會計核算主要原則

1、總體性要求:真實性原則、可比性原則、一致性原則

2、會計資訊的質量要求:相關性原則、及時性原則、明晰性原則

3、會計要素確認和計量的要求:權責發生制原則、配比原則、歷史成本原則、劃分收益性支出與資本性支出原則

4、會計修訂性慣例的要求:謹慎性原則、重要性原則、實質重於形式原則

 理財規劃師執業紀律規範

一、理財規劃師不得利用提供服務的契機從事或幫助客戶從事違法行為

二、理財規劃師不得以虛假的資訊或廣告欺騙或誤導客戶

三、理財規劃師在執業過程中不得侵佔或竊取了戶的財產

四、理財規劃師應以客觀公正的態度維護客戶的利益

五、理財規劃師應隨時向客戶披露存在或可能產生的利益衝突

六、理財規劃師不得隨意公開或使用客戶的祕密資訊

七、理財規劃師應維護行業整體形象,禁止任何形式的不正當競爭

八、理財規劃師應勤勉盡責,嚴格履行對客戶的承諾

 印花稅

我國印花稅暫行條例規定: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本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應當按照本條例規定繳納印花稅。

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

①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②產權轉移書據;

③營業賬簿;

④權利、許可證照;

⑤經財政部確定徵稅的其他憑證。

納稅人根據應納稅憑證的性質,分別按比例稅率或者按件定額計算應納稅額。具體稅率、稅額的確定,依照《印花稅稅目稅率表》執行。

應納稅額不足一角的,免納印花稅。

應納稅額在一角以上的,其稅額尾數不滿五分的不計,滿五分的按一角計算繳納。

下列憑證免納印花稅:

① 已繳納印花稅的憑證的副本或者抄本;

②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政府、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所立的書據; :

③經財政部批准免稅的其他憑證。

印花稅實行由納稅人根據規定自行計算應納稅額,購買並一次貼足印花稅票(以下簡稱貼花)的繳納辦法。

為簡化貼花手續,應納稅額較大或者貼花次數頻繁的,納稅人可向稅務機關提出申請,採取以繳款書代替貼花或者按期彙總繳納的辦法。

印花稅票應當貼上在應納稅憑證上,並由納稅人在每枚稅票的騎縫處蓋戳登出或者畫銷。

已貼用的印花稅票不得重用。

應納稅憑證應當於書立或者領受時貼花。

同一憑證,由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簽訂並各執一份的,應當由各方就所執的一份各自全額貼花。

已貼花的憑證,修改後所載金額增加的,其增加部分應當補貼印花稅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