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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高階理財規劃師常考重點歸納

理財規劃師 閱讀(3.12W)

高階理財規劃師的認證完善了理財規劃師認證體系,順應了目前我國高階國家理財規劃師人才緊缺的趨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搜尋整理的2017年高階理財規劃師常考重點歸納,希望對大家考試有所幫助。

2017年高階理財規劃師常考重點歸納

 著作權

 1)概念

著作權亦稱版權,是指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權人依法對文學、藝術和科學創作作品所享有的各項專有權利的總稱。著作權是智慧財產權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它所保護的是一種非物質財富。因此,人們也將著作全稱為無形財產權,以區別於一般財產所有權。

2)著作權的主體

著作權的主體是指在著作權法律關係中依法享受權利和承擔義務的人。享受權利的一方成為權利主體,通常指創作作品的作者,或者其他依法對作品享有著作權的人;承擔義務一方成為義務主體,一般指作者及其他著作權以外的人。確認著作權法律關係主體,是明確作品著作權歸屬,實施著作權保護的前提和條件。

依照我國《著作權法》的規定,著作權主體可以為公民、法人、非法人單位、外國人、國家,當然,作品的性質不同,其著作權歸屬也不同。一般情況下,作品的著作權歸屬於作者,即直接創作作品的人。如果沒有相反的證明,在作品上署真名或者匿名的人可以認定為作品的作者。但在下列情況下,作品著作權的歸屬應依法確定:

①合作作品的著作權主體。

合作作品,即指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公民合作創作的作品,其著作權屬於合作人,稱合著人。如果合作作品是統一不可分的整體,合著人即為著作權主體。如果合作作品是由幾個獨立的部分組成,則整個作品著作權歸合著人享有,各個部分的作者對其創作部分享有著作權並可單獨行使。

②集體作品的著作權主體。

集體作品,即指期刊、年鑑、百科全書、詞典等,其著作權主體為編輯人或出版人。但編輯人或出版人行使其權利時,不得損害集體作品中各個獨立部分作者的著作權。

③職務作品的著作權主體。

職務作品,即指為完成法人或非法人單位工作任務所創作的作品,其著作權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有權在其業務範圍內優先使用。

如果職務作品是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的物質條件創作,並由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承擔責任的,作者享有署名權、受獎權,著作權的其他權利歸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

④委託作品的著作權主體。

委託作品,其著作權的歸屬由受委託創作作品的作者與委託人通過合同約定。合同未做明確約定或者未訂立合同的,著作權歸受託人享有。

⑤演繹作品的著作權主體。

演繹作品,即指利用他人已發表的作品,進行編輯、改編、翻譯、註釋、整理而產生的作品,其著作權主體為編輯、改編、翻譯、註釋、整理人。

⑥電影、電視、錄影作品的著作權主體。

電影、電視、錄影作品,其導演、編劇、作詞、作曲、攝影等作者享有署名權,著作權的其他權利由製片者享有。但作品中劇本、音樂等可以單獨使用的,作品的作者可以單獨享有著作權。

 3)著作權的客體

著作權的客體即作品,是指文學、藝術和科學領域內具有獨創性並能以某種有形的形式複製的智力創作成果。

①受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

依照我國《著作權法》的規定,作品包括下列形式創作的文學、藝術和自然科學、社會科學、工程技術等作品:文字作品;口述作品;藝術作品,包括音樂、戲劇、曲藝、舞蹈、雜技;美術、建築作品;電影或以類似方法創作的作品;圖形、模型作品:計算機軟體等法律、法

專利權

專利權是指國家依法授予專利申請人在一定期限內對其發明創造享有的獨佔權利。它往往是通過國家專利機關頒發的專利證書加以確認的。專利的所有人和持有人統稱為專利權人。

 1)專利權的主體

專利權主體是指依法享有提出專利申請和取得專利權的單位和個人。主要有:

①職務發明人。

職務發明的專利權屬於發明人、設計人所在的單位。是全民所有制單位的,專利權歸國家所有,由該單位持有;是非全民所有制單位的,專利權歸該單位所有。

所謂職務發明創造是指發明人、設計人在執行本單位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那麼,職務發明的專利申請權、實施權自然也就歸屬於發明人或者設計的單位。發明人、設計人本人只是享有接受獎勵權和署名權。因為其中牽涉到經濟利益的問題,所以在社會生活中常出現關於某發明是否是職務發明的確認問題。因此在法律上確立標準是十分必要的。具體說,凡符合以下標準之一的都屬職務發明:在本職工作中做出發明創造的, “本職工作”應當理解為是發明人或設計人的職務範圍,即工作責任範圍,而不是單位的業務範圍,也不是個人所學專業的業務範圍;履行本單位交付的任務所做的發明創造;退職、退休或調動工作後1年內做出的,與其在原單位承擔的本職工作或者分配的任務有關的發明創造;主要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其中的“本單位的物質條件”,是指本單位的資金、裝置、零部件、原材料或不向外部公開的技術資料等。而限制詞“主要是”,則包含兩層意思:①完成發明創造所需要的物質條件的多數或主要部分是取自本單位;②本單位的物質條件對發明創造的完成起了主要作用。

②非職務發明人。

非職務發明創造,一般是指在工作時間以外自由完成的發明創造。工作人員退職、退休、調動工作1年後做出的發明創造,也是非職務發明創造。

非職務發明的專利權歸申請的發明人或者設計人所有。

③共同發明人。

共同發明創造,其專利權屬於共同發明人或者共同設計人。共同發明人、共同設計人必須是對發明創造做出創造性貢獻的人。只負責組織工作的人,只提供資金、裝置、場地等物質條件的人,或者從事其他輔助性工作的人,不應當視為共同發明人或者共同設計人。

④外國人、外國企業或者外國其他組織。

外國人、外國企業或者外國其他組織做出的發明創造在中國申請專利,在中國有經常居所或者營業所的,可以享受國民待遇,成為專利權的主體;在中國沒有經常居所或者營業所的,可依照其所屬國同中國簽訂的協議或者共同參加的國際條約,或者依照互惠的原則,給予國民待遇,成為專利權的主體。

⑤合法繼受人。

即通過各種合法的形式取得發明創造的所有權的人。如通過簽訂贈與合同、買賣合同、財產繼承等形式獲得專利權的人,但應註明發明人、設計人的姓名。取得繼受專利權,當事人之間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並經專利局登記和公告後生效。

 2)專利權的客體

專利權的客體是指專利法保護的.物件,即依法可以取得專利權的發明創造。我國專利發明的型別有:

①發明。

發明是指對產品、方法或者對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

根據我國《專利法》的規定,授予發明的發明創造,應當具備兩個條件:①發明必須是利用自然規律的結果。“自然規律”指自然界中存在的物理、化學的原理或定理,而不能是人的純智力活動所產生的東西或人為規定的東西,如密碼的編制方法、計算方法、財務、會計方法、遊戲方法等都不能認為是發明,而且發明必須是利用自然規律的結果,科學發現是對自然規律本身的新的認識,並不是利用,因此,科學發現也不能算作發明。②發明是具體的技術方案。它是解決某一課題的合理的手段,必須產生一定的技術效果。因此天然物的發現不能稱發明,如陝北發現大型煤礦,渤海灣發現大型油田,這些都不能視作發明而申請專利。

②實用新型。

實用新型是指對產品的形狀、構造或者其兩者結合所提出的適於實用的新的技術方案。

根據我國《專利法》的規定,授予實用新型的發明創造,必須同時具備新穎性、創造性和實用性三個條件。應注意實用新型與發明的區別。第一,在範圍上,實用新型不包括方法,也不包括不具有確定形狀和立體結構的物品(如粉末、液體類產品);第二,從創新水平看,取得實用新型專利的新技術方案不要求具備高度的創造性,而只要有實質性特點和進步即可。